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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宋元明清时期(2)

这就使王安石与司马光的意见分歧转化为激烈的矛盾斗争。司马光在论证法不可变的时候,还认为:第一,法可以变,但当时不必变,有弊病可以修补改正;第二,即使要变法,也要有良匠、美材,而现世不具备;第三,王安石变法弊多利少,如果长此以往,将梁倾屋倒,无地容身。在用人上,司马光也反对任用“奸巧’的吕惠卿,而王安石则把吕惠卿当成变法的支柱。此外,王安石好想象,善辞令;司马光拙于辩,务实际,二十来岁的宋神宗之所以听王不听司马,原因之一就在于此。两个人终因变法意见不合,发展到私人意气,相以为仇的地步。1071年春,司马光离开永兴,到洛阳专注于编撰《资治通鉴》等历史巨著,从此15年不问政事。

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被罢相,变法处于困境,一些新法名存实亡。

1085年,宋神宗病死,不满十岁的哲宗即位,太皇太后听政,新法危在旦夕。司马光被召入京,上台执政。如果说司马光在反对新法时,尚且知道对于时政应该存善革弊,那么重新上台后的司马光也犯了和王安石同样的急躁病,他既不问新法是否尚有可改之处,也不问废除新法需要时间,而是将仅剩的新法全部加以废除了。

司马光任相时,风烛残年的王安石深为忧虑,当他听到变法被废除时,感到非常绝望和失望。幸而王安石死后,司马光还对他的文章节义加以称道。不久,任相一年多的司马光也去世了。

李清照是否改嫁

才气横溢、文词洒落的北宋著名大词人李清照留给后世的,不仅有清远俊逸的词作和夫妻志趣相投、同研金石的佳话,还有一个不可轻易而解的谜,即她在赵明诚死后,是否改嫁张汝舟?此谜源于宋代,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录有李清照《上内翰綦公(崇礼)启》(以下简称“启”)。“启”中载有清照重病期间被骗结婚(时在绍兴二年,1132),后发现丈夫张汝舟士侩面目,冒坐牢之险告官揭发其罪行(宋刑法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仍需服徒刑二年),在綦崇礼的帮助下免受牢狱之苦的经过。清照此“启”就是向綦崇礼表示感谢的书札。宋人著作引用这一说法的共七八家之多,其中包括著名史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自明代以来,不断有人对清照改嫁一说提出异议,其理由有:一、绍兴二年清照已年近六十,似无改嫁的可能。二、官宦出身的妇女,是不允许改嫁的。三、清照与赵明诚肝胆相照,感情坚如磐石,生死不渝,不会走改嫁之路。四、綦崇礼是赵明诚的亲戚,若因改嫁涉讼,清照似不会向前夫的亲友腆颜相求。五、赵明诚的表甥谢伋,在《四六谈麝》中未提清照改嫁事,仍称之为“赵令人李”。六、《云麓慢钞》杂记琐闻,记载失实之处颇多。细究“启”的内容,可见此“启”原是清照为感谢綦崇礼解救她“颁金通敌”的冤案而写,赵彦卫所录“启”中有关“改嫁”的内容,是别人加入的。七、清照晚年曾自称“嫠妇”,意即寡妇,若改嫁又离婚,她怎敢以此自称?

上述理由不可谓不充分,但仍有人坚持改嫁之说,认为:一、在著作中记录此事的胡仔、洪适等都是当时人,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成于湖州,洪适《隶释》成于越州,离清照所处之地并非远隔万里,不至于讹传如此。且这些著作成书时,清照尚健在,难道这些学者能在人生前造谣?

二、“颁金通敌”案发在建炎三年(1129),而“启”作于绍兴三年(1133)之后,可见二事决不相关。三、谢伋之所以仍称“赵令人李”,是不忍心提起旧事,同时也正视清照改嫁后仍眷念赵明诚,为完成前夫遗志不辞辛苦的事实。四、宋代妇女改嫁极为平常,故宋人并不大惊小怪地将此事作为耻事论及。结论是,宋明以后的卫道士们,不能接受一代才女没有从一而终的事实,拼命掩饰、否认她的改嫁。

上述二说有考证,也有臆测,孰是孰非,很难断言。

近年又有一说颇有新意,即认为过去的争论皆因人们错误地理解了“启”中“官文书”一词,把它作“告身”、“委任状”解。其实张汝舟持委任状与清照何干?“官文书”是官家所出文书的总称,此处是指判决书。清照因“颁金通敌”之诗被官问罪,其出路之一就是沦为官婢强卖于人。张汝舟手持的就是官府判的官文书,才对清照有威慑力,可以强以同归。改嫁之事应是女方为主,一个孀妇因错判而为人所占,能说是改嫁吗?因此,就清照再婚的性质而言,“改嫁”与“不改嫁”二说都不能成立。此说颇为新颖,不失为一家之言。

不管李清照是否改嫁,都不会影响她在中国词坛中的卓越地位,她在文学方面的高超造诣也是无人可以比拟的。

杀害岳飞的元凶究竟是谁

岳飞是南宋著名抗金将领。他在战场上叱咤风云、无人能及,但最终却冤死狱中,草草结束了辉煌的一生。在他的戎马生涯中,他和他的岳家军英勇善战、所向披靡,令金兵闻风丧胆。自古以来,人们把他看作是伟大的爱国英雄,后人更因他含冤而死而为之义愤填膺。

公元1141年腊月二十九日,南宋临安的丞相府内,歌舞升平,老老少少正忙着过年。相府的主人秦桧这时却独居一室,对窗外的热闹似无所闻,亦无所见。他心里苦苦思索着的是岳飞及其子和部将张宪等人的案子最后如何了结的问题。这时,秦桧夫人王氏轻轻地走进屋子,趋前说道:“相公这般缺乏果断吗?要知道捉虎容易放虎难。”经王氏的提醒,秦桧便随手擎过纸笔写了几个字,派人送往大理寺狱中。不久,秦桧党羽万俟卨等人遂再一次提审岳飞,逼他在事先写好的一张供状上画押。岳飞无限悲痛地面对苍天。便提笔在供状上写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过了不大一会,岳飞被毒死,张宪和岳云被斩首。这就是宋人不署撰写人名字的《朝野遗记》中披露的岳飞临刑前的一幕详情。从这里似不难看出,秦桧是这桩冤案的幕后指挥与策划者。但从遗留的另一些史籍,如李心传的《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记载中,又证明南宋皇帝赵构是岳飞冤狱的主谋和决策者。杀害岳飞的元凶大恶究竟是谁呢?宋元以来的史家对此作了探索,但仍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明中叶期间,吴中名士文征明曾在杭州岳飞庙前题了一首 《满江红》词,云:“拂拭残碑,敕飞字依稀堪读。慨当初依飞何重,后来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怜事去言难赎。最无辜堪恨更堪怜,风波狱!岂不惜,中原蹙,岂不念,徽钦辱,但徽钦既返,此身何属!千载体谈南渡错,当时自怕中原复!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此词用意十分明确,他认为南宋高宗关心的是他的皇位是否能保全的问题,而岳飞一生奋斗的目标是“迎回徽钦二帝”,而迎回了二帝,赵构自然要归政钦宗,其身何属?

可见,他一怕迎回二帝,二怕中原恢复,三怕岳飞矢志抗金,他与岳飞的冲突,最后终究要爆发成君臣之间的仇杀。他杀岳飞,实在意中。秦桧则是在这起冤案中,依照赵构的旨意加以执行罢了。因此,杀害岳飞的主谋和元凶是赵构而不是秦桧。

明中叶以后,赞同文征明观点者遂迭起不绝。有的人引用史籍中记载的“宋金媾和”事件加以论证,他们认为秦桧死后,赵构曾不止一次地告诫臣僚说,对金媾和是出自他本人的决策,不允许朝野之人因秦桧之死而对这一事件提出异议或非议。岳飞之死,主要是服从“与金媾和”这一总国策的结果。既然是国策,赵构当然是主要的决策者。有的人又从岳飞个人作风方面论述他必被赵构所杀的可能性。主要根据是绍兴七年(1137),岳飞曾奏请立储之事,高宗曾将此视为越轨行为。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是相当严格的,稍有不慎,便有杀身之祸。岳飞作为大将竟干预朝廷上的立储大事,这不是保全功名、善始善终的做法。从上述的论据看,此说也有一定的逻辑合理性。

持不同意见者的论据是:第一,就南宋国内的权力归属而言,赵构是皇权的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从当时宋、金、西夏诸政权对峙的政治格局而言,身为南宋宰相的秦桧,则是女真皇朝派到南宋中央的一个代理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汉奸,他具有“挟虏势以要君”的权力,他才是南宋整个降金政策的真正炮制者。第二,削夺岳飞等诸大将兵权,是秦桧整个投降计划的一部分。岳飞在诸大将中首先被诛,这是他反对秦桧投降卖国的结果。第三,岳飞是女真贵族极其忌恨的人物,兀术曾胁迫秦桧“必杀岳飞而后可和”。秦桧为了议和,他必杀岳飞。第四,岳飞的狱案,“名曰‘诏狱’,实非诏旨”,这一点,从宋人遗留下来的资料亦可找到证据。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记载绍兴二十五年(1156)事,即有:“诏: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圣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

既有在“取旨”前,便有“已奉圣旨”的事,矫诏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岳飞的冤狱虽在南宋孝宗年间作了昭雪,他的被害距今也已800多年,数百年来,人民按照自己的选择将岳飞葬于西子湖畔,并将秦桧、张俊之流用白铁铸身跪在岳飞墓前。“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身”,岳坟前的这一千古绝对,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忠奸之辨。

从这一点上说,关于杀害岳飞元凶的争论似是无关紧要的,但作为历史研究的课题之一,似应有一个接近历史真实的答案。随着新史料的发现和研究的继续深入,期待着此谜能被彻底揭开!

名妓李师师

芳容丽质晚妖娆,秋水精种瑞雪标。

凤眼半弯藏琥珀,朱唇一颗点樱桃。

露来玉指纤纤软,行处金莲步步娇,白玉生香花解语,千金良夜实难消。

这首诗,是小说《水浒传》中描写东京名妓李师师的。水泊梁山大头领宋江,正是通过她,向当朝皇帝表露了愿受“招安”的心意,最后全体归顺了朝廷。这个李师师是不是真有其人呢?

《李师师外传》和《贵耳记》都记载着她和北宋皇帝赵佶的风流韵事。

《李师师外传》是这样记载的:李师师,北宋汴京人,一个洗染工之女。按当时社会的民俗,父母喜爱的儿女,从小都要送到佛寺去挂个出家的名儿,叫做“舍身”。师师小时就长得眉清目秀,聪明伶俐,被爹娘视为掌上明珠,也就舍了身。当时的佛门弟子都习惯称“师”,所以,她就叫“李师师”。

师师4岁的时候,不幸父母双亡,她成了可怜的孤儿,跟随李姥姥生活。这李姥姥年轻时当过妓女,琴棋书画都很精通。她把李师师当成“摇钱树”,决心悉心调教她,以便日后让李师师也当烟花女子,给她大把挣钱。李师师长大以后,色艺双绝,入了教坊,成了东京第一名妓。达官贵人、文人学士都以和她交往为一大幸事。当朝皇帝宋徽宗生性风流,热衷玩乐,把朝政扔在一边,由奸臣把持。自己甚至打扮成平民模样到花街柳巷私会妓女。

宋徽宗第一次见李师师时,他假扮大商人,出手阔绰,送给李师师大把的金银、绸缎,显示富有,但李师师却对他不屑一顾,态度极傲慢,问话也不答,使他干坐一宿,非常扫兴。事后李姥姥问她为何如此冷漠?

她说,她瞧不起这些靠钱买笑,浑身散发铜臭之人。

后来,听说来者竟是当今皇帝,李姥姥吓个半死,以为大祸临头了。

李师师却很沉着地说,逛妓院的事毕竟不光彩,皇帝忌讳此事,决不会声张。并推测,宋徽宗第一次讨个没趣不会甘心,很可能第二次还来。果然不出李师师所料。春节之时,宋徽宗又登门来了。从此,李师师和宋徽宗打得火热,一块儿写字呀,画画呀,下棋呀,弹琴呀,卿卿我我,情爱甚笃。宋徽宗还特别欣赏李师师的幽姿逸韵,为她画了一幅画,题字道“金勒马嘶芳草地,玉楼人醉杏花天”。

《贵耳集》则记载,有一次宋徽宗到李师师家,碰巧开封府的监税官周邦彦也在那里。周邦彦听说皇帝来了,吓得躲在床下不敢吭声。皇帝走后,周邦彦把这段见闻填了一首词,叫《少年游》: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吹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意思是:刺骨的水,洁白的雪,纤细的手啊掰开新橙。房里暖暖的,烧着兽香,两人对坐吹笙。悄声地问:今晚哪里去住?城头已敲三更。马走打滑,寒霜浓重,不如不走,路上简直没人行。

后来,宋徽宗赵佶又到李师师处,听李师师唱《少年游》,觉得词中所写仿佛上次情景再现。又听说是周邦彦所写,于是大怒,回宫以后弄个莫须有的罪名下旨罢了周邦彦的官,并逐出京师。

隔了不久,宋徽宗又到李师师家,见李师师憔悴不堪,愁眉泪眼,原来她是送别周邦彦出京。她和周邦彦缠绵悱恻的情和抑郁无告的怨使宋徽宗很感动。不久,他下了一道诏书,召回了周邦彦,并提拔周当了个“大晟乐正”的官。

这两本书记录的故事,引出了两大疑问:

一是到底赵、李、周之间有没有这件风流韵事?

据考查,周邦彦生于1056年,死于1121年,活了65岁,他在汴京李师师家见到宋徽宗时,应该是1109年,李师师应该40多岁了,而宋徽宗赵佶才27岁,他怎么会看上一个老妇呢?再一查,周邦彦并没有当过税监这类小官,当朝也无“大晟乐正”的官职。这是否认者的观点。

大多数研究宋史的人持肯定观点。他们认为,这段风流韵事流传很广。记载这段故事的作者都是有一定地位之人,所记事实肯定有根有据。另外,当时叫师师的同名女子很多,有熙宁时代的师师、也有宣和时代的师师,此师师不是彼师师。以一家之言推断宣和师师的年龄,是不对的。还有宋代的官僚、文人到妓院厮混的大有人在,据说周邦彦就行为不检点,很可能“人老心不老”,年近花甲仍有花心。

二是李师师晚景如何?

有的说,李师师后来出家了。《李师师外传》写道,宋徽宗把皇位让给儿子宋钦宗之后,自号“道君教主”。退居太乙宫。李师师没了靠山,自身难保。当时金兵南侵,河北告急,李师师设法到北城慈云观当了女道士。

还有的说,她殉难了。说是金兵攻破汴京之后,金兵统帅听说李师师是名妓,指名要交出她来,张邦昌到处派人搜捕,终于把她送到金营。李师师宁死不受辱,拔金簪自刺咽喉。未死。又把金簪吞入肚里,才死去。

不少人还说李师师南渡了。说她流落在江、浙、湖、湘一带。有人说曾在湖湘一带见到过她。有人说在江浙一带,她曾和士大夫一起听过歌,还有的说她曾在杭州重操旧业,晚年嫁给个商人。宋人刘子翚写了一首《汴京纪事》:

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过湖湘。

缕金檀板今无色,一曲当年动帝王。

刘子翚亲身经历了靖康之难,这首诗是目睹的口气,所说可能是有根有据的。

总之,李师师在国破家亡、兵荒马乱之时,下场不可能如意,种种结局也只是人们的猜测而已,真实情况仍是个谜。

南宋的“生子不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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