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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浪漫(1)

木讷的男人

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有时候我很生气,有时候又很无奈。

同他第一次看电影,看的是《新不了情》。几个刚看过的同事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这部戏,他在旁边默默地听。我突然插嘴说:“噢,我好想去看呀,可惜你们都看过了没人陪我。”识趣的同事一下子散了开去,只剩下我和他。他羞怯地看着我,就是不会开口请我看电影。气得我直跺脚:“你陪我去看。”

看电影时,我喜欢吃爆米花。我拿着爆米花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哎,你不吃呀?”我问。他伸手抓了一大把,然后拿在手里一颗一颗地吃。唉,真笨!你一颗一颗地从袋子里掏出来,那你就有三百六十次机会握住我的手呀。

散场,人潮如水。不是很热,但他还是把那件毛衣脱了下来拿在手里。人海中,他的手很自然地握住了我的手。虽然他的毛衣裹住了我们紧握的双手,但那一刻我的心甜蜜蜜的。

现在,他已经是我的丈夫,但他依旧是不紧不慢。走在大街上,我总是喜欢握住他的手,依着他的肩膀走。但每次他都甩开我,对我说:“大庭广众下拉拉扯扯的,不好看。”

生活中少了一点浪漫,自然就多了一些争吵。每次大吵大闹之后他都会夺门而出。我独自留在家里,这时我就翻出《新不了情》这张影碟一边看一边哭。回想起第一次约会的情景,我的心又甜蜜蜜的。

既然他是一个很害羞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主动的男人,既然他是一个不紧不慢的男人,那我何必强求他多一份浪漫、多一些情趣呢?

谁是那年你的女孩

18岁的夏季很炎热,阳光的碎片打在沥青路上,凌薇背着硕大的书包穿过人群抵达花圃,摊开美术纸画一张不成形的植物素描,有时候也画人物,但总觉得欠缺了一些,画到一半,揉掉,再画。

夏末将至,血红色的黄昏,不良少年对着年轻的女孩吹响亮的口哨,嘻闹着经过,公园转角处流浪狗奔散而过。

现在想起来多年前的那一天,天空应是极好的蓝,凌薇看着群魔乱舞的人朝林白逐渐青灰的脑门砸去,他蹲在那个角落,最初也试图反抗着还手,到后来任由他们侵略性生硬的砸下去,有血从柔软发丝间淌出,他终于摊下去,手预谋性的抵在头上,凌薇扒开人群,用那个旧了的硕大书包挡在他面前。

那时候的凌薇该是什么都不惧怕连眼神也无比明亮的吧。他看着她毫不犹豫的表情,有浅浅的感动,木椅子腿砸下来,他发了疯的站起来,吓走了那群学生。

之后他们坐在两旁开满月季的深灰台阶上,凌薇没有问林白为什么,林白也没有问凌薇为什么,在此前,他们甚至没有面对面的讲过话。凌薇从书包里掏出心相印的纸巾,霸道的替他擦拭额间的血迹,她问他,一个人如果太过寂寞或者无事可做时,是不是看到自己流的血真的会觉得平安?

林白伸过手抚过凌薇的眼角,还疼吗?他从左边校服口袋里掏出半截已灭了的红山茶香烟,点上,歪着头看着她,抽了两口后把烟递给凌薇,凌薇摇摇头,他们就笑了。

那时候,好学生凌薇还没有迷上这种烟,闻到烟草味甚至觉得呛,她只会偶尔在上课时发一小会儿的呆或者午后素描课时盯着某一个男生的背影,想象他低头的样子亦或落寂,亦或亢奋,亦或面无表情。

她在自习课休息时间经过那个睡得半醒状态男生的桌子,撞翻了他的书,她弯腰一本本的捡起递给他说对不起,他说没事,低着头。

于是,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林白。

19岁,春天猝不及防。

林白打电话约凌薇看一场多年前的老电影,电影的女主角背对着男主角:悲伤只是把插在心口的匕首,拔下来给人看,也只不过溅了别人一身血罢了,很多事我们始料未及,然而它终究要来。

电影散场,樱花撒落,凌薇的肩抖了抖,林白揽住了她的肩。之后他们去吃了泡冰,《罗马假日》中,安妮公主在西班牙广场吃雪糕的桥段成了经典,凌薇在微凉的空气中感受抵达皮肤彻骨的凉,林白看着她吃了一勺后,搅了一团送到他嘴边,他皱了皱眉,咯吱咯吱咬下去。

那个夜晚,凌薇取下脖子上那条黑色项圈银链套在林白的脖子上,林白的吻深情的滑下来,她闭了闭眼,有泪掉下来。

很快,黑色七月如光阴在羊齿间溪水般流过,凌薇报了某高校的美术系,林白却是笑笑,抽出半截红山茶香烟,点上它,狠狠的抽下去,熄火。

凌薇有点小失望,她其实是希望林白能跟她说些什么,比如说你以后要照顾自己或者哪怕说两句俗透的祝福的话也好,然而他什么也没说,甚至连一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

凌薇想是不是自己付出再多,林白也只会给她一点点微加热的温度,天气一冷就降温,可是,她却有说不出的理由想跟他一起,哪怕只是安静的坐在他旁边,闻一闻从左侧飘来的红山茶烟草味也好。

九月通知单纷飞,凌薇如愿进了高校美术系,林白却落了榜。

整个暑假凌薇就见过林白两次。一次是林白找她,说不久后将南下发展,开个涂鸦酒吧,另一次是她找林白,穷凶恶极的追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是答应我不再打架了吗?

最后,林白推开了她,他说,凌薇,我们分手,好不好。

那是凌薇对林白毕业前夕最后的印象,夕阳照下来,影子很暗淡,林白下了阶梯没有回头,此后的很多年,虽然凌薇从来没有遗忘,然而也总不能清晰的想起那时他转身的任意表情。

究竟是他厌倦了她,还是她弄丢了他。

21岁。大二学生凌薇画的素描已经可以入眼了,但不足以令所有人入眼。她接受了在图书室为她占座的学生陈耀祖,名正言顺的把左手放在他的掌心里,伸出右手向他要一根甜心棒棒糖。

陈耀祖满足了凌薇很多好奇心,他带她夜半从后院溜到剧院里看明星排练。周末带她去迪斯尼乐园玩过山车,火拼神队。木马场外,迷离闪影,他始终没有离开。

青春的岁月都最美好,都最荒芜,在那些日子里,凌薇从来没有提起过林白,直到在城内另一所大学城遇到从前的高中同学陆天,陆天笑着说,林白呢,他最近可好?凌薇微红了脸,应该还好吧,毕业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他或许真的南下了。

南下?前段日子我在附近的酒吧还见过他,向他问起你,他说你一切都好,我以为你们?

我们毕业前夕其实就有预谋的要分手了。

他那么爱你,怎么舍得。你知道吧,毕业前夕,他还跟同学大打出手,因为那同学说他只是玩玩你而已,结果被他打掉一只牙,那小子可真狠,他说他这辈子除了学业最在乎的就是你。

怎么舍得呢?凌薇之后疯狂的搜索整个城市。她突然发现这么多年了,她始终把林白这个名字放在离心脏最近的位置,她想念他的红山茶烟草味,想念他说话的声音,想念他朝她走近的姿势,天气再好表扬再多陈耀祖再温柔没有他就是不好。

甚至现在人证物证的分析,她接受陈耀祖也只是因为他身上有相似林白太多的地方,同样的发丝柔软,同样纯金属色的眼眸,同样抽红山茶牌香烟。

她终于做了回坏女孩,她跟陈耀祖摊牌。

22岁,在新浪采访视频里重逢那双眼,凌薇手中的上色彩盒打翻一地,弄深了粉色裙子,染深记忆中的18岁。

她站在他住所门前忐忑不安,他看到她的那一刻似乎没有想象中意外。

林白,林白。

她的肩在这些年里显得更加削瘦,锁骨更加深刻,他的眼里有心疼,她认真的看他,已经有了些许成年男子的成熟魅力,举手投足间已不再是当年为了一句话奋命而战的林白了。

但当她看到他脖子上依然戴着那条她送他的黑色项圈银链时,她傻傻的笑又傻傻的流眼泪,他依然是她的林白。

这些年一定是小有成就的吧。

只是画了一些自己喜欢的画,受到大量的追棒并不是本意。他倒了咖啡给她,抽一支红山茶,轻描淡写。

她很想开口说说他们的未来,可是,却有太多的话随着墙上时钟的往前静止又静止。

之后他送她坐地铁,没想到这一次却成了最后。

出事的那天,凌薇正在室内为一家杂志构思封面,陈耀祖提着水果来看她的近况,广播响起,声音由大变小,慢慢静下来:

前两天的个性小画家在离开我们这座城时,他所搭的一辆南下的客车与一辆旧货客车相撞,于凌晨三点抢救无效,直到最后,他的手心里始终握着一根黑色项圈银链,不肯松开。

她的泪从左眼慢慢流出来,广播在继续:

他叫林白,他一直没有说爱,可他始终爱着,谁也不知道他心底的那个女孩是谁,然而他只是不愿给他的爱带来伤害,只是想给她幸福害怕幸福来得太迟委屈太久眼泪太多。

那么,林白,谁是那年你深爱的女孩,夏凌薇吗?

夏凌薇想要说给林白听的,只是这样。

18岁的仲夏夜,夕阳淌血,我挡在你的面前,飞来的凳腿砸到了我的泪腺,从此我的左眼里总是灰蒙蒙的一片,看久了任何事物都会掉眼泪。

是不是愧疚越深,缘份越浅。

直到那一天收拾你的所有,想象你闭上眼画的我,有时候调皮捣蛋,有时候也冷静深沉,有时候捂着左眼喊疼痛,你在我身后不远却始终不敢上前。

而我,现在已慢慢冷寂下来,坐下来闭上眼拿起笔清晰的想象你的样子,慢慢的朝我走来,姿势由左手插在袋子里掏出一支红山茶,到后来蹲下去系右边的鞋带,之后无论我怎么呼喊你,却是始终不抬头。

驼鸟的眼睛比脑袋大,而海星至今还没演化出脑,她们说这些年我从来没有在白天念起你,却总是在梦呓里提到你无数次。

而从18岁的那年,最爱你的女孩始终叫,夏凌薇。

朝朝暮暮,一百年永远不会变。

如果跪着,可以换来爱情

如果有一天,爱情需要你去下跪来挽回,那么你会为乐你们的爱情而弯下膝盖吗?

犹记得5月26日《重庆商报》有一则新闻:《女大学生当街跪求男友谅解被网友曝光》。报道里说西安一女大学生竟然当街向男友下跪,可男友仍然无动于衷,扬长而去。

如果不是路人太过惊讶,并且这惊讶回到学校仍未消解,跑到猫扑上发了个帖,说到底女大学生跪不跪,男大学生原不原谅,都是人家的私事。每天在我们身边发生着无数事件,很多会令我们惊讶。我们可以惊讶,却不能把惊讶当成窥探或是传播他人隐私的理由。

无独有偶,5月29日《新文化报》也报道了一则新闻《女子为见男友一面在火车站前跪3个小时》。女孩名叫王玲(化名),老家在榆树市,小时候母亲去世了,跟父亲关系也不好,用她的话讲,遇到男友后,“我一直把他当成自己最重要的亲人”。而这个最重要的亲人,一个月前,在她怀孕四个月时离开了她,又在她到长春找到他后避而不见,任由她在寒风中跪了三个小时。

两个经历不同,受教育程度也不同的女孩,因此一跪,倒让人看出了两个共同点:

其一,她们都犯了某些错误,希望得到男友的谅解。

其二,她们都不想从此失去这份爱情。

下跪之前,道歉的话估计都说尽了,男孩还不谅解,只好跪下。其实语言解决不了的问题,下跪就能解决吗?人生在世,情侣之间要共同面对的还有很多,这次跪了,下次遇到棘手的问题,还是跪吗?

我倒觉得此时与其下跪,倒不如看清两人的问题点,任何时候,真正的爱情都不需要另一方牺牲自尊来表达。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你那点错,又能错到哪里去,那个人爱你,自然能原谅,不原谅只能说明他已不爱了,或者无法再爱了。与其纠缠,不如给双方冷静的时间。若实在不能获得原谅,不如就此放手。

孤单的等待

她,在一家有名的报关公司任职,拿着不菲的薪水,偶尔闲暇,会写下绵绵如水般潺潺流动的文字,写到凌晨,不觉困倦。她会安安静静地听《那些花儿》。然后,拼命地怀旧,怀念那个有着妩媚气息的忧伤男子。

周末的时候,她会在光明拥挤的楼层上看书,很多孩子在干净的地板上埋头读书,她小心翼翼地穿过他们,在迷宫般的书架上寻找识别的标记。好多的书,三毛的,张爱玲的,村上春树的,纳兰容若的……被整整齐齐摆放在书架上。

一本一本的寻,翻,看。出来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一本淡黄封皮的书,很硬的****,所以很多年之后,书看起来还是那么崭新。书的名字是《纳兰词集》,她有瞬间的恍惚,仿佛他并不曾离去,还会背对着明媚的阳光,轻唤自己,伸出双手微笑蔓延。

和他相见是很俗气的相亲。那时的她并不大,刚20出头。因为不太擅长照顾自己,家人就以早把她嫁出为首要任务。他是母亲的一个同事介绍的,后来,发现他们的公司相隔很近,就面对面,这才熟稔起来。为了方便照顾她,他搬到了她的公寓对面,分享着相同的楼层,楼层有好多好多的书,瓷片铺的地面很干净,温暖的午后,他们就背靠背,沐浴着温和的阳光,共看一本书,以为这样就是天长地久。

她摊开双手,看到薄薄的,一片阴影在掌心一侧凝固。不记得何时,他渐渐疏远,甚至几天都没有电话,手机是关闭的,连门都是紧关的。

她在深夜握着手机不敢睡去,蜷曲在门口,拼命睁大双眼,望向橘黄的街道,害怕错过他的身影。

终于等到他,在他消失了很久的一个深夜。他颓废的低头深思,快走到门口的时候,这才深吸了一口气,从口袋中拿出钥匙。他错愕地望着蹲在门口的她,满眼血丝。他的眼中有一瞬的惊喜,也许是有的,但一闪即逝。他拉起蹲着的她,推开她的房门,点亮灯光,将她推进去。转身打开自己的房门,在她忧伤的目光中,缓缓关闭房门。

此后的每天,他会准时回家,只是身畔依偎着另外一个女子,美丽高挑,他对她介绍说,这是我的女朋友,甤。她淡淡地微笑打着招呼,却在转身的刹那,泪流满面。

再后来,她申请去了公司在另一个城市刚设立的分处,选择了逃避,与他断了联系。异乡他地,她写文字的心情越来越多,业绩也做得越来越好,只是,心底永远有个空洞,在闲暇时刻便纠缠生疼,她努力用工作和文字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不留半毫的思考怀念空隙,以为这样便能忘记他,永远忘记。

六年之后,她回到公司总部做决策方案。她认为六年的时光足以让她忘记一些人,一些事,就算他领着娇妻幼子站到面前,她也会安定自如,坦然面对。

回到那个弥漫着熟悉气息的城市,一切都是迷茫,很陌生,仿佛那晚他离去的眼神。幸亏,旧居没有卖掉,她回去的时候,正是上班时刻,对面的房门是紧缩的,她想这样也好,倒免去了见面的尴尬。也许,这仅仅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室内因长期没有打扫,萧条落败,到处蒙盖着重重的灰尘,每走一步,脚下便发出尘烟的呻吟。

她在那座城市的一个月间,对面的房门始终没有打开过,也许早已搬走了吧!她想,暗暗一笑,只有自己还苦守着旧日的陈梦,迟迟不肯醒来。

那是一个雨天,她匆匆赶往机场参加在另一座城市举行的会议。透过车窗,她忽然看到了甤的身影,那个高挑美丽的女子,六年的时光没在蕤的脸上留下丝毫痕迹,她一眼就能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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