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部分农村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仍存在着严重忽视文化建设的现象。如不少地方的乡镇文化站(中心)因运转困难,形同虚设;不少乡镇电影放映队纷纷解散,机器设备闲置生锈,常年不放电影。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现象仍普遍存在。农村文化建设停滞不前,有的地方还在滑坡。由于健康的文化活动不开展,低俗的东西必然乘虚而入。在农村不少地方,打架斗殴现象不断,赌博之风盛行,封建迷信活动沉渣泛起,破坏了淳朴的乡风。与党的十七大提出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差距很大,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相适应。因此,在政府扶持下加快建立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是当前我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当务之急。
一、当前我区农村文化建设现状:
(一)设施、机构情况:截至2007年底,全区建有19个县市区文化馆、17个县级公共图书馆、18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其中100个面积小于60平米的文化站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项目,2007年度国家发改委安排新建的20个、2008年度安排新建46个)、1010个村文化室、700余个农民文艺团队、1000余个农民文化户。建立21个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58个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1600余个农村信息化服务站(与自治区信息产业办共建)。各县市区影剧院、博物馆(文管所)、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包括200万不发达资金)投入农村文化建设,2006、2007年,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利用400万不发达资金,对134个农村文化室、249个农村文化户、112个农民文艺团队进行扶持。县、乡(镇)、村、农户四级农村文化网络基本建起,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丰富和提高,新的文化管理机制即将产生。
(二)当前农村开展文化活动情况:主要活动有文艺演出、科教电影常放映、开放公益图书阅览、开展各项传统体育娱乐活动等。各地文化部门、单位利用农闲季节和节假日及农贸集市,长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为农民送戏、送书、送电影及举办科技讲座、科普展览等,帮助和引导农民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农村实用技术,提高生产发展水平,加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目前我区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区农村文化建设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主要集中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进入90年代以来没有突破性进展。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模和水平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很不适应。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如下:
(一)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严重不足,资金缺口逐步增大,严重制约了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由于各县市区及乡镇、村财政紧张等原因,大部分地方未能将文化事业经费纳入预算,致使文化事业单位(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管所、文化站)连办公费都无法保证,村级文化室更无经费来源,镇村文化活动场所的更新维护无从谈起,管理难以到位,实际上处于有名无实、自生自灭的状态。自治区政府下发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文化建设的决定》(宁政发[200]115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6]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区文化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7]18号)中有关基层文化建设投入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
(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少地方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并未真正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我区各县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上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建设,之后再没有大的投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处于停滞状态,连维修的资金都拿不出来,更谈不上规划重建及发展。经过30余年(有的20余年),目前大部分县区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设施普遍陈旧简陋,有的屋顶漏雨,地基下陷,墙皮脱落,水电暖不通或破裂,冬天无暖气,无法正常上班工作,文化活动设备器材更新严重不足,文化阵地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全区187个乡镇中有100个乡镇文化站列入国家发改委“十一五”建设发展规划,另外87个乡镇文化站则需自治区投入资金翻建、改扩建。全区2374个行政村,通过财政安排的不发达资金扶持了200多个村文化室,但因经费分散投入,总量偏少,其它大部分村文化室普遍存在缺少图书、文体活动器材的问题。全区尚有约1800个行政村没有建起符合标准的村文化室,600多个农民文艺团队急需图书、服装、乐器、音响等器材的扶持。许多乡镇、村由于资金困难,其硬件设施、服务功能都不够完善。大多数乡镇、村文化设施陈旧落后,场所面积不足,有的形同虚设,大部分一室多用,挂几个活动室的牌子。一部分乡镇文化站虽然设施比较完善,有的有篮球场,有文化活动室,有图书阅览室,但由于政府场地有限,文化站设计布局不合理,站址设在乡镇政府大院内,坐落在3楼或4楼,成了机关内部活动室,老百姓只能望“站”兴叹。同时由于受经费、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文化活动开展得少,设施利用率低,文化站、室在传播文化,丰富业余文化生活方面的实际效果不是很大。阵地的丧失,不仅使县区、乡镇、村失去开展文化活动的载体,而且也淡化了基层文化职能及作用,负面影响很大。
?(三)农村文化队伍不稳定,文化工作者素质不高,影响基层文化工作的开展。由于一部分乡镇文化站专干身份不明确,文化干部“外行”、“老化”、“兼职”现象十分普遍(如文化站干兼任其他职务或抽调包村、包组),难以履行自己的职责,甚至出现以文化工作为“副业”的倒挂现象。由于文化干部受“干扰”太多,不能专心从事本职工作,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创作、辅导推广及创建工作都越来越弱化。
?(四)部分基层领导对文化工作不够重视,制约基层文化事业发展。一些县、乡镇、村领导认为文化工作可有可无,抓不抓无关紧要,或者由于县、乡镇、村经济有困难,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文化建设工作基本排不上队,列不到工作议程。一些地方对基层文化工作不做量化考核或不列入政绩考核内容,致使文化建设和文化工作成为“软任务”。
?(五)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县、乡镇、村三级文化网络建设尚未完全形成。由于乡镇文化站隶属于所在乡镇领导,文化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文化站、室的硬件建设及其管理处于“自发”状态。由于缺乏相关政策的扶持,没有制度及法规的约束,没有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没有资金的保障机制,相互之间不能有效互动,致使网络的纵向、横向关系脱节,农村文化工作与其他行业相比,某种程度上还处在“无政府状态”,亟待改进。
(六)政府对农民自办文化缺乏必要的扶持和引导,农民自办文化后劲不足。近年随着农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精神文化的需求非常迫切,不少农民自发组建文体大院、文化户、书屋、剧社、秦腔自乐班、社火队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农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这些农民自办的文化阵地大都是由一些文化爱好者利用自己的房舍、场地,自筹资金、设备开展活动,无偿为群众服务,面对文化消费大量、长期的投入,就显得后劲不足,有的因连续投入不见效益积极性受到挫伤,有的开展活动影响家庭收入而放弃,由此出现个人办文化发展快,但巩固率低的问题。
(七)部分农村群众的文化素质与市场经济为背影的大文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一部分农民群众的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对外来文化、新文化、新知识、新技术学习不够,知之甚少,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还停留在消极无为的传统小农意识中。农民相对的文化素质偏低,传统的封建腐朽文化在人们头脑根深蒂固,特别是赌博行为日趋严重,农闲时节,农民聚赌、乱建庙宇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愚昧消费、比阔气现象也较严重,使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日趋严重,导致畸形文化有一定的膨胀。
?三、加强我区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正把农村文化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文化建设是重要内容之一。各级领导,应该进一步提高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文化建设真正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上一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在文化建设方面的领导和考核,每年进行文化建设实绩考评,对不作为、不兑现、不落实者给予黄牌警告,以求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量化考核评审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农村文化扶持力度,确保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及其正常运转经费得到落实和保障。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辅。针对目前我区农村文化相对落后的状况,建议自治区出台有关政策及资金扶持办法,并促使市、县、乡(镇)三级配套相应资金,共同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
(四)广开渠道,充分挖掘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农村文化,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农民自办文化。
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受益者众多的社会工程,对于我区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单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办文化。首先,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发展村镇文化,借助部门、行业、社区、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合作共建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农村文化设施;其次,要求各地积极扶持和鼓励农民自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等形式,扶持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农民建立文化大院、文化户、文化室、图书室、文艺团队等,并积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实体开展各种文化经营活动,以补充开展文化活动经费之不足,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自治区及各地对在开展文化活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当地农民群众广泛好评的文化户、文化大院、农民文艺团队等应采取“以奖代补”或“以奖代拨”形式给予资助。
同时,大力繁荣农村文化市场,积极鼓励、引导个人及社会投资办文化,推动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通过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带动农村文化事业的良性发展。
另外,应积极发动和引导先富起来的“家乡人”及经济能人大力支持家乡文化建设,可以通过冠名立传、设立扶助发展基金等形式,,吸引他们回乡参加文化建设,拓宽他们奉献爱心的渠道。
(五)更新观念,广纳人才,积极探索开展适应时代发展和农民群众要求的农村文化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资金是基础,政策是保证,人才是关键。为了改善目前我区农村文化队伍普遍老化、专业化素质不高的状况,建议自治区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愿意到农村基层从事文化工作,并有一定文化特长的人,包括应届或往届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录用到文化站工作,在农村工作两年以上,再重新安排工作。
针对当前农村基层文化专干不专和人员业务素质低的问题,要求各地政府对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站人员普遍采用聘任(用)制竞争上岗办法,并建立规范的培训考核机制。同时采取和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如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文艺创作演出评奖、鼓励参加继续教育或送出去培养等,对基层文化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农村文化工作需要。并要求各地文化部门建立建全农村各类文化人才库,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文化骨干网络,为当地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打下良好基础。
(六)深化、推进农村文化体制改革,努力构筑农村文化发展新格局。
根据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文化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通过深化农村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才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首先是改革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快推进“馆(站)长负责制、专业干部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专业艺术团(队)、影剧院、文化站业务干部选聘、考核、奖惩及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其次改革宏观管理体制,文化馆(站)、图书馆等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确保社会效益的情况下,应该面向市场,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和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减少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再次,应积极设法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多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文化经营管理,扶持文化企业向经营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提高文化企业的社会化组织水平。同时,应积极探索把文化活动与经销、旅游、科技活动等结合,利用本地文化经营项目,提高农村文化产业化水平,以形成政府挂帅领导,文化部门主管负责,群团组织配合,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国家、集体、个人一齐兴办农村文化建设的新格局,从而将农村文化建设真正落在实处。
(此文与李金升同志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