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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广场作为一个文化符号,它是古希腊人践行古朴公民意识的Agora,也是见证古罗马帝国昌盛繁荣的forum。当它作为square存在时,它是属于大众的——当波德莱尔和库尔贝们坐在咖啡馆里谈论文艺和政治时,它带领公众走向一种更加激进的社会形式。当然,有时它也是个人主义的,每个广场上都有几尊堆砌的石头。广场是一个时代的剪影,是一段历史的浓缩。我在走过每一个城市之前,总是先穿过它的广场。

这座广场坐落在亚诺河的南岸。四面皆是中世纪风格的古老建筑,推门进去,却是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咖啡馆。我端着一杯咖啡走过广场,(惊起了一群在广场上觅食的鸽子),在那几尊巨大的古典雕塑前停了下来。这是米开朗基罗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记忆,几乎所有的主题都是关于磅礴恣意的男性力量之美,有时它们甚至是狰狞暴虐的,然却涌动着一股自由不羁的生命张力。700年前,但丁、薄伽丘和马基雅维利们就是在这里掀起了那场颠覆性的人文革命,从此,文化艺术从教堂、宫殿走向广场,神甫和贵族的欧洲变成了世俗和民众的欧洲。

我在广场对面的一张长椅上坐下来。

我游走欧洲已经多年,却是第一次来意大利。我没有去米兰,也没有去罗马——因我觉得去米兰的十有八九是空虚的购物狂和时尚爱好者,去罗马的姑娘们多半都有一个公主梦。我向来对购物和时尚没有兴趣,也过了做梦的年纪。因而我来到了佛罗伦萨。

我第一次知道这个城市是在徐志摩的诗里。那首诗与《再别康桥》一样,同样是关于离别和爱情,却少了一些“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淡然,多了几分热烈痴狂——“爱,你永远是我头顶的一颗明星;要是不幸死了,我就变成一个萤火,在这园里,挨着草根,暗沉沉地飞,黄昏飞到半夜,半夜飞到天明。”(我想他兴许在这个城市里遇见了一段炽热的爱情。)我在认识佛罗伦萨之前首先认识了翡冷翠。

然而我的眼睛却是真真只注视着米开朗基罗和但丁的。漂泊了七年以后,我渐渐地不再奢望遇见爱情。旅途里那些浪漫的邂逅多半是女作家们在自己的客厅和书房里幻想出来的,真正生活在路上的人不会有那种不切实际的期待。

我偏执地坚持着这个想法,因而只差一点便错过了他。那天傍晚,我们一直隔着人群在游走,他眺望着那座塔楼,我眺望着对岸的教堂,游客们在广场上来来往往。后来,生活在加诸于其上的众多可能性中选择了其中一种,我们的视线偶然交汇了1/2秒。然我却是在5秒钟之后才终于反应过来的。我惊讶地回头看去,他早已不知所踪。我又急急地跑去那个方向寻找,却依旧不见他的身影。他就好像从来不曾出现在这个广场上一样。十几分钟后,我终于决定放弃,心里莫名地有些沮丧。

正失落地站在广场中央看着过往的人群,一个声音便从身后传了过来:

“夏安,好久不见。”

我愕然转身:温煦的笑容,深邃的眼眸,修长的身材,儒雅的气质。

“思文……学长。”

一群白鸽呼啦啦地飞过了塔楼。

他叫蒲思文,是我高中时代的学长,那时我们都是校报的记者,还一起办过一个叫“守望者”的副刊。可惜高中毕业之后我便再没有见过他了。事实上,如果我刚才没有眺望河岸,或者他没有眺望塔楼,我们兴许这一生都不会再见面了。生活中的偶然性有时还真是奇妙,我心想。

我们先是聊了一会儿近况,随后便交流起了行程安排。他说他刚从罗马回来,在佛罗伦萨待一段时间之后会去希腊和西班牙。我说我还没有想好接下来要去哪里,也可能会去希腊。他又说要不要去河岸那边走一走。我欣然同意。

我们走下广场旁边的小路,穿过玫瑰花园,又沿着dè Bardi大街和Borgo San Jacopo大街走了约摸20分钟,维琪奥廊桥便跃然出现在视野里。七个世纪前,诗人但丁就是在这里邂逅了那位捧着鲜花的美丽少女,自此之后,她便成了他穷其一生都在追随的美好意象和他作品中永恒不变的主题。

我们又在河岸散了一会儿步。那时已是黄昏,落日的斜晖柔柔地铺洒下来,亚诺河中一片绯红的波光。一艘蓝顶的小船从桥底安静地驶了过去。

他指着对岸告诉我,那座最高大宏伟的建筑就是圣母百花大教堂。

我沿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一座圆顶的哥特建筑卓尔不群地矗立在一片红顶的房屋中间,教堂背后是一片油彩般绚丽的天空。

“明天一起过去参观吧?”他说。

我点了点头说好。

我们又在廊桥上走了一圈,他便送我回了旅馆。

第二天早上下了雨,多少洗去了一点这个城市里的闷热气氛。

我和蒲思文是在上午去的教堂,游客不算太多。我站在教堂前面的广场上抬头望去,一股壮丽森严的雄伟气质深沉沉地压了过来。它在结构和形态上无疑是充满着男性气质的。然它在色彩上却又是典雅和女性的——当灰白、粉红、暗绿这三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它的气质几乎是温婉柔和的了。花之圣母这个名字还真是恰如其分。

我跟在蒲思文身后推门走了进去。这座教堂的室内设计就像是中世纪所有的建筑一样,随处可见繁文缛节的精巧细节:彩色玻璃,镂空地板,雕花门廊,花瓣烛台。我仰望着那个装饰着吉奥图和乔托壁画的圆形穹顶,忽然想起了米开朗基罗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这座教堂落成一百年后,他也为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设计了一个同样的圆顶。我想那时他很可能就是站在我此刻的这个位置喟然地发出了那句感慨:“我可以建一个比它更大的圆顶,却再不可能比它更美了。”

下午时,我们又去了学院美术馆,并在对面的书店里逛了逛。他买了几本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小说,我买了达里奥福的《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和一本皮埃尔帕索里尼的电影研究。

走出书店时,他笑问道:“你是帕索里尼的影迷?”

我说:“谈不上影迷,只是觉得他挺有意思的。”

“有意思?”

“他憎恨教会,却又拍了《马太福音》。他是马克思主义者,信奉葛兰西主义,可是在美学上却又是弗洛伊德式的。他推崇革命,却又在电影里处处解构真理和道德。说到底,他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的自恋分子。”

“我想大多数人对于他的兴趣恐怕都是源于那部《索多玛120天》。”

“你怎么看那部电影?”

“抛却内容不谈,我认为加入了纳粹的背景反而恰好背离了作品本来要表达的悖谬性。卡尔维诺说,帕索里尼对萨德的文字表现出了不必要的忠诚,却恰恰因此远离了其精神主旨。”

“你还是第一个这么一本正经地跟我讨论这部电影的人。”我笑说。

“也只有跟你才能这样聊。如果跟其他的女生聊这部电影,多半会被当作思想下流的变态。虽然看的时候的确实有一些不怎么正经的念头。”

“我也是。”

“喂,女孩子不要这么爽快地承认这种事好吧。”他有些无奈地看着我。

“在学长面前我还需要掩饰什么吗?”我笑了一下说。

高中时我只有的两个秘密——一个是我偷偷地看过********小说,另一个是喜欢颜良——却都意外地被他发现了。第一个秘密他是在风纪检查时发现的,那次他不动声色地帮我把那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藏了起来。第二个秘密是在高二那年的冬天被他发现的。那年寒假我在公共电话亭打了电话去颜良家里,过了很久都没有人接,我于是就对着电话那头的蜂鸣把那两年来对他的思恋全都说了出来。我一边说一边哭,哭到不能自已时蒲思文就突然出现了。那天他给了我一个温暖的拥抱。

我们在一家咖啡馆外面的圆桌前坐了下来。他突然问起了颜良的事。我说那个男人已经跟我没关系了。

他没再追问下去。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有没有跟其他人恋爱。

我说:“这些年遇见的尽是些脑袋不怎么灵光的家伙,怎么可能恋的起来。”

他笑了笑。

“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你跟他谈村上春树,他跟你谈村上丽奈,你跟他谈约翰穆勒,他跟你谈托马斯穆勒。”

他笑着摇了摇头。

我又问起他的感情状况。他说自己最近刚刚跟交往了六年的女朋友分手了。我说,那还真是遗憾。

“总好过结了婚才发现两个人根本不合适。”他说。

“那倒也是。”我说。

傍晚时我去他住的家庭旅馆参观了一下。狭窄的巷子,古老的建筑,靠近小路的阳台上盛开着蔷薇和三色堇,另一侧的窗外,亚诺河的风光尽收眼底。

几天后,我搬去了蒲思文住的那个街区。只可惜那家旅馆已经没有房间了,我只好去了对面的另一家旅馆。

我的房间视野不是很好,拉开窗来就只看得到几栋红顶的民居而已。好在恰巧在蒲思文的房间对面,走到阳台边上,至少还有一片蔷薇和三色堇可看。

蒲思文问我要不要跟他换房间。我说不用,白天里看过的那些风景都已经在我心里了。

他笑了一下说,如果你想看风景,直接从阳台上跨过来就是了。

我说我恐高,不敢过去。

我们又隔着阳台聊了一会儿便去附近的餐馆吃晚餐了。他点了餐前酒、小牛排和蒜蓉面包,我点了熏鲑鱼、柠檬汁和土豆泥。席间我们不约而同地聊起了高中时候的事。

他说自己高二时曾经暗恋过来学校教学实习的语文老师,那个时候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每天都在周记上写一些酸溜溜的诗。

我笑说:“这还真不像风纪委员会做的事。后来呢?她接受你了?”

“怎么可能呢?”他有些自嘲地说,“刚开始的一个月里,她每周都会认真地在那些诗后面写一些点评和感想。后来突然有一天,她却在一首诗下面说,最后那三句让她想起了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写过周记了。”

“这还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他又问起了我的高中生活。

我说:“其实对我来说那是迄今为止最难熬的三年,在家里要面对老妈那个色眯眯的男朋友,在学校里又被一帮笨蛋包围着,那个时候真的痛苦的不得了,每天都想着快一点毕业。高二时学会了抽烟,高三跟颜良在教室里接吻时不小心被学级主任发现了,之后整整一年那秃头都在找我的麻烦。我当时真的讨厌他讨厌到不行,还偷偷在他的茶杯里放过粉笔末。”

“你还真是个不良少女。”他笑着说。

“嗯,大概吧。”我也笑说,“那时我们班的女生也都不怎么喜欢我。有一次去春游,大家约好了一起去山顶看日出,结果第二天早上她们却故意没有叫醒我。那是那三年间我唯一觉得耿耿于怀的事情。”

“因为她们没有叫醒你?”

“因为没有看到日出。”

他点了点头。过了一会突然问说:“那明天早上去看怎么样?”

“嗯?”

“去看日出。我会去对面的阳台叫醒你。”他说。

那天晚上,我一直是半梦半醒的状态。我总担心自己睡的太死会听不到蒲思文过来敲我的窗,也担心他会睡过去。

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等到了凌晨,我忽然听到阳台的窗上传来一阵轻轻的声响。我穿好衣服走过去拉开窗帘,他果然立在窗外。

我小心地把窗打开,说:“我突然想起了一部戏剧。”

“你好,朱丽叶。”他笑说。

我抿嘴笑笑便转身说:“你在楼下等我一会儿,我马上下去。”

“要不要从这里下去?”他叫住我说,“我会接住你的。”

我看着他深邃温柔的眼眸,只迟疑了一下便同意了。他于是便先下去了。我也攀着窗沿踩到一楼的阳台上,脚下和地面之间那段不算很短的距离忽然让我觉得有些害怕。

“没关系,你跳下来就行,我一定会接住你的。”他站在下面的巷子里仰头看着我说。

我于是深吸了一口气跳了下去,只一秒后便稳稳地落在了他的怀里。他抱着我转了半圈,我下意识地揽住了他的脖颈。视线相汇的一刹那,我的心脏突然狂躁地跳动了起来。

我们来到山顶时已是晨光熹微,东边的天空里,一片深沉的蓝,一抹瑰丽的红。大约十几分钟后,那轮红日便从遥远的地平线上缓缓地升起来了。脚下的城市也在欣欣然地醒来。

晨风伴着紫罗兰的清香吹过,我将吹乱的头发别在了耳后。忽然听见快门的声音,转身看去,他正握着相机微笑地看着我。心口再次不可抑制地躁动起来。

脚下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原野,齐腰的野草在风中如波涛般起起伏伏。罂粟花和矢车菊正在静静地盛开着。

那天我们在风景如画的小镇里逛了整整一上午才搭便车回了市区。

下午我一直在补充睡眠,傍晚时才被蒲思文叫醒出去吃了晚餐。之后我们又去了一家附近的酒吧。他点了威士忌,又让服务生帮我调了苹果马蒂尼。

过了一会儿,门口突然一阵骚动。我回头看去,几个衣着奇怪的人带着乐器走上了对面的舞台。一个美国的观光客告诉我们,他们是一个本地的复古乐队。

演出很快在一阵管风琴声中开始了,一个穿着高腰长裙的女人在一旁弹起了曼陀铃,古雅的曲调里流淌出浓浓中世纪风情。

我们离开那家酒吧时已经接近午夜了,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又下起了蒙蒙的细雨。我大约是有些醉了,走下那段台阶时差点摔了一跤,他便牵起了我的手。再后来,我们接吻了。我在那段长长的雨巷里紧紧地拥抱着他,他捧起我的脸庞深深地亲吻着我。我听见了我们剧烈的心跳声。

气氛是在几个穿着球衣的男人从巷口走进来时戛然而止的。他们一边嬉闹,一边兴奋地唱着一支我听不懂的歌,我想那应该是他们支持的那支球队的队歌。

蒲思文警惕地看了他们一眼,让我快点回房间去,我点了点头便转身上楼去了。他也回了对面的旅馆。

我打开灯时,他房间里的灯也亮了起来。我突然想到刚才似乎没有跟他说再见或者晚安,便走到阳台那边拉开了窗帘。然他的窗帘却一直紧闭着。我站在那里等了一会儿,他房间里的灯突然熄灭了。我愣了一下便也走到门口关掉了自己的灯。

我并没有马上睡觉,而是倚在阳台的窗下呆坐了很久。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有些失望和难过。不过这点消极的情绪很快便消失了。因我确定自己这几日来在他那里感觉到的脉脉温情并不是错觉,他的心跳声不是错觉,今晚的那个吻也不是错觉。

我这样想着便站起身来,我决心再去把那个结论确定一下。我拉开了窗帘——他果真站在对面房间的窗前等待着我。他眼睛里满满的笑意。

“过来,到我这里来。”他说。

我站上窗台,把手放进他温暖的手心。他拉了我一把,我大步迈了过去,迎面撞进他的怀里。

夜在飘摇。

次日清早,我在晨光中醒来,唇上一个绵长的吻。我微笑着跟他说早安。

他拥着我走到窗边。拉开窗帘,阳光洒在窗台上,窗外是明净如瓷的蓝天,亚诺河上波光潋滟。

百花教堂的钟声响了起来,这个城市的秋天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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