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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曾仲鸣之死(2)

后汪精卫任行政院长,曾为铁道部次长,适艳秋莅首都,入南京大戏院演戏,曾以久别重逢,恋之若狂。艳秋原为名伶程砚秋及门弟子,是时程正在顾无为经营之大世界演戏,依伶界规矩,门徒例不能与师傅抗衡,艳秋因恃曾势,竟与程打对台,程演玉堂春,艳秋亦演玉堂春,俨然与师傅争雄长。以是捧之者众,议之者亦多。艳秋原寓中央饭店,每晚散戏后,即共曾缱绻。后曾以中央饭店人杂,恐他人染指,乃令艳秋移寓陵园新村,自是几成曾之禁脔。顾艳秋体素弱,在南京大戏院出深不久,即以病辍业,次年乃由其母挈之回北平,曾遂不能再享此温柔福矣。

曾仲鸣夫妻感情甚笃,如果喻氏所述属实,那么方君璧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关于此事,台湾作家蔡登山在《新艳秋的前尘往事》中如此描述:“曾仲鸣的妻子方君璧,一方面秉承了旧时代贤惠妻子的‘美德’;一方面濡染了法国的浪漫气氛,觉得丈夫有个情妇是不足为奇的事,所以不但容忍曾仲鸣与新艳秋双宿双飞,而且有时候还会伴着丈夫到更新舞台去捧新艳秋的场。”蔡氏之言不知是真是假,也不知出处何在,他姑妄言之,我们姑妄听之,如此而已。

曾仲鸣随汪精卫在政坛上起起伏伏,相继担任了国民党中央候补执委、行政院秘书长、铁道部次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等职,成为汪的主要智囊和助手。但由于曾的文人性格,故在政界并无什么特别出众的政绩和建树,如果不是在河内一死轰动中外,他可能一辈子都会默默无闻。

四河内遇刺

汪精卫夫妇出走河内后,先住在朱培德夫人寓所,其他随行人员住在旅馆里。过了一段时间汪又搬到距河内70多里的避暑胜地三岛暂住,后来发现周围经常有形迹可疑的人员出没,于是便回市区高朗街租了两幢三层楼房。

高朗街街道开阔,非常幽静,路边植有一排棕榈,还有几棵高耸的大王椰子,住户大都是法国人,属于当地的高级住宅区。汪精卫租住的公寓位于25号和27号,两幢房子连在一起,格局一模一样,每一套洋楼都备有车库,一楼是厨房,楼后有仆人的居室,二楼有会客室和餐厅,三层楼有两间大寝室。租下房子后,陈璧君的弟弟陈昌祖在两套房子的二楼隔墙上安了一个通门,以方便走动,后来又在三楼隔墙上安了一个。房子正面临街,汪精卫与陈璧君住在25号三楼前面临街的房间,大女儿汪文惺和新婚丈夫何文杰住在三楼后面房间,二楼则住着汪的一些亲戚和晚辈,平常汪家人都在25号二楼客厅里聚集。27号三楼临街的房间摆着一套新家具,既可当客厅也可当卧室,平时无人居住,只有有要事商议时,人们才会到这里。

曾仲鸣平常不和汪精卫住在一起,他住在法国人开的一家饭店里。军统刺汪行动负责人陈恭澍在回忆录中说:“出入汪公馆最频繁的,就是曾仲鸣了。他每天进进出出,有时候会多达四五次。照一般的说法,曾仲鸣就住在这幢房子的三楼,根据我们的侦察结果,他并不住这里,另在PAULBERT的‘大陆饭店’(笔者按:也有‘都城饭店’之说)长开了一个房间,以便代表汪某对外接触。一般要会见汪某的人,得先和曾仲鸣谈洽好,再由曾仲鸣安排时间与汪相见。当然有些人也许只能见到曾仲鸣,或被挡驾而见不到汪精卫。换句话说,曾仲鸣之所以单独住在‘大陆饭店’,乃是汪某对外的一只触角。”

方君璧当时正带着孩子住在香港,一天突然接到曾仲鸣的电报,说他最近要随汪先生去欧洲待一段时间,让妻子到河内见个面。3月20日,方君璧带着七岁的大儿子孟济到了河内,曾仲鸣也临时从饭店回到高朗街27号楼,和方君璧住进了三楼临街的卧室。许多历史书籍和资料中都说因为方君璧的到来,汪精卫夫妇特地将自己的大卧室让给了曾仲鸣,所以造成曾氏被误杀。这是没有根据的,据何文杰回忆,汪精卫夫妇一直住在25号三楼前房,从来没有移动过,何来让房之说?当晚汪氏夫妇与曾氏夫妇的卧室在两楼的位置一模一样,只不过分别处于25号楼和27号楼而已--这可能是造成军统行动人员误会的主要原因。

3月21日凌晨,军统特工潜入27号楼,实施了那场后来妇孺皆知的制裁行动。当时这两幢房子里共住了26个人,他们分别是:25号楼三楼前卧室汪精卫夫妇,后卧室何文杰夫妇;25号楼二楼前卧室住着陈昌祖的三个孩子和两个保姆,后面是汪屺和雷庆,前面小卧室陈常焘,后面小卧室陈国琦,这些人都是汪精卫夫妇的晚辈和亲戚;27号楼只有三楼住人,前面卧室是曾仲鸣夫妇,后面是汪精卫的亲戚、国民党元老朱执信的女儿朱薇和曾仲鸣的儿子孟济;此外还有三名卫士、两名司机、两名厨师和两名女仆分别住在两所房子的一楼以及汽车房旁边的房间。陈昌祖在《参与汪伪“和平运动”始末》中详细记述了那天晚上的情景:

在那个不幸的夜晚,即1939年3月20-21日的晚上,大约凌晨二时,有三个人悄悄越过院墙,穿过公寓外的一片空地,从27号楼后门进入楼内。这时,一定有人碰倒了一把椅子,我侄子国琦当时正在二楼卧室内睡觉,其房门正对着楼梯,他听到外面有响动,便打开门,想出来看个究竟。他看到一些人影正登楼而上,有人看见他打开房门,便朝他开枪,他立刻退回房内,把门扣死,刺客继续往顶楼爬去。枪声惊动了曾仲鸣、方君璧和朱薇,他们走到门前时,刺客已经登上门来,并朝他们开枪。仲鸣的背部中弹,他被君璧和朱薇拖进屋内并把门锁牢。这时,刺客赶到门前,开始撞门。但没有用,他们使用一把斧头或者其他的一些硬金属打门,打碎了一块门板,把自动枪从门洞伸进屋里,猛烈扫射。此时,仲鸣正无力地躺在床上,鲜血不断地从伤口里流出来,君璧正坐在床边。他们离被打碎的门洞仅几尺远,成为刺客最容易击中的目标,刺客把枪内所有的子弹几乎都射向了他们,他俩都负了重伤。朱薇最为幸运,当她把门锁好之后,就蹲伏在门后靠墙角的地方,紧贴着墙,从而未受到任何损害。射击持续了至少一分钟,刺客们认为已达到目的,确信四哥已经死了,便拾级而下,到达一楼时,他们看见有人正在厅内,准备往卫士居室内后退,便朝他开枪,这个人负伤倒地(即厨师)。刺客们离开公寓,又越墙而走,消失在黑夜里。事情发生的前后过程,仅用了几分钟的时间。

当时,四哥及四姐正在卧室内,他们的女儿汪文惺及其女婿何文杰也在卧室内。听到枪声,都冲出房门。当他们来到通门时,射击停止了。他们冲进三楼卧室内,发现曾仲鸣和方君璧正躺在血泊的床上,都受了重伤。朱薇熟谙法语,她跑到二楼打电话报警。10到20分钟后,警察赶到出事地点,过后,又有三辆救护车赶到现场。

后来有人质疑,作为国民党的副总裁,汪精卫身边一定带有卫士,为什么那天晚上没有做任何抵抗?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合常规?但据汪的亲属事后透露,当时越南属于法国殖民地,治安状况良好,除了法国人,谁都不允许持枪,所以汪的几名卫士都没有配枪,家里只有几根硬木棍,勉强可以算作防身工具。多年以后,刺杀汪精卫的主角陈恭澍从台湾情治部门退休,写了一部回忆录《英雄无名》,其中第二辑名为《河内汪案始末》,他在文中也证实了这个说法。

五他的死影响了汪精卫的走向

曾仲鸣、方君璧以及其他受伤的人被送进了河内的法国陆军医院。曾仲鸣胸部腹部被打成了马蜂窝,必须马上输血,但当时医院条件简陋,连血库都没有,幸亏汪精卫女婿何文杰做过血型鉴定,知道自己和曾仲鸣都是B型血。医生也来不及再做鉴定,就直接用针筒将血从何文杰身上抽出,然后输进曾仲鸣的血管。这只针筒非常陈旧,两面都漏,鲜血洒了一地,此时曾仲鸣神智尚清,见状歉疚地对何文杰说:“阿杰,浪费你的血了。”

这时,曾仲鸣可能也考虑到情况不太好,于是便将自己掌管的事情作了一些交代。由于他主管汪的财务,所以又叫人把支票簿拿来,强撑着签了一张空白支票,以备急用。此时曾仲鸣已非常虚弱,签了好几次,才选了一张笔迹没有太走样的。医生随之为其手术,切除了一尺多长的小肠,但其体内穿洞太多,已无法缝补了。

汪精卫听说曾仲鸣的情况后,坚持要来医院探视。陈璧君和其他人都不同意,他们担心刺客继续追杀。但汪非常坚决,流着泪说:“我是看着仲鸣长大的,他又为我工作多年,我一定要去看他!”陈璧君了解他与曾仲鸣的感情,只好同意了。他们让一位当地熟人开车,陈璧君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汪文惺与何文杰分坐后座两侧,汪精卫坐在两人在中间,尽量放低身体不让别人看到,就这样来到医院。

这时曾仲鸣已经快不行了,见到汪精卫非常欣慰,他不停地安慰汪:“国事有四哥,家事有十一妹,我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此时的汪精卫和曾仲鸣已无力回天,唯有执手相看泪眼而已。据何文杰回忆,回家后汪一边拭泪,一边找出一套干净衣服让他带回医院备用--他知道曾仲鸣没有多少时间了。延至下午四时许,曾气绝而亡。

当时方君璧也身负重伤,一颗子弹穿进左胸,从背后穿出,打碎了一根肋骨,第二颗子弹穿透膝盖,但幸运的是膝骨未碎,第三颗子弹穿过左大腿,未伤骨头,第四颗子弹伤在左乳,仅是皮外伤。她的胸部伤势很重,引发了胸膜炎,高烧不退,在医院住了好几个月。随她来河内的儿子孟济还不懂事,当时有人把他领开,所以他对那天凌晨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曾仲鸣死后,汪精卫集团反应极为激烈。汪案发生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22日,方君璧、汪精卫、陈璧君三人联名在《南华日报》发布讣闻,连续登载了7天。讣闻全文如下:

曾仲鸣先生于3月21日上午三时在河内寓所为凶徒狙击,下午四时半伤重逝世。曾先生努力国事20余年,兹卒以身殉国哀此讣闻。

妻方君璧

友人汪兆铭

陈璧君

随即,《南华日报》又连续发表了《为河内暴乱事件质问重庆之执政者》(3月22日)、《为河内政治暗杀事件昭告中外》(23日)、《再为河内暗杀事件说几句话》(25日)、《再论河内暗杀事件》(28日),严厉谴责重庆政府以血腥手段对待持不同政见者。3月27日,汪精卫又写了一篇名为“举一个例”的文章,4月1日见报。他以1937年12月6日在汉口举行的国防最高会议第54次常务会议为例,解释对日和谈并非他的个人主张,而是国民政府的既定国策。汪在文章中为自己的卖国行径辩解说:

有人说道:“既已主战,则不应又主和。”此话不通。国家之目的,在于生存独立,和战不过是达此目的之手段;到不得不战时则战,到可以和时则和;和之可不可,视其条件而定:条件而妨及国家之生存独立,则不可以和,条件而不妨及国家之生存独立,则可以和。“如此尚不算亡国条件”,言犹在耳,试问主和有何不可?

河内的枪声促使汪精卫加快了与日本人媾和的进程,1939年4月底,汪精卫离开河内前往上海。高宗武提议汪和他一起去法租界家中居住,但日方不同意,最后汪住进了日本人控制下的虹口。高宗武对汪听从日本人的摆布非常不满,后来他在回忆录中说:

由于河内的暗杀,汪先生已经不顾一切地利用和平运动作为报复蒋委员长的手段。我坚决反对他来上海,反对他住进虹口,反对他去东京。如果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什么都得不到。上海有句俗语:“他跨过了桥。”意思是跨过四川路桥去到虹口的人是个没有原则的人。

仲鸣的死让汪精卫跨过了那座桥。

收官之际,再说些不算题外的话。

仲鸣死后,方君璧半生守寡,一生作画,终生没有负曾。1960年代,方君璧将他们当年的诗词唱和结集出版,她在书中这样写道:“因他诗中常有我,我的诗中亦时有他,见此可知我们之情感。民国二十八年他死后,至卅一年,我始有两首诗。只此两首似乎已将我的心情写尽,以后再也写不出来了!是不是我的诗魂已随他而殁了呢?‘鸦色不染笺,莫如溅胸血’,这是我最后的两句诗,现在似乎胸中连血都没有了!”

方君璧后来长期旅居国外,以绘画知名中外。由于她的不俗成就和辛亥烈士家属身份,方君璧在海峡两岸都受到礼遇和尊崇,1970年代回国时还受到周恩来的接见。

当然,这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作者简介:王凯,学者,作家。主要从事民国历史的研究与写作,在多家媒体开设历史、文化专栏,著有《民国的背影》《长衫旗袍里的“民国范儿”》《口水民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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