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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宜家小酒初长成

万物源自于天,寂灭于地,生命的孕育都需要温床,一颗草都有土地孕育生长。

而我出生在个极易滋生罪恶的地方:酒缸。师傅给我取名宜小酒。这个话我原是不信的,因为这个地方实在不够诗情画意,不符合一位女仙神秘飘渺仅供世人敬仰的形象。况且我还活着就是证据,我的师傅完全没有把我连酒给吞进肚子里这是不合理的,可是如果不在酒缸里,那我师傅是怎么发现我的?于是为我自己找个完美合理的出生地成为了我几百年来思考的主题。

我和师傅在桃花坞生活了几百年。师傅是个酒鬼,可是如果你以为他只会喝酒那你就太天真了,师傅独自一人生活在桃花坞里,最基本的,他会做饭,不然早就饿死了,还会酿酒,不然早就馋死了,最最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还会法术,当我成年懂事后意识到这一点,曾一度认为我师傅是个高人,而且还是一位超凡脱俗的隐世高人,如果他不是那么疯癫嗜酒且不着调的话,这份崇拜或许会伴随我成长。

我生来就很奇怪,这一点可以从我出生得莫名其妙看出,更奇怪的是,我成长的速度符合大众水平,但修习道法却意外的慢,师傅曾一度以为是筋骨不好,智商不高,可我文能弄墨,武能劈材,并且爬山下水都没有问题,所以师傅只能归结于天赋问题。

师傅曾以为我不能修得仙身,所以在十六岁时给我吃了驻颜丹,我很八卦的问师傅什么时候修得的仙身,师傅一改平日的不着调,十分严肃且庄重的告诉我他就是在十六岁时修得的仙身,所以他觉得这个时候修得仙身是最完美的。我望着师傅满是沧桑的脸,深刻的觉得,修得仙身又怎么样,岁月它依旧是把杀猪刀,还有,日常的保养着实十分重要。

我在三百岁时终于修得仙身,师傅觉得十分圆满,并且想到,为人为仙,年纪的增长并不代表着见识的广博,因此让我到凡间历练。说是历练,其实盗窃更为准确。师傅说过:“盗窃是一门学问,因盗窃时必须谨慎细心,且必须独具慧眼,能够在多如牛毛的各种珍宝中找到真正的宝物,是锻炼人心志,眼力,耐力的最好途径。且虽然仙界不干涉凡间生活,但劫富济贫在仙界也是一种美德……”

师傅一向吊儿郎当,说的话大多为酒话,可就是这离别前的忠告,我听出了真诚,我记得很认真。

在凡间兜兜转转,转到个叫盛京的好地方,人人衣着光鲜,集市热闹繁华,我摸着下巴暗忖,看来是不消济贫了。

根据师傅提供的经验,一个女子独身走在大街上是不安全的,虽然我并不怕有人找麻烦,可是如果有人找麻烦了就会引人注意,我做的是盗窃的工作,还是低调的好。我身着男装,信步游走在集市上,一位大妈突然拉住我,虽说我三百岁高龄叫她大妈不太合适,可是看她样貌五十左右,而我样貌依旧十六出头,可见皮相是一种很悬的东西,他一方面反映了一个人的年纪,一方面又隐瞒了一个人的年纪。

大妈不顾影响的拉着我叫嚷:“这位官人,进屋儿坐坐,咱们这儿什么都有!”

这位大妈十分贴心,知我长途跋涉十分艰辛,正准备找个地方歇歇脚,填填肚子,可是官人这称呼并不十分准确,我是名盗贼,自古官贼不两立,就算要私通,也是暗地偷偷私通。若连暗地私通都不屑,官贼明目张胆的勾结在一起,那肯定是上面有人了。我明显是个没有后台的,官人这个称呼让我莫名心虚且紧张,我正要委婉的表示自己愧对官人这个称呼时,年轻大妈盯着我的脸低喃道:“我滴个神啦,活那么大岁数,头一次见那么俊俏的人。”又朝楼里叫到:“姑娘们,快出来快出来,瞧瞧这位官人多俊俏!”

于是,我莫名其妙的被拉进这楼里,莫名其妙的入了坐,莫名其妙的被一群女人围观。虽说大家都是女人,我有的她们都有,可是被这么多人盯着,饶是我三百年修为也有些抵挡不住,正当我准备施法遁时,一阵声音传来,恍若越过山谷传来的阵阵梵音,熟悉的让人眼眶一热。

我呆呆的任眼泪流出眼眶。反应过来时,眼泪已打湿了衣袍。幸好大家都看向来人,没有人发现,我忙擦干眼泪,又装模作样的抬头看着声音的来源,却被人墙挡住不留一丝空隙,就好像师傅给我说故事时刚到高潮就醉晕过去一样,让人心里仿佛被猫挠似的。

待人群散开,我才看到,那一身被阳光浸润的紫袍成了世间最干净的存在,男子好看的丹凤眼微微上挑,似含着笑意,我看着他,心里最深处的弦被人拨动,仿佛最珍贵被宝物失而复得。

他逆着光走进,恍若神祇,看我的眼神却如同挑着一颗大白菜,他好看的唇角上扬道:“个子太矮,眼睛太大,身材太细,脂粉味太重,俊俏二字适合,称为男人就太过勉强了。小弟弟,还是待在家里背三字经吧,青楼这个地方还是很复杂的。”说完,摇着扇子施施然飘走。

我僵在原地,良久反应过来,我,我这是被了色诱吧,还有,我刚才是被羞辱了吗?

虽说为人为仙讲究一个大度,但是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灭其满门的心态,慈悲为怀,以德报怨什么的都是浮云,正巧我来凡间的目的本就是劫富济贫,那这位炮灰甲兄台就当仁不让了。

我向那位年轻大妈打听了那位炮灰甲兄台的消息,而那位年轻大妈自从那位兄台称我为小弟弟之后,看我的目光由先前赤果果的侵略变得格外的慈爱趣致,她慈祥的告诉我那位兄台姓名不明,来历不明,实力不明,可是他一身贵气,周围还有不少护卫,因此想要报复,明着来肯定不行,必须暗着来。我一惊,原来,我当时的目光已经那么凶悍了吗?

于是,我半夜在当地最大的客栈外蹲点,这是那位兄台的落脚点。抱着避免引起慌乱和节省体力的心态,我用微观把客栈上下观察了一般,确定了炮灰甲兄台的房间位置,他正坐在书桌前看着一个什么东西,我潜入那个房间,本想施法让他昏迷,可我从来没有对个大活人动过手,若力度把握不好,他一介凡人怕是受不住,只好给他一个反手劈,劈昏了也是一样的。

我温柔的在他脖子上一劈,力道不大,但足以让他应声倒桌。我满意的拍了拍手,志得意满的打量起这屋子。屋子倒是装扮的富丽堂皇纤尘不染的,还燃着熏香,看来是会享受的人。只是没什么值钱玩意。我感到很沮丧。想想也是,这是客栈,又不是他家,谁出门旅游带着珍宝呢……可是,第一次出手就无功而返也太丢脸了,我在屋里一边转着,一边想着他早些时候说的那些气人的话,觉得这人年纪不大,嘴巴却不饶人,着实可恶,既然偷不走什么宝贝,随便拿走什么又太没有格调了,不如…在他脸上写上到此一游吧,让他知道我不是好惹的。说做就做,我兴奋的拿着桌上的笔,刚把他的脸抬起,却见一束蓝光划过,临昏过去前,我想到:完了!地上凉,会感冒。

我是在一束强烈谴责的眼光里倍受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的,工作时睡过去,被抓包我是不怕,可是如果被师傅知道了肯定会说我有辱师门的。我挠着脑袋,想着如何才能化解这次尴尬,可是坐在床边的炮灰甲兄台明显没有看出我的纠结,他见我醒来,摇着扇子悠然的问:“不知姑娘深夜到在下房间有何贵干,”又谦虚且谨慎的开口,“虽说这么问有些唐突,可是,在下的玉魄方才不幸被姑娘吸收,这枚玉魄对在下十分重要,在下还靠它救人,还请姑娘归还,在下感激不尽。”

呃……什么玉魄,难道我虽说肉体昏过去了,但灵魂还是坚持站岗吗?我都不知道自己居然这么敬业!!!我在心里对自己点了个大大的赞!可是,转念间却抓住他刚才说话的重点,他是不是说到救人??盗亦有道,更何况,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忙摸着衣服袖袋,正准备找找,看那枚玉魄是不是真的在我身上,可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出现了,我,我穿的明明是男人的衣服,可是他刚刚叫我,姑娘??我转头盯着他,试图用眼神询问他在是怎么一回事,事实证明,我的眼神还是很具有杀伤力的,他上挑的丹凤眼里尽是君子风采,说出来的话却带着痞气:“我原本想着大家都是男人,这玉魄又很重要,所以…嗯,就找了一下。”

找?怎么找的?这个混蛋,先是羞辱我,后是冒犯我。我眼睛里冒出熊熊火光,想着是不是施个小法让他在客栈外面吊一晚上时,这混蛋正直的狡辩:“这事原怪不得在下,是姑娘你深夜闯进我房间,又吸收了玉魄,我只是担心则乱,况且当时你又扮作男子,更重要的是你那么小,我实则并没有占到你什么便宜。只将你抱上床休息以免着凉。”一番话说的合理且诚恳,语气还含有浓浓的愧疚之情。我一下找不到理由来反驳,我扒着脑袋想了半天,竟然觉得他说的十分有理,既然那玉魄是救人的那么重要,那他鲁莽一点也是可以原谅的,况且,我既是仙身,若是他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此时肯定就不能完好无损的坐在这了,由此看来我确实没有被占什么便宜。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把玉魄还给季予慕,没错,那个混蛋叫季予慕。我感受到体内一股真气萦绕,看来那玉魄是真的被我吸收了,可是我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无法把他逼出体外。我真是史上最倒霉的盗贼,第一次行窃,什么都没得到,还莫名其妙的欠人一块玉,还是块救命的玉,没有办法,只好跟着季予慕回去救人,据说他家有位巫师,应该可以取出这玉魄。反正也是历练,去哪里没有区别,还有人伺候着。

我跟着季予慕这几天,深刻的意识到他的讲究,简直到了一种龟毛的境界,对于只是暂时落脚的客栈都装扮的像新房一样,一天要打扫三次,早餐午餐晚餐更是花样繁多而且还不能重样。他身边的人更是神通广大,伺候这么难伺候的人居然面不改色,接受他一切无理的要求,我更深刻的意识到我能在师傅手下活这么多年,不是因为我伺候人有方,而是师傅他没有那么变态。

由于我是去救人的,身份就格外珍贵了。季予慕特地安排我睡在他隔壁的房间,所有的东西都按照他的规格供给。可是我前三百年都过得十分朴实,突然那么奢侈我着实很不习惯,我问了问朔风,就是季予慕的护卫,长得像株老槐树似的,并不是说他很老,而是完全没有生气,做事一板一眼的。对于在季予慕身边有这么正直的人我表示非常不理解,不是说人以群分吗?

话说那天我很好奇的向朔风打听季予慕这样一天得花多少钱,朔风的回答很官方,官方到我什么都没有听懂,我完全不明白他们使用的货币计法。可我虽然没有生活经验,但是凭我的智商总是能让我成功的明白人类的生活习惯。我仔细观察下来,季予慕一天的花费足够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开销。我深切的意识到,对生活处处讲究,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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