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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我姓夏,却在冬天出生,所以叫作夏冬。

我喜欢山。我喜欢爬上高的地方。

不仅仅因为登高可以远眺,其实坐飞机看得更远。我喜欢的,是那种眼前一片开阔,轻轻一抬脚,就可以毫无阻拦地坠下去的感觉。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拥有彻底的自由,走或者飞,生或者死,任我选择。

很小的时候,我爬上我家阳台的护栏,试着张开双臂,仰起头努力呼吸。虽然那阳台只有三层楼高,可那时,楼前没有烦闹的二环路,也没有邻此及彼的高楼大厦;那时护城河边还爬满野草和荆棘,夏夜还能听见满耳的蛙鸣。

那时北京的天还很蓝很蓝。

身后父母的争吵嘎然而止,转而变作惊呼。我任由他们把我从护栏上拽下来,最后看一眼远处薄雾笼罩着的古观象台和那下面缓缓驶过的列车,平静地等待着父亲的巴掌落到屁股上,声音虽响,却不很疼。

终于有一次,我长久地站在护栏上,父母只顾着争吵,没人注意到我。

那次,我自己从护栏上爬下来。第二天,母亲就搬走了。我早晨醒过来的时候,见到父亲独自坐在我床边叹气。那天我的泪水湿透了整面枕巾。其实我从未见到过母亲离去时的样子,可心里却顽固地停留着一个画面:我坐在楼门前的台阶上望着母亲的背影大哭,母亲听见哭声,回过头向我挥挥手,却没停下脚步。

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的生活里只有父亲,他再没打过我。从那以后,我也曾爬上阳台的护栏,却未曾再被他看到过。

小学一年级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或许应该说,我开始生一场大病。大人们把它称作心肌炎。父亲为此忧心忡忡一直到我长大成人,但我的记忆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疼痛或不适的感觉。我只记得我突然打不过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子了。他们轻易便将我压在身下,抢走我的玩具冲锋枪或是塑料宝剑。我奋起直追,可他们总是越跑越远,我却越来越透不过气,直至眼前变作白茫茫一片。

生病后我一周只上两天学。上学或放学的路上,我坐在父亲自行车的后架上,拉住父亲的后衣襟,或是紧紧抓住车座下面的扶手。

同学们远远看见了,纷纷向班主任老师报告,说夏冬的父亲骑车带人,不遵纪守法。

于是我开始痛恨学校而宁可躲在家里。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二六永久牌自行车,才逐渐忘却了对学校的畏惧。

上小学的几年,我的大部分时间是独自在家度过的。父亲上班时把门反锁了,我不能下楼去参加孩子们的游戏或是战争,便只能一人在家闲逛。可能是那段时间闷得狠了,数年后,当我重新获得了自由,就没原则地接受所有愿意接纳我的人。为此付出的代价令我苦不堪言。

我在家里闲逛的时候翻遍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这是一座六十年代初期修建的家属宿舍楼,到我有记忆的年代,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雨,竟也有些破旧不堪了。尤其是厕所和厨房。很多处的墙皮已经剥落,墙角有限的空间里堆放着无限的废弃的杂物。这便是我的“儿童游乐场”了。我研究并临时保管过其中每一件可以转移到我床底下的东西,比如破裂的木制镜框,生锈的毛衣针,弯曲的自行车车条,还有打着补丁的自行车内胎。这些东西一般会在床下停留几个星期或几个月,然后就没了踪影。

然而有一件东西却得到了我长期的特别关照。那是一本极其破旧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个手握《毛主席语录》,两眼炯炯有神的“红小兵”。我把它藏在枕头一侧的褥子底下。自从父母离异,我就一直自己负责自己的床铺,所以过了很多年,直到我上大学离开家,父亲也未曾发现过它。

自从见到这日记的第一眼,我就怀疑它本来不属于我家。也正因为它带来的这份神秘感,我对它“一见钟情”。

这本子丝毫也不精美,远比不上当时流行的那种塑料封皮上印着风景或人物图片的笔记本,而且,这本子的最后几页连带着封底已经被撕掉了。可我还是一直珍藏着它,珍藏了很多很多年。

我想,是那干净漂亮的字体吸引了我。

当时我只零星识得其中的一两个字。可这并不重要。我欣赏这些字,是因为它们的模样,不是因为它们的真正含义。

这些文字的形状的确带给我至关重要的影响,以至于到后来,我的字体竟然也和这本子上的字体如出一辙。甚至有一次,有位中学同学偶然见到并翻开这本子,居然就误认为是我的日记了。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在很多停电的雨夜,窗外淅沥的雨声和窗前摇曳的烛光,也时常令我怀疑眼前这些文字是否真是我自己所写。也许是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听外婆——一位善良而迷信的老人——讲过太多有关前世和来生的故事吧,她的迷信多少也被我继承了一些。幼年时继承的某些东西,即便长大后接受了多少与之相左的理论,却仍能潜伏于心灵的某个角落,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溜出来作祟。

这本日记的主人应该叫作澜,因为日记里其他人是这样称呼她的。当我从字典上查到“澜”字的字音时,我断定这是女生的日记,心里很是失望,以至于几乎把它丢弃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似乎只关心男人的故事,对女人的故事不屑一顾。对这本日记失望以后,我很快又从杂物堆里找到新欢——一摞很多年前某个春节母亲亲手剪的剪纸。而这日记本,就顺便充当了存放剪纸的容器。当然很快我对剪纸也失去了兴趣,日记和剪纸就一并被我遗忘在褥子底下了。

上初一时,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班级组织的新年联欢会。我的积极可想而知。我想起了母亲的剪纸,想照葫芦画瓢。母亲的剪纸很精美,我自然无法画出瓢来,却无意中又把这日记发掘出来了。

这一次我一口气将它读完,不认识的字已是凤毛麟角。其实并没有真正读完,因为最后的几页被撕掉了,所以日记里故事的结尾,我也就不得而知了。多年以来,我一直为它编织着结尾,却发现若要找到一个真正令我满意的,似乎难上加难。

日记里,阿澜也该是上中学的年纪,他们那个年代,年轻人最好的职业似乎是“红卫兵”。然而她不配,因为她的父母是反党反人民的资本家“黑五类”。

当读到澜一把推倒批斗父亲的红卫兵时,我一时间觉得澜应该是个男孩子了。可当我读到她缩在派出所阴暗的小屋里流泪的时候,又觉得她一定是个女孩子了。对澜性别的猜测使我煞费心思。

后来,澜遇到辉,派出所里一位年轻英俊的民警。此时我确信澜是女孩了,因为辉深邃的眼神,瘦高而结实的身体,还有整洁合身的制服,无不让澜脸红心跳。澜暗暗地喜欢上辉,而辉似乎也应该是喜欢澜的,因为他在夜里偷偷为澜送来吃的,后来干脆担着风险偷偷把澜放了。

可澜对辉却毫无把握。澜猜测辉已经有女朋友了。这是澜有意路过派出所大门前时发现的。那个女孩叫作梅,再往后的,我有些读不懂了。可惜这只是一本日记,并非一部完整的小说,所以作者花了不少气力描述自己内心的感受,却并没有明明白白地道出前因后果。我只好不停地猜测。澜似乎越来越喜欢辉,却越来越害怕见到他。我想或许是因为梅的关系吧?如此说来,辉就一定喜欢梅更多些了。我很为澜惋惜,为什么不去勇敢地面对辉呢?为什么不去努力追求幸福呢?说不定,辉也许会为了澜而放弃梅呢?

那时,我还没学会考虑道德和舆论的问题,于是就不自觉地站在澜的一边。

终于,澜和辉又一次偶遇了。随后他俩一同做了很多事,比如在细雨绵绵的日子里游览紫竹院,在寒冷的冬夜里沿着长安街漫步。

日记里澜对自己仍旧丝毫没有信心。但读到这里,我已经坚信辉也是喜欢澜的。我真不明白,澜和辉到底在挣扎些什么?在我看来,只要两人彼此真心相爱,任何其他问题就都不能算作什么问题了。

然而辉却总是偷偷把澜藏在梅的阴影里。而且,澜对此竟然也毫无怨言。那时我坚信爱情是专一而万能的。我先是怀疑辉的脚踩两支船是由于澜的家庭出身问题,而且澜也提到,梅是公安局局长的千金。辉的形象因此在我心目中大打折扣。可后来,很多细节又不得不让我怀疑,这当中还有更严重的难言之隐。以我当时初一学生的阅历和想象力,实在无法近一步探讨其中的奥妙。不过,我始终坚持着我的立场——我依然是希望澜和辉在一起的。

我的困惑加快了我阅读的速度。正如我所期盼的,在一个风雨之夜,当辉在家门前发现浑身湿透的澜正等待着他的时候,他把澜带回了家,并告诉澜他是爱她的。

辉吻了澜。后面是一行省略号。

我不知道这行省略号到底意味着什么。看到它,我虽然禁不住脸红,内心却非常舒畅。

我的舒畅并不长久,很快就转而变作更深的困惑,因为辉并没有和梅分开,他和澜仍旧在黑暗中生活。

澜对辉的居所的描写引起了我巨大的兴趣,使我临时忘记了困惑。屋子的格局和窗外的景物都如同我家,不过描写中的房间是整齐洁净的,而我家在印象里从来都是破旧杂乱的。日记里没讲辉是如何得到这套房子的,这个问题在我上大学时曾一度困扰过我,因为那几年我始终不能习惯六人同住一间宿舍的嘈杂,而暗暗盼望着能够像辉一样得到属于自己的房子。

后来,澜病倒了,从日渐潦草的字体看来,她病得的确很严重。澜似乎意识到了自己来日无多,她偷听了医生与辉的谈话,却没把她偷听到的内容记录在日记里。

日记到此为止,不知道被撕掉的几页是否写着能被当作是结尾的东西,或许澜已经病得太重了,没办法继续写了,撕掉的几页原本就是空白的。

于是这日记就又被我遗忘在老地方了。到我再次想起它的时候,我已经在读高一了,那一年冬天,我认识了刘伟。他是个插班生,就坐在我邻桌。

刚认识伟时,我对他丝毫没有好感。他肤色偏黑,面颊消瘦,脸部的棱角略显突兀,眉毛虽然浓密但距离眼睛很近。以当时我的观念,这些特征仿佛都是流氓地痞的标志。对他,我有些望而生畏。

伟的成绩不如我好,我的作业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他的关注。

我不愿意借作业给他。我长期免修体育课,不参加大多数集体活动,学习成绩是我唯一的骄傲。

他于是采取了暴力。我的手总被他捏得生疼。他虽然瘦,力气却比我大许多。

这并不奇怪,从小学一年级,我的力气就比同龄的男生小,何况伟还大着我一岁。其实在我的印象里,他比我大很多,绝对不只一岁。认识他那年,我的嗓音还很清澈高亢,而他的嗓音已经是深沉圆润的男中音了。

我被他捏得热泪盈眶。他捧起我的手轻轻吹气,假装专注却偷偷斜眼看我是否真的生气。

我发现他的眼睛乌黑而明亮。他虽然有一张大人般成熟的面孔,却也拥有一副孩子般天真的笑容。他原本还是个孩子,只比我大一岁而已。

明明是他在偷看我,我却做贼般躲闪着他的目光。

他突然轻声说:“你真白。你的眼睛真大。你的睫毛真长。你的手也很软。你不会是女扮男装吧?”

他专注地使用着深沉圆润的声音。我的面颊立时滚烫了。

他家离我家很近。所以我们经常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遇到。他骑一辆凤凰牌二八男车,看上去比我的二六永久高大了不少,而他的个子其实比我还矮着两公分。他穿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带一付黑色皮手套;他头发很长,几乎把耳朵都挡住了;他经常穿一条深蓝色的确良裤子,肥瘦恰到好处。我怀疑他从来不穿毛裤,因为当他骑车时,那质地光滑的深蓝色裤子总能清晰地勾勒出他臀部和大腿上的肌肉来。相比之下,我那套着毛裤的肥裤筒就显得过于臃肿而丑陋了。我于是偷偷脱掉毛裤。

我发烧了。好像那个时候,发烧真是轻而易举,而且发烧在记忆里也不如现在这般难受,也许岁月已经把难受的感觉都过滤掉了,剩下的就只有冬天午后透进玻璃窗的温暖阳光,冒着热气的肉丝面和别人上学时自己躺在被窝里听评书联播的快乐。

伟出乎意料地来看我,带给我学校的各种情报和他省下午餐钱买的话梅。他坐在床边逆着阳光,目光就越发显得深邃。他握住我的手,却不如往常用力。平时他的手总是很热,只有这一次感觉很凉。他把话梅放到我嘴里,我闻到他指间的一股淡淡的烟味儿,如同他衣服上的味道一样。那时我深信这种味道不是好人的特征,但果真在他指尖闻到了,却丝毫不觉反感,甚至有点想多闻一闻。我立刻把自己这奇怪的感觉全部赖到发烧的头上——体温升高以后,人难免会感觉异常。算不得数的。

我病好后,我们开始一同上下学。我想我的确是个没有原则的人。因为我最初见到伟的时候,对他并没有好感。大概是因为他愿意接纳我,所以我就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他。

放学后,我们并不急着回家,而是骑着车逛遍所有天黑前能够到达的地方。后来我们开始手拉着手骑车。终于有一次,在陶然亭公园大门前,我们俩的自行车绞在了一起。我跳开了,而他却被两辆车压在底下。也许是因为二八车太高大了,他的身手原本是比我矫健得多的。

我站在一旁发呆,他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都是土。

我帮他拍打,先是羽绒服,然后是裤子。我这次确信他没有穿毛裤了,因为隔着那深蓝色光滑的确良裤,我的手可以感觉到他热乎乎的体温。

他的肩膀在那次“事故”中扭伤了,一连疼了好几个礼拜。于是我每天放学后都在路边的一个小公园里帮他按摩。他怪我手劲儿太小,我于是使出全力,他立刻疼得扬起头,突兀的喉骨在挺拔的脖子前面上下游动。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一摸它的棱角,他笑着缩起脖子,面颊上扯出几条深深的纹路。

纹路后面,我又见到那孩子般的笑容。

我抽回手,他渐渐收了笑容。在不笑的时候,他拥有一张大人般成熟而深沉的脸。

我再次觉得他比我大不只一岁,因为那时我脖上的喉结还很不明显,看是看不出,要用手才摸得到。

他的肩膀恢复正常了,天气也渐渐转暖。他身上的深蓝色羽绒服换作海蓝色的化纤夹克然后又换作天蓝色的衬衫,上面淡淡的烟味儿却一如既往。我渐渐就习惯这股味道了,习惯得甚至有些依恋,就如同小的时候习惯母亲身上的味道一样。其实当时我应该早就忘掉母亲身上的味道了,可我却一直顽固地认为,那是一种混合着力士香皂的被太阳晒过的被单的味道。用逻辑分析一下,母亲身上是不该有这种味道的,因为她离开的时候,在中国还买不到力士香皂。

夏天的傍晚,伟时常随我到我家楼顶纳凉。那上面风很大,视野很开阔,却少有人来。偶尔也会有无风的傍晚,夕阳歪歪斜斜地照过来,楼顶上没什么遮拦,倒是反而更加闷热了。他索性脱掉衬衫坐在水泥搂板上。他没穿背心,所以整个胸膛和脊背就都露出来了。

他身上同样的黝黑,还微微发亮,可能是蒙着一层汗水的缘故。他的确很瘦。他坐着的时候,薄薄的肚皮微皱着叠成几层,似乎用手指轻轻一捏就可以提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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