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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你有没有闻到我的清香(3)

临行前晚上,他翻过女生宿舍的围墙来和我道别,我依旧公事公办的样子,对他说了一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类的话。有一个拥抱在即将发生的瞬间,却没有发生。最后,他翻出围墙,说,你等我,等我念完大学,有了自己的事业,我就来娶你。我没当真,也知道不能当真,17岁的年纪,担当不起这样的誓言。何况,我已经知道有个词叫年少轻狂。

他也曾有简短的书信来,但我仍不敢回应。高三结束,我转到别的学校补习,他便再无音讯,本来就不长的一段时光,戛然而止。

他再次出现,是在中学的校友录上。他的名字像一把生了锈被忽然擦亮的刀子刺入眼来。彼时我已经有了稳定的爱情,正在筹备婚礼。而他,也不过是上来请大家鉴赏他金发碧眼的女朋友。他已经是华侨,有自己的广告公司,生活丰富而忙碌,偶尔上校友录也不过是中英文夹杂着说几句废话,他并没有刻意关注我,但想想本来我们就不曾深交,也就释然。

我的婚礼即将举行,于是爬起来将一组和男友的照发到校友录上。刷新时,突然看到他的留言:如果有来世,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吧。笨笨地相爱,呆呆地过日子,拙拙地依偎,傻傻地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抱着咬你耳朵。

没有称呼,没有指代,但直觉告诉我,这是写给我的。那么猛然地,心便生生痛了起来,仿佛某一截记忆正在被活生生切开,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眼前。

这个沉默寡言的男生,他曾对我许下诺言,因为种种原因,注定这诺言不可实现。但他一直未曾忘却,直到今天,也许永远。我也不可以忘,于是第二天,我走进超市,买下满货架的树袋熊洗发水。

是的,做不到,记得也是好的。记得了,就会不朽。

叶东南

高考这件事,于我而言,至少有两年多时间,它是一个噩梦。17岁时,我念高三,18岁,我继续念高三,这也就罢了,到19岁,我还不得不念高三,虽然我发疯似的把书全扔进了河里大喊“老子不读了!”但这就像14岁的林天爱要跑路一样,走投无路。

我被迫去陌生城市念补习班,我抑郁落魄看不到希望,远离亲人和朋友,独自与生活抗衡。那段日子艰辛而孤独,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头,所幸,叶东南出现了。

出后校门,左拐,是一条长满凤凰树的长街,一间小小的碟店隐藏其间。它狭窄而简朴,满架子的碟片磁带,一个眉清目秀的男人,安静地坐在柜台后面。我真庆幸我迷恋着那些歌(感谢我的耳朵)。实际上,除了听歌,我实在再也找不到一丝半点乐趣。

我常去买磁带,店主是个奸商,某些新专辑上市,他就敢比其他磁带多标两块钱而且不讲价。有时我就不买,光拿在手里仔细看,从封面到背面。他抢过磁带三下两下拆开放进唱机里,说,就在这里听吧!

他肯定以为我听了就会买。但我没有,我听完就走了。在走过两棵梧桐树时,他叫住了我,说,我记得你,周末就过来,一起听歌吧。

我真的就去了。我任意选我想听的歌,完全放松肆无忌惮。记得听到孙燕姿唱《天黑黑》,她唱到“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天空好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时,我突然放声大哭。

他安慰我的方式直接而简单,就是听完歌带我去吃串串。我过去19年吃过的所有的串串加在一起,也没有那一年多。他还用自行车载着我在大街小巷乱奔跑。风大的时候,他总说,快,把脸藏在我的衣服里。

我是喜欢他的。我给他写信,每天。我的心情,我的惶惑,我的愿望。我从来不直接交给他,而是贴上邮票,写上小店的地址,再郑重写上:叶东南亲启。他给我回信,以同样的方式。但我没写过一句事关风月的话,他也没有,他是诚恳而沉稳的男人。

有天,一个圆脸女孩,坐在我常坐的凳子上,仰头望着他,一脸幸福。我猜,是你女朋友?我脸上一定满是酸涩失望,于是他摇头,不是,好朋友。

此后我再也没在店里见过她。而他,依然带我听歌吃串串穿越大街小巷。原本绝望的补习生活就这样一点点生动起来。

高考异常顺利。回家的车站,他们来送我,他牵着她的手。我心里一阵酸涩,但更多的是感动。她一定也知道我,并用她的方式在维护着我。她把一束波斯菊放在我怀里,抱了抱我,说,我们的小妹妹,保重。

而叶东南,好像很洒脱,他把一只纸箱放到我的座位上,只说了一句,都是你爱听的。

他们开始往回走。车快开了,我想,我必须要做点什么。这个我喜欢的男人,他陪了我一年,为了我脆弱的心,他还撒了善意的谎。我冲下车,跑了过去,他也大步跑了过来。他拥抱了我,真诚而用力,一如我想象的那样温暖。如果不是记忆出了差错,我想,他还亲了亲我的额头,尽管只是蜻蜓点水稍纵即逝。

但现在,我竟忘了长街的名字,连同他五官的模样。但我却清晰记得那一年,他拥抱的力度,亲吻落在我额头上时的感觉,还有那些温暖了我单薄青春的歌,以及他的名字:叶,东,南。

旧时光是回忆的路途,老日子是生活的真相。

请爱最近的那棵银杏树

文/淡蓝蓝蓝

情书

嗨,马嘉年,我一直想给你写一封情书,在没有任何褶皱的白色布纹纸上,用浅蓝色的墨水,一笔一画地写下我对你的爱恋。我已经准备好了纸和笔,惟独剩下将我的情意曝光的决心。

上天可以作证。我甚至连时间都计划好了,就在遇见你的第二个四月,在微雨的午后,就在阶梯教室里你常坐的位置后面,看着你脖子上细密的小汗毛,然后我在纸上轻轻地写下你的名字。

可是我的笔还没有落下,你已经回过头来,你看着我的眼睛说:“嗨,程蓝,我可以和你打一把伞吗?”

爱情原来那么简单,情书可以不着一言,只要有两双相互凝望的眼。

礼物

马嘉年用第一份薪水的四分之一给我买了一份礼物。

我从实验楼里跑出来,远远地就看见他站在开花的樱树下,抱着一只包装精美的盒子。呵,他的耳朵啊比那盒子上的红丝带还要红。

“回去后再打开。”他扭头就跑的姿势真可爱。我抱着盒子向另一个方向跑。我们真像秘密接头的革命人士。

在一群姑娘的注视下,一件粉红色带蕾丝边的胸衣大方地从盒子里跳出来,姑娘们尖叫起来,我的耳朵啊比马嘉年的还要红。

那件漂亮又昂贵的小胸衣,很明显地大了一号。可是这没关系,它看起来和马嘉年从前送我的指甲刀、牛骨梳子、玫瑰花完全不同。它界定着一种关系,只属于最亲密的两个人,是我们的爱情向前迈进的里程碑。

同居

我一毕业就拖着大皮箱搬进了马嘉年租的小房子。

现在的出租房多贵啊,何苦要浪费两份房租。这是很实际的一个理由。不过同居一定还需要另一个更重要的理由,马嘉年说:“我们以爱的名义。”我也重复了一遍:“我们以爱的名义。”镜子里的两个人,穿着情侣睡衣,像是在教堂里宣读誓言。

爱情就是要不留缝隙,从此我们就在巴掌大的小空间里朝夕相处了,我们的小牙刷住在同一个杯子里,我们的袜子挂在同一个晾衣架上,每天清早醒来,他的大脚丫和我的小脚丫总是纠缠在一起。

说起来,旁听的姑娘们仍会尖叫:“这多甜蜜。”

冰箱贴

那只冰箱很老了,半夜里总会发出尖锐的鸣叫。可是我们需要它。红黄蓝绿的小便笺已经贴满了它的脸。

亲爱的,记得把冰箱里的牛奶热一热再喝。亲爱的,小草莓蛋糕在第二层。最初,我总这样写,带着当年想要写一封情书的余温,在小小的便笺纸上寻找一种满足。

日子总是重重复复,不尽相同。

时光慢慢将我们的语言变得凝练再凝练:你去交电费;我不回来吃晚饭;把垃圾扔掉……便笺纸大概生来就不适合写情书,它更乐于记一些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留言。

称呼

那一年想要写情书的时候,我想喊他,嗨,马嘉年;第一次牵起手的时候,他喊我亲爱的;想想他也曾经很肉麻地叫我“世界上我最宝贝的比月光还动人的小蓝莓”;后来我们学会旁若无人地喊对方老公、老婆;不知道哪一天开始我喜欢叫他胖子、大猪;终于有一天,我开始当着人面喊他,马嘉年,很大声地,完全不是写在情书上的感觉;他说我喊他“老马”时,就像他妈在喊他爸。

最后的最后,我们经常忘记了称呼。

我踹踹他的兔子头拖鞋:“喂,把碗洗了。”

他在电脑前:“今天晚上的篮球赛是几点?九点还是十一点?”他也许是在问我,也许是在自言自语。

缠绕

他的小腿沉沉地搭在我腿上,像一块毛茸茸的石头。我拼命踹他,他像昏死过去的野猪一样,哼哼了两声,翻个身继续睡。

完美的星期日上午,如果可以睡到十二点,该是多么幸福。我不想做公司里完美的女秘书,也不想做马嘉年房间里完美的小主妇,我只想过一个完美的星期日。可是洗衣机里的衣服如果不洗出来,我们明天将要穿着睡衣去上班。

野猪终于扛不住女猎人的狠踹,打着呵欠进了卫生间。

在某个完美睡眠的间隙里,我听见他向我求救:“缠在一起了,怎么办?都缠在一起了,怎么办?”米黄色的床单、白色的棉线袜、蓝色的胸衣,像藤条一样,湿漉漉地,紧紧缠绕在一起。他像个笨拙的小孩,大力地把胸衣拽出来,然后得意地炫耀。

他举着我的胸衣,面不改色,像举着他的白色袜子一样。

我们都忘记了脸红。我们的生活缠在一起了,请别问我怎么办。

旋转木马

嘉年华终于来到了。

我心底里悄悄盼了很久。他不情愿地放弃了一场篮球赛。

他不知道,我只是一直在盼望一次旋转木马,无论是小女孩还是大女孩都钟爱的旋转木马。据说,旋转木马上有一场童话,能够把人带进轮回。

音乐响起来,我骑着白马。我看见他在人群里招手,微微泛青的下巴,有些困倦的笑容,他是每天忙着编程序忙着攒钱买房子的我的老马。

我骑着白马,第二次看见他,他依然站在人群里招手,他的脸上有跳跃的阳光。

真奇怪啊,他像是我的指南针,不管那人群多么庞大,他只要招招手,我就能望见他。

可是音乐停下来的时候,我仍旧没有走进童话里的轮回。我很想再坐一次,他说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只是很想遇到某一年四月微雨的午后,那个叫马嘉年的俊朗少年。

我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我已经走进了一场轮回。

求婚

出租车在砖红色的居民楼前停下,洋槐树的树荫落在红色的车子上,邻居老太太们在楼梯口打牌,司机大哥操着一口地道的京片子说:“二十五块六。”

马嘉年手里捏着钱包,没有动。他忽然看着我:“如果,你付了这次车费,我就娶你。”我愣了愣,推开车门,自顾自地下了车。

傻瓜才听不出来,这是一场充满创意的求婚。

若是在三年之前,我会雀跃着把我口袋里的纸票加钢蹦都递给司机大哥,与以爱的名义同居相比,我更渴望以爱的名义结婚。

可是,马嘉年,现在我们以什么名义结婚呢?结婚啊,它不只是穿一件雪白漂亮的婚纱那样简单。结婚啊,它意味着我们要把余生都放进搅拌机里,不停旋转。

马嘉年在楼梯口沮丧地喊我:“程蓝,你不想让我娶你吗?”

我很平静地回头:“我身上没带钱啊。”

我想,不是爱不见了,而是我失去了那一年想要给你写一封情书的勇气。

分开旅行

粉红色的闹钟还没有吵闹,我已经安静地穿上了外套。

马嘉年还在睡,像孩子一样把脸贴在柔软的大枕头上。我展开一页纸,想要认真地写下什么,比如说,一笔一画写上他的名字,嗨,马嘉年,我要离开你了。

可是,这很艰难,比写一封情书还艰难。

我终于什么都没写,大大的白色A4纸贴在冰箱门上,让人看了充满想象。

我拎着旅行箱坐在楼下的早餐摊上,只要吃完面前的小糖饼,我就会义无返顾地离开马嘉年了。做糖饼的大婶收了我的钱:“是不是还要两块红豆沙饼,你家小马爱吃的。”

生活就像一台复印机,有一些日子被明目张胆地亮在明处。我心里说,把这两块红豆沙饼送上楼,我就离开,绝对不拖延。

马嘉年正在翻衣柜:“你去买早点了?我的格子衬衫在哪啊?”

“左边数第六件。”我闭着眼睛都可以回答。

他走过来,胡子拉碴地亲了我一口:“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他美滋滋地吃着饼,完全看不出我正走在逃离他的路上。

时钟叮当着划过了八点钟。我错过了今早去云南的航班。

习惯

马嘉年给我讲银杏树的爱情。

银杏树只会爱上离自己最近的那棵树,如果那棵树死掉了,那么这棵银杏树一辈子都会孤单地度过,再不会爱上其他的树。

我们就是那两棵银杏树吗?他从来都没有明确地说过,就好像,他第一次约我的时候,只是说同打一把伞,而不是甜腻腻地说他爱我;就好像,我始终都没有在白色的纸上写下成行的情书。可是,已经习惯了一起度日。习惯,是比爱情更实在的东西,两个人成了彼此的习惯,再想戒掉就需要冒很大的风险。

我收起了旅行箱,也许有一天,我还会拿出它,在楼下转一圈,然后再回到马嘉年身边。

我们已经缠在一起了,不然,又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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