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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2007年10月。

北京显然不是一个可以用高跟鞋征服的城市。

在来北京之前,我用高跟鞋搭配所有的衣服——包括球衣和休闲夹克。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读大学的那座城市是一个交通便利、街区狭小的沿海小城。当然,另一个原因是高跟鞋所赋予我的一些女性特征曾给我在生活和其他方面带来过一些便利。

然这在北京却是完全行不通的。因为在你想要征服它之前,那些似乎没有尽头的换乘通道,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地铁车厢,没完没了的天桥台阶,以及铺满了凹凸不平的地砖的行人道就已经将你连同你所有骄傲优雅的仪态全部压垮了。

于是,在第五次跛着脚从地铁中走出来之后,我终于无奈地将高跟鞋和拖鞋一同装进了手提袋里。

十一假期我只工作了四天。5号上午去了趟堂姐家,被三岁的小外甥拿花露水追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整整一天都闻不到其他的味道。6号一大早,我就拉着夏安去了君太——上个月的分期贷款还完之后,银行卡里居然还剩了几百块钱,于是我决定给自己一些小小的奖励。

半个小时后,当我拎着那双新买的高跟鞋从那家专卖店里走出来的时候,在我心头萦绕了一个多月的空洞感仿佛一下子消失了。不过,下一秒,当我低头瞧见钱包里那几个硬币时,心里的那个洞顿时又像是扩大了许多。

有些烦闷地去肯德基吃完了早午餐,见时间还早就和夏安去娇兰专柜那边看了看。试了几款彩妆,终究觉得超出了自己目前的经济力,便把粉底递给了旁边几个初中生模样的女孩。离开的一瞬间身后突然传来一句:

“都这个年纪了还在蹭试用装。”

我转身看去,那几个女孩正在若无其事地补着妆。我忽觉气血上涌,刚要走上前去,夏安便抢先过去说道:“不好意思,请帮我们拿一下刚才试的那款粉底。自然色。”

我讶异地看着她。她低声在我耳边说:“今天不是你生日吗?就当送你的生日礼物了。”

“可是你不是刚从丽江回来……。”

她摆手笑了笑就接过柜台小姐手中的票单拉着我付款去了。我只好不自在地跟着她过去,心里突然为自己的虚荣感到可耻。不过,更多的,我为有这样一个不介意我的虚荣和浮华的朋友感到庆幸。

那天晚上,我请唐文心和夏安去吃了湘菜,陆俊也来了。

唐文心和陆俊是高我和夏安两届的前辈,当年在Q大学生会时就对我们照顾有加,我们年初来广院复试时更是帮了我们不少的忙。

他们两个高中时就认识了,后来顺其自然地去了同一所大学,顺其自然地开始交往,毕业后也顺其自然地一起来了北京工作。双方父母对此也是十分支持,就连唐文心在广院研究生院行政处的工作都是陆俊叔叔给介绍的。在他们两个身上,你永远看不到任何不可预知的或是不合逻辑的事情,他们的感情就像是一份精准无误的建筑设计图。某天当我无聊地翻着唐文心的毕业设计时,突然这样问了她一句:

“师姐,你当初为什么会跟陆俊师兄在一起呢?”

“他不好吗?”她微笑地看着我。

“也不是不好,就是……。”

“不够帅?”

“我可没那么说。”

“反正我也算不上什么大美女,两个人都是那种适合结婚的长相吧。”她拢了拢额前的头发,一脸的风轻云淡。

“我们学校不是每年圣诞节都会举行化妆舞会吗?”过了一会儿,她忽又开口说。

我点了点头。

“我们就是在大三那年的化妆舞会之后开始交往的。”她说,“那年,几个师兄为了整他,就让师姐们跟我穿了同样的礼服,带了同样的面具,然后让他蒙了眼睛过去猜哪个是我。结果他刚摸到我的手就猜出来了,我问他是怎么猜出来的。他说:‘你的手很冷,紧张的时候手心会出汗,左手的中指内侧有一个小小的疤痕。’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比他更了解我的人了。”

“所以就跟他交往了?”

“嗯。有点命中注定的感觉。”

我依然没有去听宋陵的课。

虽然我之前确是对他有些超越师生的幻想,不过那点好感在那天下午就已经被他消磨殆尽了。况且我也没有大度到在被他当众奚落之后还能若无其事地跑去见他。

然而我却很快地再次见到了他。

那天,我因为无聊就去图书馆写了一个下午的论文,起身去还书的时候却讶然地发现他正坐在书桌对面看着我。我愣了一下,忙把手里的书反扣在桌上。

“上周怎么没去上课啊?”他同我笑了笑。

“不好意思宋老师,我英语免修。”

“那之前为什么要去听我的课?”

“因为之前还有一点兴趣啊。”

“所以,现在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差不多吧。”

“如果没兴趣的话为什么还要写论文?”他微笑着指了指我面前的那一摞参考书,“刚才在翻的是《傲慢与偏见》吧?”

我尴尬了两秒,继而笑说:“因为不想在宋老师面前显得那么无知啊。”

“我上次说的可能有些过火了。”他依然和善地笑说,“你其实挺有自己的想法的,不过有时可能有点想当然了,如果你要做理论研究的话,最好重视一下文献阅读和文本分析。我推荐你读一下伍尔芙的《自己的一间屋》,她对女性小说的一些观点非常值得借鉴,还有……。”

“宋老师,我想你误会了,我读研不过是想找一个好点的工作罢了。对于你们这个圈子,”我探身过去对他一笑,“我同样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置可否地笑笑,起身离开。

转眼十月过了一半,天气一日日凉了起来。

周六早上七点半,我穿着生日那天新买的鞋子走出宿舍楼,意外地发现凌嘉居然没有在草坪那边练习发音,走下台阶时才突然想起她前几天好像因为咽炎请假了。王思萌倒是仍旧在那里跳着绳。我路过的时候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最近是不是瘦了?”她一脸得意地跟我说瘦了十五斤。

十五斤?!女人发起狠来还真是彪悍。

上午,我被那个疑似性生活不和谐的主管派去王府井大街发调查问卷,不想来来回回地跑了两个小时也只发出了十几份,最后双脚疼得实在受不了,只好提前回了公司。那个女人倒是出乎意料地没有骂我,只和颜悦色给我倒了一杯水说:“不好意思啊小顾,上午发的问卷格式不对,我刚才重新设计了一下,你下午再出去发一次吧。”

我坐在那里忍了好几秒才终于没有把水泼在她脸上:“哪里不对了?”

“年龄区间应该再细分一下。”

“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那可不行,我们要对客户负责不是?反正也没多少,一会儿就发完了。”

我冷笑了一声,接起问卷走出了办公室。脚跟好像蹭破了皮,怎么偏偏今天忘记带创可贴了呢?

下午并没有比上午顺利多少。女人们从来都不喜欢我,而男人——虽然在他们的女人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他们会或含蓄会露骨地扫视我的胸口和屁股,可是当他们的女人回过头来时,他们一定会目不斜视地从我身边径直走开。愿意停下来帮我填问卷的,全部都是那些笑容和长相一样猥琐的男人。我只好忍耐着他们无聊的笑话和调情,微笑着把问卷和铅笔递给他们。我忽然觉得自己悲哀而可怜,这个世界上,为钱而低眉颌首的姿态永远是都是最轻贱的。

我这样想着从面前的男人手中拿过问卷,然脸上的笑容却突然僵住了——就在离我不过数米的地方,那个不久前曾在众人面前羞辱过我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看着我。在他身后,是几个熟识的师兄和同学。

我突然被一股莫大的耻辱感吞噬了,就好像,一个站街拉客的女人被熟人看到了那见不得人的可耻行径。我下意识地想要夺路而逃,然他却在那之前做出了一个让我觉得诧异的举动:他在某位师兄朝这个方向看过来的一瞬间不着痕迹地抬起手来挡去了他的视线,然后又对其余几人说了几句,他们便转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那些人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我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过了许久才终于回过神来:他刚刚,是在帮我掩饰?

十月半的晚风终究是有些寒冷了。

我扶着墙壁在台阶上坐下来,双脚差不多已经失去了知觉。刚才,就在我终于发完了所有的问卷准备回去的时候,那个女人突然打来电话说:“小顾啊,真不好意思,我仔细看了一下,问卷还是要重新设计一下,今天就先到这里好了,你不用过来公司了,回去好好休息吧。”

而我竟然依旧没有骂出一句脏话的勇气。我应该不是这样逆来顺受的性格才对,人被钱逼到绝境的时候还真是没有尊严。

我咬牙脱下脚上那对白色的高跟鞋,脚跟和脚趾已经血肉斑驳。我突然觉得自己此刻就像是脚下的这双鞋子一样荒谬而可笑。

明明一点都不合适,却非要坚持着穿下去。明明痛的难以忍受,却非要别人看到自己光鲜亮丽的样子。明明跟爸妈说一句“我是自费生”就可以结束这一切,却非要因为那点无聊的自尊咬牙忍耐着。顾小曼,你还真是无可救药。我想我在被这座城市击垮之前应该就已经被自己的虚荣心击垮了吧。

“喂,你不是在哭吧?”我正低头想着,面前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抬起头来,宋陵正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我只瞧了他一眼就低下了头去。

“怎么还没回去?”他又问了一句,“你今天一整天都在发这个?”

“是啊,一整天都在发。”我叹了口气说,“公司里那个老女人却突然告诉我问卷要重新设计。”

“我看你是被欺负了吧?”

我没做声。

“别做这种事了。广院培养你们这些研究生,可不是让你们来发传单问卷的。”他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宋老师觉得我给广院丢脸了?”

“在那之前,你自己不是已经觉得很难堪了吗?”他偏过头来说。

“可我需要钱。”

“我帮你介绍在电视台的兼职。”

“为什么要帮我?你不是很讨厌我吗?”

“我从来没说过讨厌你。”他认真地看着我说。

我沉默了一会儿,拎起地上的鞋子说:“欠你一个人情。”

“来听我的课就算两清了。”他一边说着便把地上那一打问卷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说起来,我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穿着高跟鞋在大街上发问卷呢。”

“你管我。”

只三天后,宋陵便介绍我去了央视中文国际频道做英文编辑,薪水还不错,也不用去台里上班,虽然枯燥了一点,不过总的来说还算是一份不错的兼职。

同一天下午,我又去一教听他的英国文学课了。他最近在讲萧伯纳,我总觉得比奥斯汀和艾略特还要无聊一些,不过我倒是开始喜欢他的英国口音和花式字体了。我偶尔会在上课的时候给他发短信,不过他从来都没有回复过。邮件他倒是每次都回,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会在每一封邮件的末尾都认认真真地写上名字、日期和Kind Regards的人。我猜他多少有些强迫症。

11月1日那天,我向他表白了。

当时他正在讲《华伦夫人的职业》,我趁着大家都在埋头阅读的空隙给他发了几条短信,可他依旧没回。我只好从笔记本上撕下了一页纸,用马克笔在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Essay”,然后坐在教室后排高高举起。他有些不自然地瞟了一眼就示意我赶紧放下,随后便不露声色地翻起了讲桌上的论文。

大约半分钟后,他从论文里抬起头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地讲起了课。

我不禁有些失望。然两分钟后,他的短信却从讲台那边传了过来:“认真听课!”再往下几行:“很高兴我并不是一厢情愿。”

我微笑着抬头看去,他脸上的表情依然没有任何波动,不过我猜他现在的心跳一定跟我一样剧烈,或许还会有点得意。因为,我刚刚在论文的扉页上写的是:

“今天中午在食堂看见你了,不过你并没有看见我。那个时候你正跟一个短头发的女孩一起吃饭。问了同学,他们说那是你其他班的学生。可是我还是觉得嫉妒,因为你们好像聊的很开心的样子。想起昨天在《傲慢与偏见》里看到的一句话: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钟爱的男子的倾慕之情,她也许会失去得到他的机会。我是一个连错过鞋子的折扣日都会觉得懊恼的人,所以我不想因为自己的犹豫而错过你。宋老师,我们交往吧。”

又一个周六来临的时候,我终于不用再去挤8点05分的那班地铁了。王思萌也没有再去楼下跳绳了,因为她在前一天成功地追到了国际传播系的师兄。我也总算明白了这两个月来支撑她一直坚持下来的信念之源是什么。爱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

周日那天,我和宋陵一起去永安里的匡威店买了我人生中第一双白色帆布鞋。很多年没有穿过如此合脚的鞋子了,那种信步如飞的感觉让我一下子把这两个月来脚尖上的痛苦全都抛在了脑后。我觉得我好像已经融入了这个城市。

秋天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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