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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仙儿伴鬼眠

他托着下巴的手依旧,水汪汪的眼睛飘了飘我,摇摇头。“不要!我把你送走,你就会去跟新主人。到时候,我唯一的小弟就没了,我才没那么笨!你以为,我真的那么好骗吗?”

没想到,他确实不好骗!

好吧!这次我认真的骗。

伸出自己跟胡萝卜似得爪子,一把捏住他的袖子猛摇。呃!请允许我说自己的手是爪子,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优美的词汇形容肿到五指都并不拢的东西。难道,我应该直接称呼为熊爪?呃!还是爪子,我继续想。

“大哥!我的时间不多。您老有所不知,我偷东西就是为救人。我的好朋友现在被压在坏人那里,如果我没有按时出现,他的人头就不保。求求您老大发慈悲,赶紧想办法放我出去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您老间接救人,就算不能造出七级浮屠,****半也是可能的。求求你了!”

果然,在我声泪俱下的哀求中,沈逸仙总算回过头认真的看我。看了看,却还是摇摇头。“不是我不想帮你,但是现在不行。这个时辰侯府的所有门都关了,你能从哪儿出去?更何况,你的过敏症状还没完全消退,此时见风我唯一的小弟就会死的!你放心,明日是观音得道日,我爹一定会出门进香,晚上会宿在城西福安寺,你不会被他发现的。”

转了转水汪汪的眼睛,继续补充。“至于你朋友,你仔细说说,到底是哪个胆大的贼人,竟然连我侯府小厮的朋友都敢绑。我马上给你调集人马,天亮就把他抓回来,保准可以把你朋友安全救出。”

沈逸仙,你连侯府小厮的朋友都罩着?当自己是观世音菩萨吗?

我,晕啊!

“等我想想再告诉你。”说完,我又躺回床榻上。

沈逸仙水汪汪的眼睛回头看着我,那样子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就是一个未经任何凡尘污染过的天使。这些年,他真是被保护的太好。

橘红色的唇瓣儿张着可爱的弧度,惊讶的问。“坏人在哪儿还需要细想?你的记忆力也太差了吧?”

我只是看着他不说话,脑子中飞速转的是即墨夜非。沈逸仙虽然终日不出大门,他毕竟是小侯爷,又是沈傲霜唯一的儿子,如果有他帮即墨夜非出头,那即墨夜非的冤屈定会更容易洗刷。

只是,沈傲霜明知道即墨夜非和我的关系,沈逸仙又终日不出门不可能与即墨夜非相熟,只要很简单便可知道沈逸仙是因为我才会为即墨夜非出头,到时候拆穿我的真实身份,沈逸仙还肯再帮即墨夜非吗?会不会,助力不成,反倒让沈傲霜觉察出什么,再度偏心于真正的凶手?

这一局我敢赌吗?

结论是,不能。我不能拿即墨夜非的命来赌。所以,我不能对他说出实情,但将这件事告诉他知道还是可以的。如果他有了兴趣去看公审,也许他会自己察觉出来,自愿相助即墨夜非,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想到这里,我挤着厚重的眼皮,一滴泪水就顺着红肿的脸颊流下。“他们约定的地点必须我人到才可以知道,所以你现在问我,我也无法回答你。只是,今天有一件轰动全郡城的酒馆投毒案,听说有人含冤而死。你若是想做好事,最近这几日公审,你可以去看看有没有需要你帮助的人。这也算是,我这个做小弟唯一能回报给你的。”

“酒馆投毒案?”沈逸仙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重复,其中的不解多余好奇,喃喃的问。“郡城这几年虽然不太平,但这种酒馆投毒却很少发生。我记得上一起……还是三年前吧。好像是城东的一家小酒馆……叫什么名字来着?”

没想到他连几年前非喝完酒馆的投毒案都知道,看来他确实有认真看沈傲霜的情报,就是不知道他能看懂多少其中隐含的秘密。“这次出事的还是城东那家酒馆,只不过现在改了名字叫:非和婉酒馆。”

‘扑哧!’颇为圆润的五指掩在唇畔,沈逸仙仍旧笑出了声,明眸看向我,强忍住笑意问。“非喝完酒馆?这是什么名字啊?”

无奈的叹气,当初就说即墨夜非不会取名。看吧,如此正经的时候,说着如此正经的话题,居然都让人笑场。崩溃啊!“甭管叫什么。总之那里出了需要正义之士主持公道的大事,你若想成就人生的第三件好事,那便是最好的机会。”

‘哐哐哐……’不知不觉已经是四更天。

沈逸仙收回被更声吸引去的目光,再度将粥碗端到我面前,又是一勺毫无准备的喂食动作,差点没杵到我的鼻子上。好在我这次有看他,能够自动调节位置吃下。

“快点吃吧。天很晚了,过敏后身体都虚,我们早点睡吧。”他没说会不会去,却是一勺又一勺喂我吃粥。

睡……睡?

没等我咽下,沈逸仙就会将下一勺粥喂到,所以我满口都是粥,根本无法对他的话进行回答。顺着红肿眼皮中的那一条缝看去,他完全面不改色做着喂食动作,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什么样的错误。

睡!多么值得YY的字啊!可惜,这家伙是我亲弟弟。就算他不知道,那也是不容反驳的事实。这样一想,便是连YY的空间都没有,只得老实的承受他好心却粗暴的动作。

末了,伸舌头舔舔唇瓣儿,顺带将勺子粘在嘴唇的米粒舔进去。虽然,我也很想搂着这个善良可爱的小正太好好睡上一觉。但是,为了沈逸仙知道事实真相后,不至于想追杀我,不得不问。“你确定……要和我一起睡?”

沈逸仙抬手把空碗丢到桌子上,圆润白皙的手指一扫,桌上的烛火就灭了。然后,这家伙大咧咧的跳上床,吓得我连滚带爬到了床里,他却是不高兴的歪着身子瞪着我问。

“你跑什么啊?本少爷长这么大都没让其他人上过我的床。你这家伙定是上辈子积过很多德,才能与我同床共枕一夜。居然不知感恩戴德,还吓到跑去床里,你到底什么意思?”

我无语,身体因为这剧烈的一动,再度激发刺痒的感觉,双手不住的隔着衣服开挠。龇牙咧嘴的解释。“你多心了,我的衣服早就在外头滚脏,怕污了你的衣服嘛!救命之恩还来不及谢,怎么好意思再惹你生厌呢?”

他没有回我的话,却是一把拉住我不停抓痒的手,借着淡淡月光可以看到他紧皱漂亮的眉头,命令道。“不要挠。将来做疤,你还怎么嫁人啊?”

“可我痒呀!”被他握着的手腕烫的吓人,本以为是沈逸仙找到解药给我服下才醒来的。现在看来,那只是压了一时,此时怕是又要犯病。

沈逸仙一手拉着我的手腕,将我按在床上躺好,另一只手在枕头下摸出一个小盒,单手打开放到两个枕头中间,一股淡淡的清凉复合药香传来,瞬间燥热的身体便觉得舒服许多,马上就觉得没有那么痒。

“这是其蓝朝的贡品,一年才这么一盒,平日我若犯病不严重,自己都舍不得用的。当然,若严重,用不用也由不得我做主。”他轻轻躺在我身侧,话语有些伤感。

因为那丝清凉压下心底的烦躁,规矩的躺在他的身边,望着床头华丽的幔帐,心里满是对他的疼惜。他是一个好孩子,更是一个好人,我现在是打心底疼惜他,喜欢他。

“你真的从小到大都没接触过异性吗?”我试探着问,其实从第一次他在空中接住我开始,我就知道,他的恐女症多半来自心理因素。就像现在,他不知道我是个女人,所以怎么接触都不会发病。这样的病,难治也好治。

沈逸仙同样望着床幔,水汪汪的眼睛漂亮的犹如水晶。却在突然想起什么后,清澈尽碎化成许多波澜。“也不是没接触过,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从前娘试过,找来不同的人,让我摸一下衣角或者发丝,试探看看是不是可以治疗。结果却是,不是我发病满面红疹把她们吓坏,就是我发病严重直接晕倒。说来,我的症状可比你严重得多。我每次晕倒都要几天之后才能醒来,你只是一个时辰就醒来。我们虽然同病相怜,但终归不同。”

我点头,就知道他对我这么好,不单纯是因为想做好事,更多是通过满身红疹的我想到他自己。“那如果,不告诉你的情况下呢?”

想了想,他却是笑了,还是那般纯洁阳光的笑容,抬手推了推我的脑袋。“你怎么会生出这么奇怪的想法啊?”

胡萝卜似得的手指抓住他袭来的手,真的好想大声的告诉他。你看,我现在抓着你,你不也没事吗?但是,我不能这样说啊!皱了皱眉头,我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啊?做事方法本来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告诉你的,一种是不告诉你的。既然事先告诉你,你会发病。那么就不告诉你,你没有准备不知道,自然就不会发病。”

他未语先笑,为我的话摇头。“我的病只要不接触异性,自然不会有事。可是,咱们男子终归是要嫁人的,到那时才是我最难办的时候。就算我长得再漂亮,身份再高贵,哪个妻主又能忍受,一个连碰一下都会晕倒满身红疹的丈夫?只怕,我终其一生也不能得到爱情,不能真正尽一个为夫的义务。”

原来,我们俩所想的根本就是两码事。我以为他是为自己得了怪病而苦恼,他却是为自己的未来痛苦。

是啊!柏拉图式的爱恋根本只存在于小说中,世上真正能做到的能有几人?就算,沈逸仙未来的妻主,看在他高贵的身份和漂亮的脸蛋份上,能对他好。可是天长日久只看不碰,是个人都受不了,到时候她要娶几个小侍都在情理之中,肌肤之亲和只可远观相比,沈逸仙注定要带着虚伪的笑容,接受会失去一切的结局。

“那你想爱吗?”我淡淡的问,心底已为他做出选择。如果是我,明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是绝对不会选择爱的。飞蛾扑火,那不是勇气而是傻。

“茫茫人世走一程,若连最美好的爱情都没尝过,那不是太没意义了吗?我知道,想找到一个单纯爱恋的女子,几率十分渺茫。可我,就是相信会遇到她。只要她愿意给我一份完美的爱,哪怕结局是伤痕累累,我也无怨无悔。”呃……又是女尊国培养出来的傻男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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