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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细语(1)

当夜幕降临,站在这个小渔港,就好像站在全宇宙最孤独的星球上,其他星星都远在几亿光年外的太空……只有我们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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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云僧,我下礼拜天订婚,你愿意来参加吗?邀请你和嫂夫人一起来……”

“怎么?订婚也开百桌啊?”

依照习俗,订婚不是应该只请家属而已吗?

“哪有,只有十桌。”张百刚说:“九桌是女方亲人,老董当然也会到。我好歹得把自己那一桌填满。”

“你的亲人还填不满?”话一出口,李云僧就知道自己失言了。张百刚的父亲,在他少年时已过世,几年前他的母亲也因为中风不治,他还去参加过葬礼,帮过他一些忙。

张百刚家确实没什么亲人,所以做事并不需要看长辈脸色。让李云僧讶异的是,张百刚多年来虽然换过不少女友,但在工作上却一直很有定性,也许是因为他把生活重心放在感情生活上吧,并不是那么力求工作表现,不过,张百刚的人缘很好,十分得人疼,公司也待他不薄,所以许多年过去了,都没有离开过同一个集团。

“好,没问题。你的喜事,我不会缺席。”

“我们订婚不收礼,不用包礼金。”张百刚笑道。

“好,等你结婚,再送上大包的。”

情场飘荡多年的张百刚愿意结婚,李云僧打从心里替他高兴,但对于张百刚聪明的选择,他内心也感慨颇深。他知道,从此张百刚会平步青云,更能进入所谓的“权力核心”,两人的工作运会大不相同。

他哪里在乎李云僧的一点礼金?转眼间,他就要迎娶一座金山了。

李云僧说话虽然厚道,但心里也是五味杂陈。谁知道一向对工作得过且过的张百刚,竟然在名义上成了他的顶头上司?

新娘出身自本地最有钱的家族。新娘的伯父是他们的老董,而新娘的父亲在传统产业也是一方霸主,家里的土地多到难以估算的地步。新娘家只有一子一女,只要张百刚守得住婚姻,将来属于他的东西绝对少不了,必定胜过他自己克勤克俭赚十辈子。

苏菲亚一决定订婚宴的确切地点,张百刚就第一个打电话给李云僧。

张百刚做业务出身,看遍各种勾心斗角的行径。在江湖上浮沉多年,他知道,所有朋友中,李云僧最不会害他。

有句男人间流行的话:“身为男人,在社会上打滚,若不能守身如玉,也要守口如瓶;若不能守口如瓶,也要懂得守望相助。”

李云僧就是这种坚持着“三守”的人:张百刚有时会嘲笑李云僧,他这辈子酒色都不沾,活得有意思吗?他恐怕一辈子只有交过一个女朋友,就是他的老婆吧?

守身如玉,守口如瓶,又能跟他守望相助。这样的朋友,能有几人?

对于李云僧,张百刚心里还存着一丝亏欠。他知道,李云僧比他更有条件先升任副总。

老董很能掌握人性的弱点。老板知道,替一个员工升职,未必要为他加多少薪水、福利,但员工就是吃这一套,头衔可以留住资深员工,使他们自觉有前途,就不会见异思迁。

副总听来官很大,但事实上,每个部门都有一位副总,也还有不管事的资深副总,公司里各式各样的副总都有。出去谈事情,头衔响叮当,但是每个副总的权力范围都不一样,有的权力已被架空,也不会有未来,只能管自己的事情。

此时,张百刚才刚下班,在苏菲亚的住处,享受老厨娘做的精致晚餐。

一桌都是上好江浙菜。苏菲亚虽然从小在国外长大,但身边都有厨娘跟着,养成一副挑剔的中国胃。

面前一碗排翅,整整齐齐,晶莹剔透,她每天晚餐必吃一碗。

但大概是从小钱看多了,苏菲亚也不是个重视钱财的人。刚与他约会时,他带她到夜市吃臭豆腐和麻辣鸭血,她惊呼连连,快乐得像一只刚学飞的小鸟。

她虽然有些娇纵,但个性坦白、直爽、简单、没戒心,从小在保护得像无尘室的环境里长大,让她不知道世界上有坏人。

准岳父受的是日式教育,他的原则是:“儿子要训练,女儿要宠。”能宠多久是宠多久,并不指望她能够当一家栋梁。

“我只有这个女儿,希望她一辈子有人疼。可不许你对她大小声,让她回家来告状。”准岳父是这么说的。

他们甚至找人打探他的底细,掌握他的所有数据,知道他过去女友不断,女人缘极佳。

准岳父自己在外头有小老婆、女友,也有私生子,并不在意张百刚是否情史清白无瑕。

“男人最怕没有玩过,一玩头就昏了。但是,一定要把家顾好。”

准岳父在他耳边讲起悄悄话:“顾家要有真心,外头逢场作戏,用假意就可以了。”

岳父对张百刚相当信任。不久前,小老婆装潢房子,还是请张百刚全权负责的。张百刚善尽职责,连准岳父的小老婆也常打电话来给他,把他当成沟通桥梁。

对于这些事,张百刚的口风很紧。

最厉害的是,张百刚很早就先讨得准岳母欢心。他一表人才,说话又甜,做事又极体贴,送岳母上车时,一定会用手护在岳母的头上,像个训练有素的侍从官,所以准岳母对这个有礼貌的年轻人信任有加。岳父脾气不好,岳母则一心想要替女儿挑个好脾气的夫婿。

再加上岳父的亲妹妹陈琳促成,张百刚几乎获得全票通过。

“在公司这么久,我从来没看百刚发过脾气,也没看过他和谁过不去。女儿跟了他,我放心。”陈琳转述道,这也是岳母选择女婿的标准。据岳母说,苏菲亚的上个男人是美国人,简直像个吸大麻的嬉皮,说话听不懂,对长辈也毫无礼貌,一段恋情谈下来,只把苏菲亚弄得身上好几处刺青。跟那个嬉皮比起来,张百刚当然是一百分。

岳母的家世也很显赫,是另一财团家的女儿,和夫家势均力敌。

他们能够接受张百刚,教他心生感激。

张百刚这辈子和这家公司似乎有不解之缘,大学一毕业就考进来,一切都是公司栽培,连研究所学历也是公司给他的。有两年时间,在陈琳的保荐下,他曾经被送到美国知名大学念MBA,公司负责一切开销。现在,他又即将成为老板弟弟的乘龙快婿。

公司里被送出国深造的人并不多,至少尽忠职守的李云僧就没有。如果没有这位陈琳女士的推荐,张百刚不会得到这么好的机会。跟他拥有相同大学文凭的员工多如过江之鲫,张百刚本来的学历也不见得太出色。

很多人都知道,是因为老板的弟媳,也就是苏菲亚的母亲很喜欢张百刚。不只如此,公司里上上下下的女人,听到张百刚的名字就会笑。

他嘴甜,但句句话说来都诚恳,所以女人不会觉得他油嘴滑舌。“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今天气色这么好?”“哇,这套衣服只有你穿才会这么出色。”随便一句话,就可以逗得年长女士开心得像个少女。

苏菲亚一家子,似乎没有任何穷朋友。岳父十分重视涵养,只准儿女听古典音乐和歌剧。无奈的是,苏菲亚一被外放美国留学之后,就像鸟儿飞出了牢笼,长成了完全和父母期待不同的女儿。她是个老烟枪、偶尔会偷吸大麻这些事,她父母完全不晓得。表面上,她对父亲十分恭敬,但背地里并不以为然。

张百刚看过一本书,书里统计大多数有钱人变有钱的原因。聪明?努力?有用!但只有小小作用。

根据那本书的作者统计,有三种关系最有用:

(1)父母 衔着金汤匙,可用资源无限,因为有钱人只跟有钱人交朋友。

(2)姻亲 找到一个好对象,省三十年努力,男女皆然。

(3)朋友 从小跟对人,那人有情有义又有能力,就会庇荫你一辈子。

年轻的他本来不相信。

年纪渐长,渐渐发现,一掷千金的世界,原来如此。

“看,我新买的包包。刚从巴黎总店寄来的。”

他一坐下来,苏菲亚就急着秀她的新货色,这几乎是每日用餐时的余兴节目。苏菲亚用的是她母亲的附卡,没有额度。

那是一个小巧的皮包,血红色的,表皮有许多纹路,光可鉴人,陈琳阿姨也有类似的。本来张百刚什么都不懂,心想:有钱女士怎么都提塑料皮包?

现在他知道了:“鳄鱼皮,订做柏金包,一百万,对不对?”

“比你说的贵一点。”她咯咯笑着。

这位千金小姐一个月曾经花掉千万元,从巴黎订购各式各样当季服饰及珠宝,眉头都不皱一下。她并不需要知道,不少薪水阶级一辈子能攒下来的钱,不过是数百万。

这世界并不公平,张百刚很小就看尽世态炎凉。

苏菲亚也不会知道,张百刚的父亲早逝,母亲带着他寄人篱下,大舅舅的皮包里短少了一百元,来问他妈妈:“有没有看到?”他的母亲就不分青红皂白,把他吊起来打个半死。

根本不是他偷的,他哭得声嘶力竭都没有用。

没有人相信他,大家都认为,这个顽皮的孩子,应该需要钱。

甚至,连母亲打他的时候,都知道他没有偷钱,可是能怎么办呢?住在人家家里,不好意思维护自己的儿子。他天生活泼也很顽皮,找不到现行犯时,大家都会赖给他。

那天晚上,母亲一边帮他敷伤口,一边掉眼泪,说:“将来,你一定要有出息。人穷,再亲的人都看不起你。”

从那天开始,他不再顽皮,不再让母亲难做人。至少表面上从此循规蹈矩,习于让每个身边的人开心。

穷,只能靠学历出头。张百刚不是绝顶聪明,但咬牙切齿、悬梁刺骨,就是要考上一所好学校。

苏菲亚更不必知道,他的母亲从来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就算买新衣给她,也舍不得穿。还好她不要儿子养她,否则,该如何是好?

“喂,今天的味道不对,感觉很怪,是不是鱼翅馊掉了?”她吃了口排翅,转身对厨娘说。

“小姐,我的做法跟以前一样呀。”老妈妈说。

“我就是觉得味道怪怪的,很恶心,我不想吃了,你倒掉好了。”

“别浪费,我帮你吃掉,好吗?”张百刚说。他真觉得可惜。

“嗯,你这个人最好了。快吃吧,吃完,我们要开始happy hour!”她贴着他的耳朵说。

“嗯。”

她的房间,比他的住处还大,一张大床摆在中央,床上罩着一组雪白的纱帐。

苏菲亚点起一根烟,雪茄。这也是她的习惯。

雪茄算是客气了。

苏菲亚是个烟枪,凡是可以吞云吐雾的东西,她都爱。他陪她到美国时,她和美国友人也吸过大麻和其它东西,只有张百刚一个人是清醒的,看着一群人像游魂一样。

这一点,他的岳父母并不知道。他们不知道很多事,一直以为自己的女儿是个乖巧淑女。

苏菲亚在父母面前,也都表现得进退得宜。

张百刚从小就讨厌烟味。以前寄住的大舅家,是间满是烟味的房子。烟味会提醒他许多不愉快的回忆。

他非常讨厌苏菲亚的味道。烟味、她使用的香水味,还有发自她身体的某种强烈体味,那种体味,显然传承自她的父亲。

那是家族的标记吧,陈琳身上也有这种味道。

这间房子,位于城市里最昂贵的地段。由于英文名字叫苏菲亚的陈文雅小姐品味甚高、嫌东嫌西,回国后看了许多房子,直到最近才找到中意的一栋。新居装潢又耗费许多时间,他父亲只好为她租了一间可以清楚看见一〇一大楼的顶级酒店式公寓,让她暂住。占地宽敞,各种设备美仑美奂,一个月租金可以养活中产阶级一家四口大半年,又为她请了一个厨师、两个外佣。

苏菲雅认识他的第一个晚上就邀他上床了。他奉命去接机,把她安置在这间房子里,那个晚上不只陪吃饭,还陪她上了床。

时间快得让他没有思索的时间与空间。

这种感觉很奇妙,虽然以前也并不是没有一夜情的经验。

这不是他第一次被女人主动求爱,在爱情市场里,他的条件一向好。

然而,对象是老板的侄女,毕竟让他有点忐忑不安。

“放心,我不会跟任何人说。”她说。“你不必对我负责。我也不会为你负责啦。”

说实在的,他还蛮欣赏这种直率的美式作风。

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她实在不是美女。也许上天是公平的,虽然让她锦衣玉食,但她也承袭了父母的外貌。虽然她不是他喜欢的那个类型——不够纤细,皮肤因为常做日光浴而黝黑,继承了父亲的壮硕骨架,也和母亲一样有着平板的五官。只有一头鬈发、丰满的胸部让她有些风情。

穿着白色香奈儿套装的她,刚看到他时彬彬有礼;将外衣脱下之后,就是野性的豹纹内衣。那才是真正的她。

狂野的一夜。汗水如泉,从他额头上潸潸流下。

必须很费力才能讨好她。

激情时刻,她的体味,混杂着檀香味道的香水味,窜进他的肺里,让他想起另一个女人的身体。

热汗淋漓,她用被单裹着身子,在床上抽起了雪茄。烟是他帮她点着的,那种感觉真的有点怪。

第一夜,因为好奇与新鲜,他确实是尽兴的。然而,两人已经在一起大半年了……面对他所憎恶的味道,以及并不是真的很感兴趣的女体,他很害怕自己已经不能再满足她的需索。

她显然还是兴味盎然,从国外网站订购不少新奇用品。

时间越久,一种感觉越来越明显:他觉得自己已经沦为一名男妓,被收容在亚马逊女王的后宫里,每夜看她高兴、受她召唤,虽然心中不悦,却还是得臣服于主人。

“说你爱我。”她总在最忘情的时刻命令他。

“我……爱……你。”

“我不要,你说得……很勉强……再说一次……”她睁大了眼睛,表情有些狰狞。

“我爱你。”

他知道自己在说谎。

身体的感觉不会骗人。虽然他勉强自己去爱她,可是,好奇妙啊,他就是不能发自肺腑那么说。

爱跟做爱是两回事。

他身体健康,可以跟任何女人做爱,他也不是一个专情的人,但是他心里明白,到底爱还是不爱。

当新鲜感褪去之后,爱或不爱,喜欢与不喜欢,那么明显。

可是,他并不想放弃。

已经走到这里了,不是吗?

能走到这里并不容易,如果不再往前走,他害怕自己这辈子,就没办法从鸽子变成在高空盘旋的老鹰。

他只能用小小的背叛,来逃离那种被迫说谎的感觉。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嫁给你吗?”

上了一天的班,午夜时他已精疲力尽,每日睡到自然醒,下午才开始吃早餐的她仍然精力充沛。

“为什么?”

“你除了对我好,你对很多人都很好。我永远不必担心你会发脾气。还有,你在床上,很注意我的每一个反应……”

他很想说,那是他的习惯,他在乎每个人的反应,包括公司里打扫厕所的阿嫂。或许是因为从小寄人篱下的关系,不讨好人,怎么活得下去?

“哈哈……我永远记得第一天,我邀你上床的时候,你那种大吃一惊的矬样子。”

她误以为他是纯情少男了。

“所以,你想为我负责?”

“讨厌!”她被他逗得好开心。

“还有,你做完爱之后,会陪我聊天。”

“这也是长处吗?”他故作惊讶。“那么,我一辈子在做完爱后都会陪你聊天。”

没有马上睡着,是因为他想在做爱后离开。他总在盘算着,什么时候离开才不失礼。有时她会要他留下来,他总说,一个人睡习惯了,而且有时他必须半夜起床看看美国股市的状况,必定会打扰她的睡眠。

“我明天要去挑订婚礼服。你觉得我应该请国内设计师设计,还是去订购Vera Wang的订制服?”

“我没有意见。你穿什么都是我的新娘,都好看。”张百刚最让女人感动的地方在于,他可以把每一句话都说得很诚恳,即使是说谎。

她的朋友们都出身富贵人家,每个人结婚时,身上的礼服都价值百万以上,“我可不能丢脸。”

“不过,我想自己去挑礼服,你不许跟,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我很期待。不过,你要记得,我爱的是你的人,不是衣服。”

说情话,他是一流的,极其诚恳,好像每个字都从内心深处涌出来。

太好了。那么,他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动一整天。

“我回去了。”

“留下来陪我睡嘛。”她说。

“以后一辈子都陪你睡,好吗?”他温柔地哄着她。

“我有一些公务要回去处理,事情总是多到做不完。”

“好吧。”

他等她睡去,呼吸十分均匀后就离开。

静音状态的行动电话里,有一些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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