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你……”我的心“噗通噗通”地跳着。
“兮兮,别以为外公老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他喝了一口水,“如果真的决定要去爱上一个人,记得先要看清他的心。”
“外公,你越说越荒唐,我不过是和他出去一趟,怎么就牵扯上了喜欢。”
“哈哈,我的兮兮也会害羞了,我记得你14岁那一年在一张粉紫色的信笺上写了一些东西,抬头便是‘顾睿尔’这三个字,可不许抵赖。”
“外公你怎么能偷看我的东西。”我的心里很是不满。
“哪里算的上是偷看,你放得那么明显,我想忽略都难。”
我转了个身:“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存在什么不可能的一对,便是我和他。”
一双苍老的手扳过我的身体:“兮兮,有些事情,不是那么绝对的,所以不要轻易下定论。”
“但是这一件事却是显而易见的,跟铁板上钉钉一般。再说啦,那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外公你提这些老掉牙的干什么,好像我嫁不出去似的。”
“我的外孙女那么优秀,谁说的会嫁不出去?我只是在想,这个世界那么大,有缘相遇便是一件十分不易的事,更何况相爱了,所以,倘若那个人真的出现了,便要把握住机会,兮兮,有情人比一叠一叠的钞票可值钱多了。”
“我知道,我知道,如果那个人真的出现了,我必定不过放过他,一定五花大绑将他拉到你的面前,好不好?”
“好,不过,兮兮,如果你真的不喜欢顾睿,那就离他远一些吧,最近莫氏和他们茂枫地产相处地并不是很融洽。”外公思索了良久才吐出这句话。
这些事我也略有耳闻,不过是两大集团相互掐架罢了,就好似种群为了生存,相互争斗,优胜劣汰,有利于留下更为优秀的基因,从来得到更好的发展,只是,我们两家的情况较为特殊,每一次掐架总是往死里打,并不仅仅局限于抢夺几个CASE而已,顺带挖走的还有一大波的骨干,是以,在莫氏集团和茂枫地产多数人是旧识,碰在一起包下整个场子也是有可能的,最近这种掐架的情况越演越烈,似乎有向打群架的方向发展,“北约”和“华约”两大阵势已经隐隐显现,而领头的正是莫氏集团和茂枫地产。
走出外公的房间,我的心稳稳地下沉,刚刚冒出细嫩小尖尖的情愫已被一只手无情狠狠掐断了,甚至连哀悼的心思都没有,内心的春水已泛不起一丝一毫的涟漪。
出发去法国的那一天,天气格外的晴朗,我仿佛还能听见芷花在空气中绽放的声音,哔哔啵啵的,我拖着旅行箱靠在绘着浮世年华的门柱上,上面雕刻了弹着竖琴的欧路非司,他低垂着眼睑,手指勾在琴弦之上,无端地散发出悲伤的气息。
如果不是深爱,他也不会因为担心爱人的安危而忘记冥王的警告转过头去确认吧?“如果不能让尤利诗过早凋零的青春重获生命,那么,也把我归入亡灵的行列吧。”朦胧中,我仿若听到了竖琴声,以及他哀伤的吟唱声。
白色的探险者斩破薄雾,满载着阳光停在我面前,顾睿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脚踏一双白色的皮鞋,对我打了一个响指,便拎着我脚边的箱子放进了后备箱。
我打开一个食盒,挑拣了一块牛肉火腿三明治递给他,没想到他竟径直伸了嘴过来,咬了一口。
“不至于懒到这种程度吧?”
“生生,我这是对我们两个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他不以为意地嚼了两口,吞咽下去,“毕竟一只手端着早饭一只手扶着方向盘是一件比较冒险的事。”
“你一个开了快8年车子的人,水平不会这么差吧,我去年刚刚得的驾照好歹还能一只手开呢。”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你收到了一张接一张罚单的原因。”说完,他瞟了一眼我的手,“再来一口,陈妈做的三明治就是好吃。”
“错,这是本公主一大清早起床就着月色做的。”我递过一杯咖啡,“你最爱的Espresso,对吧。”
“那真是荣幸,能得到皇家的待遇。”
“怎么样,我磨的咖啡?”
“还算是凑合吧,豆子放得多了一些。”
“挑剔。”喂完他早饭,我扭了扭身子,放低一点靠背,舒舒服服地伸了一个懒腰,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我身上,隔离了灼热的气息,触手的尽是一片温暖。
“对了,”我抽出一大张纸,上面罗列了林林总总各式各样墨珊需要去血拼的东西,“先去机场把这一摞东西给买了吧,然后寄存在店里,我懒得在法国给珊珊去挑挑拣拣,浪费大好的晨光。”
“她最近赚大发了吗?”顾睿瞟了一眼纸。
“不过是一次性把一年的东西买了而已。”
“怎么还有男士的钱包?”
“真的假的?”我拿出来一条一条仔细地勾勒过去,“小妮子桃花开了也不和我汇报一声,不成,回来地好好拷问拷问她。”
该不会是上次相亲的对象吧?
坐在椅子上候机的时候,一个长着一张芭比一样可爱的脸的洋娃娃走过来,对着我甜甜地笑了一下,顿感受宠若惊,紧张地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从小我就垂涎能有一个芭比娃娃,打扮地花枝招展的,然后把她塞在泰迪的怀中,如今能见着一个真人版的,你说我怎能不激动?
“睿哥哥,原来真的是你啊。”芭比开心地跑到顾睿面前,带着一阵果香味儿。
“哦,衣衣,你也要出国吗?”
“对呀,我和男朋友去大溪地。”她转过身子指了指一个背影,嘟起粉嫩嫩的樱桃小口,“他太忙了,老是接不完的电话,谈不尽的生意,我好不容易磨着他一起出来玩,结果手机到现在都没有挂断过。”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心好似被锤子击打了一下,一个熟悉的背影毫无防备地跃入眼帘,1。83米的高挑个子,着深蓝色的T—shirt,宽松的牛仔裤,踩着一双休闲跑鞋,隐隐约约还能看见一对勾号,他手里拎着一只黑色的公文包,就算是闭着眼睛我也知道那一定是新秀丽,他站在落地玻璃前,左手夹着一只手机,身边是行色匆匆的乘客,五彩缤纷的色泽从那一身深蓝色旁交错地穿杂,他好像连发型都未曾变过,根根发丝如钢针般树立在阳光下,泛着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