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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们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编排工作。因为在我们合唱队里只有丝丝对艺术比较专业,所以排练的工作都交给丝丝。

排练的场地被选在了吴明家的门口,那里安静而且平坦,只要将杂草铲除干净就和学校的操场不相上下,而且也没有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搞演出就像写小说一样,都是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丝丝的“专业”指导和安排下,我们很快就熟悉了表演的基本规律和技巧。

丝丝将我们合唱队按照高矮顺序分成三排。因为和丝丝的私人关系,我站在了第一排的中间,那便是所谓的“领唱”——这样的待遇就跟在城管队当个堂主一样。

虽然我们的合唱队有了一个女性,但似乎这样的工作依然索然无味,除了偶尔跑来几只乌鸦以外就很少有其他的“观众”光临了。

有一次,我们正按丝丝的指挥排成三队,忽然之间从草丛里爬出一条蛇来,除了几个人还原地不动外都吓得魂飞魄散,跑开了。

当然,吴明的老爸是这为数不多的观众之一,他常常喝醉酒后就坐在场地边的一堆干草上,向我们挥手,或者为我们鼓掌,也常常被我们的表演弄得哈哈大笑——显然,我们的表演更像是一出闹剧。

这样的紧张排练一直持续到了文艺汇演的前一天晚上。

文艺汇演的那天是小城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天。

那天,1999的周围被一些彩色丝带包围住了,里面就做了文艺汇演的场地。

你应该知道1999是多么宽阔的,当铺上红地毯的舞台搭在上面的时候也显得那么的宽阔,几乎可以同时站上二十头水牛。舞台的后面是很大的一块布,不知道是谁把小城未来的照片弄上去了,还在上面印了几排大字:热烈欢迎各企业来城关镇投资。

舞台的前面摆着几排凳子,一看就是留给领导和企业家们坐的,再往后的空地才是群众站的地方。

八号的那天,几乎所有小城的人民被动员而来,如此壮观的场景恐怕只有第二次世界大战才能一见。先是各级领导的小轿车排了几排,官位不高的没有小轿车的也把电瓶车骑出来了,夹杂在轿车之间,同样具有有车族的特色。

县长的吉利高级豪华轿车被停在了一个显眼的位置,当太阳一出来的时候,光芒就洒落在车身上,四处散发光芒,就像如来佛脑袋后面的光芒一样。

这天,我们很早就来抢位置,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人见我们是城管队的很快就给我们让出了位置。位置就紧紧地跟在领导坐的凳子的后面,原本是几个小学生抢到的,然而现在是我们的了。

在上报节目的时候,我们的节目被排在了老后面,所以我们大可在台下做半天观众然后再上台去表演。

十二点过的时候,文艺汇演的开幕式终于开始了。先是砰地响了一声,人们纷纷朝台上看,只见纷繁多彩的胶片朝天空飞去,又徐徐而落。然后台上的几颗大灯同时发出耀眼的光芒照射在舞台中央。主持人上来了,主持人的装扮惊艳群雄,让在站的所有妇女都嫉妒不已。

主持人刚一上来,阿大阿二就躲在底下嘀嘀咕咕的,阿二说:“主持人脸皮白得跟日本女人一样。”

阿大“嗯”了一声,说:“假如穿的衣服再少一点,把胸和肚脐露出来就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了。”

“完全正确!”阿二说:“如果不穿衣服的话就完全符合。”

你应该知道,其实主持人完全没有阿大他们说的那么美丽,只不过用一层粉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罢了。

主持人上了台,先是清了清嗓子——显然,这个动作不是那么的雅观,但是似乎很和台下那些人的胃口——然后调整一下自己的身体,好让自己的身体感觉到舒适和自在,并且站在舞台的正中央。

我以为她准备说话了,但是她望了望台下,于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主持人又上来——真是扫人兴致。我原以为有一个“当家的”就可以,但是成双成对的思想似乎在小城人民的心中根深蒂固,干什么都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简直就像逛窑子一样。

男主持上来后也是清了清嗓子,然后站在女主持的身边。

“啊!”男主持发出很漫长而深沉的一声,“美丽的城关镇……”

“啊!”女主持的这一句比刚才那一句更加漫长,“美丽的城关镇……”

接着,他们说了半天的废话,就像揍人时还要问对方是不是愿意让你揍一样。

虽然已是入秋,但当一大堆人挤在一起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闷热难当,不多一会儿,我的背脊就被湿透了。

我望了望丝丝和其他兄弟,大抵除了阿大阿二和丝丝外大都没有很大的兴致听主持人的连篇废话。

幸好,这样的废话在我还没有崩溃的时候结束了。

我以为该是上演节目的时候了,但当主持人宣布“请县长上台讲话”的时候我几乎有一种想抽人的冲动。

你应该知道,连绵不绝的讲话是小城领导讲话的一大特色,他们一开了口就像决了堤的大坝,堵也堵不住。

县长上台后先是向台下鞠了一个躬——但我相信,群众并不在鞠躬的对象里——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稿纸来,将它展开,接着他就将它念出来了。仿佛此时在县长世界里就只有他的稿纸,连台下的关注也不看一眼——丝丝告诉我,站在台上的人要和观众有眼神的交流。

如我所想,他一念就念了半天,几乎是从太阳在正空中的时候一直念到太阳西斜的时候,就连台下的其他领导和企业家也不耐烦了,他们不停地嗑瓜子和喝水,几乎是想把我们小城吃穷喝干。

因为不耐烦的时间长了,所以我对第一个节目的到来十一分的期待,就像期待老爸拿钱给我让我把丝丝娶回家一样。想时,我偷偷地望了丝丝一眼。一看到丝丝,那种抑制在心里的想抽人的冲动和烦闷的感觉便消失殆尽了——爱情真是奇妙的东西,我想要是患了癌症的人也完全可以用爱情将之治愈。

县长的讲话终于完了,他下台的时候还是鞠了一个躬,但我依然坚定的相信,在他鞠躬的对象里并没有包含我们群众在内。

我以为讲话的内容会就此结束,但是我依然想错了。接下来又有一个人站到了台上,或许这个人的出现让你我都很惊讶,他就是我的老爸。我说过自从老爸的煤矿厂再现辉煌的时候他就成为小城经济的领头羊了,现在出现在台上毫不为过。

此时台下纷纷躁动,想必他们是在讨论:以前没有把王大贵挂在旗杆上暴晒两天是正确的,他是我们城关镇的领头羊。

其实,当我用“领头羊”这个词来形容老爸的时候我便后悔不已,因为“羊”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假如你认真将我的故事看下去的话,那么你就会知道小城以后的山羊都会产生一种吃肉的不良嗜好。

老爸的出现让我很感动,但是想必台下的群众大抵还不知道我这个“社会的败类”就是王大贵的儿子。但是我光顾感动,我对老爸的发言没有丝毫印象。

其实,我当时多么想让丝丝知道台上的人就是我的老爸的,我想我也应该让丝丝喊他一声老爸。但是我没有这么做,你应该知道我才是一个正在念初中的学生。虽然我认为我已经算是大人,但是这种“算”大抵是不能包含结婚在内的。

天啊!终于轮到节目上场了。

在主持人“接下来请欣赏城关镇第一中学带来的舞蹈《发展在呼唤》”的声音后,一班的女生从舞台的两边走到上面去。

她们排成了两排——比我们的三排差远了。

天啊!你应该知道她们的舞跳得实在是不敢恭维,我想要是丝丝指导我一上午的话我就能跳出比她们更好的舞蹈——当然,在某些“欣赏家”的眼里,女人的节目总在最好的,就像电视里老出现的什么贵州小姐,亚洲小姐一类的;不知不觉间,美女早也在“欣赏家”的眼里成了展览品。

以后的节目都不怎么样,我想比起我们的简直差远了。我唯独对一首独唱的印象很深刻,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啊!江南》。当时音乐响起时就大叫了一声:大家好,我是鸡鸡……其实你应该知道我之所以对这首歌深刻是因为我对鸡鸡这个名字印象很深刻。我想小城人民的精神生活已经完全可以和大城市的人相媲美——比如上海——已经发达到可以请鸡鸡等明星来演唱的地步了。然而结果让我大失所望,上台来的不是鸡鸡。我之所以知道他不是鸡鸡是因为我认识他,他是在兄弟夜总会里卖唱的一个家伙,换句话说就和古代在人家的饭桌旁拉二胡的一样。

对于这个唱《啊!江南》的家伙我也是不敢恭维的,因为他长得十分不怎么样,就连《啊!江南》也没有人家鸡鸡唱得好。

很快就到我们的节目了,我们从群众站的地方撤到了舞台的边上去,然后按照丝丝的安排排成了三队。当主持人报幕说“接下来请欣赏王若西等的大合唱《城关镇领导之歌》”时,我们就整整齐齐地朝台上走去,这种感觉有点像进派出所的感觉,警察说“进去”,我们就进去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当我走到台上去的时候丝毫没有紧张,除了台下的掌声让我震耳欲聋以外,我一切处之泰然。

我上了台后很快就在丝丝的眼神的指示下找到了舞台正中央的位置,其他人都向我靠齐。

此时,我恍然间有了一种站在讲台上的感觉,我发觉台下人的小动作历历在目:有的人在嗑瓜子,有的正在交头接耳地讨论,有的正摇头晃脑地看着周围其他摇头晃脑的人,有的傻瓜似的向我们挥手致意——或者说是想朝坐着的人的后脑勺上扇两巴掌也说不定……

表演开始了,丝丝担任我们的指挥。

此时,阿大阿二们的小品也同时上演。

其实用“小品”这个词来形容阿大阿二们的表演是完全不专业的,他们的表演充其量只是一些动作语言罢了,都是为了配合我们的合唱而存在的,按照丝丝的说法,这个叫做“歌舞”。

想到“歌舞”,我忽而又想到了“歌舞升平”这个成语,想必小城人民群众的生活已经发达到可以“歌舞升平”的地步了。

我们的一切表演都是按照原先的排练来的,就像学生做题目一样,只要往脑子里安一个答案,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时直接把答案写上去就行了——我们把这种东西叫做死记硬背。

其实我们的表演也是死记硬背出来的。当丝丝的双手向下一摆时,我们就齐声唱到:

“在这和平的小城,有我们辛勤的领导,领导啊领导,带领我们走上幸福的大道。”

此时,没有穿衣服的阿大阿二正扛着锄头望着几个其他兄弟装扮的西装革履的领导向他们走来。

“嗷,领导!嗷,领导!”我们依然继续唱道:“你的双手沾满了汗水,沾满了汗……汗水。”

此时阿大阿二和领导们深情,激动地拥抱在一起,阿大还拿出一块十分洁白干净的手巾给领导擦汗。

“我们红领巾,要向领导们学习,为了祖国,为了家园,为了城关镇,我们要牵着领导的大手,迈着工业化的步伐……”

……

我们的歌曲就此结束,阿大阿二他们扛着锄头拉着领导的手向台下走去了。

最终,我们的表演就此结束。

我们依然按照丝丝的指示,一排一排地朝台下走去了。

从雷动的掌声中,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节目是如此地大获成功。

我们下台后依然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观看完了接下来的表演。

在我所能接触到丝丝的日子中,今天应该是她最开心的一天了。她一直笑容满面,开心的样子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颗花生糖的奖励一样。

文艺汇演一直持续到了傍晚的时候,那时候整个1999上依然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连回家的山羊也被堵在了1999上,不断地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

当然,现在的山羊还不知道它们以后会变为食肉动物,要是现在知道的话,它们一定不会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了,而是哈哈哈的大笑——我想,当山羊进化到可以吃肉的时候也许会发出哈哈哈的笑声的。

在文艺汇演临将结束的时候,小城的领导举行了小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次剪彩仪式,参加剪彩的是一家化工公司。按照一些博学多才的人(比如我们的地理老师)的说法,这家化工厂就像生成毒药一样,很快就可以把城关镇毁灭了。在领导的眼里,这样的言论自然是危言耸听,制造社会不良舆论和危害社会稳定的。

为了庆祝演出成功,我们依然去兄弟夜总会喝酒。

到夜总会的时候,我们又见到了那个唱《啊!江南》的鸡鸡。

他见到了我们,向我们打了个招呼:“好啊,你们今天的表现很不错,很多人都为你们鼓掌。”

“谢谢。”我说:“其实你唱得比我们好多了。”

后来他说要为我们唱一首,我连忙婉谢。

这个晚上,大抵是我最痛快的一个晚上之一,我一直想是不是因为我为小城做出了贡献才感觉痛快的,后来我想通了后发觉不是,黑社会终究是黑社会的,即使干了好事也还是黑社会——我想,这大抵也是小城特有的文化之一。而我之所以痛快,是因为望见丝丝高兴了,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高兴,是一种最纯真的高兴。

今晚丝丝喝了很多酒,我原以为酒可以用来“消愁”,没想到心情好过了头后也可以用酒来“消一消”的。丝丝喝了酒后就一直躺在我的怀里,你应该知道深爱的人躺在自己的怀里是什么感受了,即使她正哇哇地大吐,你也不愿意将她从自己的怀里放下。

爱一个人就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假如你松开手的话或许就再也没有将她拥入怀抱的机会。

我们喝好酒后就离开了。

丝丝已经完全的沉醉,软绵绵地趴在我的身上,一动不动。我想她是不能回相会美发所,而且我再也不想丝丝回到那个地方去。

每当我想到丝丝的处境时,我就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找好多好多的钱将丝丝娶回家去。于是我也暗自发誓,我要收好多好多的保护费,首先就要收相会美发所的。

收保护费的想法暂且告一段落,先把丝丝弄回家去才是真的。

其实,你应该知道弄一个女人回家去是很糟糕的。你试想一下,当一个家长望见自己正在念初中的孩子将一个醉醺醺的女人背进自己的卧室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一副情景,我想这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他娘的!背就背了,连老爸也管不着。

你应该知道爱情的魔力是伟大的,它甚至可以让你造自己家长的反。即使是初中生也无所谓,他娘的谁规定初中时不能有爱情的。况且我还是“两基”来的,连校长也管不着。

当我们出来的时候,除了我以外的人都醉醺醺的,毕竟我是有事在身的人。

虽然我有事,但是其他人似乎并不理会我事的重要性,他们出来门后就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着黑暗深处扔去,想把长胡子乞丐引出来——真他娘的,疯了!

果然,石头到时,黑暗里便发出啊啊的几声。

这一声响,他们就拔腿而逃,而我背着丝丝就像蜗牛爬一样。我想要是我再快一点的话,丝丝一定从我的背上摔下来的,而我一定得保护好丝丝。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长胡子乞丐就飞也似的跑出来了,我听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想找个地方赶紧藏起来,但是周围除了一堆堆的废砖头外就只有一些不能藏人的野草。

此时,吴明也离我而去了,他喝醉了酒后就变得跟他老爸一样的疯狂,连兄弟被扔在了狼窝里也不知道。

如你所知,我们很快就被长胡子乞丐追上了。他大抵只是嗖的一下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骨头,根据生物书上讲的,这么大的骨头想必只有恐龙才有。他盯盯地凝视着我们,眼神很好奇,很让人害怕。我赶紧转了一小步,让丝丝完全藏在我的身后,即使他要打人也先打着我,假如他要对丝丝动手的话我一定和他拼命,我会像一匹狼一样,死死地咬住他的脖子。但是他只是好奇地望着我们,眼珠子一动不动,右手里的骨头高高地举着也一动不动。

至此,我以为长胡子并不是一个轻易动手的人,我想我应该跟他讲道理。

但是刹那间,我便把这种和平相处的念头打消。

长胡子乞丐突然张大了嘴巴,大叫一声:“啊——”

当时一股恶臭的气味立刻涌进我的鼻子里,加之酒精的作用,我想我马上就会吐出来。

我想我死定了,他一定会用那根恐龙的骨头将我的脑壳敲碎。

但是,我想即使是在绝望的时候也应该试一试曾经想过的办法——没有试过,谁也不知道行不行——于是我准备跟他讲道理,我的脑子里顿时产生了千万条让他不适用暴力的理由,比如:打人是犯法的;好孩子是不打人的;你不打我我就给你棒棒糖吃……但是我觉得这些想法是那么的幼稚、荒唐而可笑,于是我对他说了一句最干脆最具有原则性的话:“打你的人那边去了。”说着,我顺手指向吴明他们逃走的方向。

没想到这一招果然奏效,长胡子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嗖的一下消失了。

自此,我终于知道疯子比正常人讲理多了。

经过这一次“磨难”,我终于感受到保护自己爱的人的重要性。没有人希望自己爱的人受到伤害,假如敌人朝你的爱人伸出利刃的话,你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她的前面。我想,这就是爱情吧——也难怪懂爱的人都死得早。

经过漫长的长途跋涉,我终于将丝丝背到家里去了。当时夜已经很深,我想即使老爸在的话也早已睡了,即使没睡被他望见了那也无所谓——老爸也管不着。

我将丝丝背进房间后,就小心翼翼地让她躺在床上,为她盖上被子。之后,我便一个人静静地趴在窗台上观看外面的风景。今夜的夜空十分明朗,对面的烟雾清晰可见,只是不像以前那样直了,被风吹成了“S”型。

我记得,当我开始从这里向外面看的时候,自己是怎么地孤独和无奈,常常成为薛小虎实现人生理想的最佳对象。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的速度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仿佛只是嗖的一下。

忽而,我又想起了常叔说的那句话:世界就像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

我回头望了望丝丝,心想:“我也是有女人的人了,是大人了,我不能再让人欺负,也不再能让自己爱的人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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