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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白家院子。

这是一个特别改造的练功房。房间不大,但地板、墙壁、天花板,全用洁白坚硬石材覆盖。人一走进去,仿佛进入了一个白色的天地。

几个年轻人正在这间房子做一场手术。当然,他们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今天的作为,将在医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记录。

今日,李随云头上戴着白色帽子,嘴上蒙着白色口罩,身上穿着白色劲装,脚上穿着白布鞋,俨然地球上的外科手术医生。

她是这场手术的主刀手,负责的任务很繁重,一是,切开白大哥的腿部肌肉组织,取出里面已存在了几年的铁粒;二,对两处肌腱缝合连接和修补;三、清除坏死的软组织;四,结合受损的经脉。

在手术前,他们已用迷药麻倒了白家大哥。因此,此时躺在白色床单上白家大哥昏迷不醒,就算用刀割他,也感觉不到疼痛。

“开始!”李随云眼睛直盯着,手中雪亮的刀光一闪,已经在白大哥腿上划开一刀。秦欢拿着镊子和纱布在一旁协助。白玉堂负责用针灸来止血。李卫迅速为他们递上各种工具。

很快,李随云就全身心投入到手术中,迅速地伸手和动作,看起来异常冷静和专业。

只有不时为她擦汗的李卫知道,在这场手术前小姐有多么紧张不安。

他记得很清楚,前一天晚上,她紧抱着他说:“李卫,你不知道他那个手术有多复杂!我好怕明天手抖一抖,就前功尽弃了!要是切到他的哪条神经线……。”

“小姐,你只要尽力就行了。要不,我们延后手术时间吧!”他感到她身子都在发颤,轻抚着她背,心中好不怜惜。

她抬起头来,双眼没有焦距,梦吟着说:“不,我什么都准备好了,就是太紧张了!”

“要不,让秦欢来主刀?”他提议。

“他!算了吧,这可是人命攸关的大事!”她立刻回过神来,强烈反驳,惴惴不安地说,“白大哥腿部肌肉已经萎缩了,下一步肌肉会渐渐坏死。再拖下去,只能锯腿,到时就真完了!”

望进他怜惜关爱的眼,她反复地强调:“不能再拖了!在这里,就我能救他!只有我能救他啊!”

他一看就知道,其实她心中已经做了决定,只是想从他这里获得支持,于是紧抱着颤抖不安的她,安慰她道:“小姐,你想做便去做吧。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很好的!”

望着他深邃如海的眼睛,听着他清冷稳定的话声,她似被注入一剂强力镇静剂,情绪很快缓和下来,忍不住紧紧抱住他,低声呢喃:“那,你明天,要陪着我哦。”

“我会一直陪着你。”他低头深情地对她说。

“你真好!”她心中一暖,撒娇地在他宽阔的胸膛蹭了蹭,感到一种被包容的幸福。

可如今,他再看小姐时,却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紧张和害怕,就连她的声音也冷静镇定极了,和秦欢兴奋紧张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姐,的确是个很勇敢的女孩子啊!

事实上,李随云神情肃穆地拿起手术刀那一刹那,心神就似每次入定时一样澄澈明净,脑子就如电脑一样高速运转,排出一系列的大小任务,而小任务已经详细到手的每一个细微动作了。

因为,她专注到除了任务外,再容不下其他,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双手精确到毫厘地执行着每一步,连带着也影响感染了其他人。

秦欢作为助手感受最强烈,为了跟上她的快节奏,不得不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紧张兴奋得不断冒汗,只是双手却连轻微抖动一下都没有。

而李卫不得不为这个家伙不断擦汗,顺便在心中鄙视:“这家伙的精神状态连小姐的一半都不如啊!果然,小姐不放心让他来主刀,真是正确极了!”

白玉堂却比他们都要紧张,一来,患者是他大哥,关心则乱;二来,随云和秦欢两人出色的表现。特别是随云那宛若行云流水般流畅,却充满节奏感的操作,让他感到了山一般重的压力。

他真怕自己跟不上他俩的节奏,因为自己的失误而让大哥大失血啊!所以,他站着腿都有些发软,充分体会到了随云曾说过那句话:“手术,其实就是从阎王手里抢命。”(这里不兴死神,只有阎王)

他虽然很紧张,但那双插金针的手却丝毫不乱,甚至在强大压力的逼迫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了自身潜力,以远超平日的速度,像一双玉蝶般翩飞,做着让人眼花缭乱的止血工作,硬是没让自己大哥的血多飙出一滴。

而且每当听到铁粒被丢到旁边盘子发出的叮咚声,他就似听到了仙乐一般,精神变得更加亢奋,工作也变得更加有效率。

就这样,半个时辰过去了。李随云用羊肠线缝合好伤口,打了一个漂亮的手术结。

瞧着自己的作品,她感到一种强烈的满足感,突然想起前世医学院师兄的话:“李学妹,第一次做手术前,大家都会害怕。但是,当你站在手术台上,全神贯注做手术时,什么害怕都忘光了。”

白玉堂也把部分金针取出来。这事,他这才感到亢奋后的虚脱,腿脚似乎酸麻得站不住了,只能靠着床边借点力,眼镜不眨地盯着随云和秦欢进行进行细致的包扎工作。

只见,他们先帮自家大哥在伤口上涂上一层橘黄色半透明的生肌膏药。他知道,这种膏药是随云和秦欢两人用十几种珍贵药材特别熬制的,还加入了新鲜蜂蜜和柳树皮汁(相当于阿司匹林),具有杀毒(杀菌)和镇痛功效。

事先,他用不少受过严重刀剑伤的武斗奴试过,发现这种药膏生肌止痛效果特别好。如今,看这膏药涂在大哥腿上那三道宛若蜈蚣的伤口上,把那缝好的伤口染成了淡黄色,嗅着那股甜香味,他心中很激动。

待这层膏药稍干后,他也缓过气来,帮着在伤口上涂一种绿油油的防护膏,用沸水煮过的干净纱布把伤口包起来,外层再用同样消毒的干净布条裹好。

看着包好的伤口,秦欢松了一口大气,用手帕擦着额头汗珠道:“这次手术很成功!随云,你刚才那手法真是绝了!”

李随云靠在李卫站着,笑道:“此时说成功还太早,还要熬过术后二十四时辰。如果,白大哥的伤口真不发炎,引起高烧的话,那才算真正成功了呢!”

白玉堂这时终于能安心取下其他金针,轻松说道:“随云,你那防护膏药真好用!我们之前试过了那么多受伤的武斗奴,用了这药膏后,伤口都没发炎。我想,大哥也应该也没事吧?”

“谁知道呢?各人体质不同,我也希望没事。”李随云认真地说,“我们还是按照计划轮守吧!随时做好紧急抢救的措施。”(所谓的防护膏药最关键成份是从烂西瓜中取出的菌种,小心培养出的最原始的青霉素)

然后,她郑重叮嘱:“对了,这几天不准其他人,就算是你父亲也一样,踏进这间屋子一步。因为,他们会带来外面的毒素,到时让你大哥感染上就麻烦了。”

“随云,你放心。我早就和父亲约定好这事了。”白玉堂道。他如今对她已经完全心悦诚服,甚至敬佩不已。

唉,这个女孩子总能创造奇迹!看了看她和李卫亲密靠在一起的身影,他心中不无难过和黯然啊!

几个时辰后,白大哥清醒过来,睁眼就见守在床前的弟弟,目光十分复杂,饱含着感激,羞愧和无措。

“哥,你看!”白玉堂激动地端着一个盘子到他眼前,指着盘中三颗锈迹斑斑的铁粒,“你腿上的残留的东西,都被我们取出来了。哈哈,你以后不会再受它们折磨了!”

“二弟——”白大哥吃力地说,闭上眼来,眼角滚下一滴泪水。

“大哥,你是不是很难受啊?你忍耐一下,会好的,很快就会好的!”白玉堂紧握住他手。

秦欢冷静地道:“麻药效果这时该过了,伤口现在应该很痛。若他受不了乱动的话,我们只有采取必要措施了。”

“大哥,你若实在受不了,就咬着这个吧!”白玉堂拿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木塞。

白大哥摇摇头,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语音含糊地说:“谢,谢——你——们。”

白玉堂看着自己大哥那般痛苦的样子,一双修眉都皱成了一团,询问地望向李随云。

“忍着,千万别吃镇痛药!”李随云皱眉道。

不是她残忍,而是不得不这么做。她知道术后的急痛很难忍。但是这里的镇痛药都是迷幻性质的,吃了之后,患者头脑就无法保持清醒了。万一患者等下伤口发炎,发起高烧来,吃了那药,怎好抢救啊?!

然后,她把手放在白大哥颤抖的手腕上,快速切了一下脉道:“好,肠胃正常。玉堂,你叫人把那碗煲好的药粥端来,喂他吃一点,恢复一下元气。”再次强调,“对了,别让人进来啊!”

就这样,他们轮流守着。白大哥除了最初醒过来时的疼痛外,没有出现任何不良症状。也许,是因为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的原因,他的精神反而越来越好。

李随云觉得他身上的阴霾似乎一朝散去,整个人变得阳光热情,精神焕发,浑身上下再找不到一丝阴沉,完全就似换了一个人的样子。

瞧见他和白玉堂重归旧好,兄弟情深的样子,她真为他们高兴。也头一次感到拯救他人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两天过去了,这次手术算是彻底成功了!白家的人欢喜得什么似的,想要大大宴请李随云和秦欢这两个功臣。

不过,李随云更想马上和父亲分享这份喜悦,因此婉拒了他们的邀请,只想快点回到家中。不过,她答应了白玉堂和秦欢五天后,到百花观参加今年的秋祭。

她满心欢喜地走向白家大门时,还在分析着在这样简陋的条件下,能成功做成这样有点技术含量的手术的原因。

一来,白大哥一直习武,虽然这两年因病放下了外功,但内功还是一直坚持在练。因此,他的身体看着衰弱,其实远比地球上的很多正常人都强壮。

二来,这个世界之前根本没用抗生素来抵抗细菌的历史,这里的细菌还比较弱小。不似地球上抗生素滥用后,那细菌已经繁衍进化成什么超级细菌了。

三来,这里的自然条件不错,生长出的药材效果远比地球的好。

突然,她感到身心一悸,骤然惊醒过来,不由停下步子,发现他们已走到白家大门。门外就是热闹的大街,可以看见来往的行人,听见嘈杂的人声。暗黄的铜门前,停着一辆专门来接他们的带着家族标记的黑色大马车。

“小姐?”李卫警觉地往四处看,想要寻找可疑人员。

“先上车!”她拉住李卫的手,“等下再说。”

等他们的马车走过一会儿,街对面酒楼二楼的一个商人打扮,矮胖的人才离开窗子,走到桌前坐下激动地说:“师兄,你瞧得不错,那女孩果然是罕见的灵女啊!哈哈,长得真是国色天香,灵气逼人呀!”

喝了一口鲜红的酒液,他贪婪地舔着嘴唇,“她的血肯定很补!可惜——”

“师弟,我们不是没有机会。”一个文士打扮的高瘦男,凑到他耳边叽里咕噜一番,听得他眉开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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