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上不能仅是物质生活的满足,也不一定是先有了充足的物质生活后才会有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充实才算是幸福,甚至精神生活富有比物质生活的富有更重要。古今中外许多志士仁人,或许是文明古国的普通百姓,虽然他们物质生活缺乏,但精神信仰明确、文化生活丰富仍然能感到幸福,并没觉得粗茶淡饭,篱下茅屋寒酸。国外的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高尔基等著作作家的艰苦生活经历和多产创作的成就感,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穷且益坚,不堕青云之志”的精神气质,毛泽东年轻时“身无分文,心忧天下”的伟大抱负,都是精神富足的杰出榜样。就整体上的民族群体来说,回族在中国56个民族中可以说是精神营养最丰富的民族,他们至少有以伊斯兰文化为主体,以汉儒文化为补充的两大精神信仰体系,而且,他们经常甚至是每天都在履行着崇拜自己精神信仰的义务。曾子倡导人们要“吾日三省吾身”,回族中大多数信徒每天都在做礼拜。即使不在清真大殿,无论在哪里只要有意念礼拜,也是完成了自己的精神生活的必需程序,所以回族人即使物质生活不富裕(西北的西、海、固地区还很贫穷),仍然感到很幸福。他们不因为经济贫困、缺钱少米而向政府索要救济,而是默默无闻地在气候干旱、缺水缺绿的宁南山区辛勤地耕耘劳作。笔者到宁夏泾源、西吉、固原时走家串户,看到贫穷的土房土墙,也看到了全村最好的清真寺,这是回族人物质贫困的精神支柱,是精神信仰在支撑着他们战胜物质生活的艰苦。可以说,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富足的精神信仰是很难在西、海、固地区生存下去的。
在改革开放日益过上富裕生活的中国人中,尤其是东部一些大款富人,走上了西方一些人物质富有精神空虚的老路,没有精神追求,甚至喊出了“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的苦恼呐喊。由于没有精神信仰,也就没有了道德自律,更以钻政府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为自豪,把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和能偷税漏税看成是有本事而沾沾自喜,造成一夜暴富、胆大违规、违法致富的现象增多,从而使他们和那些遵规守法埋头实干但因环境条件差始终贫穷的人形成严重的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上最大的不和谐。笔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最大的改革举措是要唤起中华全民族的精神信仰和道德意识,这其中,回族的精神富足是首屈一指,是可以借鉴的。
(四)回族人重视生殖健康和戒烟戒酒的良好习惯
回族人重视生殖健康的习惯是从遵守伊斯兰教教义做礼拜时养成的,因为做礼拜前要进行大净、小净形式的身体清洗,这种讲卫生的习惯又推广到平时,即使夜间同房前、后,也要净洗部位或大净洗全身。妇女大小便后又用清水洗下身,而且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都用常流水洗手、洗身,因为不是常流水总是不太卫生,家里一个人专用的浴池也容易在身上起细菌。过去回族家门后都高悬一个木桶(吊罐),桶底下有漏水孔(眼),其用处也是用高流水沐浴洗身。即使洗手也不用脸盆洗,而是拿汤瓶(水壶)从壶嘴中倒出水来洗。笔者在新疆走过数个维吾尔族家,在宁夏走过数个回族家,在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家中都是饭前用汤瓶洗手,从中能深刻体会到常用流水洗身的益处。
重视卫生,保护健康是所有民族都已经注意的生活习惯,但重视生殖卫生健康还是近年来国际社会才开始倡导的一个新风。联合国卫生组织曾在全世界调查女性生殖卫生健康,发现中国新疆南疆库车一个县全县维吾尔族妇女没有一个有妇科病。调查结果和追踪溯因表明,是该县的维吾尔族女性从出生到老年,一直注意保持常年大、小净的习惯。回族妇女也同样是坚持常年大、小净洗身的群体。另外,回族男性戴白帽,年轻女子戴纱巾,老年女性戴盖头,这不仅是象征着纯洁,也是着装卫生的良好习惯,正像医院的医护人员戴白帽穿白大褂代表卫生清洁一样。
回族的另一良好生活习惯是不抽烟不喝酒。笔者先后在宁夏西吉、吴忠,在首府银川多次与回族干部、市民共进午餐、晚餐,每当这时都感到吃得舒服,时间也不长不短,正适中,因为回族吃饭不抽烟也不喝酒,(少数青年人或与外族人长期打交道的除外),真正讲究的回族人平时也是烟酒不进的。
谁都知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们既需要卫生与健康,又需要戒烟戒酒这样的生活习惯,因为这既有利于本人的健康,也有利于全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因为疾病和酗酒总是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宁因素的,回族的上述良好生活习惯应该在中华全社会中大力宣传才是。
(五)回族人宽容别人、自觉律己的道德品格
回族的鲜明特点很多,比如沟通力、亲和力、结合力等,但支撑这“三力”的心理底座是他们的宽容之心,因为只有有了宽容之心才不会计较别人的冷淡、傲慢,也不会计较民族间的等级地位等。回族群体普遍的共识是,真正的英雄是宽容的,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有抱负你的能力,但我宽容你!”笔者在宁夏吴忠调研时,阿訇对我说,回族对朝夕相处的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处世原则是“不干涉别的民族不同于我们的风俗习惯,见面谈话也不说对方的习惯。”这是尊重他族习惯(比如汉族吃猪肉)的一种宽容。吴忠是个回汉杂居、回族人口较多的城市,按常理很可能是回族人多势众,人少的汉族要悄悄地遵守回族的各种习惯,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汉族人在人死丧葬时还按传统习惯在街道小区长时间吹喇叭,可回族是喜欢安静的,即使丧葬时也是安静地送葬,回族人很不适应汉族这种习惯,因为老吹喇叭也吵得邻里不得安宁,但阿訇劝回族群众还是不要吭气,要宽容汉族的习惯。
宽容还表现在异族通婚这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上。虽然伊斯兰教规中讲异族通婚在相应条件下是允许的,但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般还是不愿让自己的子女和外族通婚,尤其是自己民族的女子嫁到汉族等非伊斯兰教之民族时,但回族对此也持宽容的态度。目前在宁夏首府银川,回汉通婚的比例在增加,这是个有统计数字的事实。这其中也有回族女性嫁给汉族的。即便是在宁夏南部山区回族比较集中的地区对回汉通婚也有新认识,比如西吉县兴隆镇的回族干部谈到回汉通婚时也说:“子大不由父嘛!她们信教和找对象由她们自由吧。”通婚到回族信教群众中来的汉族小伙子或姑娘,现在除了起个经名意思意思之外,也是没那么严格,这也是怕汉族女婿或儿媳妇受痛苦而做的宽容姿态。
回族的自觉律己更是有许多典型事例列举不完。他们从伊斯兰教那里把法律规则信仰化,自觉按照《古兰经》中规定的道德规范行善却恶,甚至不需要现代人管理和监督,因为他们相信《古兰经》上所讲的,“真主确是监视你们的”(4:1)。真主无处不在。比如,笔者亲眼见到吴忠的回族妇女,她把马路中间的石头自觉地捡起来扔到垃圾坑里。据她女儿说,妈妈几十年如一日总是这么做。她这么自觉做好事,正如毛泽东主席过去曾说的,“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回族妇女一辈子做好事,来自她对教义的忠诚,她把伊斯兰教规定的法律信仰化了,这就成了一种自觉律己的行为。
再有,回族人有悠久的“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的历史传统,今天的回族牢记《古兰经》关于邻居出门,你不照顾是犯罪的训示,仍然非常重视邻里关系。宁夏吴忠的回族住的单元对门是汉族,他们和汉族相处得跟亲戚甚至像自己家人一样。邻居出门后,他们自觉自愿地为邻居照看。与回族做邻居,绝不会出现自己家人外出,小偷开车把家里东西拉走都没人问的奇怪现象。
这些宽人律己的道德风范是来自于自觉自愿的,用回族人自己的话说是“犯罪可逃脱法律,但逃脱不了来世的惩罚”。他们认为像集贸市场上缺斤少两、坑蒙拐骗等行为是真主要惩罚的一种罪恶。所以回族犯罪率很低,宽人律己,自觉行善却恶的事情很多,这些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会起着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六)回族人无私“散给”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境界
中华56个民族都是勤劳勇敢、爱好和平、崇尚给予的民族,回族的“乐善好施”尤其是无私“散给”的举动,则是其中的亮点。
回族人崇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人生哲学,他们没有强烈的积攒钱财的意识,反倒是有了东西除了自己用之外,一定想到散(回族的“散”就是施舍的意思)给别人。比如,回族人做饭、做菜、宰羊一般都要给邻居或朋友赠送,他们做的油塌子、炸香子、油圈圈、长条馓子,本家吃后都要送给别人。笔者2006年5月到西吉、吴忠回族家中接收的长条馓子,直到9月的今天还没吃完,可见他们送的量之大。重大节日时宰的羊,其肉是很珍贵的,但他们一只羊自己留下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其余全都送给别人,更经常的是送给穷苦人。自己家做一道好菜,也要送给别人分享。总之,是好的食物总要散给别人,散完、吃完、拿完,家里不留,这就达到了回族人“散”的目的。
回族人一方面毫无保留地“散给”,一方面又尽量不给别人带来麻烦,尤其是不给别人带来困难。他们说,如果回族的某一个人老是(经常)给别人带来困难,他(她)就没有资格到麦加朝觐。
吴忠市某小区一个单元里住10户人家,有5家回民,5家汉民,由于一楼回民的经常给予和帮困,带动了整个单元互相帮助、互通有无的邻里民风,哪家做点新鲜东西都是互相送,因此一个单元回汉10家处得像一个大家庭一样。这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族团结大家庭的一个生动缩影吗!这其中回族的“散给”精神所起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
以上六点只是笔者在调研当中的非全面的阐述,但仅从这六点中我们就不难看出,回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了。
三、回族对伊斯兰教义的合理阐发和创新性运用
以上六点是从具体实践中阐述回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这些具体实践和实例,我们再从理论上加以认识就有了信心。
新近中央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对我国新时期的民族关系作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科学定位。新近召开的国务院宗教工作会议也对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作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及“鼓励从教人员对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新解释”等创新提法。当今回族的干部和阿訇已经在新时期回族发展的丰富实践中开始总结民族宗教政策的新经验了,即把回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实践努力上升到与时俱进的新的民族宗教理论。
在当今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干部和阿訇可以说是回族发展的实践与理论思考的先行者。首先,党的回族干部带领回民经商致富。比如吴忠的清真食品一条街的清真食品,已经远销中亚、阿拉伯诸国,也积极带动当地汉族居民为打造品牌产品而热心服务。吴忠市伊协主席说,我们这里回汉民族关系特别融洽,见面不问是回族还是汉族,大家团结一心为的是把吴忠的清真饮食打入外省、外国,为的是吴忠回汉各族人民的一心一意奔小康。当地回族干部也在探讨回族发展中的实践理论问题。比如吴忠回民食品一条街要不要挂阿拉伯语圣谕一事就是个又涉及理论又涉及实践的敏感问题。伊斯兰协会的领导果断作出不挂的决定。他们认为副食市场挂圣谕对《古兰经》也不尊重,显得不严肃,同时不挂圣谕,来吃的汉族人就会因心理更认同而越来越多,这样,一来尊敬了伊斯兰教,二来又使商业经营更红火。吴忠的回族干部认为,宣传《古兰经》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要设法一致起来,这样就能获得双赢。《古兰经》有顺主、顺圣、顺我们当中的执政者的训示,回族干部就把“我们当中的执政者”解释为今天的当地政府,从而使回族信教群众对政府更加配合。吴忠市伊协主席说:“伊斯兰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有活力,伊斯兰人只有参与社会,投入现实,与时俱进,才能在有为中达到有位”。他还说:“我作为党员回族干部,是两元化,一头是回族,一头是党和政府。”吴忠市伊斯兰教协会在吴忠开展民族凝聚力工程,在回汉民族团结,维护稳定,共同发展方面担当了特殊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与回族干部既能勇于投身民族工作实践又能善于总结民族工作理论的结合能力密切相关。
除了党的回族干部外,回族清真寺的阿訇在民族宗教工作中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笔者在宁夏吴忠调查吴东清真寺时,阿訇在谈到清真寺要建一个敬老院时说:“一个不关心老人的社会不是和谐的社会,”让我对他的见解感到很吃惊,这与富有理论水平的党的领导干部的讲话非常相似。在深入调研中,我们才发现这个清真寺为吴忠当地回汉民族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很多有益,甚至是先导性的工作。比如阿訇结合《古兰经》教义来给信教群众讲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配合政府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知识,调解民事纠纷,通过《古兰经》戒毒,进行普法教育,维护治安稳定,解释穆斯林与回族的区别,也在深层次上辅导信教群众。比如阿訇深入研究《古兰经》,他说“伊斯兰教是反对轻生自杀的,因为生命不是个人所有的,是真主的人,《古兰经》认为自杀的人不能上天堂,除非是烈士”。由于吴忠吴东清真大寺在帮助回族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受到了全国计生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表彰,难怪国外一些穆斯林教派说吴忠清真寺是共产党的宣传员了。这从一个侧面证明回族既是信仰伊斯兰教,又是能发挥伊斯兰教积极作用为中华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先进群体,他们和国外一些穆斯林极端分子是截然不同的。
民族工作很敏感,宗教工作更是多有禁区,但是从回族发展的丰富实践中我们感到民族宗教工作不但不神秘可怕反倒很现实亲切,回族干部和阿訇深入挖掘民族和宗教特征的有利因素,让它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本身就是对中国特色民族宗教理论的有意义的创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