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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漠北探宝(1)

马车颠簸,飞奔在迷雾一片的戈壁滩中,我、霍去病、玉奴,左贤王,目目相对,车内有种怪异的压抑气氛。

我被对面的二人看得心里发毛,于是转头望了一眼车窗外,迷雾中,隐约有数十骑匈奴兵紧贴着马车飞奔,与其说护卫着左贤王,还不如说押送着我与霍去病防止逃跑。其实他们也不必紧张过度,我与霍去病即便逃出这辆马车,在这鸟不拉屎、半毛不拔的戈壁滩上,不出一天就会饿死加渴死,成为秃鹰的美食。

我又转回头,发现气氛仍旧压抑,玉奴与左贤王用充满阶级仇恨的目光盯着我不放,大色狼则靠着车壁半眯着眼打盹。我于是干笑了声,用刻意平静的语气道:“呵,今天天气不错啊。”

左贤王冷笑着,这种角色的人通常很喜欢冷笑,仿佛这种笑容可以增加他的神秘感和威慑力。他的冷笑很专业,就是只有一侧的嘴部肌肉参与,而眼部肌肉基本没有任何反应,一侧嘴角被死命地拉扯往上,整张脸庞却是僵硬的。

他说:“韩真真,其实本王并不是个恶人。”

我连点头:“对对对,左贤王是个充满爱心的好领导。”

左贤王又将嘴部肌肉从左往右上方扯了下:“但,韩真真,若是这回到珍珠镇上,再找不回长生图,本王便将你的肉一块块切下来,拿去喂鹰!”

“左贤王先生,其实我也想找回长生图,双手归还于你。事实上,我对长生图半点兴趣也没有,可是,我成了悲惨的失忆人士,我甚至都记不得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也对您英俊无双的相貌没有丝毫记忆,我还可能有年过半百的双亲等着我回去养老。您放心,我到了珍珠镇上,绝对以百分百专业的精神配合您的调查研究,以找回原本属于您的东西。”

一侧的大色狼懒懒地开了口:“长生图原本是我中原道祖老子的传世之宝,缘何成了左贤王的东西?”

左贤王怒目而视:“霍去病,你少嘴硬,这回若是拿不回长生图,本王一样不会放过你!”

霍去病则不以为然,眼角带着笑意闭上眼睛,继续打盹。

我问了个刺中他要害的问题:“左贤王先生,我一直有个疑问,你怎知这长生图是真是假?”

他一愣,表情尴尬起来,过半晌反应过来似地对我咆吼:“本王费尽周折寻来的长生图,怎可能是假?韩真真,你再胡言乱语,我一刀切下你脑袋。”

我连忙吐了吐舌头。郁闷,我也只是说实话而已。想想上回在乞丐窝里,不就有人兜售假的长生图吗?这些古代人头脑怎么那么简单哪,我若是有经济头脑,定用活字印刷术先印上几千份,发一笔横财再说。

我想着,眼神却触到一侧带着调侃表情的霍去病,连忙厌恶地收回目光。

“我也很难过。”

昨晚这句话还余音未了地回荡在我的脑海里,从此以后,我对他的印象从放荡的花花公子,上升到了丑恶无比的“伪君子”的高度。原形毕露,还来这一手欲盖弥彰,我呸!

……

夕阳西下,漠北的黄昏是极美的。我不是诗人,也很难用华丽的词汇来描述这种画面,我快要枯竭的想象力能想到最多的是,那快要下山的太阳,是个煎到半熟的荷包蛋,装在一个硕大的平底锅里,而周围的晚霞则像一摊刚刚挤出的番茄酱,慢慢地向蛋心包围,红与黄水乳交融地配合在一起,勾起我无尽的食欲。

我清楚地望见,那黄灿灿的荷包蛋中心,不知怎么的,多出了几个黑点。然后,一个,两个,三个,数个,黑点不断增加,最后,慢慢地扩大,我的嘴形也随之扩大,张成了个僵硬的O形,因为我愈来愈清楚地望见,那黑点是一匹匹快奔的骏马,而马上则是一个个挥舞着长刀的人……

车外传来一记焦急而狂躁的声音:“禀报左贤王,有袭击!”

话音才落,只听噔噔噔连续不断的撞击声,显然是数十支羽箭射中了车身,有几个箭头穿越了车壁,与我的耳朵擦身而过。我吓得目瞪口呆,又听车外惨叫声不断,更是手脚僵成冰状,一动也动不了。一只大手抓紧我的手臂,将我的身体猛地朝车外掷去,我失控掉落车外,却见眼前已是一片杀戮场面……

身后传来霍去病的沉着的声音:“傻子,发什么愣!”

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捞起一把长剑,朝着袭击而来的一个男人挥去。那男人可能没料到一个纤细的女人也会武功,晃了下神,我却一刀砍向他的头部,眼见马上要落到他的天庭盖上,我的杀人恐惧症又开始作怪,心一凛,连忙剑锋一偏,剑头没有刺中他的要害,却还是浅浅划过了他的脸颊,一条长长的血迹惊现……

我吓得啪一下扔下剑,在原地跳了三下,连着鞠躬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男人见我又踹又跳的样子,也许是觉得好笑,也没有攻上来,反而将剑一横,双手叉在胸前,饶有兴趣地看我,薄薄的嘴唇含着一股笑意。

我脑子混乱了一阵,总算惊醒过来,对面正站着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夕阳在他背后闪烁,他的脸有些模糊,但清楚地印出他身体的轮廓,这是一副很有型的轮廓,米开朗基罗若是在,肯定会拿他作模特,创作出大卫像。

我想,长着这种身材,他的相貌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要看清他的相貌。他却似乎猜出我的想法,干脆探上脑袋来让我看个清楚。我看到一双如鹰般锐利的眼睛,眸子浅若琉璃,睫毛浓密而修长,鼻尖高而挺直,我的心嘣嘣直跳,情不自禁地轻叹:“哇!”

身材一百分,相貌一百分,若再有良好的家世,他简直可以与大色狼媲美,与卫青并驾齐驱。

我脑子里不知道怎么就嘣出一句:“先生,你是什么人?”

他轻轻一笑,露出雪亮的牙齿:“我叫费连城。”

“成婚了吗?”

“没有。”

“哇,要不考虑下我?”

“好啊,”

“好?”

“好!”

我其实处于胡言乱语的状态,手无寸铁的我已不能再退,他已经逼近我只剩0.01厘米,我已然是他可以随时捏死的一只跳蚤。

“方才变招不杀我,就是想嫁给我?”他的声音带着一丝玩味。

“呃。”

“我想先娶那个比你美的女人如何?”

“您看着办。”

“真的?”

“真的。”

我一屁股坐到地上,擦去额头的汗,大口大口地喘气。我是史上最不要脸的女人之榜首。

一把刀横插进我俩之间,同时看去,看到霍去病挑眉对着我嚷嚷:“韩真真!你想嫁人想疯了?”

我刚想说什么,那男人已飞身而起,朝霍去病攻去。二人绕成一团,武功竟不相上下,但霍去病是带伤在身,体力明显不支,很快便落了下风,最后那叫“费连城”的男人,一剑指中他的咽喉。

我大叫:“不要杀大色狼!”

“大色狼”三个字才出口,我连忙捂住口鼻……我这是怎么了?

费连城止住剑势,转头朝我看来,霍去病也朝我看来,然后,所有人都朝我看来……

场面静止下来,因为对方人数众多,左贤王的人大部分被制住。连玉奴和左贤王也动弹不得。

我看了一圈“敌人”,发现他们个个人高马大,一身匈奴人的打扮,却又与寻常匈奴人不一样,多了一些英武,少了些蛮气。

费连城朝霍去病看去,又回头朝我眨了下眼,嘴角勾起一抹调侃。

“大色狼,呵,有趣。”

……

左贤王终于开口:“你们是谁?”

费连城明显是他们的首领,他收起剑,精神抖擞地走到左贤王面前,古铜色的肌肤在夕阳下熠熠生辉。

“我们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把你们的财物留下,其余的,滚蛋!”

费连城的队伍消失在已经变成绛红色的夕阳之中,临走前他还不忘对我回头一笑,勾出一个漂亮的脸部弧线,我的心里像是钻进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久久不能平静,后脑勺却重重吃了一拳,回头看去,见霍去病一脸不屑的模样。“你花痴吗?”

我回击他一拳,喝道:“我是花痴,与你何干?”

“恨不得他连你一同抢去才是吧。”他的语气酸溜溜。

“是啊,我宁愿与他同流合污成为江洋大盗,也好过与你这种虚伪小人在一起舒坦。”

“我好像记得你是我的侍妾吧。”

“我呸!”

……

“你们吵够了没?”一侧的左贤王忍不住了,走上前,刀子般的眼神在我俩脸上掠过。

霍去病回转脸色道:“说起这费连城是谁?”

“这一带有一些游散的部落,以游牧和抢掠为生,遵从自己独有的首领与信仰,从不服单于王管辖。费连城,你们谁听说过他?”他转头望着身后的侍卫。

一个侍卫上前禀报道:“禀报王,费连城是费连武尊的大儿子,费连武尊前些年因受单于手下的将领排挤,带着部落独立,脱离了单于的管制。”

“费连武尊?”左贤王低眉沉思。

……

经过一场劫难,除了财物少了许多,人员却没有太大的损失,马车飞奔了近一天,终于到了传说中的珍珠镇。

走下马车,看到眼前的小镇,我傻在那儿说不出话来,所有人也傻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茫茫沙漠之中,几间烂泥房,数道破栏杆,几头比狗大不了多少的瘦马在一边吃草。珍珠镇,好,充满想象力的名字,敢情只是个新版龙门客栈而已。

我上前倒吸一口气,左贤王上前也倒吸了口气,一个侍卫走上前也倒吸了口气,然后他说:“禀报左贤王,看样子,沙尘暴已湮没了大半个镇子。”

我于是又吸了口气,刚刚想说话,左贤王拎起我的领子喝道:“我限你三天,在这里回想起将图交给了谁,若三天后,你想不起来,就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他将我的身体像个装满垃圾的塑料袋一般,重重地掷到了地上。我揉着屁股还来不及起身,左贤王又下了道令:“所有人马在客栈驻扎!”

……

在武侠片“龙门客栈”中,黄沙滚滚,男侠女侠们骑着高头大马来到这里,潇洒地一跃而下,掸去风尘,一脚踢进那种破得不能再破但却永远也不会破的客栈大门,客栈里是各式各样神秘人物,喝着酒,为着某种理由,最后拔刀相见,一片血海。

进入客栈的那一瞬间,我有一种以为自己是女侠的错觉,于是,我用了一种非常具有杀伤力的目光环视了一圈场内,然后,在嘴角蓄积起女侠特有的冷笑。

客栈内人不多。

东边一桌坐着四五个面目狰狞的男子,就像所有武侠影片中,一定缺少不了面目狰狞的男子一样。他们围着桌子,一边喝酒,一边四处打量,其中有几束目光与我相遇,立即凶光毕露。

我心一提,连忙又将目光转向南边,南边一桌坐着一个戴斗笠的人,不知是男是女。这种人物一般都是绝顶高手,深藏不露的那种。一个人喝闷酒,在关键的时刻,如闪电般地出手。我不由得多看他几眼。

北边是一男一女,长相很普通,但神情却很严肃,低着头喝酒吃菜。这种貌不惊人的家伙最可怕,往往带着某种目的来到这里,挑起事端的都是他们。

我的心情顿时严肃起来,不由捏紧了拳头。

一侧的大色狼推了我一下:“傻笑什么?”

我在他耳边低语:“待会一定有大事发生。”

霍去病忍俊不禁:“有何大事发生?”

果然是出身显贵的官二代,一点江湖经验都没有。我指了指那对男女:“你看,此二人坐北朝南,占据有利地位,待会儿,一定是他们先出手。”

“出手作甚?”

“打架啊。”

“为何要打架?”

“这种客栈,就是拿来打架的。”我朝他眨眨眼。

他怔了下,又问:“那东边那一桌呢。”

“东边那一桌,长相凶恶,就是他们打架的对象。”

“好吧,那南边那个戴斗笠的男人呢?”

“你怎知他是男人?”

“他的脚那么大,除了男人还会是什么?”他反问我一句。

我有点尴尬,马上转移话题:“他是最后出手的人。”

“为何他是最后出手?”

“因为他是绝顶高手。”

“你怎知他是绝顶高手?”

“因为绝顶高手都是戴斗笠的。”

“呃,”他一时语顿。于是呷了口茶,忽然话锋一转道,“我看未必这样。”

“噢?”我好奇地眨了下眼。

他用指尖轻轻弹了下我的额头,娓娓道:“东边那桌大汉,面目狰狞,一看就是这客栈雇来的打手,功夫没几下,但摆在那儿吓吓人倒是不错。”

他说着,又转向北边那对普通男女:“他们确是有身份的人。但身着普通,只想掩人耳目,绝不会在此惹是生非。”

“他们会是什么身份?”我更好奇。

“你见他们衣着普通,但身上一尘不染,一看就是在这店里待了数天了。对不?”

我觉得有道理,点点头。

他又道:“那男人双脚来回搓了数下,说明脚上的鞋明显不合他的脚,想必只是装扮匈奴的衣着,却未必是匈奴人。”

“呃……”

“你再看他二人反复夹着菜,却一直没有往嘴里塞,只说明他们心不在焉,心思并不在吃饭上。”

“那他们是在干吗?”

“他们在等人。”

“等人?”

“是的。”

“等谁?”

“我怎会知道,要不你自己过去问他们?”大色狼朝我白了眼。

我被他将了军,有些不甘心,于是又问:“那么那个戴斗笠的男人呢?”

他摸了摸下巴,笑眯眯道:“我猜他只是个做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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