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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金色马蹄铁[美]达希尔·哈梅特(3)

我抬头一看,只见对面桌上一个男人正怒视着我——两腿分开,双拳撑在臀部。他个子很高,瘦骨嶙峋,肩膀宽大,脖子却又长又细又黄,上面顶了一个又小又圆的脑袋;一双斗鸡眼扑棱棱地盯住我,鼻子却歪在一边,显是被人打断过。真让人忍俊不禁。

“你从哪儿学的这招?”他喊道。语气蛮横,不留情面。我淡淡地说道:“你要是服务生,就给我拿瓶啤酒,给这孩子也拿点别的。你要不是,就滚蛋!”

“我给你拿——”

那女孩却挣脱了,打断他,大声吼道:“我要烈酒!”

他喝了一声,来回打量我们,又呲了一回脏牙,才走开了。

“这位朋友又是谁?”

“你最好少管。”她忠告道,却不回答我的问题。自己把刀插到裙子下,转身问我:“你说爱德华惹了麻烦,怎么回事?”

“你看报上的命案报道了吗?”

“嗯。”

“那就别问了,”我说道,“爱德华要想活命,就只要把罪名栽赃给你,不过我怀疑他能否办得到。要是办不到,就死定了。”

“你疯了!”她叫道,“你还没醉得不省人事吧,当晚我们三个人可是一直在一起!”

“我当然没疯,拿那个做证据。”我纠正道,“不过,我倒打算把凶手拎回旧金山去。”她对着我笑,我也笑了,站起身,说:“我们会再见的。”一边出了门。

回到圣地亚哥后,我又发电报到洛杉矶,要求再派一名探员。接着吃了东西,晚上在旅馆等着,盼格曼回音。他回来已很晚了,满身都是龙舌兰酒味,仿佛喝了一路,不过脑子还算清醒。

“看来你也该去喝喝花酒。”他咧嘴一笑。我正色道:“少罗嗦,你的工作就是盯梢,没别的。有何发现?”

“你走后,那女孩便和那大块头两人凑到一块儿。好像都在生气——或者是激动。随后大块头溜出去了,我就撇了女孩,一路跟出去。他到了城里,发了电报。我不能近身,也不知他发给谁的。他发完就回酒吧了。”

“大块头是谁?”

“听起来可不是善辈,外号‘鹅脖子’,名片上印的是弗林,是酒吧保安兼杂工。”

呵,这位鹅脖子先生原来竟是马蹄铁的清道夫。那我喝酒那三天缘何一个人影没见到?我不至于醉到这步田地,这么丑的人都记不住吧。

要知道,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和家里用人正是那三天里被杀的!

“我又发电报到你们分社要了人,”我对格曼说,“他会和你接头的。你把女孩交给他,你转盯鹅脖子。他身上估计已犯了三条命案,所以万事小心。”

“遵命,老大。”说罢回去睡了。

翌日下午,我到赛马场看比赛,只等天黑。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我到日落客栈吃了东西,又晃荡到了大赌场——正好靠着赛马场另一头。

只见场里人群拥挤,竟有一千多人样子。各人手里都捧着赌马赢的或剩的钱,找地方下注。场子里赌博花样应有尽有,有扑克、梭哈、掷骰子、幸运轮盘、俄罗斯轮盘赌,乃至二十一点。我也不去赌桌上,只在人群里四处走,找个人。

正好看到一个——却是个晒得漆黑的汉子,虽然穿得光鲜,但一眼便知是农民。他正向门口走,一脸颓丧,准是比赛还没结束就输光了。

那种懊恼与其说是输了钱,不如说是游戏结束要走人。

我便站在门边,挡住他,他挤过来,我便同情地问道:“都输光了?”

他一脸羞愧,点点头。

“想不想花几分钟赚五块钱?”我利诱道。

他两眼放光,便问什么工作。

我便说:“你和我到老城去找个男人,一看到他你就拿钱,决不食言。”

他自然不十分乐意,不过毕竟有五块钱赚,就算看到事情不对,溜之大吉就行,于是便答应了。

我便让那农民等在门边,又去找第二个:是个矮胖汉子,眼睛圆咪咪的,嘴巴半张着,一看就是心性软弱的那类人。见说有五块钱好赚,也爽快答应了。第三个却是个小胆儿,不敢冒险。我只好找了个菲律宾人,穿一身棕色西装,十分光鲜;又找了个壮实的希腊小伙,目测是服务生或理发师。一共四人,凑够了。我心里十分乐意。这几人虽不算很机灵,但绝非骗子混混一流,正是我要的。我便带了他们,上了小巴士,直奔老城。

没过多久,我吩咐他们道:“是这样。我要去转角的金色马蹄铁咖啡店。我先进,你们过三分钟进来,叫酒喝。”我给了农民五元纸钞,又说,“这个你们拿了买酒,不算在工资里。你们进去看,店里有个宽肩大汉,脖子又长又黄,脸又丑又小,不会认错的。你们把他看仔细了,但不能让他察觉。把他面貌记牢实了,不论你到哪里都记得,你们就和我点头,再回这里来拿钱。不过,点头要注意,不要让人知道你们认得我。”

话虽奇怪,但既然有五块钱可赚,那边赌场里又吆喝得热闹,五块钱说不定还会翻本呢。所以,他们问了两个问题,我也不答,他们仍然决定照办。

我先进去了,只见鹅脖子在吧台后给酒保帮忙。酒吧里人满为患,吧台显然人手不够。我盯了一阵,却不见格曼的雀斑脸,倒是有一个白瘦面孔——名唤胡博的,是洛杉矶分局应电报派来的另一名探员。小天使在酒吧另一头,陪着一个小个男人喝酒。那人一脸温顺,却露出一丝桀骜,像是模范丈夫要发飙一样“妈的,老子豁出去了”。她和我点了头,仍旧陪着客人。

鹅脖子见我过来,蹙了眉,还是把我点的啤酒递了。不一会儿,我雇的四个人进来了,如常客一般大大咧咧,我心里暗自叫好。几人先是在烟雾里乱看,一对上人眼就马上转移目光。看了一阵,那菲律宾人先发现了鹅脖子。像得了宝藏似的,兴奋不已,哪知鹅脖子也看见他了,两眼瞪得浑圆,那人转了身,不禁直打哆嗦。这时,其他三人也看见了,都斜眼瞧他,偷偷摸摸的,十分扎眼。鹅脖子便怒目盯住他们。

菲律宾人觑了我一眼,低头就走。剩下三个把酒一股脑儿灌了,也来看我。我正看吧台后墙上挂的匾牌,上面写着:

本店供应战前美英威士忌,如假包换。

我心里暗笑,想数数这句话里有多少假话,才刚数了四个字,正在这时,那个希腊小子突然大咳一声,清起嗓子来,像是汽油引擎打着了一样。鹅脖子看得脸都紫了,便拎了一个开桶器,就往吧台外挤。

我那几个帮手也急了。若是一个一个点头,他们的模样肯定不至于恐怖,只是三人都担心我转头,抓紧了机会要汇报。几个一起朝我点头——周围二十英尺内恐怕没人看不见这信号吧,众人都转头来看我们——那三人点了头,抢着小跑溜出门,都怕鹅脖子的开桶器。

我干了那杯啤酒,假作无事人,出了酒吧,绕到转角,四人都等在那里了。

“我们认得了!我们认得了!”几个人异口同声。

“很好,”我夸道,“干得好,我看你们天生就是侦探料。拿工资吧。不过,我要是你们,经了这事,下次就绕着走了。虽然你们演得好——体面得很——恐怕他还是会疑心,所以不必冒险了。”四人抢过工钱,不等我话说完,已跑光了。

我回到圣地亚哥下处,闲话不提。到翌日凌晨约两点时分,胡博过来见我。

“你一出门鹅脖子就溜了,格曼盯着他。”他说道,“之后,那女孩到镇边一栋土坯房去了,我走时她还在。那地方很黑。”说完去了。

格曼一夜不见。到早上十点,旅馆伙计吵醒我,拿了一份电报。我看了,却是墨西卡里来的:

昨晚和朋友开车到此,发电报两封

格曼

我暗暗叫喜。鹅脖子果然中计了,以为我找来的四个赌徒是做证人的,点头是在指认他呢。可知杀人的正是鹅脖子,他已经逃命了。

看罢,我只得起床,脱了睡衣裤,正要穿上西装。伙计又拿了一封电报来,这回是奥嘉通过侦探社发的:

阿什克拉夫特昨日失踪。

我便打电话叫胡博起床,吩咐他道:“去蒂华纳,继续盯着那栋土坯房,除非那女孩去马蹄铁了。你见到她,就一直跟着,她会到一个地方和一个高个金发英国男人碰头。到时你就直接盯那个英国人。此人不到四十,高个,金发碧眼,不会看错——别跟丢了,可是这场好戏的主角呢。到时我也会过去。要是你看到我和那英国人在一处,女孩走了,你就盯女孩,不然还是盯英国人。”他答应了。

我便穿了衣服,胡乱吃些早饭,就搭了马车去墨西哥城。那赶车小子倒也不慢。哪知正走到棕榈城附近,忽然有一辆茶色单排敞篷车疾驰而过,车上坐的正是阿什克拉夫特。我暗叫不好,只是催促赶车小子。

好不容易到了,只见敞篷车正停在土坯房前,里面没人。前面不远,一个街口,胡博正在那里装醉,和两个穿墨西哥军服的印第安人说话。我敲了土坯房门。

听见小天使的声音:“哪个?”

“我,帕克,刚听说爱德华回来了,是吗?”

“噢,”她叫道,顿了一下,只说,“进来吧。”

我推门进去。只见那英国人侧坐在椅子上,右胳膊架在桌边,右手插在外衣口袋里——若是里面有枪,必是对准我无疑了。

“哈罗,”他说道,“听说你一直在打听我啊。”

“随你说吧。”我把椅子推到他面前,离了几尺,坐下,继续道:

“不过,咱们也不用再装了。你找鹅脖子杀了你老婆,好接收她的财产。只可惜偏选了鹅脖子这样的孬种——杀人下手狠,却吓破了胆。我随便找了四个人指认他,他就跑了!还跑到墨西卡里,真会挑地方啊!

我看他八成吓糊涂了,以为坐了五六小时车,翻山越岭,就到了世界尽头呢!”

我看着他,又说:“你倒不是孬种,爱德华,我也不是。我想抓了你回北边,不过不急。若是今天带不走你,就等明天。反正我会看到你死为止,除非有人先我一步——我才不伤心呢。我背心口袋有把枪,你不妨叫小天使拿出来。我们坐下来,慢慢谈。”

他缓缓点了头,一直盯着我。女孩绕到我背后,一手探过我肩膀,伸进背心,摸了我的老黑枪。走开前,她还拿把尖刀在我脖子后顶了一下——真是温柔的提醒啊。她把枪递给英国人,英国人拿了,揣进口袋。我接着说:“好,我的建议如下:你和小天使跟我搭车过境——这样就不用操心什么引渡文件了——然后送你们进监狱。在法庭上继续斗争,说实话,我没有十足把握让法官判你们俩其中任意一个谋杀。若是我做砸了,你们就恢复自由;若是我不幸中奖,你俩就乖乖上绞刑架。

“你以为逃亡有何好处吗?下半辈子都要躲警察?到头来还不是束手就擒——要不然就是逃命中死了。就算你能逃过一死,那你太太留的钱怎么办?你现在做这么多把戏,雇人杀了她,不就是为钱嘛。回去受审,还有机会拿这钱,要是跑了可就一分也得不到。”

我一五一十地说了,其实反而是要说服他们俩赶紧逃命。若是我现在送他们进大牢,虽有可能定其中一个有罪,但胜算不大。要知道,要想定他们的罪,除非我能证明命案当晚鹅脖子人在旧金山,但我保证,他已准备了一箩筐相反证据。何况,我们在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住所里,没找到凶手任何指纹。即使我说服陪审团,鹅脖子当晚在旧金山,我还要证明他就是凶手。这样,最难的事情来了——我还必须证明鹅脖子是受他们一人指使杀人,而不是为他自己。

我心里暗自盘算着,指望他们走。至于上哪里,干什么我不管,只要他们走人就行。只要还有险中取胜的机会,我要凭这颗脑袋搅和一番。

英国人听了,将信将疑,低头沉思。我知道我的话有一半奏效了,他开始担心那个鹅脖子弗林了。突然,他咯咯笑起来,说道:“你真是好心啊,老朋友。不过,你——”正等着他说话,看我是输还是赢。只听大门砰一声撞开,鹅脖子弗林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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