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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是个很有激情的人,我一激动起来,没有什么可以与我的狂热相比。我会失去判断力,恭敬、畏惧、庄重,什么都不管不顾了。我会变得愤世嫉俗,厚颜无耻,狂暴凶猛,无所畏惧。羞耻拦不住我,危险吓不倒我。我渴望的东西就是我整个的世界,其他什么也不存在。但这一切只会持续一会儿,接下来,我就会完全陷入空虚之中。我平静的时候懒散而怯懦,什么都会让我心怀畏惧,灰心丧气。一只苍蝇嗡嗡飞过也会惊吓着我,必须要说的话,必须要做的手势,我都不想说,不想做。畏惧和羞耻沉重地压迫着我,让我只想逃到没人的地方去。必须要做的事,我不知道怎么做好。必须要说的话,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好。要是有人注视我,我会觉得无地自容。我在情绪高的时候会说出些漂亮的言辞,但在平常的谈话中,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而我免不了要说话,所以我遇到日常谈话就苦不堪言了。

不仅如此,没有什么在我这里起支配作用的趣味是可以用金钱收买的。我要的只是纯粹的快乐,金钱却会对之造成损害。比如,我喜欢美食,但我不能忍受上等社会的拘束,也不能忍受小酒馆里的滥饮,我只能与一个朋友分享。我也不能一个人就餐,因为如果这样的话,我会胡思乱想,吃起来就味同嚼蜡了。如果我渴望女人,那么能激动我的心的更多的仍然是爱情。凡是可以用钱买来的女人我都会觉得兴味索然。我甚至会怀疑是不是需要这种女人。我发现凡是可以轻易到手的快乐都是如此。需要花钱的东西都是一样无味。我热爱的是这些只属于最先懂得如何享受它的人的快乐。

我从来不像世人那样看待金钱,不仅如此,我从不把它看成是能给我带来多大便利的东西。它本身并没有什么用处,在享受它之前就要把它换成别的东西。购买、讨价还价、经常性的受骗,付出得多,得到得少。我本想得到一件质量上乘的东西,用钱去买,得到的必定是一件劣品。我付了高价买鲜蛋,得到的却是臭蛋;付了高价买水果,得到的是生涩的;出高价找个少女,结果得到的是个堕落的。我喜欢美酒,但我到哪里去寻找?找酒商吗?无论我怎么做,得到的酒必定伤身。要是我真的想得到良好的服务,我得蒙受多少麻烦和困窘!我必须结识朋友、代理商,付佣金,写信,到处奔走,等待,最后还是经常受骗!金钱给我带来多少麻烦!我对之产生的恐惧远大于对美酒的喜好。

在我当学徒的前后,我不知多少回想去买些好吃的。走到点心铺里,我看到一些女人站在柜台边,我觉得她们正在嘲笑来了一个小馋虫。我走到一家水果店,看着鲜美的梨子,它们发出诱人的气味,两三个小伙子在一旁打量我。有个认识我的人正站在他的店门前。我看见一个姑娘从远处走来,她是不是这家的女仆?我的近视眼把这一切都弄得像幻觉一样。所有的路人都被我当成了熟人。走到哪里都让我觉得胆怯,都让我畏难。我越是怕羞,对美食的渴望就越是强烈,最后,我像个傻瓜一样回到家里,对美食的渴望却没有实现。我口袋里的钱足以实现这个愿望,却没有勇气去买任何东西。

说到我自己和别人怎么花我的钱,我就得描述我常常经历的种种窘迫、羞惭、厌恶、烦琐和恼怒,这样我就得进入一本毫无趣味可言的流水账了。对读者而言,了解我的生活过程,就熟悉了我的真性情,他会明白这一切的,用不着我费心来说这些。

明白了这些,就容易理解我身上一个明显的矛盾——对金钱无比的贪婪和对金钱的极端蔑视合为一体。金钱是我很少能找到合用之处的东西。没钱的时候,我从不挖空心思地去获取;有钱的时候,我把它放在一边很长时间也不会去用它,因为不知道怎样花掉才会让我自己高兴。而一旦有了合适的用场,我把钱包掏空了还不知道。不要希望在我身上能找到财迷的怪癖——把花钱当作摆阔。相反,我花钱总是偷偷的,是为了得到快乐。我不会以大把花钱的方式来炫耀自己,而是会尽量隐藏。我强烈地感觉到金钱对我并无用处,有钱让我感到的是羞耻,更不要说是使用它了。要是我有一笔足够的收入可以过上舒适的生活,我肯定不会成为守财奴的。我会把它用光,而不会想着要让它生息。可我不稳定的处境让我小心翼翼。我崇尚自由,憎恶束缚、繁琐和依附。要口袋里有钱,才能保证我的自由,减轻我去找生活费用这种让我感到害怕的麻烦。但是,囊空如洗让我恐惧,所以我总小心地积蓄金钱。一个人所拥有的金钱是获得自由的手段,而我们急切地追求的金钱却是使我们受奴役的工具。因此,我对自己所有的金钱抓得很紧,而对没到手的却无所谓。有钱的快乐抵不上赚钱时的苦恼。所以说,我的淡泊只是由于懒散罢了。同样,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散。既然有了花得痛快的机会,也就不必斤斤计较了。金钱对我的诱惑小于物对我的诱惑,因为金钱在希望得到的享受和物之间只是一个中间物,而在物本身和享受之间却是没有什么阻隔的。如果我看到的是物,它会诱惑我,但如果我看到的只是获取物的手段,却不会有什么诱惑。因为这个原因,我做过小偷,就是现在,有时我也会去偷一些诱惑我的小玩意,我宁愿偷拿也不愿问人要。但是,不论是我小时候还是长大成人,我记得我都没有偷过别人一个小钱。只有一次,那是在十五年前,我偷了七个里弗零十个苏。这个事件之所以值得回想,是因为它包含混杂着最大的愚蠢和无耻,要是这事不是发生在我自己而是别人身上,我肯定不会相信的。

这事发生在巴黎。大约是五点钟的时候,我正和德·弗兰格耶先生在“王宫”散步,他掏出表来看了看说:“我们去剧院吧。”我同意了。我们就去剧院。他买了两张票,给了我一张,他拿着一张走在前面。我跟着他,他进去了。他进去后,我发现门口十分拥挤。我看了看,大家都站着。我想这样很容易把自己给挤丢的,德·弗兰格耶肯定也会认为我挤丢了。我就走了出去,退了票,拿了钱,然后就走开了。没想到的是,我刚到大门口,人们都找到位子坐下了。德·弗兰格耶能很清楚地看到我不在那里。

没有什么行为比这更与我的天性相违了,我提起它是为了说明,人们会有精神半疯半痴的时候的,这时他们不能由其行动来判别。我确实没有想要偷这钱,我偷走的是这钱的用处。越说不是做贼,越显得厚颜无耻。

如果要我把我在学徒时代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成一个卑鄙的下流坯过程中的细节都交代清楚,那我就永远说不完了。然而,虽然我染上了我那个地位的人都有的恶习,但我并没有对之沉迷。我厌倦了我同伴们的那些娱乐。过分的束缚使工作变得不可忍受,我对一切都产生了厌烦。这就使我对扔下很久的书本重新感起兴趣来。我因为读书而耽误了工作,这又成了我一个受惩罚的罪名。束缚激发出我读书的激情,不久这激情就变成了狂热。一个叫拉·特里布的租书人为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文学作品。不论好坏,我都一样喜欢。我不加选择,一样贪婪地阅读。我在工作台上读,在外出办事的时候读;在储衣室里读;一连几小时完全沉醉其中。我因为读书而弄得头昏脑涨,什么事也做不下去了。我师傅监视我,对我的行为莫名其妙,他打我,把我的书抢走。不知有多少本书被撕毁、烧毁,被扔出窗外。也不知道拉·特里布的藏书里有多少本是残缺不全的。我没有钱付给她的时候,就把我的衬衫、领带和衣物给她。每个星期天,我都把我三个苏的零花钱全拿给她。

好吧,说到这里,你就要说了,钱还是必需的。确实如此。但也只有在我对读书的激情使我顾不上其他的事的时候才是如此。我完全投入到我新的爱好里了,我什么也不做,只是读书,不再偷东西了。这是我的特点,只要一点点小事的转移作用,就能改变我,把我的注意力引到已经成了我的生活形式的习惯中去,最后成为激情。于是我就忘记了世上的一切,除了我专注的新对象,我什么也不想。我翻开我口袋里的新书时,心会激动得直跳。只要有我一个人独处的机会,我就会把书掏出来,再也不想去我师傅的房间里翻箱倒柜了。我相信无论我有什么奢侈的爱好,我都绝不会为了它去偷钱的。我总被眼前的事所局限,从没想过要为将来做些什么。拉·特里布给我赊账,要价也低。我只要有一册在手,就把一切都忘了。到我手中的钱都无一例外地用同样的方式交给了这个女人。她向我催款的时,我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拿我的财物去抵偿。只有深谋远虑的人才会去偷钱,我想也没想过要偷钱还债。

吵架、斗殴,再加上偷阅不适当的书,我的性情变得凶暴而又沉默寡言。我的思想变得反常,生活得像个厌世者。不过,我的趣味使人远离了那些愚蠢无聊的书,我的运气也使我和那些淫秽放荡的书隔开了。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在将它们借给我的时候心有所忌,而是因为她为了夸大它们的价值,对我提及它们时总是一种神秘的口气。这种口气恰恰使我产生了一种又羞耻,又厌恶的感觉,于是我就拒绝了。我生性腼腆,再加上机缘,在三十岁以前还没有看到过一本这种危险的书。这种书是会让一个上流社会的女士感到不便的,因为她们只能躲着一个人读。

不到一年,我就把拉·特里布那一点点书都读完了。闲下来的时候,对书的渴望让我心里发疼。我已经用读书的方式治好了我幼稚无赖的毛病。在我所读的书中虽然有因为选择不当而经常有些坏书,但它们还是使我的心灵充溢着比我的生活环境所给我的要高贵得多的感情。我伸手可及的一切都让我厌烦,而能引诱我的又离我太远,我看不到任何可以使我的心灵得到满足的东西。我兴奋起来的肉欲渴望快乐,但我却想象不出如何满足。我已经远离快乐了,仿佛是个无性的人。我成年以后,有时回想起我的狂热,却想不出更多来。在这种奇怪的情况下,我无休止的想象填补了我的空虚,把我从自己手中拯救出来,平息了我日益滋长的情欲。我通过想象我读过的书中曾使我感兴趣的情境来自我满足,我回想它们,改变它们,对它们重新组合,使它们变得十分真切,我成了其中一个曾满足过我想象的人物,总是看到自己处在一个融洽的环境里。最后,我完全把自己置身于玄想之中,忘掉了让我极不舒心的现实情形。我喜欢幻想,沉醉其中,结果厌恶起我身边的一切来,并使我一生孤独。这种性格似乎会引出种种奇怪的结果,及其阴郁、厌世。但实际上这一切却来自一颗充满了温情,充满了爱的敏感的心,只是在现实中找不到知音,它只好在幻想中求得滋润。在这里,我只是想解释我之所以好幻想的根源,和改变了我激情的原因。幻想通过它自己限制了自己,而太多的欲念使我总是拙于行动。

就这样,我到十六岁了。我心神不定,对我自己不满,也对一切不满,自己生活的环境毫无趣味,自己的年龄也不能让我高兴,沉迷于自己也茫然无知的目标的向往之中,莫名其妙地流泪、叹息。总之,看不到周围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我就更加着迷于冥思遐想。每个星期天,我一起当学徒的伙伴做完礼拜,就来找我和他们一起去散散心。只要有可能,我总是避开他们。但一旦我投入到他们的游戏中,我就会比谁都兴奋,跑得比谁都远。让我动起来不容易,让我停止也不容易,我总是这个脾气。我们在城外散步,我总是走得比谁都远。怎么回来,我想也没想过,除非别人替我想到了。我有两次在关城门前没有及时赶回去,第二天我的遭遇可想而知。第二次,我答应师傅不再重犯了,所以下决心不再去冒险。然而,令人恐惧的第三次还是降临了。可恶的米努托里队长关城门总是比别人早半个钟头,我的小心变得毫无用处。我和两个伙伴一起回城,在离城半里格的时候我听见关城门的号声响了。我两步并作一步走。我听见鼓声敲响了,赶忙拼命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浑身湿透,心脏跳得怦怦作响。我远远地看见士兵们站到他们的岗位上了。我冲上前去嘶哑着嗓子拼命喊,但还是太迟了!在距前哨二十步远的地方,我看见第一道吊桥已经升起来了。听着那些可怕的号声在空气中回荡,我的心不禁哆嗦起来。命运凶险的恶兆在那一瞬间向我露出了面容。

我在万分悲伤中扑倒在斜堤上,嘴啃着泥。我的同伴为他们的不幸笑起来,马上就决定了怎么办。我也一样作了决定,但我的决定和他们的不同。我当场发誓不再回师傅那里去了。第二天清晨,他们等城门开了就进城去,我和他们永远道别了。我只请求他们把我的决定偷偷地告诉我的表兄伯纳尔,还有可以再见我一面的地方。

自从我当了学徒之后,我就很少看到他。有一段时间我们常常在星期天见面,但慢慢地我们都有了别的习惯,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我相信他母亲对这变化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是一个上城区的孩子,我是一个来自圣-日维尔的穷学徒。虽然我们有亲戚关系,但是我们之间不再平等了。和我交往对他来说是一件有失体面的事。不过,亲戚关系在我们之间并没有完全破裂,因为他是一个天性淳朴的人,有时还是依照他自己的意愿而不是他母亲的教训行事。知道了我的决定后,他赶紧来看我。他没有劝阻我,也没有打算和我一起跑,而是送了我一些东西帮助我出走,因为以我自己的盘缠我是走不了多远的。他送我的东西中还有一把短剑。这把短剑我十分喜欢,我一直把它带到都灵。在那里,我穷得实在没法才把它卖了,卖的时候我好像在割自己的肉一样。我越想他在我关键时候的行为,我就越是相信那是他听了他母亲,也许还有他父亲的话的缘故。因为要是由着他自己,他不会不劝我回去,或者跟我一起走,但是他没有!与其说他是在劝阻我,还不如说是他在鼓励我按计划行事。看到我下定了决心,跟我道别的时候,也没有掉几滴眼泪。从那以后,我们之后再没有通信,也没有见过面。这真是令人遗憾的事!他的性格从本质上说是好的,我们相互之间的感情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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