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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你怎么称呼你的前夫?

霍霆闷哼一声,松开了她,两个人如同刚刚饮过血浆,唇畔一片鲜红,急促而凌乱的呼吸着,他满眼渴望的哀伤,还有她满目抗拒的悲凉,隔着比山海还遥远的距离相望。

霍霆抬手轻轻拭去她唇角的鲜红,却被阮阮侧脸躲开,指尖在她的脸颊滑过,他牵强的弯了弯嘴角,替她将抱在身前的白色纸袋抻平,“回去吧。”

阮阮的身体还在发着抖,越过他的身体,在放行的车辆里招手到一辆出租车,头也不回的钻进后座,直到离开,再未看他一眼。

司机问了她三遍到底要去哪里,她才回过神。

刚刚她是动摇了吗?被连命都差点没了的伤害过,还会对这个人动心吗?不可以的巫阮阮,要你命的人,不一定要记恨,但是一定要记得,不报仇,至少也不要去靠近。

那么霍霆现在的执着,又是什么呢?

他不是说,不再爱她,也不希望她还爱着他,当协议达成,他又再表演什么呢?

她对司机报上一间酒店的地址,慢慢平复着身体的颤抖,蜷缩在后座的身体缓缓伸展开。

全当自己在路上一不小心走入岔口,不要紧,只要她还清醒,就能找到正确的路。

被她绝尘的那个路口,身形修长的男人正单手默默覆着自己的左胸口,静立很久,身体已经完全被冷风打透,才转身离开。

刚刚这一段来时的路,是他和阮阮两个人走的,现在又变成了只身一人,路灯变暗,夜风变凉,树影更加婆娑,他也更孤独了。

他的心脏很不舒服,从被阮阮砸那一下开始,从他转身开始的每一步,似乎都是在勉强支撑,在口袋里里没有摸到手机,应该是落在了孟东的家里,他不能就这么孤单的躺在马路上,就算倒下,只少也要去一个有人的地方,至少要倒在一个知道怎么救他的人面前。

刚刚几步就走到了尽头的路,在她离开之后突然被风拉长,怎么也走不完似的,胸口有一团热气,醺得他睁不开自己的眼睛,他停下脚步,极其专注的看着从树上飘下的一片落叶,香樟树就在他的身侧,枝丫繁茂到张牙舞爪,树影如魔鬼的爪牙一样投在他的身后,一眨眼,两滴眼泪顺着睫毛落在地面,砸碎的小水滴顷刻不见,他紧紧捂住自己的口鼻,不想泄露出一点点悲伤的声音,于是眼泪就横亘过他的修长的手指,翻过他指间的沟壑,落入他的领口。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年少还是年老,眼泪都是宣泄悲伤的最好方式,有些人不流泪,不是足够坚强,而是眼泪从眼眶滚进了心里。

可是霍霆的心满了,他满心不可名状的哀伤,所以装不下眼泪了。

一个男人该有过的东西,他全部尝尽,意气,风光,事业,爱情,天伦,现在,轮到了孤独,迷茫,悲沧,无助,还有绝望。

肩膀因为极力抑制的哭声而不住的颤抖,就像一只踽踽受伤的小野兽,在台风过后的大树后****自己的伤口,无处说痛,无人能懂。

宠物医院的巨大招牌下,厚重的玻璃门被人从里面推开,迎面来的风让孟东不禁竖起衣领,他从口袋里摸出香烟,刚刚叼在嘴上还没来得及点燃,就无意的瞥到远处的霍霆,在鹅黄的路灯下,被树枝遮去了半边身影。

有句话他听过,却不知该怎么表达,大概便是:因为我爱着你,所以你我能发觉你的一举一动,因为我深爱着你,所以我能铭记的每时每刻,哪怕这些举动和时刻里,并没有我。

他们的距离并不近,也不是正午时间的日光当头,天空安静的连星星都快不见了,孟东却一眼看到他在哭泣。

那种悲天悯地的悲怆或许他能懂,却不能代替。

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我们眼睁睁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在受苦,恨不得十倍百倍的去代替,只要能换来他片刻的清静与安稳,可那不现实。一份快乐被两个人分享,就是两份快乐,一份痛苦被分享,他的痛苦还是他的,我的痛苦,确实微乎其微的。

可是如果连孟东感受到的这微乎其微的痛苦都如此难以忍受,那么霍霆所承受的呢?

若非要将那痛苦比喻出一份重量,不是千斤重的磐石,而是百万吨的游轮,只抵他一人肩。

孟东微微觑起眼,眉头一高一低的瞥向旁处,将嘴上的烟拿了下来,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温热的白雾散在风里,半饷,他吸了吸鼻子,忽略掉眼角逐渐涌上的湿意,抬步向霍霆走去。

当视线愈发清晰的看到他不想预见的情景时,他才发觉自己心里堵的多难受,恨不得现在就去把巫阮阮绑回来,给她泼上一盆冷水,让她彻底清醒,他想质问她:巫阮阮 ,你的心哪去了?你的冰雪聪明哪去了?

你被什么迷住了心智无法判断自己的爱情了?你怎么就不能发现你的霍霆病了呢?

你们的海誓山盟,就那么不算数吗?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指着霍霆的鼻子骂他是人渣,你也不应该啊!

你为什么就不去怀疑一下,这个痴情的男人到底为什么变得如此绝情了呢?

他那么爱你,爱到要耗尽生命,可是你却不能发现他的苦衷,你们的爱,平等吗?

就算他伤害过你,可是,你看到他眼中比你还疼痛万倍的痛苦了吗?

就算他抛弃了你,你就看不到他眼睛那份残忍到诛心的不舍吗?

他是你孩子的爸爸,是曾满心欢喜许你一个家的人,你们是在上帝面前立过誓言的夫妻,他怎么会背叛上帝,背叛爱情,背叛你?

这个世界上,你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霍霆,第二个男人这么爱你,你还要离开吗?

孟东的所有立场,都是出自霍霆,人之常情就是这样,不论事理,我们永远会选择站在自己爱的人身边。

他红着眼眶站立在霍霆的面前,不知道该给予怎样的安慰,他的苍白太让人触目惊心,连多看一眼,都不忍心,他调整呼吸,微微的哽咽着说,“别难过了,也许她爱别人还不深,我们再把她追回来,就像她曾经追你那样……”

霍霆泪眼模糊着摇了摇头,放下捂在唇上的手掌,唇畔刺目的猩红即刻的刺痛了孟东的眼,令他不住的咬牙,才能平复心中的惊涛骇浪。

“不用,这样很好……”他犹豫片刻,说,随即,直直的跪倒。

“****!”孟东惊呼一声,接住他的身体,“霍霆!”

霍朗回到酒店的时候,前台小姐叫住了他,说有一个他的国际包裹,他眉头轻轻拧着,等着她把包裹拿出来,一个半人高的巨大纸箱,她搬的很费力,霍朗却轻松的单手扣住纸箱,拖尸体一样的拖进了房间。

房间里没有剪刀这种东西,他坐在沙发上,很耐心的指甲剪一点点剪碎最外面防散的胶袋,然后拆开里面的纸箱,一脚蹬倒在地,一个缠着珍珠纸的大皮箱摔了出来,他把皮箱扶正,拆掉绕了几圈的包装纸,将散落在地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股脑塞进纸箱,拉出房间,准备扔进安全通道的垃圾箱附近,等着楼层服务员会直接带走,可他刚刚出门,随手将门一关,才发现这不是家里,随手关门就打不开了,他盯着门锁看了半天,拎着纸箱走了。

服务员帮他刷开门,单手撑着门把手,等着他进去,霍朗就这样直勾勾的站在原地,好半天,才像肢体生锈一般的迈进去,淡淡的说了一句,“谢谢。”

关门之前,服务员帮他随手按了门口的灯控,室内才明亮起来。

他抬头看了看明晃晃的吸顶灯,忽然想起来为什么刚刚拆个包裹都那么不顺利,原来是他忘记了开灯,刚才陪他的,只有一室冷清的月光。

他想回身去关上门,又惊奇的发现,门已经被服务员关上了。

他抬手挠了挠眉心,觉得自己似乎哪里出了问题,这个状态不应该是自己所表现出来,无论发生什么。

可是想想也没有什么不应该,他再坚硬,毕竟也只是个人,不是牲口也不是石头,难免会被七情六欲所干扰。

皮箱里是满满的冬季春季新装,他随便拎起几件,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这也太花哨了。

小立领的短夹克,大块抽象图案的T恤,颜色艳丽夸张的哈伦裤,他将衣服重新叠好,认真的像要打包离开一样,拉上皮箱的拉链,拎起来,放进衣柜底层。

这些衣服是他妈从美国邮过来的,看起来完全不是他平日的风格,既没有绅士的稳重,也没有霸气的洒脱,这整整一皮箱全是非主流富二代的装扮,高调又张扬,说白了,穿成这样去上班,太放肆了也。

这箱衣服的来由,是因为巫阮阮总是说自己是老流氓。

他承认自己有时候是有些流氓的,但是不是老。

‘ 老’这个字,让他不能接受,怎么听,都是一种嫌弃,他要是与阮阮同龄,恐怕她也不会说出自己是老流氓这三个字。

于是他在一天夜里,怒气勃发的给他妈发了一条短信:我很老吗?

妈妈回信:儿子快看看妈。

他继续怒气:我被女人嫌老。一定是你买的衣服有问题,老气横秋!以后不要给我邮这些奇怪的衣服,其丑无比!

于是现在他收到了这样一箱子看起来年轻时尚,前卫到过分的怪异服装。

不过,现在这些衣服的到来,似乎没什么意义了。

倘若巫阮阮心里没有自己,就算他穿的像迎风招展的青葱少年,领口系上红领巾,那也闯不进她的视野里,她的眼里,一直都站着别人。

这不是他出生早了的问题,是他来的太晚的问题。

霍朗突然发现自己出了一个很大的纰漏,一直是他原则上不被允许的,那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与巫阮阮走成现在这幅局面,他应该是力量与情感的主宰,而不是如此被动的去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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