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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成长季风(1)

草莓·月桂·未央花

(一)

我是在房屋租赁中见到她的,个头高挑的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短裙,露出修长白皙的腿和纤细的脚踝,背一个大帆布包,神情却是迷茫和略带稚气的。我看着她站在那边和中介小姐讨价还价,因她的颇多要求而会心地笑起来。

她说:“你也可以协调我和别人同租,但我要一个能够好相处并互不干涉的室友。”

中介小姐摆着一张苦瓜脸赔笑,“小姐,有这类要求的女孩子毕竟很少,您是否接受异性合租呢?按照我们的经验,异性合租会减少很多麻烦。”

她犹豫着举棋不定,我凑上去看她选的房型,的确,一个人住稍显宏大和落寞,我低头微笑一下,友好地望向她,“要不要和我一起租?”

她那一瞬间诧异的神情定格在我的视网膜里。

当然或许很多人会笑我,一个穷困的女子因为租金太贵选择和一个十八岁的大学女生合租一间屋子,但当时之所以坚决地拦住了会选择和异性合租住房的她,相当大的部分原因是出于那种没来由的担心,一个女孩子家会不安全的吧。我从小的个性就是这么该死的多事和滥好人。

我,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好不容易在市里的一家杂志社找到一份编辑的工作,单位却距家足有三个小时的车程。而现在,我对这个刚租到的住所是满意的,靠近单位,出入方便,无疑减轻了许多刚进单位的不适应感。

流年已过, 花开未央, 此刻往事,缱绻难忘。

近来还新买了个电脑,自己慢慢学习摸索,工作上有做不完的活也可以带回去做,日子一下轻松了不少。

一同搬来的那天下着小雨,她吃力地拖着两个行李箱进来,身上的格子裙被淋得微湿,我出来帮她收拾行李,手碰到她洁白的掌心,在雨中是冰凉的。

“谢谢。”她说,语调是礼貌而克制的。

“你是大学生吧,为什么不住宿舍呢?”我一边忙着搬东西一边习惯地多嘴问。

她沉吟了一会儿,简单地说:“同学不合。”

我开始后悔自己的多事,因为有一抹忧伤从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中一闪而过。

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是公用的,我和她分别有各自的房间,这种老式的房子难免隔音差些,隔着一层毛玻璃,可以听见彼此细碎的声响。

当天晚上,已经时至午夜,我在电脑上打着一份文件,无意间听到隔壁的她打电话的声音,语调是伪装的轻快。“嗯,放心……挺好的。我自己住也比较习惯……那等有空再回家吧,是呀妈妈,嗯,再见。”随着放电话的声音,那边没了声响。

是我听错了吗?我分明听见隔壁有压抑的抽泣声,时断时续,我在电脑前坐立不安。起身冲了杯热牛奶,捎带着纸巾一起敲了她的门。半晌她才把门打开,眼神戒备,一脸泪痕,我猛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又犯了多事综合征,僵硬地放下了牛奶和纸巾。

“对不起。”我道歉一声正准备离开,却被她拉住了衣角。看着桌上的牛奶和纸巾,又转头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半天才回过神来,忽然哇的一声大哭出声。我安慰着她,她在我怀里哭得那么伤心,完全没有了刚才的警戒和敌意。

“你得叫我草莓,而你是月桂。”后来的她,这样和我说。

“好。”我答应着。于是在这个十八岁女孩的言语中,我轻易地忘却了自己的真名。

(二)

我不得不说草莓是个特别的孩子。

十八岁,大学一年级学生,虽然有着修长的身材、姣好的容貌。她却不热衷于那些俗艳的脂粉和服饰。平时将短发随意一梳,简单的白衬衣配格子裙也能穿出一番风味,而且果然是低调淡然的人,书买了几书架,回来后就安静地沉浸其中,偶尔听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让我对这个室友不由自主地就心生几分好感。

而且她还是个深藏不露的电脑高手。我那破电脑因为被不精通的我错删了程序而系统崩溃,我为了电脑中存的工作资料哀号不止时,刚回来的草莓二话不说上前调出磁盘操作系统,输入一大串我看不懂的指令,电脑竟又神奇地运转了起来,我对着失而复得的资料喜不自禁,连连道谢。草莓这小丫头居然不好意思得脸都红了。

还有一次我正对着陷入僵局的工作任务头疼不止,明天要编好的稿子我却剩大半没完成,不得已求助于草莓。她没多久就制作出一个受损文件置于电脑桌面上,“哪,做好了,你就把这个发给你们老板说文件被病毒毁了需要重做,这样就给你争取到足够的时间了吧。”

从此和草莓成为莫逆之交。

而我,说实话真的不可以说是一切顺利,从做学生开始就不喜欢电脑应用这科目,导致现在工作了常因电脑问题焦头烂额。工作任务完成了也不懂加密,时常被同事窃取抢功。好在自己有比任何人都努力的固执和一个好心态。工作还是持续干了下去,不过草莓得知这类事就会恨铁不成钢地对我愤愤道,“你实在不会加密就问我嘛,你辛苦的成果被人抢走居然还这么淡定,真不明白这是迟钝还是看得开呢?”

我只有苦笑的份儿,眼瞅着草莓叫嚣着说等有机会要帮我报复他们。

我知道草莓向来爱憎分明。对不熟的人戒备少言,对熟悉的人才会坦诚相待。只是,我始终忘不了第一夜她在我怀里哭泣的情景。那份脆弱来自何处,不过当时的我也的确没空研究这个。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一见钟情。

尽管一见钟情是一个很俗套的名词,可在我为了一张一寸照片走进那个摄影楼,摆着呆滞的表情照完之后,旁边的摄影师看似无意地开口,“小姐很有气质,若是愿意考虑一下的话,我们影楼正好缺一位婚纱模特儿。”

我抬起头来看的时候看到一张白皙微笑的脸,眼睛深邃幽黑得像一处圣地的深潭。我毫无防备地就溺死在了里面。

导致恍惚地拿了照片回到报社,主任啼笑皆非地把那张员工资料的报表扔回我面前,“怎么搞的,自己的照片都贴倒了?”

那个摄影师是凌墨,充满艺术气息的男子。高挑的个头,半长的头发,骨子里散发着寂寞疏离的气息。他本是怀着将各地的山山水水定格进底片这个美好梦想而远离家乡的,却迫于世俗和生计在这个城市停留开了影楼。我看过很多他的照片,无一不有着独特的视角,把一朵小花拍成山一样顶天立地的姿势,用一个绝佳的角度把一排屋瓦拍成嵌合的样子。他说他梦想去云南,拍下漓江水畔那清秀灵动的自然。每说到这时他的眼神就会发亮,如一个孩童在诉说他遥不可及的梦想。

我做了他们影楼的婚纱模特,本来就紧的时间更是少得可怜,我回去得越来越晚,面对草莓那有些孤单的样子,我总是歉意的。可是当我穿上华美的婚纱站在那里时,透过相机我看到他欣赏的眼神时,觉得一切都值得。

怀着这份甜蜜的心情回到租房内,熬夜编着因做模特拖欠的稿子,我想我的付出一定都会是有价值的,一定会。

草莓意味深长地看我,“月桂是爱上了什么人吧?在确定对方的心意前还是不要太爱,会受伤的。”然后自言自语,“能让月桂这么魂不守舍,那男人一定很有伎俩。”

怪了,一个小妮子竟如在情场沉浮许久般看透世间炎凉之处,我暗自嗟叹。

草莓她终于还是完成了她的复仇,同事小丽前来拜访,打开电脑说是要看彼此编好的稿子,途中有事外出了一会儿,她放在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已被草莓做了手脚。截屏后把图片设为桌面,一大摞图标被她尽数隐藏。小丽回来后,怎么也点不动桌面上的任何图标符号,重启后依然如此,急得团团转也不知其因,草莓在屋内捧腹大笑,笑声震天。

小丽走后,我冲进屋内,对草莓吼:“是你的恶作剧吧,你怎么能这样呢?”

她的大眼睛里瞬间蒙了一层灰,那抹我熟悉的灰色忧伤。

(三)

我知道草莓是出于好意,那孩子气的报复也只是个恶作剧。她不知道其实我什么都明白。她不知道我在桌上发现小丽遗忘的优盘,里面很多我编的稿子,唯独没有这次的。她不知道我其实在午夜依旧醒着,所以听到了她在我门前的那番话。

她说:“月桂,对不起,其实我只想保护你。”

我恋爱了,和凌墨,我向他表白,他虽惊讶,却答应了下来。这是一场由我先奋不顾身的恋爱。于是我幸福地微笑,不顾一切地爱着,凌墨是我生命里的劫。草莓总说我:“月桂啊,你做什么事都认真而义无反顾,连爱情也是。”

他为我拍照,拍了许多许多。我们牵手走在这座小城的柏油马路上,眼里似乎全是彼此的影像。然后在树荫下拥抱接吻,晚上他会带我去那间名为“缘尽”的酒吧,在他的引导下,我爱上了那种名为GRASS HOPPER的鸡尾酒,透绿的色泽,浓郁的芳香,他总是找很多有情调的事来做,与这样的男子恋爱是美好的事情。

有次约会的途中路过大学门口,我居然看到草莓,她背着包走在路上,有个男生匆忙地赶上,把一大捧鲜花送到她手里,很快地说着什么,草莓微笑着听完,等那个男生走后看都不看地把花束中的卡片扔掉,抱着花离开。

那束花就放在我们租屋的客厅里。从盛开到颓败,被时间活埋。

问及草莓,她轻描淡写,“爱情其实是很容易消散的东西,十几年的爱情都会消退。我早就不相信那东西了,只是骗小孩子的把戏。”随后就是不正经的语调,“要不要我做个木马去窃凌墨的机密?”

那个时候我诧异于一个小女孩为何懂得如此世间冷暖,对爱情如此漠然。因为还不知道草莓从小父母离异,其实她这样的性格与早年的经历和家庭的境遇不无关系。

我是从那一天才知道这些的。一位气质高雅却不掩憔悴的夫人敲响了租屋的门,说是来探望草莓。我正独自一人在家看书,把她迎进屋门后,她絮絮说着草莓的事,性格不好,与继父关系恶劣,中学六年都选择住校,极少回家。她请我多照顾草莓,谈了不多时就匆匆告辞走人。看来也是因公事路过附近才记起过来看看。

想起初遇时草莓寂寞坚强的样子,我不由得心疼。从小就目睹父母貌合神离,爱情全无,又失去一半关爱,从此成长中背负着残缺,对他人难以信任,一旦信任上什么人便会奋不顾身。而我没有草莓那样精明的想法和冷淡的心,好歹父母双全,兄妹众多,我突然感觉到无端的幸福。

我轻轻推开了草莓的房门,空无一人的房内整洁的布置,我目光定格在书架的一张照片上,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女孩子,小小的草莓笑得嘴大大的,另一个小女孩年龄稍大,面容沉静,身后的父母却是各怀错综复杂心事的表情。

我走到书桌旁看她放在桌上的书,英文版的《圣经》扉页上是草莓纤巧的字迹:Eli Eli lama sabachthani?

这句话我记得,是神子耶稣被钉上十字架时呼喊的话语:“神啊,神,为什么要放弃我?”

神啊,神,她的祈祷神是否能听得到呢?还是说这样的自己,早已失去呼唤神的资格。

窗开着,《圣经》那印满训导与宽慰的纸张在风中哗啦啦地翻过。

我告诉了凌墨,他皱着眉毛想了想说:“嗯,这样的女孩子是很强的,身心都是。随后目光又变得心不在焉。我是爱他这双眼睛的,沉浸在艺术中时眼神专注锐利得让人喜欢,而平日却是玩世不恭略带迷茫的。

我已经不再做他的婚纱模特了,只为等待他亲自为穿婚纱的我戴上婚戒的那天。

晚上回到租房,我照例为草莓冲了牛奶。她坐在床上喝得很香,我忽然记起白天的事告诉她,“哦,草莓,你母亲过来看过你。”

然后在我的失声惊叫中,我眼睁睁地看着草莓手中的牛奶杯翻落在床铺之上,白色的液体肆意蔓延,她却只是怔怔坐着,仿佛失了语言。

那一夜她与我同睡,小小的床因此更显拥挤。我只是想不通为什么她听到母亲曾来看望过她就如此失态,草莓在我身旁躺着,黑暗之中我能察觉到她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翻过身轻轻将手挡在她的唇间,“不想说话的话就不要说了,不想要我问的话,我就不问了。”

我终于学会了抑制自己的好奇,草莓从身后静静地抱住了我,滚烫的泪水灼伤了我的后背。我安慰地抚摸她裸露的双肩,感觉到一条长长的歪扭的印迹。

是伤疤。

(四)

“十一”长假我决定回家探望,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凌墨,又回来知会了草莓一声,便上了归家的车。

在家里远离了工作的劳累,惬意地陪父母共享天伦。七天的时间转眼过去,我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租屋,想着草莓见到这些家常美食时雀跃的样子,心中也不禁高兴起来。

但是,草莓,你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我,略带悲悯的躲闪的眼神。

凌墨失踪了,仅仅七天的时间。原本影楼的位置已经变成一家正在改装搬迁的时装店,询问老板,老板一脸茫然,“上一个人的租期到了呀,我们才租下这商品房卖衣服的。”我步履摇晃地走出店门,只觉得阳光刺得眼睛生疼,捂住眼睛蹲下身去。

凌墨,你在哪里?

仿佛是我手中的一只风筝,不知何时就断了线。我拖着沉重的步子疯狂地找遍了他曾带我去的地方,一无所获,电话那头永远是亲切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夜幕降临,是草莓找到了蜷缩在街角的我。她站在我对面不远处静静地看着我,眼神悲哀幽亮。上前扶起我,准备把虚弱狼狈的我送回租屋。

“草莓,其实你比我更早就知道了他走了这件事吧?”

“嗯,十月三号左右我路过那里时,曾看到几个人在摘影楼的招牌。”低声诉说的她在黑夜里看不清楚表情,“我上前问那些工人们,他们说老板早就打算不做这个影楼生意了,衣服、道具什么的也都处理掉了。”

原来,凌墨他早已做好了离开的准备,这次只是个机会。

那一夜,我根本无法入睡,睁着空洞的眼睛流泪,这个轻易就被我爱上的人,却如此轻易地失去了行踪,甚至都没有一句告别。

我听到隔壁草莓讲电话的声音,“哦,没什么,只是不想回去……你说吧,什么意思……哼,你居然好意思把那种地方说成是家,家里怎么会住着你这么狼心狗肺的男人……”

语调阴暗冰冷,我从未听过她这样对人说话。她与家人的关系果然冷冰异常。对母亲的客套应承,对继父的恶言相加,我在绝望中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一连几天,我强撑着自己照常上班下班。在家时加班加点改稿子,我以为忙碌会使我淡忘一些事情,彼时,在单位的我收到草莓的短信:“快来致远路,成志超市,我见到了那个人。”

一瞬间我忘了手头的工作,在同事们惊诧的目光中夺门而出,脚下的高跟鞋如此碍事,我踢掉鞋子,用尽全身气力飞奔而去,不多时草莓短信又来:

“他走了,在致远路上。”我招手喊停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司机惊异地看着赤脚的我狼狈不堪的样子,“去致远路,要快。”我对他说。

望着窗外飞速后退的景物草莓的短信一条条发来。

——“致远路,街心公园。”

——“前行街,售票点,十五的那个。”

——“上出租车了,正在飞路上。”

我的心颤抖着紧攥住手机,不断地催促着司机师傅。草莓的最后一条短信,地址鲜明:“火车站南入口,快来。”

这简直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追踪,一路上我怀着五味杂陈的心情。车终于停在了最后的目的地,我忍住脚下的疼痛飞奔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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