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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谋篇(1)

彪哥让我提钱到银行存起来,而且是用我的名字开的户,他自己却在银行外面等我。

原以为他会把钱分了,不料他好像完全没有这个打算,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待我存好钱,他拿过存折仔细地看了一遍。因为昨天从黑皮包里拿了点钱用,为了凑够整数,我自己拿了点钱出来。他看了一眼存折上面的数字,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笑意。

他问:“你把自己的钱存了进去?”

我说:“是,存钱的话,我希望它是一个整数。”其实我也有一本存折,上面也是一个整数,不过数目远没有这么大。我的愿望,是存够20万元时,可以开一个酒庄。

他向我伸出手:“给我。”

我呆呆地看着他:“给什么?”

他笑着伸出手,抓住我的手,放在嘴边轻吻,说:“这是一双发财手,今后一定给我带来好运。”

他把存折放进我手袋里,然后欢快地说:“现在我们去吃饭,吃完饭去找工作。”

我惊愕地问:“你不是说,想用这笔钱来做生意吗?”

他说:“是呀,但不是现在,要等半年之后。”

我说:“为什么要等半年之后?”心里想,赚钱的事,不是越快越好吗?

他说:“我昨晚想了一夜,半年之后,才有合适的机会。现在这点钱,做小生意没意思,不如让它躺在银行里休息。”

我应了一声,再无异议。还有什么好说的,钱存进我的账户,他都不急,我有什么好急的?

当天下午,吃过饭,打了一个电话,我又重新找到了工作。

工作是现成的,啤酒经销商李老板一听说我想出来帮他,立即热情地说:“那你到北新区这个场来,现在请的小姑娘,都不及你利索。”约好了第二天夜里开始上班。

彪哥听我打完电话,便说:“你上班时,记得问下老板那里请不请人。”

我说:“你也想去夜总会做?”

他说:“当然,我想与你在一起一一女朋友在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不能让你给别的男人骗走了。”

我笑,他听似没心没肺的话里面,总有让我枰然心动的感觉。好像不全是男女之情,但他话里那不容置疑的语气,却让我不得不服从。

我当时以为他真的只是想与我朝夕相处,后来才发现,原来不是。他做任何事情,都有明确的目的。

成功的往往也是这种人,直奔目的而去,但因为太过注重目的,处事往往不择手段,最终不成功,便成仁。

从此,我成了英皇夜总会的啤酒妹,彪哥成了夜总会的服务员。

在别人眼中,我们是一对异常亲密的情侣。为了能和我每天一起上班下班,彪哥在我居住的出租屋附近找了一间旧的小房子,我们每天同进同出,羡煞旁人。

他好像完全告别了过去的生活。听说波哥死了后,手下的那班人都散了,也有的投靠到乐哥那边去了。我说:“这些人为什么这样?明知道乐哥害死了波哥,他们还认坏人做大佬。”

彪哥不以为然地说:“谁有钱,谁有本事,谁就是大佬。”

我不得不认同,他这话其实极为有理。这个社会其实就是耍猴子戏,有钱有权者都是玩猴的人一一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人家敲响锣鼓,自然会有人凑过去自甘为猴。

我们像所有的打工情侣那样,节衣缩食地过日子,闲时逛逛街:他给我买100多元的衣服,也给我买2元的玫瑰花,我们站在大街上,一起吃1元一串的鱼丸……

没有人知道,我们是一对年轻的百万富翁。

我们像完全忘记了那些钱一样,过着琐碎的生活,偶尔也吵嘴,因为我的急性子脾气。不过他从不与我吵,当我发小脾气的时候,他只是一把揽住我的头,好脾气地说:“别吵别吵,都听你的。”

除了在我面前好脾气外,他的好脾气在英皇夜总会也众所周知。他几乎什么都干,连不属于他的活也干,与我在英皇卖啤酒的另一个女孩子曾经有一次笑我说:“彪哥除了不能陪男客人之外,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

我笃定地说:“如果有男客人要他陪,估计他也是可以的。”说完自己已忍不住大笑。

晚上下班,我把这些话告诉他,他追着我要打,我笑得喘不过气来。相处数月,我们彼此都接受了对方,不知道是因为那笔巨款,还是因为我们真的有缘分。

我告诉他,我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邀请我扮他的女朋友,一起唱《纤夫的爱》时,就开始对他有感觉了。“当时,你的眼睛很亮地看我。”我说。

他拍拍我的头,开心地笑了。我乖巧地靠在他肩膀上。我知道这是他对我表示疼爱的方式,而我也喜欢他这样的表达方式。

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彪哥很喜欢看报纸上的拍卖公告,甚至连每天出租屋信箱里收到的《城市信息报》也很感兴趣。

《城市信息报》其实是一份广告报纸,每天向市民免费发放,上面排满密密麻麻的广告,什么房屋出租、地皮转让、求职招聘之类的。

我很奇怪他为何看得津津有味一一这样的垃圾广告,有什么好看的?问他,他只是摇头笑,什么也不说。有时候他的目光,会偶尔露出迷惘的神色,但更多的时候,是胸有成竹的表情。

越是这样,他越让我着迷。

胜男被人打破头之后,很是老实了一段时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她与阿丽都不搞副业了,每天乖乖地在按摩场或发廊里上班,甚至连客人的主动请客,也极少出去一一估计是血的教训,让她们胆变小了。

但安分守己了几个月,她们“卖艺不卖身”的思想又冒头了。有一天上午,我在睡懒觉,听到厅里有人说话,原来是有客人来了。

走出去准备梳洗时,发现客人是一个中年男人,正坐在厅里看电视。阿丽向我介绍说:“阿冰,这是我的男朋友。”我连忙打招呼,心里却暗暗奇怪:这男人看上去少说也有四十岁了,做男朋友不嫌老?

那男朋友倒是热情,说:“阿丽让我买了早餐来,大家一起来吃吧。

我说了声“谢谢”,就走进卫生间洗脸。胜男刚好洗完脸,从卫生间里跑出来,与阿丽及她的男朋友一起吃早餐。

待我收拾停当时,他们已聊得相当熟络了。胜男边吃早餐边朝自己的手腕上看,脸上满脸笑容。

阿丽见状,说:“什么链子这么漂亮,给我看看?”

胜男把那明晃晃的链子从手上除下来,交到阿丽手中。

阿丽接过来,翻来覆去地看,羡慕地说:“真漂亮,是男朋友送的吧?”

我心里一怔,胜男什么时候有了男朋友?怎么从未听她说过?却不料胜男已笑吟吟地答:“是啊,男朋友不送东西给女朋友,还有什么用?再说这个东西又不贵,便宜得很。”

那男人坐不住了,小声地说:“这个链子多少钱?要不我也给你买条?”

阿丽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说:“还是不要了,我们才刚开始,我不想乱花你的钱。”嘴里说不要,手上却不舍得放开,拿着链子继续翻来覆去地看。

那男人实在不好意思不买了,说:“你喜欢,我就买条给你吧。”转头问胜男,“这个多少钱?”

胜男说:“不贵,才两千块钱。”

那男人呆了半晌,原先他听胜男说这链子很便宜,大概以为最多不过是数百元的事,想不到竟然要2000多元,不过话已经说了出去,再加上阿丽在一旁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他也不好意思反悔了。

钱包里的钱不够,他全掏了出来给阿丽,还说下次再把余下来的几百元带来,让阿丽先拿钱去把链子买了。

吃完早餐,那男人钱包里没钱,也不好意思邀阿丽到外面玩了,悻悻然告辞离去。

一关上大门,阿丽与胜男便露出旗开得胜的笑容,二人击掌欢呼。

她们又联合搞副业了。

所谓的男朋友,所谓的金链,都是道具而已。胜男指着那条闪闪的链子,对我说:“这是常安路上10元一条的金链。”

原来她们这次的搞副业,是演戏,连我自己,也成了她们的道具。

三个女孩子眼巴巴地看着你,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好意思不表现一下自己的慷慨。

这样的男朋友,是她们在发廊或按摩场里认识的。以前搞副业时,她们是吃生不吃熟,现在搞副业,则是做熟不做生,因为陌生人不会轻易跟人回家,更不会轻易慷慨掏钱。

阿丽这样介绍她的成功经验:一定要找40岁至50岁的男人,太年轻了不行,他们要么没钱,要么有女朋友或年轻的妻子,不会舍得给外面的女人花太多的钱。

50岁以后的男人也不行,他们面临退休或已经退休,对钱看得比较重。而40多岁的男人,家中老婆年老色衰且进入唠叨的更年期,

如果有温柔解语花主动示爱,一定乖乖上钩。

还有,千万不要显得太贪财太急切,这样会引起对方警觉。在发廊认识阿丽后,这个男人常常到发廊找阿丽洗头,一来二去便熟悉了,阿丽便流露出对对方的依恋。

那男人又不傻,自然主动出击,约阿丽出去玩。阿丽却善解人意地说:“哎呀,跑到外面还不是要花钱?不如你明天买早餐到我宿舍来,我介绍朋友给你认识。”于是,这个痴心的男人便欢天喜地地买了一堆蛋糕饼干前来开大食会,以为这样便可以赢得芳心。

我说:“如果人家就是不掏钱出来,你们也没有办法。”

阿丽笑了:“如果他不掏钱出来,我也没有什么损失呀,起码还给大家送来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后来,出租屋里又陆陆续续来过不同的男人,有的男人来过一两次后不来了,有的来过三四次后还坚持要来。阿丽与胜男二人轮流当主角,要钱的理由多种多样,有时候是手链,有时候是耳环,有时候是衣服,有时候是鞋子,甚至是回家的车票钱。

我常常觉得奇怪,如果她们光“卖艺不卖身”,为什么那些男人会毫无怨言地送钱给她们?也许,私下里,她们也会偶尔“德艺双馨”一下吧?

我忍不住把阿丽与胜男的所作所为告诉彪哥,原以为他会反感,却不料他哈哈大笑,说:“这两个人,也许将来可以帮我们。”

我说:“你打算开发廊或开按摩场?”

彪哥说:“开不开都可以帮我们。什么事都敢做,什么钱都敢挣的女人,利用得好,就是无价宝。”

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觉得他正在酝酿着一件重大的事,但是什么事我却完全想不明白。

半年时间匆匆而过。

在夜总会日夜颠倒的忙碌中,我几乎忘记彪哥之前许下的期限了。

一天中午,他过来找我,顺手在门口的报纸箱拿了一份《城市信息报》进来看。那时我正躲在厨房里做午饭,尽管银行里的存折已有百万,我们依然过着俭朴的生活。

我突然听到他在外面开心地大叫:“阿冰!阿冰!快出来看!”

以为他发生了什么事,我连煤气也没关,便拿着锅铲从破旧的厨房里冲了出来。他正拿着那份广告纸拍大腿:“机会来了!发财的机会来了!”

我拿过报纸一看,他指着的地方,是一则招租广告。仔细一看,地址正是我原来卖啤酒的河东夜总会。夜总会被查封后,估计是原来的老板开不成了,现在业主要重新招租。

我略有点失望,把报纸扔给他,继续进厨房炒菜。他拿着广告纸跟在我后面,兴奋地说:“我们要当老板了!”

我没好气地说:“我不同意!如果你租这间夜总会来搞,就是扔钱进咸水海!”

他说:“我保证不会!我们就从这里起步,生意会越做越大,你相信我!”

我说:“夜总会死过人,鬼才来帮衬!”

他说:“各人有各人的命数,那里是波哥的死地,却是我的旺地。更何况你旺我。旺地与旺人都在我手上,我不会旺不起来。”

我摇头不语,只管炒菜。说实在的,我舍不得把钱就这样让他拿去扔在夜总会了。饮食与娱乐休闲业,都是很玄的行业,完全靠运气,一些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大酒店一个月内亏数十万甚至百万的例子,我又不是没听说过。更何况我们的钱有限,经受不起折腾。

我心里暗暗打定主意,如果他坚持要投资那间夜总会,大不了我与他一拍两散,一人分得50万,各自走人。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利益的挑衅。

见我不语,彪哥先表示收兵:“好好,我们不争论这个问题。”

阿丽与胜男早就洗刷完毕去上班了,我与彪哥默默无言地吃饭。彪哥夹了不少菜进我的碗,疼爱地说:“吃多些,我不想别人说我把女朋友养得像一只猫那么瘦。”

我忍不住笑了:“猫也有胖的好不好!”

他说:“以前我们家里养了一只猫,瘦得皮包骨,好运气时捉到一只老鼠,便开心得要死……”

我说:“你那只是农村的猫,现在城里的猫吃猫粮,整天光睡觉陪主人玩,根本不用捉老鼠。”

他说:但我是一只农村的猫,如果不捉老鼠,没有人给我猫粮吃,我会瘦得皮包骨。”

我听得有点心酸。他无数次跟我说跟着波哥混日子的经历,却没有说他在农村的故事,只知道他从小家中很穷,其他的一无所知。

他不断地给我夹菜,自己却机械地用筷子扒着白饭。好不容易艰难地咽下一口白饭,他说:“小时候我在农村,爸爸在附近的石场采石,妈妈在地里种田,他们都很少在家,陪着我长大的,就是奶奶和家中的猫了。”

他放下碗,叹气,说,“后来,我上三年级的时候,爸爸在石场出事了一一一只脚被碎石机绞碎。从那以后,他只能天天待在家里了。妈妈可能心情不好,再加上农活重,对他也没有什么好脸色。他满肚子气没处发,不是骂我,就是打猫。”

他的语气越来越沉重,“那只猫,其实年纪已经很大了,我喜欢叫它老猫。它很缠我,有时候我放学回家帮奶奶烧柴火做饭,它就爬上我的膝盖,很懂事。天气冷的时候,它喜欢跑进房间的被子里睡觉,但我爸很讨厌它。

“那年冬天的傍晚,我放学回家,听到我爸正在里屋怒吼,而奶奶在小厨房的柴草堆中擦眼泪。原来老猫又跑进被子里睡觉了,被我爸一手抓住狠狠地扔在地上,猫连声惨叫。奶奶进屋里看,也连带着被我爸骂了半天。

“当天晚上,老猫没有回家。我与奶奶把整个村子都找遍了,也没有看到它的身影。很晚了,奶奶拉着我要回家吃饭睡觉,我说什么也不愿意回,坐在村前的大榕树下,默默地流泪。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老猫。”

他的泪水,爬了满脸。我把纸巾拿给他,他却倔强地摇头,继续说,“我像失去了亲人一样,每天回家都不说话,谁叫我都不理。因为这件事,我妈与我爸大闹了一场。”

他又说,“那年的冬天特别冷,老猫丢了之后没多久,奶奶也去世了,我哭了好几天。第二年春天,我妈也离开家了,从此没有回来过,连户口都没有迁走。”

我说:“她到哪里去了?你有没有找过她?”

他摇头:“既然她要走,就没有再找的必要了。找到了又怎样?还能回来吗?”

我心里发酸,我不知道他曾经受过这么多苦,小时候,我觉得妈妈说我几句,已是世界末日。

我安慰他:“她终究是你妈,估计心里还是惦记着你的。”

他决绝地说:“我永远不会认这个妈,把一个烂摊子丢给一个不足十岁的儿子,自己却跑了。半年前,当我打电话给你,知道你带着钱在等我的时候,我就想,你将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

我说:“那你爸……”

他苦笑:“前几年也去世了。我现在一个亲人也没有了,只有你。”我说:“既然你没有什么大的经济负担,我们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不是挺好吗?何必一定要搞夜总会?”

他说:“这些年我跟着波哥闯荡,经历过很多事情,这年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不试一下,总归是不甘心。尤其是你出现以后,我更觉得自己应该搏一搏。你放心,我与波哥不一样,结果也会不一样。”

他伸出手来紧握我的手:“我会打出一个与波哥截然不同的天下,到时候你什么也不用做,只须像王后一样坐着享福就行。”

我心里一暖,说:“如果失败了呢?我们就什么也没有了。”他说:“如果失败了,我就认命,你继续卖啤酒,我继续去英皇当服务员,反正我们还年轻,是不是?”

我只好点头:“好吧。”

他闻言大喜,像放下心头大石般。“吃完饭,我们就去看看夜总会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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