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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林丫头的一个梦

相见

1

林雨茜要去威海。

去见一个人。

2005年11月底的一个傍晚,她身穿格子布裙,拉着一只红皮箱出现在济南火车站广场。

她的身材纤巧,面容清秀,眼神内存留着几丝疲累与恐慌,脖子上的紫色丝巾蝴蝶般地随风飘舞。

广场上穿皮袄、毛衫、大衣、靴子的不乏其人。

总之,看起来只有从深圳来,刚下火车的林雨茜穿着最单薄。

风顺着林雨茜的袖口、领口、薄绒衣的缝隙,和连裤袜的小洞洞朝里钻。真够凉快的。她微微一笑,蹙蹙眉耸耸肩,双腿不由得颤抖了几下。

这不是凉快,而是太冷了。她心又说。

几个不三不四的陌生男子已注意到她,并有人上前主动与她搭讪。

她有些害怕。

此时的自己如同一只无助的小绵羊。意识到这一点,林雨茜迅速打的直奔汽车总站。

济南的房子不论是外观设计、还是造型都有些古板,而且这儿的空气沉闷、街市冷清了一些。

林雨茜想,这可能是在深圳呆的时间长了点的缘故,心中才出现这种反差。

说长,满打满算就两年。她喜欢深圳温暖的气候、绿色的环境,和快捷的生活方式。

却厌倦漂泊。

漂泊让她感觉自己像空中风筝、水上浮萍,始终在寻找自己,又迷失自己。

她的老家在湖北武当山。她大学毕业后就到了深圳。其间跳槽了好几家公司,做过物料员、文员、客服、推销员、厂务助理。

她梦想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和相爱的男人。只为他而来。

到了汽车总站,林雨茜马上买了第二天早上到威海的车票,把皮箱寄存在包裹寄存处,又打了一个电话。

天色黑下来的时候,林雨茜问保安附近哪有旅舍。保安把手朝车站外的左边指了指,又朝右边指了指说那边,那边有。

远不远?

不太远。有半里路。

哦。林雨茜心灰意冷。只有少数几个人在车站外走动。那走动的人像魔鬼,借着灯光只看得见头在晃。

她感到不安全。

保安披着一件军用黄大衣。他的黄大衣从肩膀一直拖到脚跟,整个人站在林雨茜的对面就像一尊老佛爷铜像。

车站内部也有旅舍,但最低要七十块钱一个晚上。保安的目光在林雨茜的身上瞄来瞄去。另一层意思是:难道你不冷?

一个晚上七十块,有点贵。林雨茜吸吸气,去包裹寄存处找到自己的皮箱拿了一件有纽扣的红毛衣套在身上,又去车站商店买了一碗方便面和一根火腿肠用开水泡了吃。

2

车站的工作人员已下班。

随着深夜的到来,候车大厅的灯被关掉了。

只剩个别没有投宿的旅客被值班的那位穿黄大衣的男保安吆喝到了顶头的一个小型候车室。

林雨茜坐在凳子里依然瑟瑟发抖。吃泡面时的热量像肥皂泡泡儿一样膨胀了一下她的血液,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的父母是农民。

姐姐雨花和她是双胞胎。

由于家庭经济不好,为了减轻父母的压力,雨花只读了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

那时雨花才十五岁,跟着别人到了东莞,由于年龄小一时找不到好工作,便进了一家小电子厂做了流水线上的一名普通员工。

雨花一天要上班十二小时。为了支持她读书,她常把自己积攒下来的钱寄给她。

她为了不辜负父母和姐姐的期望,学习非常用功。别的女同学风风火火恋爱时,她只在埋头做题。

参加工作后,男同事的追求,她满不在意。

是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是她有舍近求远的弊病?她弄不懂自己,只是跟着感觉走。

可感觉往往让人捉摸不透。林雨茜甩甩头,哈了哈气,又把心思转移在从挎包内取出的一张报纸上。

是一张《深圳特区报》。她临走的头晚在报刊亭买了一份,但只带了一张。

在火车上她已把报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一篇关于情感探秘的报道,令她疑惑不解。

在她的身边坐着一位穿白色外套,看似年龄要比她小一两岁的女孩。她把那篇报道再次浏览了一遍,合上报纸,和女孩聊开了。

她先跟她聊报纸内容,又拉起家常。

不一会儿,保安也来到了她们的跟前。

女孩叫冬玲,是到自己的外婆家。她把自己的纤维袄借给了她穿。

保安姓秦,竟然和她是同乡。

三人越聊越热火。

然后,她因困倦背靠着墙壁一下子睡着了。

为了及时地坐上第二天的班车,也为了省钱,这是她第一次经历在车站过夜的事情。

一个小时后醒来。秦保安的黄大衣盖在她身上,而秦保安双眼合闭坐在她的一旁。

她心一颤,站起来。

睁开了眼睛的秦保安打着哈欠,轻声问她怎么不睡了?

哦。我……

再睡吧。

不。你睡。我到处走走,就当是散步,可以帮你,帮你值班巡逻,你睡。

你就别幽默了。睡你自个儿的吧。值班可是我的工作。

你别说幽默,我倒真觉得我太幽默了。

她一笑,把黄大衣丢向秦保安,迈开碎步。

她要见的人是夏明令。

一年多前的一天,夏明令给她发了第一条信息。

随后,他们电话、网络聊天,不知不觉交往深入起来。

她曾经的一位室友何香梅跟她开玩笑,你有了心上人夏明令,宿舍就又少了一个“光杆司令”。

何香梅已结婚,但基本上不跟室友提及自己的家庭。在她看来,她有点神秘。

夏明令一次次在电话中催促她让她到他的身边。她也一次次梦到他的召唤:亲爱的茜茜,来吧,快来吧!

梦中的夏明令张开长臂。好几次她笑着扑进他的怀抱,醒来却发现自己在公司的宿舍。

明令到底长什么样儿?他最先怎么知道我电话的?大老远来找他,究竟对吗?

林雨茜的思绪在细如缕风的脚步声中下沉。

3

清晨,雾色浓浓。那雾凝结着密密麻麻的小水滴似乎清晰可见,让人觉得一伸手,水滴就乖巧地落入掌心。

许多人顶着白雾,来到候车大厅。

一时间,候车大厅变得格外热闹。旅客、早餐师傅、保安,售票员及站内部门领导来来往往。寒冷的天气仿佛使每个人身怀绝艺,行走说话嘴里冒着白烟。

林雨茜找到冬玲把纤维袄还给她。

她又在卫生间洗脸、刷牙、梳头和化了淡妆。

今天她就要与夏明令见面,对她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

她希望自己漂漂亮亮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虽然一夜没合几眼,但兴奋使她忘记困乏。

她想象着见到他那一刻他一下子拥抱住她,她送上轻轻的一吻。那应该是青春最美妙的时刻。

从卫生间出来,林雨茜去取了皮箱,买了早餐吃了就钻进车内。

六点半准时发车。车辆驶出城区后,风驰电掣般在高速公路飞驰。

林雨茜马上给夏明令发了信息去。

她告诉他,她已经出发了,大概下午三点多就到。

夏明令回信息让她一路保重,坐到崖头站下车即可。他会在此接她。

晨雾散去。

太阳露出笑脸。

然后,它像一个爱做捉迷藏游戏的玩童,在云层与云层之间躲躲藏藏。

公路两边全是一排排光秃秃的树木。

山峦、河流、庄稼地、房子引入眼帘,又渐渐被落在背后。

林雨茜望着车窗外,满脑想着夏明令。

夏明令比林雨茜大四岁,读过中专。

在林雨茜的心中,他是个浪漫的人。

他时常给她发送短信诗。那些优美句子每每读来,令她激动、甜蜜。

他们通常夜里各躺被窝发短信,感觉能听见彼此的心跳。

有时,跟他聊着聊着她睡着了,早上醒来便收到他的一条或两条短信。

在她生日那天夏明令还拜托一位亲戚送玫瑰花给她。

应该让爱情更现实一点。这是他告诉她的。

他在威海办了厂。什么厂,他没说,只说那厂是为她办起来的。

真有人如此爱她?!听来就像童话故事一样,令喜欢做梦的她感动不已。

他们相互寄过照片。

照片上的夏明令高大、英俊,眉宇间透露着堂堂男子汉的正气与智慧。

她常捧着照片,用手抚摸他的面孔他的头发,内心默默呼唤他的名字,以解相思之情。

4

下午一点过后,车辆远离高速公路,分别在两个小站停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就直朝山野飞奔而去。弯弯曲曲的道路横穿半坡中。车速一下子减缓了。

林雨茜掏出小圆镜,又掏出口红。她照着小圆镜,把口红朝唇上涂着。

见到明令,一定在明令的脸上留个唇印,就像红公章一样才有意思。她想。

坐在林雨茜身旁的一位挎着黑包的男孩子问她,是去看男朋友吗?第一次见面?

那男孩子是一名电工。他朝她递来了名片。

她还是头一回碰见电工有名片,便说了现代社会信息发达,做事跟得上发展步伐才行,你搞得真够先进。

那男孩子说她真会夸人,又向她讲了他有一个同学因为网恋不成自杀,另一个同学因为网恋已结婚,如今家庭幸福。

她不明白那男孩子为什么要对她说这些。他问她是不是网恋,她不想回答他的问题,也就没多问。

那男孩子在小站下车了。

随之,又上了七八位乘客。

到达崖头站已临近下午四点。她拎上皮箱,跳下车门,双脚着地那一瞬间内心有点

紧张。

明令。明令。她独自站在交叉路口的花坛前东张西望,只为了寻找哪一位是夏明令。

花坛里茂密的青草和花枝是一天多来她见到的最新鲜的绿色植物了。

风不时刮着。

日光曚昽。

个别行人匆匆忙忙。偶有小巴和摩托呼啸而过。

由于没吃午饭,她的肚子已饿得咕噜噜叫。

你在哪儿呢,明令。她翕动了一下嘴巴,喜悦地欣赏了几眼眼前的那些植物情绪稍稍舒缓,又调动起所有的神经朝路中搜索她心目中夏明令的身影。

小时候为了凑钱读书,她一个人跑到豺狼出没的野山凹摘金银花、挖黄姜去卖。那时她很勇敢。现在她为他而千里迢迢来了,这是勇敢还是冲动?

勇敢,因为爱而勇敢。她给自己定位。

拿出手机后,她把夏明令发给她的最后一条短信看了一遍又一遍。

短信中夏明令说他骑一辆摩托来接她。摩托的车牌号尾数为225。

哪有这样的一辆摩托?她随即拨打夏明令的电话。

电话没通。

你就是林雨茜?她正纳闷,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只有夏明令知道她叫林雨茜。

那么,说话的人一定是夏明令。

明令。她欢喜地叫了一声,急忙转身。

他骑着一辆旧摩托,穿着一套旧西服。面孔黝黑。咧嘴时,一颗缺牙暴露无遗。

她愣了几愣才说,我是林雨茜,你是夏明令?我看看身份证。

说要看身份证,她带着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语气。

也许是从见面这刻起,她才真正地认识他。

爱情需要感觉。眼前的夏明令让她失去了某种感觉。

5

夏明令嘿嘿一笑,从摩托上下来。

他没有掏身份证,仿佛因为自己的长相不容乐观而不敢正视林雨茜的眼睛。

你是不是怕我?林雨茜凑近他,挤挤眼,先前那个用嘴巴给他的脸盖红公章的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夏明令偏着脑袋,又嘿嘿一笑,说不是。

那你肯定是一个非常节约的人。在节省视力,对不对?

夏明令晃晃脖子,龇着牙,支支吾吾。他把拿来的一件男式中长皮衣递给林雨茜,催她快穿上。

显然是夏明令自己的。林雨茜嫌难看而不愿意穿,但她别无选择。

穿上皮衣的林雨茜看起来就像女扮男装的戏子。不过,她感觉它的御寒性倒是很强。

林雨茜只想再认认真真地看看夏明令,跟他再多谈一点。谈什么都行。他们见面应该有说不完的话,不可以平淡无味。然而,这一切来不及了。夏明令把她的皮箱捆绑在摩托后座,就带走了她。她手足无措了一阵子,稀里糊涂地就把头贴在了夏明令的背脊。

不管怎样,从此有了自己的一份爱。林雨茜越贴越紧。夏明令的背脊像一块木板,刚好为林雨茜挡住了来风,而林雨茜更乐意把它看作是枕头。

夏明令说,你坐好,你抱住我的腰。

林雨茜哦了一声,双手抱住了夏明令的腰。

在林雨茜的脑海出现了一个镜头。那应该是一部电影。林雨茜想不起那部电影的名字,但出现的画面越来越清晰。画面中的两个人分别是男、女主角。男主角骑单车准备把女主角带回他的家。就像现在的她和夏明令。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是演员,每天上演自己生活的主要角色。林雨茜领悟了这个道理后,觉得自己就是那部电影的女主角。她对夏明令说,我们是在演电影。

什么电影?夏明令显然没有明白。

是爱情的。

路面越来越狭窄。周围静谧,很少有车辆和行人。偶尔见到几所房子,也都是普通的砖瓦房。水泥路一下子不见了,面前呈现出一条崎岖不平的石路。

林雨茜问我们现在是要到哪里?

回家啊。

夏明令原本也不是本地人。当初他们相识就因为是乡人才把心的距离拉近了。路边的庄稼地、荒草地及周围的群山,让林雨茜明白自己是来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小村落。

摩托轮子突然绊住石棱,车头一歪,两人差点摔下来。林雨茜害怕得惊叫了一声。夏明令说有我在,没事的。马上就到了。

林雨茜抓紧夏明令的衣服随口问,你会不会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男主角,好好待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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