谄媚于人的恶习,不仅自损人格,而且蠹国败政,它吞噬民族的灵魂,毒化社会的风气,侵蚀国民的机体,扰乱国家的安定。我们一定要坚持戒之除之。而这,需要大家从自身做起,勿媚于人。
①要克服私欲。谄媚是私欲膨胀的产物。克服私欲,无私则刚,刚直才能不阿,这是勿媚于人的根本。惟其无私,才能无畏,既不需要巴结人和奉承人,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巴结和奉承。
②要珍重人格。谄媚者奴颜媚骨,低三下四,为正直的人所不齿。珍重人格,是勿媚于人所必需的品德。
③要坦率真诚。谄媚者多是专挑对方爱听的话去说,专拣对方高兴的事去干。坦率真诚、直言不讳,是勿媚于人的行为规范。
此外,培养正直的品格和高尚的道德,除了勿媚于人外,还要不喜人媚。有的人,对上是谄媚者,对下又成了谄媚的对象。这种人,对上一副面孔,而对下则是另一副面孔。清代诗人袁枚专为谄媚者写了一首《戏咏箸》诗:“笑君攫取忙,送入他人口。一世酸咸中,能知味也否?”此诗以箸喻人,入木三分。箸,筷子也。筷子对下,有则取,取之不断,乃至不惜夹净;对上,主动送,投其所好,忙个不停,然而是否“能知味”,恐怕只有自己明白。人如果像一双筷子一样活着,那岂不是人生的悲剧!
闻媚言则喜,见媚行就悦的人,必将在飘飘然、昏昏然中被谄媚者所坑害。正因为谄媚孕育着极大的危险性,所以哲学家们早就提醒人们:“奉承不用花钱,但绝大多数的人却不自觉向奉承者付出巨款。”
我国古代思想家荀子,有三句识别师、友、贼的名言:“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媚我者,吾贼也。”
我们要自觉地加强思想修养,努力做到“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做一个勿媚于人的正直人——不为私利而取悦于人,不惧权势而奉承于人,不昧良心而讨好于人,在自己的心中筑起一道防范媚言媚行的堤岸。
三、处世之本,在于诚信
1.诚信是做人的最大美德
正直诚信本身并不足以塑造一个伟人,但它是伟大的人的品格中最重要的元素,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道。如果失去它,你将难以立足,你的事业支柱就有倾覆的危险。
诚信是正直的表现,是做人的美德。正直和诚信情同手足,密不可分,正直就是诚信,诚信也就是正直。
一个人到底怎么样,有时候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在这个五花八门、变化万千的社会里,几乎一切事情都难以给出一个定论。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很多人都是审慎地选择自己应对别人的方式。
一个人在社会上失信誉之后,很多人不愿与之结交。因为,失去信誉的人,会让人觉得不负责,与一个不负责的人交往,自然是心里感到很悬乎,不放心。
某县杨县长是基层出身的科班官员,他有丰富的行政经验,有热情而善良的心,同时还具备一定的文人气质。上任时,他的施政演说可谓激情昂扬。大家也热切地期盼有一位真正为民办实事的父母官。他的确是一身正气的好人,但由于政界错综复杂的关系,而他是新官上任,还未站稳脚跟,他的“宣言”无法实施。老百姓有事找他,他具同情心,签上了他的大名,让某某部门办理。由于他的“签单”太多,且缺少魄力,也就很难生效。老百姓戏称他为“签字县长”。从此,这位“签字县长”再向别人许诺什么,人们也不再相信他了。
在社会上有失去诚信之后,别人就不敢再轻易相信你,因而也不敢轻易与你来往,这就造成了与人相处的尴尬,你的事业支柱就有倾覆的危险。
曾有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商人临死前告诫自己的儿子:“你要想在生意上成功,一定要记住两点——守信和聪明。”
“那么什么叫守信呢?”焦急的儿子问道。
“如果你与别人签订了一份合同,而签字之后你才发现你将因为这份合同而倾家荡产,那么也得照约履行。”
“那么什么叫聪明呢?”
“不要签订这份合同!”
这位商人指明的道理不仅仅适用于商业领域。不管在何种情况下,如果你已经许下诺言,那么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你都不能反悔。假如你已经作了某个承诺,而你却言而无信,最终必然导致糟糕的局面。
2.诚信,乃是人生的宝贵财富
恪守信用,意味着人要对自己的承诺履行责任和义务,言必信,行必果。
许诺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对不应办的事情或办不到的事,千万不能轻率应允。一旦许诺就要千方百计去兑现。
讲究诚信是人的美德,是人生的最宝贵财富。
《郁离子》一书中有如下一则故事:
济阳某商人过河船沉遇险,他拼命呼救,渔人划船相救。商人许诺:“你如救我,我付你100两金子。”渔人把商人救到岸上,商人只给了渔人80两金子,渔人责商人言而无信,商人反责渔人贪婪。渔人无言走了。后来,这商人又乘船遇险,再次遇上渔人。前次救商人的渔人对旁人说:“他就是那个言而无信的人。”众渔人停船不救,最后商人淹死在河中。
这就是轻诺寡信或言而无信的后果。
埃及商人奥斯曼则不同,他的事迹告诉我们,只有讲求信誉并以信誉为自己的事业服务,才是最为明智的做法。
奥斯曼,全名奥斯曼·艾哈迈德,出生于埃及伊斯梅利亚城,幼年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
1940年,奥斯曼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开罗大学并获得了工学院学士学位,重新回到了伊斯梅利亚城。贫穷的大学毕业生想自谋出路,当一名建筑承包商。但当时奥斯曼身无分文,只得在舅父的承包行里暂时栖身。1942年,他离开舅父,开始了实现自己成为建筑承包商的梦,虽然手里仅有180埃镑,却筹办了自己的建筑承包行。
奥斯曼相信事在人为,人能改变环境,不应成为环境的奴隶。根据在舅父承包行所获得的工作经验,他确立了自己的经营原则:“谋事以诚,平等相待,信誉为重。”创业初期,奥斯曼不管业务大小、盈利多小,都积极争取。他第一次承包的是一个极小的项目,他为一个杂货店老板设计一个铺面,合同金只有三埃镑。但他没有拒绝这笔微不足道的买卖,仍是颇费苦心,毫不马虎。他设计的铺面满足了杂货店老板的心意,杂货店老板逢人便称赞奥斯曼,于是,奥斯曼的信誉日益上升。奥斯曼的经营原则使他获得了顾客的信任,他的承包业务也日渐发展。
20世纪50年代后,海湾地区大量发现和开发石油,各国统治者相继加快了本国建设的步伐。他们需要扩建皇宫,修筑公路等。这给了奥斯曼一个历史性的机会,他以创业者的远见率领自己的公司开进了海湾地区。他面见沙特阿拉伯国王,陈述自己的意图,并向国王保证:他将以低投标、高质量、讲信誉来承包工程。沙特阿拉伯国王答应了奥斯曼的请求。后来工程完工时,奥斯曼请来沙特国王主持仪式,沙特国王对此极为满意。
奥斯曼讲究信誉,保证质量的为人处世方法和经营原则使他的影响不断扩大。随后几年,奥斯曼在科威特、约旦、苏丹、利比亚等国建立了自己的分公司,成为享誉中东地区的大建筑承包商。
奥斯曼讲究信誉的做法在一定情况下会使自己吃亏。但亏必有盈,亏给其长远的事业发展带来的是积极、长远的影响。
1960年,奥斯曼承包了世界上著名的阿斯旺高坝工程。这个工程的地质构造复杂、气温高、机械老化等不利因素给建筑者带来了重重困难,从所获利润来说,承包阿斯旺高坝工程还不如承包别的建筑。奥斯曼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了阿斯旺高坝工程第一期的合拢工程。但随后却发生了一件奥斯曼意料不到的事情,让他吃了大亏。
纳赛尔总统于1961年宣布国有化法令,私人大企业被收归国有。奥斯曼公司在劫难逃。国有化后,奥斯曼公司每年只能收取利润的百分之四,奥斯曼本人的年薪仅为3.5万美元。这对奥斯曼和他的公司都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奥斯曼没有忘记自己的诺言,他委曲求全,丝毫不记恨,继续修建阿斯旺高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