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美国旧金山迎来了14年的第一场鹅毛大雪。
我傻傻的站在路牌下,看着雪花飘飘扬扬,看着路人走走停停。
许久之后我轻声叹了口气,愤愤的盯着脚前已经积累的厚厚的雪层。
该死的!已经三个月了!
“Thekitten?(小猫?)”胡思乱想间有人试探性的叫我。
我愣了愣,但是并不在意,在这里又没有人认识我,又何谈会有人知道我的外号呢?我撩撩耳边散下来的碎发,继续等待公交的到来。
“Whatareyoudoing?(你在做什么?)”突然,那声音就在我身后响起,我脸上的表情顿时僵住了,然后下一刻也顾不上已经来到的公交,直接跑路了。跑出去好远才松了一口气,还好没追上来,否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件事。
为难的揪了揪头发,心里莫名烦躁,怎么就找到这了呢!?怎么就这么快呢!?
看看已经不早的时间,我一个人碎碎念的走回去。
终于回到了租赁的小区,那个在这繁华中格格不入的落魄小区。
站在自家门前,看着因为年代久远而铁锈斑斑的铁门再一次无奈叹气。继而咬牙切齿,都怪苏茉紫!如果不是她挑衅我,我又怎么会让人把她劫走丢进臭水坑里,然后躲避黎明亚,仓促的连银行卡都没带,以至于我现在这么落魄,心里抑郁啊……
刚拿出钥匙打开门,南初的电话就打来了。
“亲爱的~最新消息!黎明亚去旧金山了哦~你的藏身地点已暴露~”
为何我在南初的声音里听到了浓浓的幸灾乐祸!?
“沈南初!我对你没爱了!当我听不出你的幸灾乐祸吗!?”我痛心疾首,交友不慎啊,我现在严重怀疑,沈南初被顾凉兮传染了一种名为‘友情专业卖队友’的病。
“别啊,我这可是一知道消息就告诉你了啊。”沈南初奸笑几声:“可别被他抓住,要不然我连给你收尸的机会都没有了。”
“……拜托,你已经说晚了,刚才我在等公交时见到他了,不过我跑了。”
“……话说小猫你为什么要把苏茉紫扔进臭水坑里呢?那可是你未来的嫂子啊。”南初疑惑不解。
我垂下眼,半晌才不悦的说:“那个女人来挑衅我,我凭什么让她好过,就算她是我未来的嫂子又怎样。”
“……你强。”南初一副被我打败了的语气:“那你还回来么?”
“回去啊,凉妞呢?这次怎么没来抢电话?”我略带惊奇的说,要知道每次和南初通电话时,只要凉妞在,就一定会和南初抢电话的。
“她啊。”南初鄙视的看了一眼自己旁边睡的昏天地暗的顾凉兮:“她这几天忙着演奏会的事呢,已经忙坏了。没有精力和我抢了。”
“演奏会?”我这才突然想起,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九点是凉妞的第一次小提琴演奏会。
“对啊,不要说你忘了。”南初鄙夷的语气传到我耳里。
我愣了愣,觉得如果我说我忘了的话,回去之后,凉妞绝对会扑上来灭了我。
我窘迫的挠挠头:“哈哈……怎么可能会忘。”
“得,听这语气就知道你肯定忘了。”
我已经能想象到南初在那边猛翻白眼的情形了。
“呵呵……”后来又随便聊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
收拾一下房间后,我趿着小白兔拖鞋站在落地窗前,外面还在下雪,白皑皑的,漂亮极了。
天色慢慢黑了,路灯亮起,晕黄的灯光下我隐约看到一个落寞的身影。
我的手扶住窗户,神经紧了紧,是他——黎明亚,他竟然找到了这里。
不过以他的势力找不到我才是笑话吧。
我看着他慵懒的靠在老旧的路灯上一根又一根的抽着烟,他半垂着头,我视力并不好,只能看到他吐的烟圈,以及他模糊的身影。
我慢慢滑落在地板上,双臂抱着腿,呆呆的看着他。
我爱了他几年了?我也记不清了。
可惜,他是我哥哥,虽然只是名义上的,却也注定我的这份爱只能掩埋。
天色越来越晚,雪也不知在何时停了。
我这才在呆愣中回过神,再向下看去时,路灯边早已没有了他的身影。
我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他还是走了么?
在地板上缓缓站起来,敲了敲麻木的双腿,该去买晚饭了呢。
换好鞋子,随便拿起一件外套就出了屋门。
“你是想永远都不回家了么?”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我锁门的手抖了抖,我没了动作,低下头,任由头发散落遮住脸颊,他还没走啊。
“我只是出来旅游而已。”很快,我收起所有情绪,转身对着他浅笑。
“欧画,适可而止。”他凌冽的目光打在我身上,像刀子。
我无奈的笑了笑,这种语气…是在埋怨我无理取闹吗?也在警告我不该动苏茉紫吧?
心脏一阵一阵的抽痛,我不知道是他的话和语气让我心痛还是别的什么。
“嗯,再也不会这么任性了。”我道歉,可他似乎并不满意,因为他的表情更加冷硬了。
而后他一步一步走向我,带着低气压,沉闷的让人想逃。
然后我颈后一阵剧痛,便没了知觉。
黎明亚把我抱起来,认真的看着我的脸,好久之后低喃:“我该拿你怎么办……”
当我醒来的时候,脖子后面隐隐还有些疼痛,我皱眉揉着疼的地方,睁开眼直愣愣的撞入他深邃的眸子里。
我有一刻的失神,旋即反应过来,我现在在飞机上,飞回北京的航班。
“以后别再离家出走了。”他一贯的冷然,也正是这冷然让我认知到他和我之间遥不可及的距离。
心里忽然难过的想哭,离家出走?原来在他眼里我就像一个任性,闹脾气的小孩子啊。
是啊,在他心里我一直都是他的妹妹,也仅仅是他的妹妹罢了。
可是,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寄居在他们家里的孤儿罢了。
如果非要扯上什么关系,那么也就是我在他们家的户口本上,以养女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