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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好头颅(1)

正月十六。

红花集。

风雪满天。

一骑快马冒着风雪,冲入了长安城西南一百六十里外的红花集。

元宵夜已经过了,欢乐的日子已结束。

一盏残破的花灯,在寒风中滚落积雪的街道,滚入无边无际的风雪里,虽然还带着昨夜的残妆,却已再也没有人会去看它一眼了,就像是个只得宠了一夜,就被抛弃的女人一样。

马上骑士在市集外就停下,把马匹系在一棵枯树上,脱下了身上一件质料很好、价值昂贵的防风斗篷,露出了里面一身蓝布棉袄,从马鞍旁的一个麻布袋子里,拿出了一柄油纸伞,一双钉鞋。

他穿上钉鞋,撑起油纸伞,解下那个麻布袋提在手里,看起来就和别的乡下人完全没什么不同了。

然后他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踏着雪走入红花集。

他的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足以震动天下的大秘密,他的心里也藏着一个足以震动天下的大秘密,天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他到这里来,只因为他要实时将麻袋里的东西送到红花集上的一家妓院去,交给一个人。

——他这麻袋里装着的是什么?要去交给什么人?

如果有人知道这秘密,不出片刻他这个人就会被乱刀分尸,他的父母妻子儿女亲戚,也必将在三日内惨死于乱刀下,死得干干净净。

幸好这秘密是永远不会泄露的。他自己绝不会泄露,别人也绝对查不出来。

因为谁也想不到“雄狮”朱猛竟会在这种时候,轻骑远离他警卫森严的洛阳总舵,单人匹马闯入司马超群的地盘。

就连算无遗策的卓东来,也想不到他敢冒这种险。

淳朴的小镇,简陋的妓院。

朱猛赤着膊,穿着一条犊鼻裤,箕踞在一张大炕上,用一只大海碗和这里酒量最好的七八个姑娘拼酒,只要有人喝一碗,他就喝一碗。

他喝的是汾酒,已经连喝了四十三大碗,还是面不改色。

看的人都吓呆了。

这条满脸胡子的大汉,简直就像是铁打的,连肠胃都像是铁打的。

“这一碗轮到谁了?”朱猛又满满倒了一碗酒,“谁来跟我拼?”

谁也不敢再跟他拼,连一个外号叫作大海缸的山东大妞都不敢再开口。

喝醉的客人出手总是比较大方些,灌客人的酒,本来是这些姑娘的拿手本事。

“可是这个人……”大酒缸后来对别人说,“他简直不是个人,是个酒桶,没有底的酒桶。”

朱猛仰面大笑,自己一口气又喝了三大碗,忽然用力将这个粗瓷大海碗往地上一摔,摔得粉碎,一双铜铃般的大眼里,忽然暴射出刀锋般的光,盯着刚走进门就已经被吓得两腿发软的龟奴。

“外面是不是有人来了?”

“是。”

“是不是来找我的?”

“是。”龟奴说话的声音已经在发抖,“是个名字很怪的人。”

“他叫什么名字?”

“叫作钉鞋。”

朱猛用力一拍巴掌:“好小子,总算赶来了,快叫他给我滚进来。”

“钉鞋”脱下了脚上的钉鞋,才提着麻布袋走进这个大炕已被马粪烧得温暖如春的上房。

他刚走进门,手里的麻袋就被人一把夺了过去,麻袋一抖,就有样东西从里面滚出来,骨碌碌地滚在大炕上,赫然竟是颗人头。

姑娘们吓惨了,龟奴的裤裆已湿透。

朱猛却又大笑。

“好小子,我总算没有看错你,你还真能替你老子办点事,回去赏你两个小老婆。”

他的笑声忽又停顿,盯着钉鞋沉声问:“他有没有交代你什么话?”

“没有。”钉鞋道,“我只看见他手里好像提着口箱子,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楚。”

朱猛锐眼中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轻轻叹了口气,嘴里喃喃地说:“现在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只希望你以后还会想到来看看我,陪我喝几杯酒。”

这些话他当然不是对钉鞋说的,叹气也不是他常有的习惯。

所以他立刻又大笑:“卓东来,卓东来,别人都说你他娘的是个诸葛亮,你有没有想到老子已经在你们的狗窝边上喝了一夜酒?”

“堂主做事一向神出鬼没,姓卓的怎么能料得到?”钉鞋垂着手说,“可是他一定算准了我们要把杨坚的人头送回洛阳的必经之路,所以他一定早就在这里下了桩布了卡。”

“那有个屁用?”朱猛瞪眼道,“他既然想不到老子在这里,会不会把主力都调到这里来?”

“不会。”

“他跟司马会不会?”

“也不会。”

“所以他派来的人,最多也不过是他身边那两个连胡子都长不出的小兔崽子而已。”朱猛断然道,“我料定他派来的不是郭庄,就是孙通。”

“是。”钉鞋垂首道,“一定是的。”

他垂下头,因为他不愿让朱猛看到他眼中露出的畏惧之色。

他忽然发现这个满脸胡子满嘴粗话,看起来像是个大老粗的人,不但远比别人想象中聪明得多,也远比任何人想象中可怕得多。

朱猛忽然一跃而起,金刚般站在大炕上,大声问那些已被吓得连路都走不动的姑娘和龟奴:“现在你们是不是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没有人敢回答,没有人敢开口。

“我就是朱大太爷。”朱猛用大拇指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就是司马超群的死对头。”

他忽然冲出去,从外面的柜台上拿了一大碗墨汁、一支秃笔进来,用秃笔蘸饱浓墨,在最近刚粉刷过的白垩墙上,一口气写下了十个比头颅还大的字。

洛阳大侠朱猛到此一游。

白粉墙上墨汁淋漓,朱猛掷笔大笑。

“老子已经来过,现在要回去了。”他用力一拍钉鞋的肩,“咱们一路杀回去,看谁能挡得住!”

孙通其实不应该叫孙通。

他应该叫孙挡。

因为卓东来曾经在很多人面前称赞过他:“孙通的年纪虽然不大,可是无论什么人来了,他都可以挡一挡;无论什么事发生,他也可以挡一挡,而且一定可以挡得住。”

红花集外的官道旁,有家茶馆,如果坐在茶馆门口的位子上,就可以把官道上来往的每一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孙通就坐在这个位子上。

道路两旁的屋檐下,只要是可以挡得住风雪的地方,都站着一两个青衣人,这些人的年纪都比他大得多,在镖局里的年资也比他老得多,却都是他的属下。

这些人虽然也都是经过特别挑选,眼光极锐利,经验极丰富的好手,可是孙通无论在哪方面都比他们优秀得多,连他们自己都口服心服。

他们被派到这里来,就因为孙通要利用他们的眼光和经验,检查每一个从红花集走出来的人。

无论任何人,只要有一点可疑之处,手里只要提着个可以装得下头颅的包袱,车轿上只要有个可以藏得住头颅的地方,都要受到他们彻底搜查。

他们的搜查有时虽然会令人难堪,也没有人敢拒绝。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从“大镖局”出来的人,是绝对不能得罪的。

孙通也不怕得罪任何人。

他已经接到卓东来的命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让杨坚的头颅被带出长安府境。

他执行卓东来的命令时,一向彻底而有效。

小高从红花集走出来的时候,孙通并没有特别注意。

因为小高全身上下绝对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藏得住一个头颅。

可是小高却走到他面前来了,而且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甚至还对他笑了笑,居然还问他:“贵姓?大名?”

他没有笑,可是也没有拒绝回答:“姓孙,孙通。”

“你好。”

“虽然不太好,也不能算太坏。”孙通淡淡地说,“最少我的人头还在脖子上。”

小高大笑。

“知道自己的人头还在自己的脖子上,的确是件很愉快的事。”他说,“如果还能够知道杨坚的人头在哪里,那就更愉快了。”

“你知道?”

“我只知道卓先生一定很不愿意看到杨坚的头颅落入朱猛手里,让他提着它到江湖朋友面前去耀武扬威。”小高说,“所以你们才会在这里。”

“你知道的好像很不少。”

“只可惜我还是不太明白,”小高说,“要到洛阳去的人,并不一定要走官道的,连我这个外乡人都知道另外最少还有两三条小路。”

“我只管大路,不管小路。”

“为什么?”

“走小路的人,胆子也不会太大,还用不着要我去对付。”

“说得好!好极了!”

小高从孙通的茶壶里倒了杯茶,忽然又压低了声音问:“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

“只发现了一个。”

“谁?”

“你!”

小高又大笑:“如果真的是我,那就很不愉快了。”

“谁不愉快?”

“你!”

小高看着孙通:“如果我要带着杨坚的头颅闯这一关,那么阁下也许就会忽然发现阁下的大好头颅已经不在阁下的脖子上了。”

他居然还要解释:“‘阁下’的意思就是你。”

孙通没有发怒,脸色也没有变,连眼睛也都没有眨一下。

“我也看得出你没有带杨坚的人头!”孙通说,“可是我看得出你带了一口剑。”

“你没有看错。”

“你为什么不拔出你的剑来试一试?”

“试什么?”

“试试看究竟是谁的头颅会从脖子上落下。”孙通说。

小高轻抚着他那个永远不离手边的粗布包袱,微笑摇头。“我不能试。”他说,“绝对不能试。”

“你不敢!”

“不是不敢,是不能。”

“为什么?”

“因为我这把剑不是用来对付你的。”小高用一种非常客气的态度说,“因为你还不配。”

孙通的脸色还是没有变,可是眼睛里却忽然布满了血丝。

有很多人在杀人之前都会变成这样子。

他的手已经垂下,握住了放在凳子上的剑柄。

小高却已经站起来,转过身,准备走了。如果他想要出手时,没有人能阻止他;如果他不想出手,也没有人能勉强。

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去,就已听见一阵奔雷般的马蹄声。

蹄声中还夹杂着一种很奇怪的脚步声,只有穿着钉鞋在冰雪上奔跑时才会发出这种脚步声。

他刚分辨出这两种不同的声音,就已经看到一骑快马飞奔而来。

马上的骑士满面髯,反穿一件羊皮大袄,衣襟却是散开的,让风雪刀锋般刮在他赤裸的胸膛上,他一点都不在乎。

后面还有一个人,脚上穿着双油布钉鞋,一双手拉住马尾,另外一只手里却挑着根竹竿,把一个麻布袋高高挑在竹竿上,跟着健马飞奔,嘴里还大声呼喊着:“杨坚的人头就在这里,这就是叛徒的下场。”

马上人纵声大笑,笑声如狮吼,震得屋檐上的积雪一大片一大片地落下来。

小高当然不走了。

他从未见过朱猛,可是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人必定就是朱猛。

除了“雄狮”朱猛外,谁有这样的威风?

他也想不到朱猛怎么会忽然在这里出现,但是他希望孙通让他们过去。

因为他已经看见了朱猛手里倒提着的一柄金背大砍刀。

四尺九寸长的金背大砍刀,刀背比屠夫的砧板还厚,刀锋却薄如纸。

孙通还年轻。

小高实在不想看见这么样一个年轻人,被这么样一把刀斩杀在马蹄前。

可惜孙通已经出去了,带着一片雪亮的剑光,从桌子后面飞跃而起,飞鸟般掠出去,剑光如飞虹,直取马上朱猛的咽喉。

这一击就像是赌徒的最后一道孤注,已经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都押了出去。

这一击是必然致命的,不是对方的命,就是自己的命。

朱猛狂笑:“好小子,真有种。”

笑声中,四尺九寸长的大砍刀已高高扬起,刀背上的金光与刀锋上的寒光,在雪光反映中亮得像尖针一样刺眼。

小高只看见刀光一闪,忽然间就变成了一片猩红。

无数点鲜红的血花,就像是焰火般忽然从刀光中飞溅而出,和一片银白的雪色交织出一幅令人永远忘不了的图画。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美,美得如此凄艳,如此残酷,如此惨烈。

在这一瞬间,人世间所有的万事万物万种生机都似已被这种美所震慑而停止。

小高只觉得自己连心跳呼吸都似已停止。

这虽然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可是这一瞬间却仿佛就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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