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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辑三芳草天涯(9)

“嗷嗷待哺”这个成语一下子具备了如此真切的压迫感,在我心力惧疲的头几天里,它成为始终重压在我心头的“生存焦虑”。那个鞋盒子居所于是也就成了我随身的“背篓”,无论我开车出外,上办公室做事,都得随时“背”上我的鸟孩子,牢记着“每15分钟”的喂食指令。幸好是暑假,时间上和精力上都经得起如此“奢侈”的折腾;也幸好是单人办公室,小家伙吃一顿拉一回的,屋里弥满了鸟粪和坏死蚯蚓的腐臭气味。更万幸的是,素有洁癖的太座夫人恰好出门在外,不然,看我这身上、手上则随时污渍斑斑、异味袅袅的怪样子,简直有点太……那个啦。

住家周围的土地很快都被我挖地三尺,搜尽哪怕细丝儿大小的蚯蚓,连同办公室周围树底下的湿地,也被我翻了个遍。小雏鸟边吃边拉,胃口越来越大,往往一顿饭就可以吃下两三条切碎的蚯蚓——而这是每小时至少两顿以上的供应啊!很快,这种饕餮吞咽、无时无之的“高蛋白”供应,终于接不上趟了。第三天夜晚,“地静场光”的我只好拨响电话,向“建”求援。

她告诉我:可以找钓鱼商店购买活虫子。——可是半夜三更,上哪里寻摸这个“钓鱼商店”?天一亮,就要“嗷嗷待哺”的呀!

“建”随后告知的鸟食方子,经我的略加改造后,成了我的“鸟孩子”日后生存的全部依傍。这里记录于下,也为所有爱鸟和乐意营救初生雏鸟的人们留下一张可资救急的“饭票”:三勺干狗食,三勺麦片,再加三勺泥土,用水完全泡软泡糜以后,再以一个鸡蛋搅拌混合,在微波炉热三分钟,放凉后置冰箱待用。

“为什么要加三勺泥土呢?”我问“建”。“小鸟没有牙齿,初生小鸟的消化功能很弱,这是为了帮助小鸟消化。”——可不是么,小鸟爱吃的蚯蚓,蠕动的身体里就是饱含泥土的。

“建”

“手里有粮,心中不慌”。有了这个救命方子,我们的“鸟孩子”见天长个儿,两三天后开始长齐羽毛,很快就不安于他的“鞋盒子居所”了。哦,我当初,真是大大委屈我们的新孩子了——这是一只真正可以称得上美丽的小鸟呢!

亮晶晶滴溜溜转着的和善的黑圆眼睛,一身丰满起来的灰黑麻花的羽毛,胸前是一片淡橘色的花点——没错,这是一只美洲罗宾知更鸟(Rob-in),也叫“红襟鸟”、“红脯鸟”。家里平日就有一个权当装饰品的鸟笼,略加收拾,那就成了我们“派翠克”的新居所。

“建”在几天后登门看望了我们的“新孩子”,确认了它的知更鸟种属和“他”的性别,我便和端端商量着,给小鸟起了一个美国男孩子最常见的名字——Patrick,派翠克。从“建”留下的文字材料看,他是一只雄性的美洲知更鸟,被暴风雨刮落到水里时大概才刚出生两三天;而存活下来的知更雏鸟,要在出生两周后开始学飞,四十天后才可以自立。

“你做了一件美丽的事情。”“建”把小鸟逗弄着站在她的手指上,一边赞叹着,一边叮嘱着新的注意事项,“他很健康,状态极佳,都知道小雏鸟难养,不可能比这做得更好的了。”

这时候,我才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位名叫“建”的美国姑娘:结实硕壮的个头,脚蹬一双翻毛工靴,穿着一身带绿圈图案的T恤,显然因为常年置身野外的缘故,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上遍布浅浅的汗毛,眉宇间显出一股子“假小子”般的英气。

她告诉我们:她确是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专家,但这却不是她的日常职业。她是花的业余时间,心甘情愿投入这个无报酬的工作。“我家里养了三条流浪狗,五只流浪猫,两条受伤的蛇,还有,”她领着我和端端来到她的贴着绿圈标志的越野车前,一呼拉从后座里拉出一个笼子,让我们大吃一惊:里面关着两只呲牙嗥叫的尖嘴土拨鼠,“这是一个土拨鼠的家庭,过马路的时候,它们的妈妈被汽车轧死了,还有一只受伤的,现在养在我的家里,这两只出生不久的,我得带着它们上班——因为随时要给他们喂食。”

她从笼子里抓出一只尖嘴长尾巴的家伙给我们看,那两个不识好歹的家伙便发出尖厉的呲叫,张嘴要攻击她。“建”也不害怕,抓着野鼠,告诉我们它在哪里受的伤,怎么慢慢养好的,准备什么时候就把它们放生。

她俯下身对端端说,“我在比你年龄还小的时候,就开始和野生动物做朋友了,我希望你也能一样。”端端连连点头,瞪大了她的黑眼睛,仰望着这位“小动物的大朋友”,“……受伤的小动物,有没有人类的帮助,结果会很不一样。你看,你和你爸爸做了一件多么美丽的事情呀!”

越野车离去,“建”从此成了我们小端端的偶像。她的每一句话都成了关于“派翠克”的圣旨,并且熟记了“建”的手机号码,随时请求指示。“她多棒啊,她家里养了三只流浪狗,五只……”她向她的好朋友们介绍“派翠克”和“建”,逢人就这么说。

“新妈妈”

派翠克认我,粘我。他知道,我真的是他的“新妈妈”。

自从他变得羽翼丰满以后,喂食的频率从15分钟、半个小时逐次递减,只是,开始不甘于自己一个“人”呆着,独自在笼子里熬腾时光了。只要我一在凉棚出现,他就要发出唧唧啾啾的烦躁叫声,闹着要出来找“妈妈”。每次放他出来喂食,他就要跳到我的肩上、头上,长久停留,再不肯回到笼子里去。

于是,漫漫夏日时光,为了不让小派翠克独处寂寞,我和端端都把自己午后的活动,尽量都安排到了屋后这个带纱窗的凉棚里。我发现,每逢我读书读报,身体窝坐着,小派翠克最喜欢呆的地方,是我的左侧心窝口——大概那是当初,他刚从水里被我救起来时暖过身子的地方。也许是烘暖的体温加上蓬蓬的心跳,给了他一种特别的安全感?窝在我放在胸侧的巴掌里,他总是半眯着眼睛,嘴里发出惬意而细微的咕咕声,舒适地假寐着。以后,我就干脆常常把他放在上衣口袋里,“驮”着他在屋里走来走去、忙东忙西。不管窝在沙发看电视,趴在桌上敲电脑,他会不时从口袋里抬起头来,定定望着我;再从口袋沿口探出头去,静静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小鸟依人”。第一次,我对这个成语有了最窝心、最贴切的体味。

“孩子”一天天长大了。我和我的女儿端端,一起照看着我们共同的“孩子”派翠克——她有时把派翠克捧在手里,“妈咪”长“妈咪”短地跟小鸟说话,我便赶紧“让贤”,把这个“妈妈”角色出让。没想到,有时候,甚至连同从北京来探亲的岳父母,也加入了这场辈份混乱的称谓战,“宝宝”出“宝宝”进的,同样把小派翠克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了。一家人,为了派翠克的出现,忘记了辈分尊严,也忘记了日常琐屑,增加了忙碌,也增加了笑靥。

有时捧看着怀里这长成小拳头大小的小不点儿,想:别看这只是一个微末的生命,她来到这个嚣攘的世界上,却给这些号称万物之灵的大活人们,带来多少的欢欣、多大的乐趣啊——简直连世界的意义,都由此而变得鲜活丰富了!原来,每一个生命自身,也许并无价值和意义可言(派翠克在我的掌窝里滴溜溜着他的小圆眼睛,他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么?),生命的价值与分量,正在于它是相对于其他生命而存在的——它能给别的生命带来意义,它就递增、叠加了自身生命的意义。就此而言,人和鸟的生命是等值的,这个生命和那个生命也是等值的,它们互为参照,同样都是界定这个世界的价值和意义的存在物,参照物。——哦哦,这么说来,派翠克,简直是带着上天的使命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那是造物主,让他昭告我们生命意义的别样思考呢!

人鸟越加相依,我的心头就越是投下阴影——我发现自己已经真的像牵挂自己的骨肉一样,日日时时为小派翠克牵肠挂肚。一家子老嫩,都恨不得随时把小派翠克捧在心窝窝口,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甚至连同大狗亮亮,都不时用又嫉妒又爱怜的眼光,偷偷瞄两眼“狗老爹”手窝里那团可口的小肉肉了。不由得就生出这么个念头——恐怕,派翠克真的要像我们亮亮一样,成为这个家庭一个永久的新成员了。而这,却是我从一开始就提醒过自己和端端的:把小鸟救活、养大,我们是要把他放回家——放回真正属于他的树林和天空的。

我开始帮助派翠克练习飞翔。屋后带纱窗的凉棚正是天然的演练场,我把他托在掌窝里,往空中一抛,他便张开刚刚长全羽毛的小翼,在空气里使劲扑打。刚开始距离不足盈尺,渐渐就开始凌空翔降。没几天,便可以从我的肩头一跃,飞上凉棚悬挂着的一个烛台上了。那以后,除了喂食,我发现他就常常愿意高高地站立在那里,从俯角打量这个世界,同时开始长久地、细细而贪婪地,张望着外面的蓝天、绿野。

有一天,好像是为了提醒我们什么似的,我们出落成一只俊俏的红脯郎的小派翠克,站在那烛台上唧唧啾啾地向外张望,甚至把外面林子里一只大概是异性的黑鸟都招引进来了。——怎么,是“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还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是求友的,还是求偶的?只是,按照“建”留下的喂养指南,知更鸟从出生、学飞到能够独自觅食、野放生存,大约需要40天时间。“还有日子呢,你们急什么!”我把黑鸟送走,对着掌窝里的派翠克嘀咕,其实是安慰着自己和端端。——然而,他才在我们家里呆了不足两个星期,人鸟之间已经变得这样难舍难分,四十天……?

我真的难以想象。

出走

果然,毫无思想准备,那个傍晚,派翠克突然就飞走了。

因为看着他扑翼学飞之后,凉棚日渐变得窄小,我便试着把他领到户外的草地上,在绿野晴空间舒展他的翅膀。在此以前,他在空阔间还有点胆怯,翅膀扑楞楞的,升不高,飞不远,顶多从草地飞扑到秋千架上,手一举,他又飞回来了。这天午后闷了大半晌,见日头西斜,凉风习习,我便又把他引到草地上学飞。没料想,刚从我的掌窝脱出身子,哧溜一下,他就腾飞起来,掠过头顶,飞过树梢,飞向高高的房顶了!我惊叫一声:“派翠克!”慌忙拉过梯子上房,轻唤着向他伸出手,他远远扭头看看我,纵身一跃,干脆飞到院外的大雪松树梢上了!

“派翠克飞走了!”下面的一家人早炸了锅。我一脸灰败地从房顶爬下来,端端哭着用小拳头在背后捶我打我,呜呜呜地抱着姥姥姥爷痛哭,哭得小身子簌簌直哆嗦。“派翠克!我要你回来!”她泪眼模糊地朝着雪松顶上的小鸟叫唤,哀求,“派翠克,请你回来……,请——!请……!”梯子搬过去了,放着虫子、面条的小碗端过来了,老老嫩嫩的围在树下高呼低唤,俺大老爷们的驮着微微发福的身子,大熊猫一般地攀到了树杈高枝上,眉目传情,声音抖颤:“派翠克,你还是回来吧……”

可是不管用,人家小王子不赏脸,黑眼珠子朝你溜溜,你爬上一节,他就跳上一枝,就是跟你离着丈把距离地“藏猫猫”,你再多踩一脚就要成为空中飞人,他,可就真要凌霄而去了……

“爸爸,我恨你!”我带着七抹八道的满脸划痕从树杆上出溜下来,被泪汪汪的端端用英语说的“恨”字,吓了一大跳。“爸爸,你不能把派翠克叫回来,这个家,我不想呆了!我要去找他!”啊呀,为了小派翠克,十岁的小妮子竟然说出了“离家出走”的重话,头一扭,真的噔噔噔地甩开我,跑远了!——小端端有点失态了!平素,她并不是一个任性胡来的孩子呀。

她一家一家地敲开邻居的门,向她的好朋友哭诉着自己的不幸。我追过去,她背过脸不理我,劈劈啪啪甩着小胳膊往前走,我装着要发火,大吼一声:“端端,你给我回来!”她愣愣地看我一眼,止住步,回身扑到我怀里,哇哇哇地,终于放声号啕起来。

“呜呜呜呜,我不要派翠克走!我要派翠克回来……”

我紧紧搂着那个抽搐着的小身子,眼角有点发酸。

天黑下来,站在雪松顶梢上的小鸟身影,终于化进瞑茫黑雾里。

“端端,爸爸告诉过你的,派翠克长大了,就要让他飞走的……”

“可是他还没长大!他还不会自己吃饭!你要害死他的!呜呜呜……”小端端越哭越伤心,越哭越理直气壮,“我要给建打电话!建一定要批评你的!”

谢天谢地,总算还有一个“建”——一个救星、一根救命稻草、甚至——一位心理大夫。小端端果然给她的偶像拨响了电话。伟大的“建”不知道拥有哪门子独门神功,竟然说着说着,就把鼻涕眼泪稀里哗啦的小公主,说得咯咯笑了起来。

可是,派翠克真的走了。这一晚,屋里灯不亮,灶不热,饭不香。一家子全都像神魂出了舍,都悬挂在屋外那雪松高枝上了。端端泪眼惺忪地收拾着凉棚里她给派翠克准备的各种小玩具。我一打开冰箱看见那盘精心调制的“救命粮”就心酸,呆坐着,直想落泪。屋子里似乎带着一种风雨洗劫后的满目疮痍。两位老人哄着满脸挂满泪痕睡去的孙女儿,坐在灯影里长吁短叹——真是漫漫长夜,长夜漫漫啊。

“鸟人”

忽然想起多年前亲闻的一段人鸟故事——这故事,据说感动过大学者钱钟书夫妇。

我的一位忘年交——北京中国社科院一位老学者(当时尚在中年),在一个早春寒冷的日子救起了一只受伤的麻雀。从此,这只麻雀就成为他形影不离的最亲密的伙伴,每天陪着他读书、写作、散步、睡觉……他的好几本大部头著作都是为这只小鸟而写的——因为他发现小鸟最喜欢藏在他握笔的空拳内,随着他簌簌抖动的笔杆在拳窝里眯觉,他为此常常乐得写作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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