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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聪明反被聪明误[美]雷蒙德·钱德勒(1)

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Thornton Chandler,1888.7.23—1959.3.26),推理大师,生于芝加哥。1895年父母离异,随父移居英国。其父为火车工程师,嗜酒如命。后受律师舅父资助进入德威学院,接受古典教育。

1907年考取公务员,终因厌弃官场逢迎而辞职。1912年回到美国,过了一段极贫困的日子。“一战”后,他与洛杉矶一个有夫之妇同居,结婚。此后一直酗酒,工作混乱,终于靠写低俗小说维持生计。其小说风格开始受达希尔·哈梅特影响,冷硬、急促,终至于“钱德勒风格”,各种胡乱明喻令人忍俊不禁。此外,他的小说更把三四十年代的洛杉矶描摹得栩栩如生,至今令人回味。

基马诺克旅馆的门卫身高六尺二,身穿淡蓝色制服,手戴白手套,显得奇大无比。只见他打开黄色的车门,那动作轻柔无比,竟如老处女爱抚猫咪一般。

强尼·达尔马斯下了车,转身对那红发司机道:“乔伊,在街角等我一会儿。”

那司机点点头,推了一下嘴角的牙签,开了车,娴熟地离开了停车区。此时太阳正当头,达尔马斯穿过人行道,进了基马诺克大厅,顿时一阵凉意袭来。大厅宽阔,铺了地毯,踩上去竟无声无息。几个男侍两手放在胸前,站在一边。大理石接待台后有两个职员,神情严肃。

达尔马斯走到对面电梯间,进了一个方格门电梯,说:“请到顶层。”

顶层会客室小而安静。三面墙上各有一扇门。达尔马斯走到其中一扇,按了门铃。

是德里克·瓦尔登开的门。此人大约四十五岁,模样却显老。一头灰发,十分浓密,脸面倒是英俊,却因为酒色过度,松弛得很。他穿了一件休闲长袍——上面绣了几个字母,手里握着满满一杯威士忌,正处在微醺状态。

他看到来客,不禁有些闷闷不乐,闷声闷气地说:“噢,是你,达尔马斯,进来吧。”

他也不关门,径直走回卧室。达尔马斯只好自己关了门,才跟他走进去。这个房间天花板很高,呈长方形,带有一个阳台,左边是一排落地窗,有一个露台伸向外面。

德里克·瓦尔登走到墙边,坐到一把褐黄色椅子上,两腿伸直,放在脚凳上。一边摇着手中的威士忌,一边盯着杯里的酒,仿佛若有所思。

“什么事?”他问。

达尔马斯冷冷地盯着他,过了一会儿才道:“我过来是想告诉你,我打算辞职。”

瓦尔登将威士忌一饮而尽,把酒杯放在桌子一角,胡乱摸出一根烟,塞到嘴里,却忘了点火。

“是吗?”他含糊道,好像不以为意。

达尔马斯转身踱到一扇窗户前。窗户是敞开的,外面的遮阳篷吹得哗哗作响,大道上的车马声隐约可闻。

他侧头说道:“调查毫无进展——因为你根本不想它有进展。你清楚自己为何遭勒索,可我不清楚。‘月食电影公司’之所以关注此事,只因为他们在你的电影上花了血本。”

“去他妈的‘月食电影公司’。”瓦尔登嘟囔道。

达尔马斯摇摇头,转过身,笑道:“我可不这么想。你要闯了大祸,公众舆论乱说,他们定会损失惨重,所以才叫你找我做调查。你又不肯合作,纯粹浪费时间。”

瓦尔登恼道:“我自有办法料理,再说,我也没惹什么麻烦。我自己会料理好——等我谈妥了条件……你只要让‘月食电影公司’知道,你在调查就行了嘛。明白?”

达尔马斯踱回房间中央,一只手撑在桌面上,却低头去看那只烟灰缸,里面撂着几根烟头,沾了鲜艳的口红印。他一脸心不在焉。

“你之前可没和我说这些,瓦尔登。”他冷冷地说道。

“我以为你那么聪明,肯定猜得到,”瓦尔登冷笑道。说着,侧了侧身子,又倒了一些威士忌,“喝一杯吗?”

达尔马斯道:“不,谢谢。”

瓦尔登才发现烟没点燃,便吐到地上,喝了口酒。“见鬼!”他怒斥道,“你身为私家侦探,受雇于人,却不做半点事。这可是个光明正大的活路——你们行话是这么说的。”

达尔马斯道:“你这行话我不爱听。”

瓦尔登顿时火冒三丈,双目圆睁,嘴角下垂,满脸阴沉,也不去看达尔马斯的眼睛。

达尔马斯接着说道:“我不是和你作对,但我也绝不同意你的话。

你不配我替你卖命。你之前尽和我耍花招,我也尽了本分。我会继续调查,但不是为你,我也不要你的钱,另外,你若是愿意,叫你的盯梢儿都离我远些。”

瓦尔登站起来,把酒杯轻轻放下,脸色大变。

“盯梢儿?什么意思?”他咽了咽口水,“我可没干过这种事!”

达尔马斯盯着他,过了一会儿,点了下头,“好吧,我就来个反跟踪,看他说主子是谁……我会查清楚的。”

瓦尔登缓缓道:“我要是你,我才不干。有些人一旦惹上了,就难缠得很……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这个我倒不担心。”达尔马斯镇定自若,笑道,“这些人若打你钱的主意,早就难缠得很了。”

他把帽子拿到胸前,瞅了几眼,瓦尔登冒了许多汗。神色惊慌,仿佛还要说什么。

突然门铃响了。

瓦尔登皱起眉头,骂了一句。只是盯着屋子前方,却不去开门。

“好多人不打招呼就过来,”他怒道,“偏偏我的日本男佣今天又休假。”

门铃又响了,瓦尔登正要起身,达尔马斯道:“我去看吧,反正我要走了。”

他向瓦尔登点点头,走到前厅,开了门。

只见两个男人持枪走了进来。其中一个端了枪,用力戳着达尔马斯的肋骨,连连叫道:“后退,利索点。老子们就是来抢劫的。”看他模样:皮肤黝黑,倒是英俊,脸面光滑宛如浮雕,几无一丝表情,冷酷极了,却偏偏要笑。

后面那人则是个矮个儿,一头浅棕色头发,板着脸。那黑汉子嚷道:“诺蒂,这是瓦尔登的私家侦探。带他过去,把枪缴了。”

那棕发汉子,也即诺蒂,便用短管左轮手枪抵着达尔马斯肚子。他的伙伴把门踢上,才大摇大摆地进了瓦尔登的房间。

那诺蒂摸到达尔马斯腋下,搜出一支点三八口径柯特手枪,又绕他走了一圈,拍了拍自己口袋,却收起家伙,换了达尔马斯的枪,仍是原手拿着。

“好了,里基奥,这家伙搜干净了。”他闷声道。达尔马斯放下胳膊,转身回到屋里。满脸思虑,看着瓦尔登。瓦尔登伸着身子,满目诧异,紧张得不敢作声。达尔马斯看了眼那个黑汉子,轻声问道:“你是里基奥?”

那黑汉瞄了里基奥一眼,回道:“小乖乖,到桌子边去。我来说。”

瓦尔登看得呆了,喉咙里咕噜作响。里基奥站到他面前,愉快地看着他。一边晃动手枪,一边用手指钩着扳机环。

“你付钱太慢了,瓦尔登。真他妈慢!所以过来提醒一下——我们就是跟踪你的侦探来的。有趣吧?”

达尔马斯镇定自若,严肃地说:“这流氓以前是你的保镖,如果他真是里基奥的话。”

瓦尔登点点头,一声不发,舔了舔嘴唇。里基奥对达尔马斯怒吼道:“大侦探,别自作聪明了,再警告你一次!”两眼怒火中烧,又转身看着瓦尔登,瞅了一眼他腕上的表。

“瓦尔登,现在是三点零八分。我知道你是个财主儿,去银行弄些钱没问题吧。给你一个小时凑足一万块。只有一小时。到时我就带着你的大侦探来,看怎么拿钱。”

瓦尔登只是点头,沉默不语。他把手放在膝上,拳头紧握,关节都泛白了。

里基奥继续道:“我们不会耍赖。走江湖做生意,凭的就是一个信义。你也不要耍花招,否则,你的大侦探再醒过来就睡在土上了——要是他醒得来的话,听清楚没?”

达尔马斯奚落道:“难道他付了钱——你们就放我走,让我去告发你们!”

里基奥看也不看他一眼,平静地说:“到时候自然见分晓……瓦尔登,一万块钱,今天付清。另外一万下周付清,要是我们没遇到麻烦的话……就算有麻烦我们也会自己料理。”

瓦尔登双手一摊,只好让步。“我会把事情安排好的。”他赶忙道。

“好极了,行动吧!”

里基奥微微颔首,收了枪,却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棕色羊皮手套,戴到右手上,又走到同伙那里,拿了达尔马斯的手枪。看了一遍,塞到左口袋里,用戴手套那只手一直握着。

“走吧!”他努了努头。

三人一齐出去了。德里克·瓦尔登沉着脸,盯着他们的背影。

电梯里只有操作员一人。他们坐到一二楼层间的夹层,出了电梯,穿过一间安静的写字间。写字间都是彩色玻璃窗,映着灯光,竟像是太阳光。里基奥紧跟在达尔马斯左边,那棕发汉子却挤在右面。

三人下了楼梯——楼梯上也铺着地毯,走到两边都是豪华商铺的拱廊上,从侧门出了旅馆。街对面停着一辆褐色小轿车。那棕发汉子溜进驾驶座,把枪塞到腿下,发动引擎。里基奥和达尔马斯坐后面。里基奥慢条斯理地说:“向东上大道,诺蒂。我再好好想一下。”

诺蒂嘟囔一声“真要命”,头也没回,大吼道:“光天化日之下带这个家伙走威尔夏大道!”

“开你的车,蠢驴。”

那棕发汉子又嘀咕一声,把小轿车驶离街边,几分钟后,放慢车速准备拐弯。正在这时,一辆空出租车从街角西边开出,绕到街区中央,跟在轿车后面。诺蒂停了一下,拐向右方,继续前行。出租车也拐个弯,跟了上来。里基奥往后瞥了一眼,却没太在意。毕竟,威尔夏大道上的车很多。

达尔马斯靠在椅背上,心里暗忖:“我们下楼那会儿,瓦尔登为何不打电话叫人?”

里基奥对他一笑,摘下帽子放到腿上,从口袋里掏出右手,放在帽子下。

“侦探,他不想激怒我们。”

“所以他就让两个混混带我兜风?”

里基奥冷冷道:“你这话可是说错了。我和他做生意,只是要你做个中间人罢了……还有,我们不是混混,懂吗?”

达尔马斯伸出几个手指,摸摸下巴,满脸堆笑,问道:“直接去罗柏森?”

“嗯,还没想好。”里基奥回答。

“什么脑袋!”那棕发汉子嘲讽道。

里基奥勉强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到街口还有半个街区,交通灯变成了红色。诺蒂加快车速,第一个抵达街口。那空的士却滑到他左边,但并未和他们齐头。那红发歪戴着帽子,正一边咬牙签,一边愉快地吹口哨呢。

达尔马斯抽回双脚,紧蹬座椅,将重心压在脚上。同时,后背牢牢贴着椅背。不一会儿,信号灯转绿,小轿车加速前进。不巧那边一辆车插进来。小轿车不得不减速,等它快速左转。那出租车已开到左上方。只见红发司机趴在方向盘上,忽然往右直拐。顿时响起一阵刺耳的摩擦声。出租车的挡泥板撞到褐色小轿车低矮的挡泥板上,卡住了它的左前轮。两车缠在一起,停了下来。大街上顿时一片叫骂和喇叭声,热闹不已。

达尔马斯抡起右拳直击里基奥下巴,左手则去抓他腿上的枪。里基奥瘫在车子一角,他顺势夺了枪。那人脑袋还不住晃动,眼睛一眨一眨。达尔马斯滑到座椅另一端,把柯特手枪塞到腋下。

诺蒂坐在前面,依然不动声色,右手缓缓伸向腿下。达尔马斯打开车门冲出去,他甩上车门,走了两步便开了的士车门。他站在出租车旁,盯着那棕发汉子。

后面塞了一路车子,叫嚷不停。那的士司机用力转方向盘,极力要摆脱,但毫无效果。牙签在他嘴里上上下下,他只好下了车。不一会儿,后面便有个警察,骑着摩托车穿行过来了。巡视了一遍,一脸焦虑。他朝司机甩甩头。

“上车,往后退。”他说,“别在这里嚷嚷,路口暂时封了。”

司机笑了笑,疾步绕过车头,钻进车内。准备好了,又是打手势,又是摁喇叭,费了大力才把车子倒回去。车子随即开到他旁边,那棕发汉子一直坐在轿车里,看得目瞪口呆。达尔马斯钻进出租车,拉上车门。

警察掏出哨子,猛吹了几声,由东向西挥开双臂。那褐色小轿车迅速穿过十字路口,就像被警犬追逐的猫似的。

出租车紧随其后,驶了半个街区后,达尔马斯往前探探身子,敲敲玻璃隔屏。

“别追了,乔伊。逮不到他们的,我也不想抓他们……刚才干得真漂亮。”

那红发司机凑到隔板边,笑道:“太容易了,老大。下回给我派个难点儿的差事做做吧!”

电话铃响了。达尔马斯正躺在梅利维尔旅馆中的床上。他随手抓起电话,“喂?”

是个女孩的声音。虽然悦耳,却有些紧张。“我是米安·克莱尔。

还记得我吗?”

达尔马斯拿下嘴里的香烟。“当然,克莱尔小姐。”

“听着,请你来看一下德里克·瓦尔登。他好像心事重重,现在又喝得烂醉如泥。请你一定想想办法。”

达尔马斯瞪着天花板,拿香烟的手顺势在床沿打着拍子,缓缓道:

“克莱尔小姐,他不接电话,我先前打过几次了。”

电话那边沉默了半晌,忽然又道:“我把钥匙留在门下了。你还是进去看看比较好。”

达尔马斯眯起眼睛,打拍子的右手戛然而止,答道:“克莱尔小姐,我马上过去。到时怎么和你联络?”

“我不确定……可能在强尼·苏特罗那里吧。我们说好去那里的。”

达尔马斯道:“好的。”听到那边挂断了,他才放下话筒,搁回床头柜上。然后侧身坐起,盯着墙上一团阳光看了一两分钟,才耸耸肩,然后站起来,喝完电话旁的一杯酒。戴上帽子,搭乘电梯下了楼。旅馆前停了一排排出租车,他钻入第二辆。

“还是基马诺克,乔伊。快点儿。”

十五分钟后,到达基马诺克。

下午的舞会刚散场,车子从三个入口一齐涌出来,一时间旅馆周围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达尔马斯在半个街区外下了车,穿过一群时髦男女,到了走廊入口。他径直走楼梯来到夹层,穿过写字间,走进满当当的电梯。待到顶楼,电梯里只剩他一个人了。

达尔马斯站在门口,按了两次铃都没人应。他只好弯腰,去看门底下。亮光似乎被一块东西挡着。他回头看了眼电梯指示灯,便趴下身子,用小刀从门下挑出一串钥匙来。随即开门,进了房间……停下脚步……瞪大眼睛……大厅里一片死寂。达尔马斯缓步朝里走,不敢作声,竖起两耳听周围动静。一双眼睛神色冷峻,两片脸颊分外瘦削。再加上轮廓苍白,和褐色脸颊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

德里克·瓦尔登几乎瘫坐在椅子上,嘴巴微张,右边太阳穴上多了个黑色小孔,血像丝带似的,从脸上流到颈窝,一直染到柔软的衬衫领子上。右手握着一把黑色自动小手枪,垂在厚厚的地毯上。

屋里阳光开始慢慢隐退。达尔马斯一动不动,盯着瓦尔登看了很久。四周一片寂静,没有风,窗外的遮阳篷也无声无息。

达尔马斯把手伸到屁股右侧的口袋里,掏出一双小山羊皮手套戴上,他跪在瓦尔登旁边的地毯上,轻轻把枪从他僵硬的手指里抽出来。

是把点三二口径的枪,黑色胡桃木枪柄。他把枪翻过来,看到枪托后,不禁绷住嘴唇。那枪的编号已磨掉了,正在胡桃木映衬下微微发光。他把枪放在地毯上,站起来,缓缓走向另一侧的书桌。桌上有台电话,桌子旁边放着一盆插花。

他伸手去拿电话,迟疑了一下,却垂下手。如此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返回原地,拾起手枪,拆下弹匣,取出后膛里的弹壳,放回弹匣。

然后又用左手两根手指叉住枪管,扯动触发器,用力扭动后膛闭锁块,将枪拆开。他拿着枪柄,走到窗前,放在亮光里一看:枪柄内刻上的号码却没磨掉。

他又快速把枪装好,将空弹壳放进枪膛,再把弹匣装回去,依然放回瓦尔登手里。做完这些事后,他脱下手套,在小记事本上写下号码。

他走出公寓,搭电梯下楼,离开旅馆之时,已经五点半了,大道上一些车子早已开了车灯。

到了苏特罗家,来开门的是个金发男人。有气无力,几乎使尽了毕生力气。门猛地撞到墙上,金发男人则一屁股坐在地上——手里还攥着把手。他抱怨道:“天哪,地震了!”

达尔马斯低头看了下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

“米安·克莱尔小姐在这里吗?——或者你根本不知道?”他问道。

金发男人从地板上站起来,用力甩了下门,门砰一声关上了。他扯着嗓子道:“除了教皇的公猫外,所有人都在这里——不过它随时会到。”

达尔马斯点点头。“今晚的聚会应该好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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