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几乎不相容的东西以一种我自己也不明白的方式在我身上结合在一起,一方面是热情蓬勃的性格;另一方面是迟缓而混乱的思想,总要等事后才醒悟。可能会有人说我的心灵和思想不属于同一个人。情感比闪电还快地抓住我的灵魂却没有照亮它,反而使我激动,使我晕眩。我什么都感觉到了,却什么也看不清。我被自己的激情裹胁着,头晕目眩。为了能够思考,我必须冷静下来。只要有时间,我能拿出相当准确的,富于洞察力,甚至是很有技巧性的意见。从容的时候,我还能作精彩的即兴演说。但我从未在急促中说过什么值得注意的话,做过什么引人注目的事。就像有人说西班牙人下棋有高招一样,我在书信中会说出一些高明的话来。萨瓦大公走在路上,转过头喊着:“巴黎商人,当心你的小命。”我读到这个故事时说:“我就是这样子的。”
我不仅是在谈话时思想迟缓而情感活跃,我一个人独处和工作时也是这样子的。我想要把头脑中的思想整理清楚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它们在喧闹着飞转,它们在发酵,使我激动,使我狂热,使我的心狂跳不止。我在这样的激动中什么也看不清,一个字也写不了。我只好等待。慢慢地,这种躁动平息下来,混乱的局面开始清晰,一切都找到了自己最佳的位置,但这个过程是缓慢的,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混乱动荡。你看过意大利歌剧吗?在换场的时候,大剧院里让人心烦的混乱场面总要延续好长一段时间,所有的道具都混在一起,东西都堆得乱七八糟,叫人看着不舒服,给人的印象是一切都颠倒了。但秩序逐渐地恢复了,所有的东西都各归其位。你会惊奇地看到,精彩的演出在长时间的混乱后又重新开始了。这种过程和我想写作时发生在我头脑中的过程几乎相同。如果一开始我知道如何去等待,让出现在我头脑中的事物显现出它的美来,很少有作者能超过我。
这样,我的写作中一个特别困难的问题出现了。我的手稿经过不断的修改和涂抹,变得十分潦草,难以识别,见证了我为之付出的艰辛努力。在付印之前,我的手稿都经过四五次誊写。我拿着笔,坐在书桌前面对着稿子是写不了东西来的。我散步的时候,走在岩石和树林中,或晚上我躺在床上睡不着,我就在头脑中构思。大家可以想象,对于一个全然没有口头记忆力,一辈子也没有背下六行诗的人,写作是多么缓慢的事情。我有些段落总要在我头脑中翻来覆去地想五六个晚上,才把觉得适合的写在纸上。正因为这个原因,我那些需要付出努力的作品,比那些一挥而就的书信要好得多。书信这种文体我一直没有准确地抓住它的笔调,所以写作书信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我折腾几个小时,也写不好一封关于一些琐事的信。要是我把想到的事立即写下来,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开始,也不知道如何结尾了。我的信又长又乱,读起来让人觉得不知所云。
我表达思想非常艰难,领悟思想也非常困难。我研究人,并且自认为是个相当机敏的观察者。但是,我对自己观察的对象看不清,看得清的只有我所记忆起来的东西,我只在回忆中显示出智慧。对别人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所有呈现在我面前的一切,都视而不见,毫无感知。能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有表面现象。但过后所有的一切我都会记起来:地点、时间、举止、眼神、手势,还有环境,什么也逃不开我。然后,从人们说的话,所做的事,我就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我很少出错。
我独自面对自己的时候,我还这样把握不了自己的思想,可以想象,和别人谈话的时候,为了达到说话的目的,必须同时迅速想到无数种情况,我会是什么样的。想到说话时还有那么多要遵守的条条框框,而我又肯定会忘记几条,我就被吓住了。我不明白别人怎么敢在大庭广众下讲话,在那种场合下,为了每句话都不得罪人,说话的人要照顾在场所有的人,要熟悉他们的性格和历史。在这方面,那些一直混迹于社交界的人有很大的优势,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了解什么不应当说,他们对自己要说的更有信心,然而,就是他们也常常会说些令人尴尬或不合时宜的话。那么一个一无所知的人到了那种场合,又会如何面对呢?叫他说上一分钟话而不受指责都是不可能的事。在两个人交谈时,会有另一种更令人难受的麻烦,那就是要不断地说话。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另一个人就得回答。对方不说话了,你还得没话找话,使谈话得以继续。就凭这令人难堪的强制就使我厌恶社交了。我觉得没有比被迫不断地说话更让人害怕的事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与我极其厌恶任何一种约束有关,但被硬逼着说话确实是足以使人胡言乱语的。
我更致命的缺陷是无话可说的时候,不是缄口不语,而是像急着了债似的,发疯一样说。我结结巴巴地说出的这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要是真的没有什么意思,那倒是好事。可是我越是想藏拙,越是掩不住自己的愚蠢。我从众多的事例中选一个来说吧。那时我已经不年轻,在上流社会生活好几年了,只要可能,我总要摆出上流社会从容随意的口吻。有天晚上,我跟两位贵妇和一个绅士在一起。这位绅士的名字可以一提,他就是德·贡托公爵。房子里没有别人,我尽我所能说几句,至于说了些什么就只有天知道了。四个人谈话中,三个人肯定不需要我插嘴。女主人叫人给她送上一副鸦片剂,她胃不好,每天需服用两剂。另一位夫人看她苦着脸的样子,就笑着问道:“是特龙桑先生的鸦片吗?”“我想不是的。”女主人用同样的声调回答说。“我想这药也没什么用。”聪明的卢梭先生礼貌地加上一句。所有的人都愣住了,大家一声不吭,一丝笑容也没有。紧接着,话题就转到别的地方去了。这种蠢话要是说给别人听,可能只是打趣。但是说一位可爱到足以成为谈论对象的女人,结果也是糟糕的,虽然我绝对无意冒犯她。我想那两位夫人和绅士听了我的话,一定是好不容易才忍住笑的。这就是我在无话找话时泄露的天才闪光。我之所以难以忘记这个特殊的例子,不仅是因为它值得记录,而且它还经常让我想起它带来的结果。
我想这已经足以让人明白,为什么我不是傻瓜,却常被人当作傻瓜,甚至有些很有判别能力的人也这样看。尤其不幸的是,我的眼睛和相貌像是精明的样子,但人们对这一点希望的破灭使得我的愚蠢更加叫人吃惊。这样的小事虽然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但对于理解以后的事不无作用。它包含了理解我所做过的许多与众不同的事情的答案。人们常把我做的那些事归结为我不合群的性格。要不是我认为我在社交场上会遭遇不利,而且还使我脱离本性的话,我也会像别人一样喜欢社交的。写作和离群索居恰好是适合我的生活。要是我出现在人前,我的能力就永远不会为人所知,甚至不会有人作这样的猜想。杜宾夫人就是这样的,虽然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我又在她家生活过好几年。从那以后,她自己就经常这样对我说。当然,也有一些例外,这一点我以后还会说到的。
我能力的大小就这样确定了,适合我的行当也这样定了下来,惟一的问题就是我怎么履行天职了。困难的是我受的教育少了些,所掌握的拉丁文当个神父还不够用。华伦夫人想让我到神学院学习一段时间。她去找院长商量。院长是个遣使会员,叫格罗先生。他矮小清瘦,相貌和善,长着一头白发,有一只眼睛几乎全瞎了。真的,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有才智,最没有学究气的遣使会员,并不过分。
他有时来看妈妈。妈妈对他很欢迎,很亲热,但也会戏弄他。有时要他替她系带子,他倒是非常愿意效劳。他系的时候,她从房间的这一头走到另一头,做了这个做那个。院长被带子牵着,嘴里不住地咕哝着叫道:“夫人,请停一下呀!”这真是个有意思的场面。
格罗先生很爽快地答应了妈妈的要求。他只收很少的膳宿费,还要亲自教我。剩下的事只有等主教同意了。主教不仅同意了,而且给我提供膳宿费。他还允许我在通过测验达到预期的成绩之前,穿我世俗的衣服。
这个变化有多大啊!我只好同意了。我像赴刑场一样去了神学院。神学院真是个阴森可怕的去处,特别对于我这样刚从一个可爱的女人家里离开的人来说,更是如此。我只带了一本书去,这本书是我请求妈妈借给我的,它给了我极大的安慰。你猜不到这是一本什么书吧,这是本音乐书。在她所有的才能中,音乐没有被遗忘。她有很好的嗓音,歌唱得非常好,还会弹点钢琴。她很热心地教过我唱歌,她是从最基础的地方教起的,因为我连圣诗的乐谱都几乎完全不懂。一个女人断断续续地给我上了八到十次课,我连音符的四分之一都没有学会,更不可说视唱了。但我对这门艺术非常热爱,决心自己练习。我带去的乐谱不是最容易的,它是克莱朗波的合唱曲。我对变调和音节长短一无所知,居然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的乐谱读了出来,我的顽强和专注可想而知。当然,这支曲子谱得非常准确,只要按照节拍诵读诗歌,自然就合拍了。
神学院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员,专跟我过不去,弄得我连他教的拉丁文也不愿学了。他有一头光滑而服帖的黑发,姜饼似的脸,水牛样的声音,猫头鹰似的眼睛,野猪鬃样的胡子。他皮笑肉不笑,行动起来像个木偶人。他那可恨的名字我忘记了,可他吓人而令人作呕的脸却忘不了,一想起他来我总是不寒而栗。我在走廊上碰到他的情景仿佛还在我眼前,他礼貌地挥动着他那顶脏乎乎的四方帽,示意请我到他房间里去。他那房间对我来说比监狱还可怕。你想想这样一位老师,在一个宫廷神父的学生那里会产生什么样的印象吧。
要是我还在这么一个怪物手下再呆上两个月,我一定会失去理性的。幸亏好心的格罗先生看出了我的沮丧。看到我吃不下东西,人也瘦了,他猜到了我苦闷的原因。这没有什么难的!他把我从那只野兽的爪下救了出来,而且把我交给了一个全然不同的温文尔雅的人。这是弗西尼的一个年轻教士,叫加迪埃。他是来进修大学课程的,他既是帮格罗先生的忙,也是出于仁爱之心,很愿意牺牲自己的学习时间来教我。我还没见过比加迪埃先生的容貌更动人的。他的头发金黄,胡子近乎棕色,他的风度和其他来自他家乡的人一样是大智若愚。但真正使他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敏感、仁慈和热情,他大大的蓝眼睛里交织着亲切、温柔和忧伤,这使得看见他的人无不被他吸引。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和举止似乎表明,他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感觉到了与生俱来的不幸。
他的性格和他的相貌相合。他十分耐心,甚至像是请我帮助他,看上去不是他在教我,倒像是我们在一起学习。这就使我不能不喜欢他了。然而,虽然他为我费了不少时间,我们都很努力,他教的方法很得当,我也很刻苦,可是进步却不大。这是很奇怪的事,我的理解力并不差,可是除了我父亲和朗拜尔西埃先生,我从未从老师那里学到过什么东西。我的那一点点知识是我自学来的,这一点大家以后会看到的。我的思想不愿受任何束缚,不愿屈从于时间的约束。老是担心学不好,所以就不能集中精力。担心和我说话的人不耐烦,所以就假装懂了,结果他们以为我真懂了,我却什么也没明白。我的思想按照它自己的时间运转,不能顺从别人的安排。
接受圣职的时间到了,加迪埃先生回到了本省担任助祭。他带走了我的遗憾,我的依恋,我的感激。我为他祈祷,可这些祈祷像为我自己的祈祷一样没有成真。过了些年以后,我听说他在一个教区当副本堂神父的时候,和一个姑娘发生了关系,那是他敏感的心惟一爱过的姑娘。姑娘和他生了一个孩子,这在管理十分严格的教区是个可怕的丑闻。按照惯例,除非是和已婚的妇女,神父是不能有孩子的。他违反了教规,被关进监狱,身败名裂,职位也被剥夺了。我不知道以后他还能不能恢复圣职,但他的不幸深深地铭刻在我心里,我写《爱弥儿》的时候,又想起他。我把他和盖姆先生糅合在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父作为萨瓦副主教的原型。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的模仿没有损害原型。
我在神学院的时候,奥博拉先生被迫离开了安讷西。执政官认为和自己的妻子相爱是件令人气恼的事。但这就像是“园丁的狗”一样,古尔维奇太太虽然非常可爱,但他和她的关系却很不好。山外人的怪癖使他觉得她一无是处,他对她的粗暴使得分居问题也提出来了。奥博拉先生是个长相丑陋的家伙,邪恶得像只鼹鼠,狡猾得像只枭鸟,由于不断地滥用职权,他最终把自己给打发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报复的方法是唱歌,奥博拉先生也写了一出喜剧向他的敌人复了仇。他送了一本给华伦夫人,华伦夫人给我看了。我很喜欢这个剧本,于是我也起了自己写一个剧本的念头,试试我是不是像这个剧本的作者所说的那样笨。不过,我一直等到了尚贝里才把这一想法付诸实现。我在那里写了《自恋的情人》。因此,我在序言中说我是在十八岁时写的,那是我瞒了几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