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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另一端的思维(3)

那一群其他的“作女”们,更是一个个毫不逊色,有的比卓尔作得有过之而无不及。A小姐计划在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去一处神秘的地方看新世纪的第一线曙光,偏偏老板要她加班,她一气之下炒了老板,坐上飞机看第一线曙光去了;C小姐放着好好的总编不干,竟辞掉职位去北京当一个自由撰稿人,为的是摆脱“泡在粪缸里的菜的腐败”的处境;而D小姐因为不安分的作来作去,还搭上了自己的小命。就因为一幅招贴画教女人花光男人的钱,她们大光其火,跟老板理论扭打起来,居然抄起酒瓶大打出手,表演了一部裙衩秀手闹酒楼的喜剧;听到有女人为了所谓的贞节跳楼自杀媒体还大张旗鼓地宣传,她们发出了“贞节难道比一个女人的生命和健康更重要吗”的质问。她们用言论和行动拨弄和校正着两性不平等的偏颇和谬误;她们拒绝陈腐,追求更新意义上的女性权利和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她们说男人“作”为什么不叫作,我自个儿说自个儿“作”那就是个好词儿,我就“作”,我偏“作”,我越“作”越来劲儿……

因为作,她们的事业朝气蓬勃;因为作,她们的行为潇洒自在;因为作,她们的生命四季芬芳。我想众作女们也可能会成为当今文学领域的新的典型形象,“你就作吧你”也可能会像当年“你以为你是谁?”一样的流行起来。我理解“作”的意思就是不安分,就意味着永远的追求,“作”就是不断地放弃和开始。

如果你正好像书中的她们那样是个作女的话,去书中找找你自己的影子吧,看看你作得够不够火候;如果你觉得生活有些沉闷有些无奈有些失落有些不快的话,或者你也想作上一把却又不具备她们那样作的条件的话,去读它,书中的她们会帮你排解些许忧郁,让你的思绪奔放起来。跟她们一起干上一趟,一起游上一遭,一起疯上一场,你会感到痛快酣畅,你会感到自己的血汩汩地流淌,浇灌你的身体,滋润你的心田。在作者唯美精致的描写中,在现代生活的紧张故事中,你必定会有所感悟有所思考。

人如剑,诗化虹月照冷,情归云

——想起了徐志摩

文/朔方剑

一位在厦门做记者的女孩子,来银川看朋友。她的朋友是我极熟悉的哥们儿,在送别她的那天,他邀请我一起坐坐,见见这个女子。这是个干练而洁净的女子。我们谈话,除了旅游,还有文学,这样的话题对于她是合适的,也是她喜欢的。很自然我们谈到了徐志摩。在所有的诗人中,我对徐志摩情有独钟。尽管我是那么痴迷戴望舒的《雨巷》,但对于诗人来说,或许是因为志摩身上东方韵味流淌的书卷情浓,或许是他那跌宕悲壮的爱情故事演绎的感人至深,或许是他那行云流水的诗句书写的悠扬婉转。总之他满足了我的所有诗人情结:一个大胆追求爱、自由和美的理想主义者,一个将浪漫诠释到极致的自然主义者,一个不染人间一丝瑕疵的唯美主义者。

我对徐志摩的喜欢,与我浙江的四年读书生活有一定关系,更与我的性格有一定关系。或许我不喜欢那种个性张扬的投枪匕首,便对这个从浙江走出来的文弱诗人有更多的认同。他没有像他的同乡鲁迅、郁达夫一样,在政治上铿锵有力,旗帜鲜明,他身上黏附更多的是魏晋风骨,好像永远蒙着一层朦胧的轻雾,再加上泰戈尔、罗素的影响,使他在自然文学上走得潇洒而畅然。我不敢说我能读懂他的诗,只是能在别人的注解中浅尝一二。他清雅秀丽的文字描绘出的幽谧胜景让我神怡向往,“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他用浓得化不开的空灵情感吟咏出的似水柔情让我无限回味,“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沙扬娜拉”。这是一位将中国古典诗词、散曲、民歌与欧美浪漫诗风、样式熔铸在一起的新式诗人,他用音乐、绘画、建筑的方式,在现代白话格律诗的原野上耕耘出一种哀而不伤的中和美、清水芙蓉般的自然美、深沉蕴藉的含蓄美、清新雅洁的意象美。他更是一位用生命去写诗的实践者,谈话是诗,举动是诗,生活是诗,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股间散作缤纷的花雨。他牺牲一切平凡的安逸,用他“山洪暴发”的激烈情感,用他四月天的心去追求一个梦想之神圣的境界,直至生命消散。

厦门女孩说,大学时候,徐志摩是她心中白马王子的样板,当然后来有了变化。诗人的爱情,总让人浮想联翩。尽管他的感情经历备受争议,但他所经历的爱情,总是被他演绎得凄艳绝美。徐志摩遵照他的爱情宣言“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将纲常伦教、宗法家风完全抛在身后,在爱情之路上走得坚强果断却又荆棘密布。热情诚挚的志摩在大家闺秀的张幼仪身上找不到诗的流泻与升腾,这对一个诗人来说是痛苦而无望的,他需要爱,渴望爱。在康桥河畔,灵动飘逸的世纪美女林徽因成为他“波心一点光”。不知是林的怯弱,还是机缘的捉弄,这次恋爱很快就流产,于是诗人“收拾一筐的红叶/露凋秋伤的枫叶/铺盖在你的新坟之上——/长眠着美丽的希望”。在他天茫茫地茫茫心更茫茫的时候,一个忠厚柔曼叫陆小曼的女子终于牵住了他久久漂泊的心。“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在半空中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只浴火焚烧的凤凰,终于在爱情滋润下开始了创作的激情。

诗人总爱有一个诗化的结局,这位空灵的唯美诗人正像自己诗中所写“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1931的飞机坠落中永远地飘入遥远的天国,一个35岁的生命就这么悲情地离开了尘俗,他为人类留下如此精美的诗篇,自己却化作一道彩虹翩然而去。

喜欢这样的诗人,无须任何理由。尽管从官方给他在文学史留的位置远不能跟鲁迅、茅盾等人相比,但从文学自身的审美和诗人的魅力上,很少有人能和徐志摩相比。我一直认为文学没有能力承担起干预社会的重任,在任何时代,只有政治才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唯一工具,那么文学只能算得上拯救人类灵魂的一剂良药。诗人,就应该像徐志摩和戴望舒那样,让语言直接滋润你的灵魂。美应该是诗的灵魂,留洋西方的徐志摩,诗风欧化,流动着内在的韵律和节奏,情感真挚充沛。

徐志摩的审美情趣,从他的交友中也能看出一二,胡适、梁启超、郁达夫、沈从文、泰戈尔……这些社会名流兼文化名人,长辈与他亦师亦友,同辈与他亲密无间。风流倜傥的诗人,在朋友的眼中是天真挚诚、不计名利、热情无私、活泼风趣的。

女人是美的化身,徐志摩的诗与女人息息相关。他一生的风基本上来自三个方向,也就是性格完全不同的三个女性: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像许多抒情诗人一样,女性是徐志摩灵感的源泉,也是他悲剧的根源。

张幼仪,应该算得上当时的名门闺秀,我想她也是很美丽的女子。但她是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劢的妹妹。女人只有远离政治才显其可爱。我不知道,徐志摩为何当时会把从未谋面的张幼仪娶进门,是基于某种需要还是迫于某种压力?不过,出身显赫富贵的张幼仪却不娇纵,相夫教子,恪尽妇道。而徐志摩对这桩“无爱的婚姻”始终心存疑虑,于是怀着苦闷远走英伦。在英国念书时结识林徽因,因此引发了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姻危机,最终于1922年3月两人在柏林离婚。徐志摩还写下《笑解烦恼结》一诗送给张幼仪,痛斥封建礼教后说:“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张幼仪毕竟是个世俗女子,坚守着从一而终的思想,坚强地把失去徐的痛苦转化为对事业的动力,她自立、自强,继续侍奉公公,抚养儿子,并在上海创立时装公司、女子银行,业务也相当发达,直到56岁才再次结婚,得享天年,当然也赢得了当时社会的赞誉。

林徽因,这是个奇女子,这样的女子,哪怕能得到她一秒之爱,灵魂都会得到飞升。徐志摩无法逃避地将自己的“烦恼结”系在了林徽因身上。林徽因秀外慧中,是有名的才女,其父林长民也是社会名流。她与徐志摩相识时只有17岁,那是个充满梦想的年龄,你可以想象她沉浸在怎样的幸福和幻想中。但相知很深,徐和林却最终没能走在一起,林徽因还是嫁给了梁启超之子、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他们的姻缘也是一段佳话。从此林徽因成为徐志摩梦中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个完美身影。

陆小曼,我在前一篇文章中用了一个“忠厚柔曼”的词,有朋友指出这样来形容陆小曼并不十分恰当,因为陆小曼是有名的美人加才女,当时的社交名媛。她与徐志摩相恋时已是有夫之妇。两人的恋情成为当时最轰动的社会新闻之一。她的《爱眉小札》记录了他们的爱情经受了许多痛苦折磨,“眉,这恋爱是大事情,是难事情,是关生死超生死的事情——如其要到真的境界,那才是神圣,那才是不可侵犯。印象最深的是他写给陆小曼信中的一句话“龙龙,我的肝肠寸寸地断了”,最终两人走到了一起。但婚后的徐志摩并非进了天堂,他父亲始终不承认陆小曼这个儿媳。所以,徐志摩离家到北平教书,但陆小曼坚持留在上海,于是徐志摩只得经常在平沪两地奔波,“总想飞”的诗人还特别喜欢乘坐当时并不普及的交通工具——飞机。悲剧终于发生。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济南号邮机从南京飞向北平,因为他答应20日要帮助林徽因筹划一个学术讲座。飞机在山东党家山上空撞山炸毁,不想再飞的诗人死于飞。

追求完美的徐志摩,这样的结局不知算不算完美。他死后,他的生命被热爱他的女性用不同的方式延续:林徽因捡拾了一块失事飞机的碎片珍藏到去世,并提议设置“志摩奖金”鼓励文学青年。陆小曼终身素服,绝足社交场所,编辑出版《徐志摩全集》成为她唯一的心愿,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愿望到1965年她辞世也没能实现。

当我们很随意地吟诵出“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时候,我们还是很容易地想到了与诗人灵魂相伴的女人。林徽因,也许在感情上稍微自私了一点吧,要是她当初不另嫁他人,我们的诗人也不会英年早逝,但这能怪她吗?陆小曼,尽管性格有点娇纵,却是至情至性至纯至美至善至真的,也只有她最爱我们的诗人,徐死后,她收起了自己的柔情也收起了自己的豪情,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重新走进她的情感世界,她将心门深锁,怀着诗人留给她的记忆了此残生……

“曼曼,我好累,我不想再飞了,只想在你臂弯里睡……”这竟成了徐志摩的绝笔。

03

旖旎小诗——解读晴雯

文/咖啡牛奶

翻开《红楼梦》,展现出更多的是美艳与遐思、凄婉与哀怜。走在徘徊曲折的大观园的小径上,仔细品味那栩栩如生的人物,犹如多味的珍馐佳肴,总是品味不够。每个人都用自己的个性展示自己的风采。绛株草泪雨涟涟,总是让我们对林黛玉产生含之于口却怕化的怜悯;薛宝钗的聪慧、王熙凤的干练和泼辣,总是雕刻在我们的脑海中。然而,你是否曾想过那些生活在大观园里的丫头们?那些看似平凡的丫头们,你可曾解读过她们的内心世界?她们所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她们特殊的社会身份,总能让人感觉到另一种韵味。尤其在第五十一回的描写中,即使是几个上夜的丫头,也是以一种欢快的气氛吸引着读者。那种不识愁滋味的生活,是一段旖旎如小诗,清丽如溪水,像笼罩着月华般的美丽片段。别人暂且不说,就让我们从这只言片语中来看看晴雯吧。

熏笼上悠悠散发的热气逐渐浓郁起来……袭人一回家,却是漫无头绪地忙着,而晴雯她却只在熏笼上围坐,竟是那样的安然自得。麝月或许多多少少有些不服气,就劝晴雯别装小姐了,帮帮她的忙,晴雯道:“等你们都去净了,我再动不迟。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好个晴雯,本为奴婢,却是一副小姐的姿态,始终是小姐的架子。这或许颇有“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意味,倒也应验了《红楼梦》中对晴雯的判词。晴雯,一个大观园的丫头,她之所以能这样说,还不仅仅是因为她那出众的美貌和才能,以及热情果敢的性格,在小姐妹中自然而然形成的特殊地位,似乎她的受用是理所当然的。她的善良、和蔼,使她在姐妹中间充满了友好、信任和谅解。再让我们看看下面的故事吧!麝月并没有因为她这样的话而不愉快,反而笑着进一步央求她,说:“好姐姐,我铺床,你把那穿衣镜的套子放下来,上头的划子划上。你的身量比我高些。”这就是晴雯骄傲的资本!这就是我们知道的怡红院中的晴雯——贾府中美丽的丫鬟。试想当初她不过是赖嫫嫫家的奴才。贾府的管家如赖嫫嫫的身份,家中的奴才何止一个,为什么只带晴雯进府?当然她不仅生得漂亮,而且聪明灵巧,讨人喜欢。贾母什么标致的人没见过,为什么见了晴雯就喜欢得把她留下?说不定当初赖为了讨好贾母,才把这个绝色的女孩子,当作特殊的礼品献上来邀宠的。这也是晴雯本身的魅力所在。直到晴雯被撵出大观园的时候,贾母还说:“但晴雯这丫头,我看他甚好,言谈针线都不及他,将来还可以给宝玉使唤的。”这样一个品貌十分出众的女儿,归属于“爱博而心劳”的宝玉治下,那真是欣逢盛朝而沐浴清化。她责备小红说不得:“你只是疯吧!院子里花儿也不浇,雀儿也不喂,茶炉子也不弄,就在外头逛!”原来小红喂雀儿的时候,她还睡觉呢!这些粗活当然轮不到晴雯去做。比如我们还看见秋纹、碧痕两个共同提过一桶水,趔趔趄趄泼泼洒洒地走着,而晴雯呢,当院中为宝玉乘凉用的枕榻设下之后,她却理所应当地睡在上边。好个“小姐”之姿!好个富贵之态!

第一辑似水流年

第十辑另一端的思维

花开的声音——回忆《静心》

文/西格

在浓睡不消的残醉里,在些微的眩晕和隐痛里,我努力拥抱推窗的凉风和遥远的风景,从灰色的楼群飞起的白色的鸽群,窗台上一片沉醉在潮湿梦境里的叶子,我的视线已变成一叶小舟,从不断的墙壁和不断的阳光里滑过,在汽车的玻璃上滑过,然后在广场上微笑……

我想起午夜的纷扰和困惑,心灵的房间挤满眼睛和嘴巴,我被分解在不休的争吵里——静心是花开的声音,静心是力量,静心是爱——在不期而至的喜悦里,我想起许久以前的模糊的风景。

并非所有人都可以达到他的山巅,并非所有人可以理解他的微笑,或者并非所有人可以想象这样的山和微笑,毕竟我们还是应该感激他和他的弟兄习惯教给我们倾听花开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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