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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杜念基等人得知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后,严令保守秘密。可是这样骇人听闻的丑闻怎么能够保守住秘密呢?一夜之间商贸银行以及社会上的很多人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大家一传十,十传百,还演绎出各种版本的故事来,把个苗知春形容成了老色鬼、变态狂,真搞得全行上下不亦乐乎,羞得商贸银行的员工在社会上都抬不起头来了。

苗知春死了也就死了,却留下很多烂事儿需要自己摆平。多年来两个人合谋做了一些违规的事情,无论什么时候事发,都是很要命的。现在杜念基已经坐上了一把手的交椅,省商贸银行再不是自己的天下了,行事必须处处小心谨慎,以往的未尽事宜也必须尽快了断。

就在这个时候,鲍达忽然间得到消息,听说总行要把自己交流到非常偏远的外省分行去工作,他感到非常意外,上次总行人事部的孟总经理来宣布苗知春、杜念基的任免令的时候,还没有提到过这样的计划,怎么突然间就传出要把自己交流走的信息了呢?杜念基这几天一直在总行活动,莫不是他为了扫清“扶正”之后的政敌,怂恿总行领导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鲍达不敢妄加猜测,就给总行人事部的孟总经理打了电话。两个人私交不错,相信他会告知实情的。

果然孟总经理在电话里证实了这件事:“总行党委刚刚研究完,我还得再一次去你们省分行宣布这件事。”孟总经理有些丧气地说。

“这么说我这次的任免来得相当突然了?”

“是的。”孟总经理说,“蔺行长是在一次研究业务发展的党委会上提出对你的交流决定的,好像他事先也没有私下征求过党委其他成员的意见,很显然他之前已经下定了决心。所以党委其他成员看到一把手决心这么坚定,也就没想再提出其他的意见,这件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同时研究的,还有其他人吗?”

“没有了,只有你一个人。”孟总经理说。

鲍达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又问道:“据你的分析,是不是有什么人从中作梗呢?”

“这话就很不好说了。”孟总经理认真地分析道,“按理说,杜念基刚当上一把手,他当然想尽早排挤掉异己,但是我分析,他在蔺明蛰面前还不会有那么大的力度。但是蔺明蛰把你交流走的决心又那么大,这就很令人费解了。”

看来孟总经理那里的信息渠道也不大灵通,这件事简直就成了一个没有人能解开的谜,鲍达不禁懊恼起来。

刚放下电话就有人敲门,鲍达没有理睬,没想到黄希瑞走了进来。他平时从不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来,不知道今天发了什么神经,鲍达看着黄希瑞,没有说话,也没有站起来。

黄希瑞神情严肃地走到鲍达的办公桌前坐了来:“鲍行长,念基行长没在家,有件事想先跟你通个气:从前天开始,我发现我们城区的高明路支行企业存款余额快速下降,截至到今天早上,几乎已经降到零了。”

“哦?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黄希瑞笑了笑说:“我每天都看我们办公网上的业务数据,十几个亿的存款说没就没了,我一眼就发现了。”

黄希瑞是工会主席,本不分管业务,但是每天坚持看业务报表,可见他对行里的业务十分关心。但鲍达对他的这种做法很不以为然,认为他这纯粹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于是有些不屑地说道:“企业存款降一点儿也是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

“可是我打电话给高明路支行询问情况时,却找不到他们的支行行长郑风了,他们支行的员工也找不到他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黄希瑞说。

“那你没问问他们的管辖行么?”

“问了,他们说郑风跟行里请了假,到北京看病去了。”

“哼,这还有什么好奇怪的了?”鲍达冷笑了一声。

“我看这件事可能没那么简单。”黄希瑞煞有介事地说,“我们应该尽快找到那个郑风,把事情问清楚。”

“我看没那个必要。”鲍达不耐烦地说,自己就要被交流到别的省分行去了,黄希瑞却还来聒噪,真是惹人讨厌。

“我们还是小心点儿好,经过路平大案、广庆大案,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了。”黄希瑞还是不肯走。

“你向杜念基汇报去吧。”鲍达打断了他的话,“你们俩商量着办去吧。”

“念基行长去总行了,还没有回来吧。”

鲍达皱着眉头看了看手表,下了逐客令:“这个时间,他返程的飞机应该已经落地了,你找他去吧,好不好?”

黄希瑞诧异地看了一眼鲍达,走了出去。

过了几分钟,杜念基的电话果真打进来了:“鲍行长,黄主席跟我说了高明路支行的事,看来情况确实有点儿奇怪。我已经从机场出来了,你看这样好不好:你、我和黄主席立即赶到高明路支行,我也叫上了他们管辖行的领导,我们到那里现场办公,把事情搞清楚吧。”

“郑风不过是到北京看病去了,还至于这样兴师动众吗?”鲍达问。

杜念基仍然坚持着说:“高明路支行的员工说,已经连续两天没有联系上郑风了,这种情况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我看我们还是小心点儿好。你说呢?”

“好吧,我这就和老黄赶过去。”鲍达无可奈何地说。

二十分钟后,鲍达和黄希瑞赶到高明路支行,杜念基和管辖行的几位行长已经到那里了。

杜念基把鲍达和黄希瑞叫到一边,脸色十分凝重地低声说道:“情况确实不妙。刚才我让他们粗略地查了一下账,郑风把特里(中国)公司华北分公司十二个亿的企业存款全部划到了广州市的一家百货公司账上去了,而特里公司跟那家百货公司根本就没有业务联系!”

“这些业务是哪个业务员办的?立即把那个人控制起来!”黄希瑞焦急地说。

杜念基说:“刚才我看了一下支行保存的营业柜台录像资料,那些业务就是郑风本人亲自办的。他把业务员支开,在没有特里公司任何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把十二个亿转了出去!”

“完了!肯定出事了!”黄希瑞绝望地喊了一声。

鲍达的心里也是一沉。自己曾经收了苗知春给的五十万块钱,那些钱就是从支付给都明海的“好处费”中克扣下来的,而且自己主管企业存款业务,这件事追究起来,自己恐怕要吃官司了。现在苗知春撒手一走,自己一个人背黑锅,责任实在是太大了!

他极力控制住恐慌的心情,想了想赶紧说:“先不要慌,我们赶紧想办法尽快联系上郑风,这件事只有他一个人能说清楚。”

“仅仅这么做恐怕不行。”杜念基否决了鲍达的建议,“我看我们还是尽快报案吧。”

“是啊,必须尽快报案!”黄希瑞也同意杜念基的意见。

“我看现在报案为时尚早。”鲍达坚持着说,因为如果一旦报案,这件事摆到明面上处理,很多事情就很难再斡旋了,他斟酌着说:“现在我们毕竟还没有得到郑风准确的下落,如果仓促报案,这件事的影响面就太大了!”

杜念基刚要说什么,鲍达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趁机转过身走到一旁去接电话。

没想到电话是前妻打来的,电话里,她惊慌失措地说:“不好了!鑫鑫失踪了!”

“什么?你说什么?”鲍达莫名其妙地嚷道。

“鑫鑫失踪了!我找不到他了!”前妻哭了起来,“三天前他去上班,就再也没有回来。开始时我以为他跟朋友们玩疯了,忘了回家,就没有在意。可是昨天开始我一直在给他的手机打电话,他就是不接,然后就关机了,可急死我了!”

“三天前他走的时候没有跟你说什么吗?”鲍达急切地问道。

“没有哇,他就是去上班了,很正常啊,什么也没说啊。”前妻在电话里喊道。

“他的那些朋友,凡是你知道的,你都打电话问了吗?”

“都问过了,都不知道他的下落啊。”前妻说,“除了那个郑风,我一直没有打通他的电话。”

“郑风?”鲍达的心里一惊,儿子跟郑风的关系最要好,现在郑风找不到了,儿子也找不到了,莫非两个人都出了事?鲍达的冷汗顿时流下来了。

这时杜念基和黄希瑞走上前来,杜念基问道:“怎么,家里出什么事了么?”

“我儿子三天没回家了。”鲍达喃喃地回答道。

“是不是跟什么人去外地玩去了?”杜念基关切地问。

“他跟郑风的关系最好,可是现在他们两个人都联系不上了!”鲍达把鲍淳鑫和郑风的关系告诉了杜念基和黄希瑞。

杜念基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拿出手机拨叫符特的电话,跟他说明了情况。

“这俩小子有什么特征?”符特问。

“有什么特征?”杜念基赶紧问鲍达。

鲍达干脆抢过电话说道:“鲍淳鑫和郑风长得很相像,身高都在1.8米左右,体重有170斤吧……”

“谁留长头发?”符特打断了鲍达的话。

“我儿子留长头发。”

“得了,你不用说了。”符特说,“我听说市局刑警大队那边今天早上在郊区大石桥那里发现了一具男尸,样子跟你说的差不多,你去看看再说吧——不用去市局,直接去停尸的公安医院,我这边替你联系好,你赶紧过去。”

一听这话,鲍达的腿都软了。杜念基和黄希瑞赶紧架起他,上了车,直奔公安医院。

几个人跑进太平间,已经有干警等在那里了。一位法医掀开白布单说:“不是溺水致死——颅骨骨折,皮下组织大面积出血,初步断定是被人一棒子一棒子打死的。”

鲍达看了一眼尸体,昏了过去……

三月的北温哥华虽然正处于春寒料峭的季节,却看不出一丝的萧索和阴晦,明媚的阳光普照之下,到处暖意融融,令人心情无比爽朗。小鸟在树梢上鸣叫,报告着春天的来临。迎风和朝阳的地方,小草已经迫不及待地冒出了浅绿色的嫩芽。

因为紧邻浩瀚的太平洋,使这个加拿大第三大城市的卫星城终年沐浴在海洋性气候的温暖潮湿之中,一年之中即使在最寒冷的季节,这里的最低温度也很少达到零度以下,因而使这座城市多次被联合国评为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

虽然与温哥华市仅有一步之遥,但小镇上仅有不到五万的人口,良好的教育和治安状况使小镇的犯罪率极低。这里聚居着来自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不同种族和国籍的居民,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已经获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也就是说,他们几乎已经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加拿大国民,受到政府和法律的保护,赚取一份稳定而丰厚的报酬,过着比他们在祖国优越得多的幸福生活。

早上,丹尼尔一直睡到九点才起床,如果不是聘请的英语家庭教师就要到了,他恐怕得睡整整一上午。这三个月以来除了学习英语,他无所事事,感觉到自己变得越来越懒了。

丹尼尔赤身裸体地从床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走进浴室,从盛着护理液的玻璃杯里捞出隐形眼镜,躬下身,轻轻地将柔软的镜片粘合在眼球上,与此同时,他的眼球也由黑色变成了蓝色。

他站直身子,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本来就有法国人血统,所以整容医生并没有费多大劲就把他变成了一个典型的欧美人。尽管这样,每天早上起床后,丹尼尔总是要在镜子里对自己端详上好一会儿,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把已经出窍的灵魂找寻回来。

坐到餐桌前点燃一根烟,丹尼尔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雾缭绕中,他眯起了眼睛,脑袋里一片空白。

他努力地让自己什么事也不想,什么事也不做,就这样悠然地过着平静的生活。

这套房子足有四百平方米,上下两层,装修、家具、用品都十分豪华,价值五十多万加元,标准的加拿大中产阶级家庭也不过如此了。况且这样的房子自己在温哥华市区内还有两套,这辈子就不用再置办房产了。除此之外,自己在几家银行开立的几个户头上,还偷偷地存着五千万加元,足够他几辈子的花销了。

有了这样的经济基础,还需要做什么呢?还需要想什么呢?

唉,该过去的已经都过去了,就让他平静地在这异国他乡幸福地生活下去吧。

抽完烟,丹尼尔穿上衣服,走进厨房,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把锅里温着的炒菜端到了餐桌上。

自己刚刚来到加拿大三个月,对西方人的饮食还很不习惯,所以他高薪聘请了一位华裔加拿大籍保姆,请她每天做上中、西两套饭菜,以便让自己慢慢地适应这里的生活习俗。

这时有人按门铃,丹尼尔知道是杰克来了。他很喜欢这个长着一双灰色眼珠的加拿大小伙子,因为两个人年龄相仿,所以有很多共同语言。每天相处的一个小时里,杰克用英语向丹尼尔介绍加拿大的风土人情,在这样的语言交流过程中,丹尼尔感觉到自己的英语水平提高得很快。

说一口地道的英语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尤其是可以避免引起当地警方的注意。丹尼尔每天下午在社区学校学习英语,又给自己开了小灶,聘请杰克每天陪自己进行一个小时的英语交流,期望尽早融入到这个英语国家。

“Hello!”丹尼尔为杰克打开门,问候道。

“Hello!懒虫刚刚吃早餐吗?”杰克笑呵呵地问道。

“懒虫想吃早餐就已经很不错了。”丹尼尔笑着说。

杰克跟着丹尼尔走进厨房,不无好奇地看着餐桌上的碗筷。

“你永远都会对我的用餐习惯感到好奇吗?”

“是的,真的是永远都好奇。你怎么会用两根棍子吃饭呢?”

“哈哈哈!”丹尼尔爽朗地笑了起来,反问道:“你们吃饭时又不杀人,为什么要用刀叉呢?还碰得叮当乱响的。”

“这种白花花的东西是什么味道?”杰克指着米饭问。

“你尝尝就知道了。”说着,丹尼尔拿出碗筷,给杰克盛了一碗米饭。

“我真的不饿,但是我真的对这东西很感兴趣。”杰克小心翼翼地接过米饭,然后一手拿着一根筷子,问:“怎么用?”

“这样。”丹尼尔向杰克示范着筷子的使用方法。杰克照着做了,刚吃了一口饭,筷子就噼里啪啦地掉到了餐桌上,丹尼尔笑了起来。

“也没什么味道啊。”杰克嚼着米饭说。

“米饭是我主要的主食。”

杰克无法理解地摇了摇头:“我看不会比牛排更有营养的。”

“你说的是对的。”丹尼尔点头同意,“但是我总觉得牛排具有了太多的野性的味道。”

“你不是一个有野性的人吗?”杰克好奇地问。

“你看呢?”

“你很文雅,很有绅士风度。”杰克说。

“那只是我的表面。”丹尼尔说,“你永远不会了解我的内心世界。”

“是的。”杰克点了点头,“每一个人都无法窥探到别人的内心世界。”

避开这个话题,丹尼尔说:“明天是周末,我准备去滑雪,你感兴趣吗?如果有空的话,就一起去吧。”

“去韦斯勒滑雪场吗?”杰克兴奋地问。

“当然。”

“如果明天你不给我吃这难吃的米饭,我一定去。”

“当然不会。”丹尼尔笑了起来,“我家保姆的手艺你品尝过的,她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好的,明天我一定去。”杰克高兴地说,随后就向丹尼尔介绍起韦斯勒滑雪场的情况来。

两个人就这样聊着,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得很快。

出门前杰克想起了什么,说:“我姨妈做的烤饼是我吃到的最好吃的烤饼了,明天我请你品尝。”杰克不是本地人,来到北温哥华后一直住在他姨妈家里。

“那太好了。”丹尼尔说,“她不能跟我们一起去吗?”

“她年岁大了,不会跟我们一起去的。”

“那么就请杰西亚和我们一起去吧,怎么样?”丹尼尔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心里最想说的一句话。

杰克笑了笑说:“好的,我一定尽最大努力鼓动她和我们一起去。”说罢,狡黠地冲丹尼尔眨了一下眼镜。

丹尼尔也不要意思地笑了。杰西亚是杰克的表妹,长得非常漂亮,她在社区学校兼职英语教师,丹尼尔早就迷恋上她了。

“那好吧,明早九点,不见不散。再见。”丹尼尔亲热地拍了拍杰克的肩膀说。

“再见。”

丹尼尔为杰克拉开门,突然他愣住了,杰克也愣住了。院子大门外的街道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停着好几辆无声地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十几名加拿大警察已经包围了房前,他们刚好看见丹尼尔出来了,就把手按在腰间的手枪上,向他包抄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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