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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小金走丢了

老王走后,郑宇直倒是失落好一阵,而我又恢复了那个逗比的状态,说实在的,我现在确实感到轻松不少。

四个人的聚会一下子变成了两个人,我才不去当电灯泡呢。

不过偶尔还是会很怀念那段日子。

秋风阵阵,层林尽染,走在路上,确有一番别样味道。

明天又休息,在我看来不上班的日子比过年好太多了。前两天我妈又给我打电话了,说他们同事儿子不错,在哪上班,多少岁,多高,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宗旨无非是让我年底回家相亲。想到我高中的时候和男同桌暧昧了一阵,被她发现,差点没把我学校掀翻了,这时候来这套,别怪我软硬不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随她去吧。

晚上8点。

心情好来张面膜,我刚把一堆泥糊在脸上,手机响了。

我打开一看,是南忆给我打的电话。千古奇闻,他最多就是点个赞,求蹭饭之类的消息,竟然还会给我打电话。

“喂?晓晨吗?你现在在家吗?有时间吗?”一连四个问题,受宠若惊。

“喂,哎是我,在家,有时间。”回答得干净利索。

“小金丢了!!”

“什么?”我不敢相信。

“刚才带它散步,遛到前面公园,一转身它就不见了。”南忆的语气显得非常着急,不用想我也能猜到他现在肯定在冒汗。

“丢多久了?”我也在冒汗。

“我找了半个小时,公园找遍了,没有。”

“你别着急,我马上下去找,不会有事的。”

挂了电话,我胡乱的洗脸,穿上衣服就下去了,南忆在楼底下等我,焦躁不安。

“你别着急,小金这么大了,应该记得回家的路。”我赶紧安慰他。

“不知道啊,小区我刚刚也看了一下,没找到。”他很焦躁。

“这样,分头找,你找附近几条马路,我再彻底的搜查一遍小区和小花园。”

“好,辛苦了。”

说完,各自分头去找。

我地毯式搜索整个小区,特别是死角,草丛这些人不多的地方,还交代保安让他帮忙看着点。我曾经看过一位丢了狗的阿姨,她在那边哭边喊小狗的名字,整整找了三天,那种滋味,恐怕就是南忆现在的感受,只有特别爱狗的人才能体会。

我一路跑,一路喊,一路问,一路找。但毫无线索。

不知不觉,竟又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这个时候的雨总是很多,雨一多,伴随的事情就很多。秋日的雨多了分萧瑟,多了分寒冷。

过了一会儿,南忆跑到小花园找我,

“你找到了吗?”我着急的问。

“没有,下雨了,你先回去吧。”

“那怎么行,赶紧找吧,小金这个年纪淋了雨会生病的。”

南忆感激地看着我,把他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说:“雨下大了你就赶紧回去,别逞强。”说完又急匆匆的走了。

我本想回去拿伞,可从花园到小区大概要20分钟,这毛毛细雨也就没当回事了。

他的外套不厚,但很暖。

九点,十点,十一点。

我找遍了附近所有我熟悉的地方,后来保安也来帮忙,和我一起找,可还是一无所获。

我突然很想哭。

这时,南忆突然打来了电话,

“喂?我找到了。”电话里他精疲力尽又激动不已。

“那就好。”我长长松了口气,疲劳感袭来,心里一直重复:找到就好,找到就好。

不一会儿,我和南忆都到了小区门口。

只见他怀里抱着被雨淋了显得脏兮兮的小金,而他的头发,衣服基本湿了。

我怜惜的摸着小金,它身体还在发抖,但终于找到了主人,状态也逐渐安稳。

“找到就好,找到就好,小金啊,以后不能乱跑了啊。”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

“我在西三胡同的角落里发现了它,也不知他怎么跑过去。”

西三胡同离小花园并不远,但属于热闹的地区,人多而杂。

“找到就好,找到就好。”虽然我还想说点别的,但却莫名的只能重复这句话。

我们谢过保安,往回走。

“还好你在,今天真是太谢谢了。”他感激地说。

“朋友之间客气什么,今天你要不找我我肯定会生气的,我也很爱小金。”我认真地说。

到了公寓楼下,我掏房卡准备开门。

“哎,你脸怎么了?”南忆看着我说道。

“嗯?怎么了?”

他手伸向我的左脸,帮我擦了一下。哎呀,我又不好意思啦。

“你看,怎么弄的,黑乎乎的,泥吗?”他将擦下来的东西给我看。

这是什么玩意?

“你是不是摔倒了啊?唉,别动,这边也有,嚯,好多啊。”他又顺势帮我擦了一下,擦完还不忘展示给我看。

“我没摔倒过啊,这是啥呢?”我正疑问看着他手上这黑乎乎的一片。猛地想起来,我擦,这不是我晚上乎的泥浆面膜吗??这么说,我脸还没洗干净就奔出来了。

“哦,想起来了,过小花园那条马路时,一辆车开过来,溅了我一身泥。”我慌张的掩饰。

好在南忆没有去闻面膜,也没有看我是不是真的溅了一身泥。

“这么不小心,赶紧进去吧,别着凉了。”

两个人一起乘电梯,我一直在各种摸脸,生怕还有面膜的残留,还好没心血来潮抹那个海藻泥的,要不然他一擦一手绿,我恐怕只能编我是绿巨人,下雨会变形之类的谎话了。

“你回去好好休息吧,这次怪我,让你淋雨了。”南忆抱歉的说。

“啊,我没事,体质好的很,倒是你,还要照顾小金,小金恐怕会有些受惊,而自己也淋得够呛”

“我过几天教它认得回家的路,以免以后再有这样的事发生。”

终于结束了,我发现我还是相当靠谱的人,关键时刻挺得住,虽然这次是个意外,虽然再也不希望以后发生此类事情,但是,我在他心中的分量是不是提升了不少呢?嘿嘿嘿。

我去换衣服时,好家伙,南忆的外套还在我身上披着呢,竟然一点都没想起来,脱下来一看,好家伙,一大块黑色的面膜泥蹭到了领子上,还好没想起来。这么有型的外套被我霍霍成这样。

快睡觉前,南忆给我发微信。

“小金没事啦,放心吧,你早点休息,注意别感冒,晚安。”后面还加了个大大的笑脸。

“没事就好,晚安。”

我把南忆的衣服洗完,晾干,收拾好一切都已经半夜了,但却没有困意。我无聊的摆弄手机,忽然觉得,就这样挺好,很自然,很踏实。

五年前,我大二,喜欢上了一个学长,他和南忆有许多共同点,比如为人温和可亲,谦逊有礼,也给人一种距离感,可就是这种神秘的距离感吸引了我。

我们都在学生会工作,他是部长,我是部员,后来知道他没女朋友,便主动追求他,写情书,请吃饭,约散步,一切小女生能想到的事我都想到了,现在想想,我真佩服当年的勇气与魄力。

后来在一次聚会上,我表白了,他答应了,依稀记得牵我手的那一刻我脸红心跳的瞬间。这本是个美好的故事,但实际上,因为一个人不可能看透另一个人的心思与想法,自然也就不会知道事情的走向与趋势。他虽然答应我了,但只不过是没事多发几条短信,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吃顿饭,那种神秘的距离感不光没消失,反倒像是一堵墙一样越来越真实。一开始的兴奋劲过了,我渐渐明白,他根本不喜欢我,至于为什么答应,可能是迫于面子,可能是一种感动,或者只是随波逐流。一年后,虽然没提出来分手,但我俩的真实关系和普通朋友差别不大,但我却放不下他。直到那次,我偶然听到他和他朋友的对话,

“你都有女朋友了还去找她,不怕女朋友吃醋?”

“怕晓晨吃醋?不会,说是女朋友,实际就那么回事。”

“那你答应她那次表白,搞得全院都知道。”

“我是怕她下不来台,可没想到她却认真了。”

“可你们处了快一年了吧,多少没点感情?”

“感情谈不上,感谢倒是有,我谢谢她,让我可以在关键的时候有面子。”

最后他说:“我这辈子,大概只爱她一个吧。”

那个她,不是我。

第二天,我找到他,只说了三个字:分手吧······

他只回了一个字:好。

转过身去,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当时的感觉现在还能回想起来,我全心全意的喜欢的那个人,却对我毫无感情,对他来说只是逢场作戏。换现在的话来说,这类人就叫“渣男”,那种刻苦铭心就像是狠狠的扇了几个耳光,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种痛。

所以,你会猜到为什么我对“喜欢”那么重视,对感情那么敏感,以至于一点波澜都需要很长时间去适应。因为在这方面,我力求万无一失,即使不太可能,至少也要保证所受伤害最小化。我讨厌麻烦,更讨厌让我刻苦铭心的麻烦,所以我不会给别人造成困扰,也在极力避免别人给我造成困扰。

夜深了,泪干了,雨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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