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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蚀骨

他说,我该去见一个人。

鲜于宁在大书房里静默了三天三夜,想了又想,想了再想,无论如何,再怎么样椎心地痛,有一个人,也是一定要见的,有一件事情,到底是要问清楚的。

太阿殿。

曦微晨光透过窗棂,打在玄石地板上,在这座寂落安静的大殿里,就连日光,都是清冷的。

白发黑衣的青年皇帝一张脸比冰青比雪白,广袖挥舞,层叠落地,鲜于宁是这样的疲倦憔悴,好像都架不住一袭锦衣的重量,这样摇摇欲坠地踱进来,踱到乌发白衣的青年国师跟前,便轻轻止住了。

连意之依旧一袭灰白衫子,颜色像将明未明的天色,宁适得很,他的神情也很宁适。青年盘膝坐在横几前,轻撩长袖,露出一截劲腕,秀长手指举着一杯玉盏摇两摇,时不时啜两口。几案上的酒盅已空了大半,这人像是一早便等在这里,未见丝毫不耐,平和平静平淡轻轻道:“你终于来了,陛下。”

鲜于宁也很温和温厚温柔道:“我来了,意卿。”

年轻的武宁帝一弹衣襟,慢吞吞地席地而坐,支着几案,侧着头留神,这殿中分明没有燃香,却总有种香气,不去在意时,那香味却笼得你周身严丝合缝。

若有若无的馥冷香萦绕下,鲜于宁舒了舒眉间折痕,轻轻道:“意卿,我来,只是想问你一句话。”

“意之洗耳恭听。”连意之轻轻搁下玉盏,低眉伏眼,长长睫毛垂下蝶翼般的阴影,遮住眼底幽光,看他侧着脸,露出细长脖颈,倒是安适美好得很。

“她,珍珍,是否溯水王帐里的那个珍珍,意卿?”鲜于宁斟酌了再斟酌,脸上的神情,那种明明期待着什么,却又惧怕着什么,青白相交,年轻的武宁帝脸色甚是恐怖。

“嘘——”连意之食指抵唇,莹润柔和的双瞳里像盛满月光,格外温柔爱惜,“珍珍在睡觉,小声点,陛下。”

陛下默了。

“随我来,陛下。”连意之率先步入后殿,乌木大床上柔软锦被里,连自珍闭目横陈,一脸恬淡睡意。

“这里很冷,太冷了,珍珍睡不着,现在好不容易睡着了。”

连意之伸手拂拂珍珍后颈,点了珍珍晕穴。

鲜于宁诧异看意卿,“你作甚?”

连意之微笑,清瘦而秀洁的脸上却不胜凄寒,极轻极轻道:“接下来,这是不能叫珍珍听到的话,这是应该永沉地底永葬幽冥的话。鲜于宁,你确定,要听吗?”

他说,鲜于宁。

如此之……郑重。

该刹间,冥冥中,一种巨大的恐惧感灭顶而来,鲜于宁晃晃身,下意识地捂住左胸。

是这样的犹豫迟疑踌躇,光线幽微之中,鲜于宁踯躅道:“意卿,朕,洗耳恭听。”

连意之“唉”了声,声音里的叹息,像是从九幽地底细细飘来:“鲜于宁,你敢摸摸珍珍吗?”

鲜于宁一怔。

怔了又怔,突生不祥,鲜于宁缓缓而无比战栗地将大手掌缓缓搁在珍珍脸上,触她发鬓眼鼻,触了又触,触了再触。

咯噔,鲜于宁霍然打眼盯过去,“连意之!”

是这样的冰凉,珍珍的发肤气息,居然地,比他这个练就冰雪神功到顶的人,体温还低,准确地说,是没有一丝温度。

鲜于宁猝然盯看珍珍的胸脯,是平的,天天天,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起伏!

这刹如雷过青天,鲜于宁脑中轰然,头顶苍穹旋转岚气俱灭,高大的男人驼了下来,如濒死的兽,嘶嘶道:“连意之?”

连意之并不回答,揭起蚕丝锦被,缓缓覆到珍珍脖颈,无限温柔酸楚道:“是凉的,没有温度,对不对,是平的,没有起伏,对不对?陛下啊,”连意之叫道,瞳之中沉着暗影,带一种深根固蒂的悒郁,是这样轻怜,是这样蜜意,“这是我的珍珍,还是有呼吸的,还是活的。”

连意之明亮的眼波,又凝睇过去,“我的,这是我的珍珍。陛下的珍珍,早已被陛下一剑穿心沉入溯水随波而去了。”

鲜于宁默。

人在遇到超出自己承受范围的情况下,往往反而表现的极端冷静,并且镇静,或许这就叫,物、极、必、反。

鲜于宁镇静沉静甚至是冷静地说:“是吗……随波而去了……”

一缕血丝缓缓自青年皇帝的唇角溢出来,鲜于宁脸上的肌肉,奇怪地抽搐着,似笑非笑,端的骇人。

连意之再一次坐在大殿一隅的横几前,借着酒意,然而微光中仍见他双目清明,清醒道:“陛下,你之前,不是一直追问着,太阿舍利在哪里……”

鲜于宁揪着一角绣金片襟,指节泛白,多么用力,青筋暴突,他已五内俱焦,该一刹只盼耸了双耳,要叫他听到这样肝胆俱裂的话——

“太阿舍利啊,嗯,我把它填在珍珍的胸口里,那里破了一个大窟窿,该拿什么来修补呢?陛下,你说,董后的命,比你,比我,比这天下任何一个人,都要金贵千千万,那末,陛下,你现在还想剥开珍珍血肉,取出舍利吗,你都已经,捅穿了珍珍一颗心啊——”

“住口!住口住口住口!”

鲜于宁目龇眶裂,骇然摇头,双手捂着耳朵,跌在玄石地板上爬不起来,黑衣伏地层层叠叠,一头瀑布般的胜雪白发铺了一地,高大的青年蜷成一团,仿佛再也没有抬头的气力。

“陛下,”连意之蹲了下来,撩起武宁帝的一缕银丝,目光里悲悯之意更甚,“已经痛白了头发,就这么痛吗?这样都受不了来着,那末,我接下来的话,你还要不要听呢,陛下?”

“……”

“可是我想把话说完啊,陛下,”连意之盘腿坐了下来,望着跟前这人鸵鸟般的姿势,微微一笑,笑比不笑更惆怅,“珍珍的命,是我续的。以太阿舍利为媒介,施以南疆秘术,这种秘法,叫做分梨术。我的寿命分一半给珍珍,我活,珍珍活,我死,珍珍死。我活二十年,珍珍也活二十年,说到底,我活多久,珍珍就活多久。同生共死,共死同生,听起来很销魂吧?陛下,我赠你和董后琴瑟和谐千古罕见这八个字,你是否也该还我和珍珍伉俪情深比翼双飞这一句话呢——”

“住口住口住口!”

鲜于宁霍然抬头,一眼盯过去,黑曜石般的眼瞳里像是蒙上一层泪膜晶光璀璨,多么悲哀,像云端寂寞孤鸿。鲜于宁惨笑,“连意之!好你个连意之!原来,这便是你回到这座宫的缘由!要叫我这样狼狈,要叫我这样摧伤五内,连回顾都是不能,多么恐怖而巨大的一剑,我怎么敢回头看一眼,我连回头的力气都无。是是是,你成功了,国师大人,你终于成功地砌了一座地狱给我,有生之年,叫我鲜于宁腐骨蚀心地活在痛失所爱永失所爱中,你!看到了!现在!此、时、此、刻——”

一字一句重逾千钧,鲜于宁力竭不已,闭目横陈,白发宛然,一脸死灰。

连意之取来残酒,居高临下,浇了武宁帝一头一脸,漫声道:“总算有了一个交代,也罢,如此过去罢。生不如死,这种归处,于陛下来说,想必销魂得很,美妙得很。而珍珍,她永远也不会想起鲜于宁其人其事。为什么啊?呵,我该感谢陛下赠予珍珍那穿心一剑吗?要叫我这样重铸珍珍的发肤骨血记忆,她的灵魂,是连自珍的灵魂,姓我连意之的连,做我连意之的女人,一世快活去,哪怕,我和珍珍,这一世,只有十几二十年,也是极好极好了。”

姓我连意之的连,做我连意之的女人。

呕——鲜于宁喷出一口血。

多久多久以前,在溯水王帐里,少年至珍用力点头:以后?我们以后都在一起吗?

他:自然。

少年小小声:宁生,真好。

他微笑:来日方长。

这个“来日”,却是隔世般遥远,是倾他余生,永生也无法企及了。

太阿殿里,曦微光线爬在冰寒刺骨的玄石地板上,打在青年皇帝的惨淡脸容上,日光都是冷的,空气都是冷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冷的。鲜于宁伏在寒地上,一双眼睛半阖未阖,意识涣散中,听到连意之渐渐远去的脚步声,等到一切都如灰烬般死寂的时候,鲜于宁眼前一片发黑,终于陷入冗长而黑暗的昏迷中。

尾声

自珍从沉睡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了一个好长好长的觉,现自己躺在意哥哥的膝盖上,摇摇晃晃似躺在摇篮里。

自珍揉揉眼睛,凝神一看,眼前蓝天白云一片天高云阔,周围是青山环绕万顷碧波,她正处在一叶翩舟上载浮载游。而一旁的意哥哥,他的清淡眉目间俱是闲情适意,微微一笑,刹那间天地和山水都在远去,只剩眼前这张笑颜不胜清澈动人。

“珍珍,好梦。”

自珍趴在意哥哥的肩膀上,眨眨眼很调皮,“意哥哥,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哪里都去,天大地大,随我们去。”连意之一手将酒葫芦往湖里掷去,一手揽过珍珍,亲亲她鬓角,亲了又亲,朗朗道:“天地为鉴,地底的水神,喝了我连意之的酒,便是祝福了我们吧。”

舟过藕丛,自珍抬手去拂身边青藕,藕身细滑入手微凉,仿似一段春水冷玉,凉风袭来,空气中混着植物淡淡的清香。

自珍搂着意哥哥摇两摇,笑声清脆一如金石相击,响在这湖光山色间不胜空旷,“我见青山多妩媚——”

连意之微笑截口:“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番外一

我的小名,叫稚儿,而这世间,也只有两个人可以这样唤我,稚儿。

我的父皇和我的母后。

嗯,怎么说呢,套句太傅大人的原话,陛下与董后情比金坚,乃是皇室佳谈。

直白说呢,天下人人都知道,皇帝和皇后的感情很好。

好?

这个“好”,是个什么概念呢?

如果是这种好,那为什么,每次的每次,我见到的父皇,都是这样这样忧伤呢?我见到的母后,都是这样这样忧郁呢?

不是说,相爱的两个人,看到对方,都觉得欢喜吗?

原来,都是骗人的。

父皇每次来撷芳殿,都只是象征意义上的,问候一声,梓童,最近可好?

母后答,我很好,宁生。

父皇又问,稚儿,你乖不乖?

我答,我不乖,你都不抱我,父皇。

父皇,你都不抱我,自从我三岁那年起,父皇的温凉怀抱,便再也触摸不到了。

我三岁以前,残存的记忆碎影,连空气都泛着暖意和香气,父皇会抱抱母后,亲亲她,然后再看看我,将我抱起来摇两摇,好温柔的声音,稚儿,我的小太子,快快长大,替父皇批批折子,父皇也可以多陪陪梓童一会啊。

我长大了,可是,父皇,你却再也不亲近我了,还有,不再亲近母后。

父皇说,稚儿,你长大了,父皇抱不动了。

可是那时,我才过四岁而已。

都是借口。

不想亲近母后的时候,父皇说,梓童,你身体不好,要多休息,我还有些折子要看。等等差人送南海珍珠给你,这次底下人进贡得不多,独独十颗而已,倒是罕见得很。

梓童,我就不陪你了,让稚儿陪你,过会儿差人送来雪丝,这些都是上好的,裁裁穿上,梓童,你一定是最美的。

梓童……

母后每每抱着我,黯然神伤之下,喃喃,我宁愿宁生多陪陪我,也不要这些珍奇绫罗。

我当时懵懂道,母后,父皇不喜欢你吗?

母后闻言,莞尔一笑,堪比白莲。怎么可能,你父皇啊,那头白发便是为我痛白的,这样深爱我,害怕我离世,我怎么可能不为他多保重多珍重呢,即便……宁生现在,不大理会我。

母后低头,怔忡不语。

廊外日光正好,投射在母后脸容身足上,母后的眼底透着青影,带着睡眠不足的忧虑,两只袖子空荡荡的,清减得厉害。

我记得幼时母后的怀抱是丰腴的,柔软而散发着幽弥香气。

现在,母后身上有点硌手,衣上散发着浓郁的药草气息,那是因为母后常年吃安神药,吃多了,便再也去不掉了。

母后每天夜里都会被噩梦惊醒,大叫,不不不,是我的,他是我董至宝的,你滚,你去死。

要叫母后这样惶惶不可终日。

渐渐大了,我都不忍问,母后,你到底在怕什么啊?

我怕一问,母后的眼泪,便止都止不住,一颗一颗,如同散珍。

母后有时候很有些神神叨叨,会抱着我,抱了再抱,像是寻求某种温暖,兀自呢喃,宁生是爱我的,他爱我到底,稚儿,你看,整座大周后宫,只有母后一个女人,你父皇若是有异心,早该进了一大堆秀女,对不对?每次朝廷各地进贡的珍奇宝贝,你父皇都是先送到撷芳殿这里,给我先过目,这是多大的荣光啊。

母后又点点头自言自语,坐在窗前,灯烛照耀下,投射出寂寞的剪影,惯爱的金丝楠香扑鼻而来。母后说,他是皇帝,忙一些,这是应该的,不大理会我,也是没办法的,他也没有去理会别人,这也好,都是好的,宁生还记得每天过来问一问我,看一看我,嗯,宁生没有忘记我,稚儿,你说,你父皇喜欢我。

我伏在母后的双膝上,捏她一角槿纹衣襟,见母后眼里都是惶惶之意,怕得不行,一而再寻求肯定。我很温顺地说,母后,父皇自然是喜欢您的,喜欢极了。

母后这才舒展眉头,微笑,笑却比不笑更惆怅,这是自然的。

这些黯然神伤,这些无语凝噎……只有我一个人看到,因为,母后只给我一个人看在眼里。

母后在父皇面前,是极雍容温柔的,常常言笑宴宴。

宁生,宁生。

听到母后这样唤父皇,我心里都会软了一角。

我有一次问母后,父皇叫鲜于宁,母后,你为什么要叫父皇名字后面加个生字呢?

母后怔了怔,该一刹,母后脸上的神情,分外惘然,像是陷入一个久远的梦里,语声轻轻,该日宁生便是这样说,唤我宁生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约是小名吧。像你,小名就是稚儿啊。小名是只有最亲最近的人,才有资格叫唤的。

稚儿,看,你父皇允我这样叫他,他是爱我的。

母后一再强调,像是要说服什么,更像是说服自己。

看到这样的母后,我开始慢慢讨厌起父皇来。

可是,当我看到父皇眉间折痕是这样忧伤,我总会错觉,也许,父皇并不比母后好过。

父皇身上总有种冰寒气息,因他练就一种叫冰雪的功夫,体温寒凉寒凉的,而这些年来,父皇高孤之色更甚,明明是一张年轻英俊的面庞,却配上一头雪白长发,很有些违和感,配上惯穿的黑金软袍,不说话的时候,坐在书房的横几前,隐在阴影中,无声无息便是就此遁逝,我也信的。

父皇日渐疏离我,看我的眼神,根本不像是一个父亲看儿子的眼神,倒像是在忍耐着什么,厌恶着什么,这种眼神我很熟悉,因为每每我在一旁,便是看到父皇用这样的眼神漫不经心地看着母后。

母后却犹自不觉得,母后坐在对面,觉得能握一握父皇的手,都是极好的。

父皇在母后触碰他时,会极其突然地颤了颤,非常非常细微,原先,我也是察觉不了的,可是我太渴望父皇关爱,大半目光都落在父皇身上,父皇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

我,什么都看在眼里,看了很多年。

从少年长成俊秀青年,我处理国家大事来决断得很,可是面对所谓的感情,所谓喜欢,所谓爱,却常常优柔寡断,困惑得很,说困扰更准确,人人都说,武宁帝和董后是历史上的帝后美谈,情深义重,千古罕见。

难道是我错觉吗?我看到的所谓父皇和所谓母后,这样的爱,这样的喜欢,嗯,我觉得很冷,太冷了。爱是个什么东西啊,太傅大人说得对,作为一个帝王,感情这个东西,是必须要被舍弃的。无欲则刚。当然,太傅大人又补充一句,你父皇是唯一的例外,陛下是一个多情又专情的人。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在离别的时候,父皇终于肯正眼看我,对我说了最长的一句话,稚儿,把江山当成你的至爱,好好保护守护匡护,痛失所爱永失所爱的滋味,尝过一次,已是太多。

是吗?把江山当成此生至爱,原来,父皇,您最爱的,是这座大好江山。

而不是,母后此人。

我永远把这句话烂在肚子里。美谈佳谈,就让它继续美下去吧。

番外二

宇文谦清楚地记得,那是很多很多年后的一个元宵灯节。

真的是很多很多年了,他已过中年,身兼太子太傅一职,带着年轻的太子殿下微服出游。

帝都的夜景总是这样绚烂,烟花共欢声齐绽,水流与笑声一起。

人头攒动,接踵而来,还是少年的太子,一双明亮大眼里掩不住雀跃欢动,看到什么,都啧啧叹一声,稀奇。

看到这样的太子,宇文谦总忍不住微微一笑。男人眼角细纹拖延,青须点点,套件深色衣裳,叠着手不语,很有些家长的架势,优雅得很,从容得很。

人群自动隔开这一大一小,男人太雍容,少年太高贵,不是他们这些平头百姓可以接触的。

“咦,太傅,你看,这人好生面熟——”

宇文谦顺着少年的手指方向,打眼过去,灯火阑珊处,那人举着一只红灯笑得眉毛弯弯,眼睛弯弯,仍然是一道略带鼻音而沉静的少女嗓音:“意哥哥,你再猜猜,我要那个灯,那个顶顶精致。”

“好,珍珍,你若要,我便给。”

这声音如此熟悉,温润清越,穿过汹涌人潮,就这样极清晰地响在耳畔,声音里的缱绻温柔叫人动容不已。

宇文谦动容。

“是她,”高冠锦衣的中年男人目露幽远之色,嗫嚅着,“是他。”

居然的,还是这样年轻,宛如中间这时光洪流并未流过,眉目清癯的年轻女子似永恒一袭泛白青衫,一束高马尾,左以沉香木簪,两颗紫葡萄般的黑眼珠这样笑吟吟地凝望身畔那人,“意哥哥,我看这谜难猜得很。”

“是吗?珍珍,你且等着。”

宇文谦杵在原地,连眼睛也不敢眨一下,生怕一眨眼间这人就消失掉。这刹世界轰然,人潮遁去,独他立在一旁,隔着十丈软红,隔着经年光阴,这样缅怀地,深情地凝望着,简直无声胜有声,所有想要说的话,所有想要表达的,所怀念的,所深爱的,所钟情的,都付诸于这一眼。

“太傅,你认得人家?”少年太子一诧。

“……”

宇文谦恍若神魂出窍,木立当场。

太子越过憧憧人影,直掠到那灯火阑珊处,这么近的距离,绚烂灯光打过来,可以看清这人鬓角绒毛和眉间眼睫,太子“呵”了声,真真觉得这人通身一股子天真稚拙气扑面而来,令人一望之下,好感顿生。

不知怎的,一看到她,少年就觉得亲近,像是血脉深处有某种不知名的牵挂。少年顿顿足,像是下定决心,对牢青衣人欠欠身,拱手道:“敢问这位姑娘姓甚名甚,家住何方,可有婚配,姑娘你看,我可不可以——”

“啊——”青衣人愣了一下,看看少年,又看看意哥哥,很有些无措,左手握右手,右手握左手,嘟嘟嘴,“这个,要问意哥哥啦。”

少年打眼过去,看了看心上人口中的“意哥哥”,蓦地一怔,赫,好出色的人,好精彩的人,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跟父皇不相上下的男子。

这时,白衣青年一手捞过珍珍,一手提着精致灯盏,倾首亲亲怀中人鬓角额头,莹润柔和的目光里,两潭眼波暖意融融,“珍珍,我还是头一遭看到,一个人可以孟浪得这么可爱啊。”

大抵是面前的这个少年目光太清澈太坦荡,锦衣华服,一张俊秀面孔,卖相甚佳。

少年的太子又愣愣神,宫闱重重,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有人夸他可爱,额,他会害臊啦。

少年低下头,红着脸,很想跺跺脚,却发现于礼不合,等他抬起头的时候,不过一转眼间,人来人往,你碰碰我,我撞撞你,汹涌之间,伊人早已芳踪渺茫,飘遁而去了。

少年又恍惚地四下张望,没有,没有,没有。

若非他脸上还残有热度,若非太傅大人还呆若木鸡,少年疑似方才所见,不过聊斋一梦罢了。

“太傅,我第一次当街求爱,就这样……未果啊。”

“稚儿,别失望,以后会遇到更好的。”

“真的吗……”

“……”

宇文谦走在帝都绚烂的灯火深处,瘦而修长的身影渐渐没入幢幢人影里,消失在一片黑暗中。

我的太子,自然是真的,以后会遇到更好的,时光是这样长,总会遇到更好的,只要……你在这之前,没有遇见最好的。遇见最好的,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千帆过处,只影向谁去,这漫漫人生,又该何以为继呢……

番外三

那还是安和年间。

那还是最终离别的时候,寂落大殿一盏灯火摇曳,离得远了,越发显得身周空旷而无限幽微晦暗。

师父一只手掐了掐,闭闭目长叹一声,“阿意,他日,你必犯掌生红砂者。”

必犯掌生红砂者?

我在室内微光之下,霍然抬头,一眼望过去,只见师父华发白衣,抵坐如莲,目露悯色,分外温厚,“阿意,你且去溯水河畔等着,有一天,终会遇见。”

“是。”

我口中应了应,心里却不以为然。诚如师父这等大神通者,也是终得这一天,要坐化而终,飞升而去。

那末,于我这种人来说,什么命犯,什么遇劫,便是犯上了,便是遇上了,那又能怎么样呢?于我来说,这无限寂寥悠长的生,无以为继甚是漫长,生命不过是用来浪掷的飞镖,我最喜欢的,就是坐在太阿殿外临水的小廊里,斟一盅酒,看着碧绿的水,载满了残花而远去。

罢罢罢,便是在那溯水河畔待上一待,那又如何,我且会会这一劫……

还在南山中,暮春时节,山崖两边尽是树木新抽出来的青绿枝叶和星星点点的小花。

一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不多时就有雨点淅淅沥沥落下来,山叠嶂,水纵横,茫茫天地间,好像剩我一个人。

我也没有打伞,两手空空地走出南山,原本只是进山来,看看壁上那株千年雪莲开得怎么样,再过它个三四年,便要成熟了。

一出南山,便是溯水尽头。

轻飘飘的,我立在林间,眯眯眼,远远眺去,帝都城血光冲天,怎的,我不过是进一趟山,不过几日,这天,就变了吗?呵,无所谓,我自扫门前雪,闲时煮它一壶酒,四季长青的藤蔓植物将整面篱笆盖得严严实实,独坐其间,哪里理会外面浊世红尘,我自管我逍遥。

逍遥?是啊,原本是非常非常惬意的,在这一天之前。

在这一天之后,我终于幸会掌生红砂者,幸会她。

便是在这一天,微雨幽凉的天幕下,顺水而来随波而至,溯水尽头,这人伏在沙石地上,竟无一丝声息。

我沿着粗糙而冰凉的沙石地,缓缓趋身近前,蹲了下来,一把将这人翻了过来。

也许,这世间真有一种人,得天独厚,集天地之钟灵毓秀于一身。

也许,这世间真有一见钟情之说。

也许,这一世,我真会犯她手上。

可是啊,再怎么样假设来假设去,师父,你可否告诉阿意,这人若是死了,我又怎么会折在她手里呢?

而这样荏弱如微芒几灭的躯壳,又怎能在胸口开出的一朵硕大血花,如此触目惊心,便是闲适安逸如我,也忍不住掉过头去,这种重创,这么大一个窟窿,如何修补得来,并且修补得好?每一个人,都只得一颗心。每一颗心,都只得一个灵魂啊。

而这生,我连意之,在这之前没有,在这之后没有,有生之年,是再也没有见过比这人更纯净无垢的灵魂了。

是的,灵魂。

在我的逍遥居里,桌椅俱是竹制而成,春寒时分,触之冰凉。我也是冰凉惯了的人,无所谓地将这人放到清漆床板上,室内没有点烛,这是没有月亮的晚上,稀微星光透窗而来,影影绰绰,甚是幽静。

静且沉默,我立在床前,凝望着半空中这团白光,只有内心非常非常干净的人,这人的灵魂才会如此纯白柔和。

本来,我想说:“你是谁?”

本来,我想说:“你不知道,你现在已经死了吗?”

然而,到底,我只是轻轻将手缓缓伸过去,触接这一团氤氲白光,白光没有躲闪,异常温驯地驻足。我只是将指尖轻轻搭上一搭,只是一刹,或是永生,刹那间种种温暖美好令人不自觉心里渗起蜜的情感情绪情意如潮水般汹涌打来。像是承受不了某种重量,我踉跄后退,这人的记忆如此甜美令人食髓知味欲罢不能,太销魂了,种种总总皆是同一个男子赠予她的,这世间的感情,真有如此之瑰丽吗?被囚禁在废园里的稚拙少年,被家族驱逐出境、从云端跌至尘埃里的少年,一朝幸会,抵足而眠,长夜离别,他朝重逢,长成俊秀青年的人抱起还满是稚拙之气的芳姝摇两摇道,来日方长……

这是许诺允诺承诺吧,这是盟誓吧。

要叫她这样害怕失去地,小小声道,宁生,真好。

这样甜美甘醇的记忆。

我汲取着这人记忆,不够,还不够,这样温暖美好让人犹觉心安,怎么多都不够。

这次,我很快地再伸手触摸白光,轰轰轰,苍穹灭顶,十六岁的少年永远地停留在十六岁,被这样还以穿心一剑,少年最后涣散的意识里,只有满心满眼的困惑,甚至是困扰,为什么呢,宁生,你做甚刺我一剑,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她只是疑惑,甚至是担忧来着,叫宁生的青年,突如而至,是否遭逢剧变呢……

是这样的无垢,竟无一丝怨憎痛恨苦楚……竟无一丝负面甚至是黑暗的东西。

太纯净了,这个灵魂。

我捧着这团白光,像是捧住世间至宝,无限温柔酸楚甚至是贪婪地注视着她,幸会,董至珍。

原来,这就叫,必犯掌生红砂者。

居然,是这个已成为灵魂的人,教会我识得人间至情至性的滋味,太美味了,太温暖了,这寂寥而无限悠长的生,终于有可以继续、可以凭借的了。

若能叫她爱上,叫她这样待我,便是倾我余生,也是甘愿的。

我终于明白,原来,这世间真真有一种非凡的利器,叫做感情。

情之所钟,情之所殇,既可生死人,亦可肉白骨。

黎明到来的时候,将明未明的薄亮天色透窗而来,空气中带着潮湿的雨水气息,混着植物清淡薄冽的香气。我伏在床畔,分梨一术,叫我耗尽全身力气,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我一脸苍白胜纸,我也知道我的唇角一定噙着一缕笑意。

我从这双徐徐张开的眼睛里,那两颗紫葡萄般的晶亮瞳仁中,看到两个小小的我。

我微微一笑,“幸会,我是连意之。”

这人缓缓坐起来,乌发白肤,纵然一袭血色旧衣,却仍然不显狼狈。她歪歪头,眨眨眼,咦了一声,轻轻道:“那,我是谁?”

“你是我师妹。”

“那,我叫什么呢?”

“连自珍,连意之的连,自珍自惜的自珍。”

“幸会,意哥哥。”

“幸会,珍珍。”

番外四

我叫阿奴。

许多许多年前,我只是一个丞相府里的丫环。

许多许多年后,我却是大周后宫里的一个女官。

做丫环时,我是丞相府大小姐的贴身侍婢。做女官时,我是大周皇后的贴身宫娥。

卑微如我,渺小如我,轻贱如我,命运如云如泥间,却都只是因为同一个人翻手覆掌间。

她是我的主子,董至宝。

她是千金小姐时,我是丫环,她是大周皇后时,我是宫娥。

所有生命中的荣辱悲欢恩泽,都是她赐予我的。

她荣,我荣;她悲,我悲。

而这世间,能够羞辱她的,只欠一人有这资格,不不不,这人怎么可能是陛下呢,要知道陛下宠爱我家小姐都来不及呢!

这个人,她叫董至珍。

至珍至宝,一双珍宝,听一听都知道,早逝的丞相夫人有多爱护、有多顾惜这双生芳姝。

嘘,董至珍其人,在昔年丞相府中,一直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人人只知,当朝董相只有一女曰至宝,人人都知,董相护女心切,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碎了,至为钟爱长女。

当年,所有知晓丞相夫人生了一对双胞胎的人,除去至高如国师大人,至亲如阿姒夫人,所有的人,大大小小的仆役稳婆丫环,通通都被丞相大人一刀灭口!

只因国师的一场预言。

一语成戳。

掌中砂主凶,果真,丞相夫人因她抑郁而亡,丞相大人因她人头落地,阿姒夫人因她自尽身亡……

所有董至珍至亲至近之人,皆因她而舛。

还有,我的皇后娘娘,因她,而自损不已。

这是个不祥的人。

要到那一日,还是少年的我,隐在蝶纹轻纹屏风后,随小姐一起亲睹董至珍此人,我才蓦地明白,原来,写意山水,是形容什么样的人。

原来,这个不详之人,才是当今陛下口中心心念念的“珍珍”。

原来,小姐冒的,是她的名。

小姐偷的,是她的人生。

所以,她才是这世间最最有资格奉送小姐羞与辱的人。

要到该日这人一脸无措道,不不不。

我才蓦地明白,原来,真的通通忘光掉,这人,所有前尘往事所有前因后果,都不记得了。

那时,还是丫环的我,默立屏风之后,伊临别一眼,眼睛里的清明清冷清冽叫人一望之下,不仅仅是我,便是连小姐,只怕也永生难忘。

是多么多么透澈的人啊,什么都看在眼里,什么都不说,有一种比沉默更静的力量。

而今,在日光之下,偌大撷芳殿寂然无声,变成女官的我,不过朝这人轻轻欠一欠身,连小姐久等了。

她要这样无措,她要这样不安。

而她昔年所赠一眼,还仍旧留在我心头,仍旧纤毫毕现。

啊,是是是,她现在记忆一片空白,重铸的,新生的,只是一个叫连自珍的女子。

阿奴,世界上有董至珍这个人吗?

没有,奴婢从来没有听说过,世界上有董至珍这个人,从来没有。

我答,该一刹那间,属于少年董至珍的时光人事,到底还是止于溯水河畔那一剑下了。

至珍此人,真真永远地活在了十六岁那年。

她不会长大,也不会老去,她永远年轻稚拙。她永远地停留在原地。

她已死去。

某天晨光里,陛下缓缓踱进撷芳殿里,独坐一旁,白发黑衣,是这样郁卒而高孤之色遍布三尺之内。

猝不及防地,我抖然背过身去,假装擦拭瓶间细尘,我怕眼泪来不及,在转身间掉落。

多么悲哀,陛下与至珍此人,真真正正的,从此人生不相逢,动如参与商。

参商永隔了。

前传

丞相府的大公子顾惜不过十三四岁,小小年龄却清冷自矜。时值隆冬,正是大周一年岁末,顾惜嫌家里太过吵闹,镇日往来的宾客在年节间络绎不绝,扰了他清静。

顾惜告了父亲大人一声,带着贴身书童砚台,去往京郊大乘寺,直接住到了正月尾声。

这日午后,春光稀薄,枝头上探出点点绿意。

顾惜套双皮面短靴,只着一身镶有绒毛的锦袍,也没有围件披风,他倒不觉得冷,一张雪白面孔,眉毛那是黑到了极点,光看他侧脸,都觉得漂亮极了。

顾惜走进后山,山间一条小径蜿蜒绵长,缀有稀疏古树。

这种树木足有三层楼高,足有百年历史,在冬末春初的日光照耀下,竟是枝繁叶茂,风一吹,稀落落响。

顾惜扶着斑驳树身,一只手秀骨匀亭真是百看不厌。

顾惜对牢空气轻轻道:“顾欢,我来了。”

顾惜顿顿足,“顾欢,你出来。”

叫顾欢的是一只小小幼狐,一双尖耳朵,四只爪子扒拉着雪地,窸窸窣窣响。

狐狸宝宝自树后探出小小脑袋,好一双清澈的细眼睛,像是蒙上一层泪膜般晶光动人。

顾惜伸出一只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温柔极了,“顾欢。”

顾欢跳上他手掌,四只爪子抱他胳膊吊了吊,声音欢快极了:“哥哥。”

它口吐人言,竟然字字清晰。

顾惜将手覆在它柔软而温暖的腹部上,挠了挠,狐狸宝宝舒服得眯起细眼睛,“呀”了声,细声细气道:“哥哥,你再摸摸。”

狐狸宝宝对于信任的人,通常是把最柔软的腹部摊在他面前。

顾惜将它抱在怀里,小小声跟它说:“顾欢,跟我回家好不好?我爹爹差人请我回家,我要走了。”

他又摇两摇顾欢。

狐狸宝宝晃着脑袋,一双眼睛眨啊眨,“呀,哥哥。”

顾惜应声:“我在。”

不知怎的,顾惜十四年来所欠缺的童心,在遇到狐狸宝宝的第一时刻,全都涌出来。

这只会说话的小幼狐来自天狐一脉,生而能言,成而能形。

它现在还小,还没有足够的灵力可以化形。

可是小小的一团毛茸茸的本体,却已是这么可爱。

顾惜爱护它,替它取了名字,姓自己的姓,做自己的妹妹。

“顾欢,你跟我在一起。”顾惜用袖子将它团起来,狐狸宝宝呜呜叫,顾惜听而不闻,“我们一起回家去。”

丞相府最安静的一处院落,今日大门洞开,它的主人回来了。

顾惜安置下来,换了身干净衣服,又净了面,一头长黑直头发束在脑后,没有笑意的玉面上是一贯的清冷神情。顾惜美玉形貌,他便是连生气也是端庄无匹。

一路莺燕相送,家里的美貌奴婢沿途纷纷行礼:“大公子安康。”

顾惜惜字如金,只点一点头。

到了爹娘地头,顾惜请安的时候,英明的丞相老爷竟然看到儿子的袖子里钻出两只尖耳朵。

丞相诧异极了,“长宁,听说你从大乘山上带回了一只小狐狸。”

长宁是顾惜的字,只有最亲近的人才会这样唤他,长宁长宁。

长宁自小到大,从未当过一回孩子。也不知道是像谁,小小年龄端方矜淡,他这个做人家老子的,看着都生奇。

丞相即时问:“长宁,你居然会学人家养小动物玩?”

丞相想要学人家抚须大笑,做足姿态,奈何他一张面孔干干净净,丞相下意识地摸摸鼻子,咳咳道:“儿子,你总算干了件正事。”

丞相想要摸摸狐狸宝宝柔软雪白的毛皮,顾惜闪了闪身,自顾自掉头走了,“顾欢是女孩子家家,不给人乱摸的。”

日子过得闲适,逸趣自得。

顾惜坐在书房的大檀木桌前,读书的时候,他要腾出一只手给顾欢玩。

狐狸宝宝四只爪子抱他胳膊,它要荡秋千时,只需说一声:“哥哥,你再晃晃手。”

顾惜一面翻着线书,一面挥两挥胳膊,顾欢欢快得格格直笑。

顾惜偶尔教顾欢念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狐狸宝宝摇头晃脑,“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顾惜练字的时候,顾欢绕他脖子团成围脖,睡了过去。

顾惜从不叫唤它。

它醒来要喝牛乳,顾惜拿手指沾了沾热好的牛乳,试试温度,才给顾欢喝。

顾欢喝得哗哗响,一捧雪白尾巴摇了又摇,摇了又摇。

顾惜取笑它:“咦,狐狸不是都爱吃鸡吗——”

狐狸宝宝振振有词:“哥哥,谁说我不爱吃,等我长好了牙再说。”

顾惜仰头大笑,“叫你贪吃冰糖。”

顾欢自从来了丞相府,别的不好,单单爱上了吃糖,整日里含着冰糖不放,把乳牙都蛀光了。

叫砚台的书童听见自家主子的笑声,打门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砚台趴在门扉上咕哝:“这只会说话的狐狸还真有本事。”

狐狸宝宝会说话,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贴身侍候的砚台书童。

在自己的地盘上,顾惜也不打算瞒着自己人。

砚台第一次听见狐狸宝宝说话,四下张望,待找到了正主,看到狐狸宝宝眯着细眼睛好不得意,刺激过大,砚台堂堂男子汉,两眼一翻,晕了。

砚台醒来,爬到大公子膝上,号啕大哭:“公子啊,妖怪啊。”

妖怪很傻很天真,“哥哥,什么是妖怪?”

呃……

顾惜很为难,养孩子真是不容易啊。

顾惜用一颗冰糖将顾欢的注意力转移走了,听着顾欢嘴里卡卡响的声音,顾惜私底下将砚台踢到角落里,“边儿待去。”

顾欢也有不好哄的时候。

有一天晚上,顾欢躺在它专属的摇篮里,顾惜怎么哄,它都不睡觉。

顾欢叫:“哥哥,我要小小虎陪我。”

小小虎是狐狸宝宝在大乘山上的青梅竹马,狐狸宝宝被哥哥带下山的时候,都来不及跟青梅竹马告别。

狐狸宝宝终于开始想念起它的虎玩伴了。

顾惜裹着丝被坐在四柱大床上,微光清凉,少年的目光落在插笙箫的乌木架上。

顾惜伸手拭去顾欢眼角泪珠,非常非常温柔,“顾欢,你别哭,我吹曲子给你听。”

然而,无论他的箫声在长夜寂静之中多么动听,顾欢的眼泪还是一颗一颗掉下来,“哥哥,我想小小虎。”

顾惜目光里波光粼粼,他缓缓放下紫竹萧,凝视着顾欢眼角晶莹的泪珠,痛楚有声音,可以听得到。

顾惜捂着胸口,觉得毕生都没有过的疼痛。

第二天一早,顾惜差砚台去请城中最精湛的绣娘过来。

顾惜画了一张斑斓小黄虎,置于桌面,抱起恹恹的小狐狸摇两摇,轻轻道:“顾欢,你看看,我给你画什么了——”

顾欢用两只小爪子捂住眼睛蜷了起来。

它都不吱声。

顾惜轻轻放下它,一个人走到角落里,坐了半天。

第三天清晨,狐狸宝宝在摇篮里醒来,看见在自己身畔,一只茸毛黄斑虎就躺在那里。

“呀,哥哥。”顾欢叫道,抱起玩偶亲了又亲,高兴得不得了。

顾欢跳到床上,用湿漉漉的舌头将哥哥舔醒。

顾惜小心翼翼看它脸色,轻轻说:“这是我让城中最好的绣娘给你做的,顾欢,你别再哭。”

顾欢吃饭睡觉都拖着这只虎玩偶,虎玩偶代替了青梅竹马的小黄虎,顾欢对牢虎玩偶小小声:“小小虎,哥哥对我可好啦。”

春去秋来,时光飞逝,转眼已是两年。

有一天夜里,顾惜在朦胧之中,被身上一种强烈的压迫感惊醒。

他抬起一只萼骨亭亭的手,缓缓搁了下来,指尖触到一种好似丝绸般光滑细腻的肌肤。

这是一个星光满天的月夜。

柔和的月光透过镂空万字窗纹,打在玄石地面上,像是铺上一层霜。

微光清凉,顾惜缓缓推开身上这具****而充满冷梨香气的稚嫩身躯,这人一头黑压压的长发遮住了她的面颜。

四柱大床足有四人宽,便是在上面来回打个滚也是足够的。

床上铺着柔软而光滑的锦垫,一团蚕丝被褥卷在一旁。

顾惜披着一袭洁白丝绸衫子,腰间系一根同色丝带,敞着胸,露出少年略显单薄而白晳的胸膛,力量都藏在每一块肌理里,他看起来是无害并且含蓄的。

顾惜生得美,故而连生气也是端庄无匹的,“我早已拒绝父亲大人的美意,贱婢,你好大胆,竟然私自爬上本公子的床,给我滚。”

这人并不做声,大约是冷,察觉到抱枕骤离,她的本能非常惊人,竟一路蠕动直爬上顾惜的膝,伏了下来,这才睡踏实了。

本来,顾惜想说:“大胆!”

本来,顾惜想说:“下去!”

但是,顾惜冷冽的目光凝睇着膝上这人一颗黑压压的头颅,夜是这样的深,月光是这样的温柔,刹那间顾惜福至心灵,他似想到了什么,居然不可抑制地战栗起来。

顾惜抖着手,缓缓拨开这人鬓间发丝,拨了又拨,直到露出她白晳而甜美的睡容。

顾惜定定睛。

昏眩,他震愕难当。

该睡美人儿居然长得同他七分相像,三分神似,故而只要一走出去,说她是顾惜的胞生妹妹,顾惜想,没有人会怀疑,她的一张脸便是铁证。

顾惜骇笑,单手掩住面额,迭声直道:“顾欢顾欢顾欢。”

顾欢嘤咛一声,揉揉眼睛,这双细眼睛狭长而清澈无垢,犹带七分睡意。顾欢即时答:“哥哥。”

顾惜扯来轻薄丝被,一把将她裹成蚕蛹,只露出一张灵秀面容。

顾欢闭着双目,两排长睫毛根根可数。

顾惜将她抱在怀里,亲亲她鬓角,难得快慰,“顾欢,原来是你?竟然是你!果然是你啊。”

少年的目光里流露出止也止不住的温柔笑意,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夜晚。

翌日清早,顾惜借着晨光细细打量着初生为人的顾欢。

顾欢化出的人形,是借着哥哥的形貌,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还没有到发育的年龄,胸部是平的,若不仔细看她喉结,便是错认她是顾惜的弟弟也是应该的。

顾惜翻出旧衣裳给她穿,顾欢展开臂膀,****着身体,简直坦荡到了俨然的地步,“我不会穿,哥哥,人类为什么要穿衣服呢?”

顾惜闭着眼睛给她套上衣裳,套好了这才轻轻回她:“那你为什么要有一身毛皮呢?”

顾欢扁扁嘴,“哥哥——”

顾惜板着脸,“顾欢,以后切不可对人****以对,如果你想当一个人的话。”

顾欢“哎”了声,漫不经心的样子,一双耳朵拿来当摆设。

顾惜握她一只手,少年轻轻“咦”了声,定睛细细瞧到,顾惜即时问:“顾欢,你掌中这颗痣生得倒特别,像是朱砂点缀一样。”

顾欢摊开手掌,蜷了蜷手指,勾起哥哥的尾指摇来摇去,得趣得很,声音也很欢快:“那是我手上一撮赤火化的胎记,天生的,没得去。”

她似还不惯人形状态,以为还是往常那只小小雪白狐狸,下意识地扑进哥哥怀抱里,“哥哥,你再抱抱我。”

顾惜接住她身子一起倒在床榻上。

顾欢手脚一起缠上来,搂住哥哥在床铺上打了滚,滚了又滚,“哈哈,真好玩。”

顾惜扒她不开,只得摊开架势,任顾欢胡闹。

等到砚台大书童端着洗脸水进门的时候,差点没跌个跤,圆头圆脸的砚台看到自家主子披头散发一身皱褶的样子,这等放肆于端方矜持的丞相大公子来说,可谓开天辟地头一遭。

这还不算最吃惊,更吃惊的是公子肩头上趴着的那张小惜版面孔。

“啊啊啊——”

砚台的尖叫响彻屋脊,半空中一群鸽子吓得扑灵灵,四散开来。

砚台大叫:“公子啊,丞相大人外遇啦,丞相大人有私生子啦——”

……

“砰!”

两扇门扉当着砚台的鼻尖轰然甩上,伴着公子咬牙切齿的声音:“砚、台,给本公子,站壁角去——”

顾惜青着脸,回过头来一看,咳,脸黑了。

顾欢跳下床,似是平衡不来,光着脚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蓦地摔了个跟头,该小狐狸精索性爬了起来,爬到顾惜脚边,抱住哥哥大腿苦着脸,“哥哥,我不当人了。”

顾惜赠她两个字:“胡、闹。”

顾欢在勉勉强强可以走路的几天后,被哥哥拎着脖子后襟提到下早朝回来的丞相大人面前,一放,顾大公子一脸沉痛得不能再沉痛的表情:,“爹爹,这是我妹妹顾欢。”

顾欢有样学样脆生生地叫道:“爹爹。”

英年丞相惊悚了。

顾丞相瞅瞅长宁,又看看顾欢,再摸摸自己的脸,极其突然地,丞相猛地扑在桌上大嚎:“贤妻啊,我的好贤妻,为夫对不起你啊,我居然在十几年前就背着你有了个孩子我都不晓得——”

顾惜抽搐了。

顾惜冷冷道:“父亲大人,麻烦您老做戏也好歹滴两下眼泪啊——”

京城的上流圈子沸腾了。

话说这位顾丞相,和早逝的顾夫人是两情相悦的青梅竹马。

青梅和竹马在彼此十七岁那年成亲。

顾丞相十八岁有子,同年丧偶,至今三十有四,正当年富力强之时,却已鳏居十六年。多年来,上至皇帝赐婚,下至坊间托媒,大大小小,顾丞相竟是拒绝过无数次,托老天的厚爱,顾爱卿的大好头颅居然在抗旨拒婚后,没有被当今圣上摘掉,可以说是大周京城第一剽悍人物了。

世间少年伉俪,一往而深者,当数京都顾丞相。

但是——但是,今趟,顾丞相有个十二三岁的私生女了。

全京城的雌性动物都被打击了。

如今顾丞相上早朝,不提同僚之间的挤眉弄眼,单是御座之上皇帝陛下他老人家阴阳怪气一声“顾爱卿你好本事啊”,足以让顾丞相哆嗦着扑通下跪,高喊“臣罪该万死”了。

顾丞相回到家,坐在大堂之上的紫檀圈椅里,直掬一把辛酸泪,“苍天啊,大地啊,顾某人养儿不孝啊不孝……”

顾某人拍案而起,直奔长宁居,一把揪起儿子衣襟咆哮道:“你个不孝子!竟然让老子帮你背黑锅!”

顾惜慢吞吞地拨开爹爹的手,慢吞吞地回答爹爹:“顾欢是我的妹妹,就一定是爹爹您的女儿吗?不过,既然顾欢是我的妹妹,那也是爹爹的女儿了。”

顾丞相囧囧有神。

顾惜牵着顾欢小手,优哉游哉地晃走了。凉夏晴天之下,少年轻抚顾欢的眉眼,微微一笑,灿若繁花,“顾欢别怕,爹爹那是偶尔练回狮吼功。”

顾丞相闻言,栽了栽。

顾欢骑着大只虎玩偶在四柱大床上蹦哒。

这只虎玩偶是哥哥照着顾欢的人形身高,新近叫绣娘连夜赶制出来的,玩偶里面踏踏实实地填满了棉絮,一层外皮却是精工刺绣的斑斓纹样,顾欢抱着不放,喜欢得不得了,给虎玩偶取个名字叫大虎。

顾欢也很舍不得小小虎,将旧的玩偶仍然留在摇篮里。

室内真安静,只听顾欢声音呖呖:“哥哥,我为什么不能跟你一起睡觉呢……”

月亮的清辉透过暗红窗棂,折射在木雕屏风上,影影绰绰的。

顾惜换好白绸亵衣,这才走了出来,走到榻前,慢慢坐了下来。

他刚洗完澡,头发散发着皂角的香气,清新得很。

顾欢凑过去闻他鬓角,笑嘻嘻的样子,“哥哥,你真香。”

顾欢亲亲哥哥的嘴角,“香一个。”

顾惜怔了,“顾欢,你这登徒子模样哪里学来的,说——”

顾惜简直要头疼了,小狐狸精初生为人,于世事人情一片空白,她便是一张白纸,随人涂抹,不论好歹,一概接收。

顾惜现在说些什么话,读些什么书,做些什么事,都要先斟酌斟酌一二。

顾欢眨巴眨巴眼睛,两排长睫毛一扇一扇的,即时答:“砚台说评书里都兴这样。”

“砚、台。”顾惜一眼刮过去,门外候着的某位书童机灵灵打个寒战,顾惜切齿,“砚台,你不当那说评的,还真是可、惜、了——”

砚台缩着头。

顾惜又看看顾欢,凝望着顾欢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蓦地轻轻叹一声息。他还这样年轻,却已学会怜惜。

顾惜怜惜道:“顾欢,你抱大虎睡隔壁,乖。”

顾欢拖着大虎绕着大床走圈圈,一面跺脚,“哥哥,从前我们都是在一起睡的,我不要离开哥哥。”

顾惜还是那句话:“当人都是这样的,人间有句话说,男女授受不亲,有些礼教还是要守的。”

顾欢的眼泪掉下来,一颗一颗晶光闪烁。屋里这么安静,可是泪珠滚下地的声音为什么这样大声呢。

顾惜觉得整颗心都被一只手揉皱了。

顾欢扁扁嘴哽咽道:“哥哥,当人类好麻烦,要穿衣服,还要用两只脚走路,还不能睡哥哥的怀抱,我还是当我的狐狸好了。”

她蹲了下来,用两只爪子捂住眼睛,一捧尾巴团了起来。

那只斑斓大虎孤零零地躺在一旁。

顾惜的手伸在半空中,到底还是僵住,他没有触摸它,他只是用手捂住脸,半晌不发一语。

顾惜摘下夜明珠,室内一片幽暗,他睁着眼睛到月上中宫。

这个时候,顾惜蓦地觉得怀里一重,指尖触到丝绸般的一块肌肤。

少年又幽幽叹了一声:“变回来了。”

顾惜用丝被将顾欢裹成蚕蛹抱了起来,抱到隔壁厢房。

外厢歇着的奴婢朱砂听到动静,提了盏桔黄宫灯走了出来,欠欠身轻轻道:“公子,还是到了这个时辰。”

微光里顾惜洁白的面孔散发着玉石般清冷的光泽,顾惜点点头,“还是辛苦朱砂了。”

朱砂敛敛襟,“这是奴婢的本分。”

朱砂是府里新近拨过来侍候顾欢顾大小姐的贴身奴婢,自是生了一颗七巧玲珑心,什么话该说不该说,什么事该看不该看,分得清清楚楚,最是贴心不过了。

顾惜走到乌木大床前,将顾欢安置好,被褥边角都掖实了。他坐了坐,坐了又坐,长夜凄清,月光照他鬓角,少年一脸悒郁,轻声温言:“朱砂,看好小姐。”

朱砂即时答:“是,公子。”

顾惜走到门阶上,满园清寂,只他一人独享。

顾惜捂胸轻轻对自己说:“她终归要习惯一个人睡的。”

可是为什么他要喘不过气来,觉得毕生没有过的疼痛,这种切割,剥离,分开。

顾欢醒过来,眨眨眼才看清楚是一顶素的帐子。

这是她的新房间。

顾欢裹着被子跳下去,光着脚跑得跌跌撞撞的,“哥哥,你又扔下我一个人——”

朱砂抱着衣裳追在后面直嚷:“小姐小姐,穿上衣服。”

长宁居宁静的清晨开始活了。

长夏晴空日朗,扶疏花木间鸟雀啾啁,顾欢把手指伸到唇畔撮了一声哨,吁——

这才将胸中郁气扫光了。

顾欢拍门进来,直奔内室,正好看到哥哥裸着背脊,身上衣裳套了一半。

他回头一看,格外温柔,“顾欢,小心看路。”

顾欢马上低头,绕过红木圆凳,这才一个箭步扑上去,抱住哥哥大腿,一脸委屈,“哥哥,你要补偿我。”

“好。”顾惜很温柔,眉眼间皆是爱惜之色,“你要我做什么?”

顾欢摇两摇他臂膀,欢快极了,“哥哥,我前几天听砚台说,京城最大的酒楼里,有道桂花鸡做得相当美味。我们去吃捞月楼吧……”

顾惜不动声色地瞟眼砚台,砚台已经在找地洞钻了。

顾惜搭她头颅,好声好气说:“顾欢,我差人叫他们送上府来,我们在家里吃吧。”

顾欢也细声细气地说:“可是哥哥,我还想看那些玩杂耍的,砚台说有人嘴里会喷出火,还有猴子跳火圈,我还想听评书说那花花恶少调戏良家妇女……”

顾惜又睇砚台一眼,砚台不见了。

顾惜凝视着面前这张灵秀天真的容颜,无法拒绝,只得点头答应:“依你。”

京城最有名的酒楼,叫做捞月楼。

捞月楼里出入的,一般都是达官贵人,没有千儿八百是上不了捞月楼的雅间。

所以,只是单单一道桂花鸡,价钱都是惊人的,足够平头百姓吃上一年。

这时节桂花难寻,这道菜也颇费了人心思。

顾惜唤人来,特地将整只鸡切成细条,沾了酱料,这才放到顾欢的碟子里,“这种酱料只此捞月一家,别无分号,真正民间秘制,说是吃桂花鸡,其实是吃味酱。”

顾欢眯着眼睛咬了一口,两排齿印分明,含糊道:“好吃。”

顾惜替她取来一杯水,置于一旁,还不忘说教:“顾欢,食不言寝不语。”

顾欢捂嘴。

他们坐的是捞月楼临窗的雅座,正好可以看到街景。街道尽头搭了一座戏台子,走江湖卖艺的敲锣打鼓,行人渐渐围了一群。

顾欢听到喧嚣,雀跃道:“哥哥,你看——”

顾惜但笑不语,乌发白衣,他坐在那里,他看风景,别人看他也像是一道风景。

顾欢同他坐在一处,也是乌发白衣,她不惯梳髻,头发用一根丝带束在脑后。一大一小的眉目神情,别人看了,心里都忍不住喝彩,好一对漂亮兄弟。

顾欢站起来,走到一旁,趴在窗台上看得津津有味,跟着台下的人一起叫好。

她看了一会,想同哥哥分享逸趣,于是又走回去,顾欢坐在哥哥腿上,趴到哥哥鬓间,叽里咕噜。

顾惜微微一笑,“是是是。”

顾欢又走到窗边。过了一会儿,又回去趴在哥哥旁边咬耳朵。

顾惜还是笑,“好好好。”

如此来回几趟,二楼大堂上人人侧目。有人轻轻哼了声:“好娇气的弟弟。”

顾惜只当没听见。

顾惜连睫毛都不动一下,斟一杯清茶,抿了抿。

待顾欢尽了兴,肯老老实实地坐在位置上的时候,顾惜才递一块绢帕过去,温和轻轻道:“可欢喜否?淘气鬼,擦擦汗。”

顾欢仰起头,伸到哥哥面前。

顾惜没奈何,拿丝绢叠了又叠,印印她额头,印了又印,到底还是笑了,“我把你宠坏了,顾欢。”

顾欢搂住哥哥一只臂膀不放,“呀,哥哥。”

顾欢安静没一刻,又四下张望,一双琥珀色瞳仁滴溜溜地转,实在狡黠。

顾欢“咦”了声,奇道:“哥哥,为什么那个调戏卖唱女的恶霸还没有出现呢,我听砚台说评书里的酒楼,多是这种来让人见义勇为呢。”

砚台,又见砚台。

顾惜想找砚台,发现这厮命大,没跟来。

顾欢兴高采烈,“白衣少侠见义勇为,卖唱少女以身相许。可是人呢?人呢——”

旁边有人闻言,嗤笑一声:“好可爱的弟弟。”

一片阴影压了过来,一把紫竹纸扇抵住桌沿,这人声音低而清逾,轻声起来,更是温柔动听:“顾大公子,你把她养成这样了。”

顾惜缓缓抬头一看——

这是一个十五六岁的英俊少年,顾惜从未见过有人能把白衣裳穿得像他那样潇洒,这人身姿修长,两条长腿真是赏心悦目。

没有人请他落座,他却坐得相当坦荡自然,简直是堂皇了。

少年英俊的面庞上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仔细看会发现他的瞳仁是难得的棕色。

“我叫郦寅初。”郦寅初凝望着对面的顾欢,深深的眼窝里藏着许多许多东西,一眨不眨盯看顾欢轻轻温柔说,“你长大了……”

语声渐息,似有无限酸楚难以掩住。

顾欢看看他,又看看哥哥,她不知道说什么。

面前这人眉目神情的悲伤纤毫毕现,直抵她内心深处。

顾欢又是困惑又是犹豫。

她野兽般的直觉告诉她,这人是亲切的。

那种亲切熟悉感,好似经年老友。

郦寅初伸出一只手,轻轻搭她头颅。顾欢没有躲避。

郦寅初又看了看顾惜,这才对牢顾欢难掩失落,“你喜欢他,所以才借了他的形貌。”

顾欢点点头,“我最喜欢哥哥了。”

顾惜脸色一霁。

“哥哥对你好吗?”郦寅初问。

顾欢即时答:“好。”

……

不知怎的,郦寅初明明神情是淡然的,却带着深深的疲倦和悲哀。

郦寅初轻轻问:“我让你现在离开哥哥,跟我回大乘,小狐狸,你愿意吗?”

顾惜闻言,面色丕变。

他伸手去抓顾欢,不想似是碰到无形结界,隔他开来,碰她不得。

顾欢蹙蹙眉,“不。”

她又道:“不不不,我不离开哥哥,我喜欢跟哥哥在一起。”

那种无形的结界消失了,顾惜紧紧抓住顾欢肩膀抱在身边,脸色苍白额前冒汗。顾惜怒视面前这人,如果目光可以杀人,郦寅初早已死在千刀万剐之下了。

顾惜冷声道:“郦寅初,你休想。”

郦寅初并不答话,少年仰起一截优美脖颈,透过捞月楼敞开的窗户,遥望着十万八千里的天际,他的目光是这样忧伤,仿佛可以滴下露来。

郦寅初静静说:“你喜欢,那便罢了。”

他又睇眼顾惜,淡淡的口气,却是再坚定不过了:“顾长宁,让你一次已是太多,日后若是叫小狐狸受伤,本王必带她走。”

他说,本王,目露威严,是一种超越年龄的威压。

顾惜恍了恍惚。

不过一刹,面前已失去郦寅初的身影,他从窗台掠走,半点声息也不留,端的骇人。

在回府的马车里,顾欢趴在哥哥的膝盖上,将哥哥的一只手贴在自己的面颊上。

顾欢轻轻道:“哥哥,虽然我不记得郦寅初是谁,但我一定认识他,他以前也认识我。”

顾欢一双纤手握哥哥一只手摇两摇,不见得有多忧愁,但也欢喜不起来。

虽然,她于世事人情一窍不通,但小狐狸有一颗兽心,野兽般的直觉是多么敏锐。

顾欢凑过去,亲亲哥哥的鬓角,闻到他身上清淡的香气。顾欢温和极了,“哥哥,你不高兴我同他走,我自然是不走的。哥哥,香香我。”

她贴贴哥哥面颊,那一块温暖细腻的肌肤。

顾惜凝望着面前这张天真而灵秀逼人的面孔,目光是这样温柔而璀璨动人。

他没有做声,他俯下头,缓缓亲了顾欢面颊一下。

他不高兴顾欢同别人走,这又是为了什么……

顾惜蓦地一怔。

许久许久之前,他给狐狸宝宝取名字,姓自己的姓,做自己的妹妹,要留她在身边一辈子,他爱惜她。

这又是为了什么。

夏日京都的午后长街,马车声碌碌,人潮和声嚣在该一刹那间遁去,顾惜一颗少年的心动容了,顾惜拉起顾欢的一只手贴在颊鬓间,良久良久才轻轻说一声:“我养的,你只是我一个人的顾欢。”

—全文完—

后记

《从此人生不相逢》此文,文中背景朝代制度等等,乃是架空,而且是架得很空,所有非常理的、不合理的,在这里,都可以找到。恕我笔拙,恕我懒散,疏于查史实资料,尝试写写古代言情,就往架空世界里走一遭了。

尾声的后面,我又新添一章前传,无关因果,也无关轮回,单纯想写鲜于宁的前世顾惜,董至珍的前世顾欢,这两只欢欢喜喜相处的画面,想写一些温暖的文字,看了会让人发笑的文字,奈何功力不够,只能写到这里了。

嗯,还算圆满吧,这个故事。

这是我第一次完完整整写完一部古代言情。

笔力不继,力竭不已。有很多地方,都很不足。笔拙得厉害。

但是,真的很高兴,这样写完了,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撒花,遁走。

另:推荐后弦所唱《若相惜》此曲。

我写《至珍》一文,从头到尾,便是听这首歌写下来,写完了。

算是一种基调吧,写的人唏嘘,看的人,也会有一点点的惆怅吧。

(完)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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