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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踏上东方文明古国之后——英国作家“中国梦”的实现与回味(4)

这种对中国人“终身役役,莫知所归”的见识,大概来自于毛姆对老庄思想的体悟,同时也得益于早年在海德堡大学期间对叔本华悲观哲学的熏陶。确实,毛姆喜欢读《庄子》,这甚至已经成为他的中国渊源的标签,只不过他看重的不是南华真人出世的逍遥游,而是等同于近现代主流思想的“个人主义”。在《雨》(Rain)一篇里毛姆就这样说道:

我拿起翟理斯教授的关于庄子的书。因为庄子是位个人主义者,僵硬的儒家学者对他皱眉,那个时候他们把中国可悲的衰微归咎于个人主义。他的书是很好的读物,尤其下雨天最为适宜。读他的书常常不需费很大的劲,即可达到思想的交流,你自己的思想也随着他遨游起来。

道家强调个人的内在自由,顺乎自我个性。以这点来看,在中国哲学中,道家与个人主义最为相近。然而,道家的思想和态度又与西方现代个人主义完全不同。因为他们唯一的反叛方式不是隐居高山名川,就是逍遥于醇酒诗画。道家的齐物论,将世界万物等量齐观,这就有可能否定个性。毛姆如此将庄子轻松地解读为一个“个人主义者”显然是一种文化误读。不过这种误读也用不着奇怪,关键是经过庄子思想的洗礼(当然是毛姆所理解的),苦力再不是那样美好而有趣的印象了:这时候,“一群苦力戴着大草帽正对着你走来……雨把他们的蓝衣服打湿粘贴在身上,瘦削而褴褛。路上铺的破了的石块都是使人滑跤的,你带着劳累挑拣着泥泞的路。”现实与历史在毛姆那里是永远的矛盾。历史的辉煌渐已逝去,只残留着一点点痕迹依稀可辨。毛姆笔下的那个汉学家“只借助印刷的纸张去认识真实。莲花的悲剧性华美只有供奉在李白诗篇中,才能感动他,而端庄的中国女孩的笑声,也只有在化为完美又精雕细琢的绝句时,才会激动他,引起他的兴趣。”而毛姆自己同样是拿着放大镜来中国寻觅古风远韵,结果还真是让他找到了一个,就是辜鸿铭。与后者形成对照的是戏剧改造者、新派学者宋春舫。《在中国画屏上》涉及到的中国文化人就此两人。

宋春舫是中国现代话剧的先驱者。我们知道,废除旧戏曲(包括文明戏),以西欧戏剧为榜样创建新戏剧,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戏剧改革的基本主张。钱玄同说“如其要中国有真戏,这真戏自然是西洋派的戏,绝不是那脸谱派的戏,要不把那扮不像人的人,说不像话的话全数扫除,尽情推翻,真戏怎样能推行呢?”在胡适看来,中国戏曲中乐曲的一部分,以及脸谱、嗓子、台步、武把子等,都是早该废除的“遗形物”。只有把旧戏中这些“遗形物”淘汰干净,中国才会有纯粹进步的戏剧出世,这才是中国戏剧革命的希望。可是,“那脸谱派的戏”、旧戏中的这些“遗形物”,正是西方人所热衷于此的。在这种情形下,宋春舫就中国戏剧改革求教于西方的戏剧家毛姆,其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

林以亮在《毛姆与我的父亲》一文里说得更清楚:“毛姆心目中的中国戏是京戏,所谓象征手法和思想性是他认为京戏中所特有而为当时欧洲舞台剧所缺少的。毛姆自己写惯了写实的舞台剧,当然对中国京戏那种表面上简单而又经过提炼的手法羡慕万分。可是我父亲,同他那一时代的参加五四运动的知识分子一样,总希望文学能对时代发生一点作用,对改良社会有所贡献。”而这并不是毛姆所关注的问题,所以难怪他对宋春舫所代表的少年中国缺乏同情,对于五四前后崛起的新文学运动颇表怀疑。

《戏剧学者》(A Student of the Drama)里的宋春舫“原来是一位年轻人,个儿矮小,有一双小巧、文雅的手,一只比你看见过的一般中国人大的鼻子,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虽然这天天气暖和,他还穿着一套厚花呢西装。他似乎有一点点拘谨。虽说他的嗓子并没有倒,他说话用一种高亢的假声,由于这些尖声的音调,使我不能凭声音弄清和他的谈话里有些什么不真实的感情。”先入为主的偏见如此之深,期待着毛姆对中国戏剧改革贡献良策,声援新文化运动,何其难矣!果然,谈及戏剧问题,宋一心要更新中国戏剧的模式,“他要求戏剧须要使人激动,要剧本优良,布景完美,分幕恰当,情节突兀,戏剧性强烈。”而毛姆认为“中国戏剧具有它的精心设计的象征手法,是我们经常大声疾呼寻求的戏剧理想。”言下之意,不解宋何以一味崇外,而不求诸己,以至贻笑大方。宋对社会问题大有兴趣,期求毛拇指点一二。而毛姆呢,有意回避社会问题,说“这是我的不幸,我不那么有兴趣。于是我尽我的灵巧把谈话引到中国哲学上去,在这方面随意谈了一些东西。我提了庄子。教授哑巴了。”毛姆自愿放弃讨论戏剧,而宋却是有备而来,对戏剧技巧大感兴趣,并求教于毛姆技巧的秘密。毛姆说写剧本是个水到渠成的事情,哪里需要什么技巧,“假如你能够写,那就像从山上滚落一筒圆木那么容易。”当宋离开之前毛姆问他如何看待戏剧文学的将来时,“他叹气,摇头,举起文雅的双手,成了个泄气的化身。”作为一个新派作家,对西方作家表示敬重似可理解。不料宋春舫过分拘谨,竟不敢与咄咄逼人的毛姆辩置一词,如此在毛姆笔下成了一个漫画人物,像个怯场的小学生,一败涂地。

毛姆眼里的新派人物像个小丑,滑稽可笑,笔调亦尖酸刻薄,讽刺连连。然而碰到了那个文化守成者、“旧派”人物辜鸿铭,他那种倨恭心理也好像有点“泄气”了。在他眼里,辜像个巨人,口吐珠玑,顾盼自雄,而自己则有如慕道信徒,洗耳恭听,笔调亦谦恭有加,敬仰频频。

《哲学家》(The Philosopher)就是毛姆这种心态的展示。他说要去看这位有名望的哲学家是自己这次艰巨旅行中的有刺激的愿望之一。在他看来,辜是中国儒家学说的大权威,虽过着退隐生活,但仍为探讨学问和传授儒家学说而开门讲学。

尽管毛姆自以为拜望辜鸿铭有如晋见伟人,却也不得不秉客观之笔,细写初进辜府所见的破败与萧条,亦可见辜氏代表的旧传统(也是为毛姆所心仪的)之缩瑟局促:

我走过拥挤的市街,又走过冷僻的街道,直到最后来到一条寂静、空荡荡的街上。……我走过一个破旧失修的庭院,到达一间狭长低矮的房间,里面稀疏摆着一张美式折叠书桌,两三张黑木椅和中国小几。靠墙边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当然大部分是中文,但也有许多英法德文的哲学和科学书籍。此外,还有几百份学术性评论刊物。墙上没摆书架,挂着一些卷轴,写着不同字体的字,想来是孔夫子的格言。地板上没铺地毯。那是一间空洞寒冷,令人感到不舒服的房间。 W.S.Maugham,On a Chinese Screen.London:Heinemann,1922,pp.138~139.

毛姆就在这“令人感到不舒服的房间”里耐心倾听辜氏针对西方文化歧视的那种愤激“发泄”:就说你们,你晓得你们正在做什么?是什么理由你们认为自己比我们高出一筹?难道你们在艺术上或者学术上能胜过我们吗?难道我们思想家的造诣不如你们的深吗?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及你们博大真纯、艰深缜密、精益求精吗?不对吗,当你们还在穴居野处身上披着兽皮的时候,我们已是开化的民族了。你们知道我们在尝试做一个世界史上独一无二的实验吗?我们在寻求不用武力而用智慧治理这个大国。若干世纪来我们一直追求着。那么为什么白种人看不起黄种人?要我告诉你吗?因为他发明了机枪。那就是你们的优越性。我们是无防御的人群,而你们就能够把我们置于死地。你们已经把我们哲学家的梦砸得粉碎,说是世界能够由法律和命令的力量来治理。你们已经将你们丑陋的发明强加于我们,同时现在你们已经又要把你们的秘密教会我们的年轻人。你们不知道我们有机械学的天才吗?你们不知道在这世界上有四万万最讲实效的最勤劳的人民吗?你们想到这需要我们有较长的时间去学习吗?当黄种人能够把枪炮做得和白种人的一样好,射得一样准,那你们的优越性又在哪里?你们诉之于枪炮,也要受到枪炮的审判。

鸦片战争以降,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在对中国实行军事侵略、政治控制、经济文化渗透的同时,也极大地滋长了对于中国的文化优越感,以及建立在这种优越感之上的侵略合理意识与安适感。这种优越感又被一些传教士、汉学家、商人游客等关于中国的充满偏见的著作所强化,变得更加根深蒂固。辜氏在此以中国文化的优越性迎击西方人的优越感,一句“你们诉之于枪炮,也要受到枪炮的审判”,就足以让自视甚高的毛姆哑口无言。毛姆的复古偏见遮蔽了他所没看出的辜氏的矛盾,不了解因应适变是文化融合的常态。如此一遇到“偏见”比他深,“辩才”高过他的辜鸿铭,焉能不俯首称臣?可以说,毛姆和他所代表的观点,完全忽视了世界潮流的趋向和中国本身对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仅就此点而论,他和部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中国人士是相同的。宋春舫在傲慢下矮化了,辜鸿铭又在偏见下升华了。两者都是毛姆心态的展示,也都是隔岸观火的西方心灵的牺牲品。

中国人勿劳他人主宰

毛姆在中国游历期间,遇到各色各样的中国人,但其注意力却一直集中在一些在华的各种身份的英国人身上。他们当中有哪些已在中国工作20年,知道如何与当地人打交道的海关人员;有哪些大公司的年轻职员,他们每天上英国俱乐部看看伦敦报纸;有哪些读罗素,承认社会主义思想,却斥责街头人力车夫的人;有那些心里憎恶中国人,一辈子在华以改造这个国家为己任的牧师;有那些沾沾自喜的皇室代表团成员;还有那些想为伦敦客厅复制一些北京庙宇里的艺术品的妇女……

《在中国画屏上》展示了这众多在华英人的速写,其中洋商、政客、教士三类人物,更是把西方文化对待中国的方式一展无遗。他们尽管性格不一,职业不同,但有一条是相同的,那就是在内心深处憎恨与鄙视中国人。这些西方民族自大与文化优越论的典型代表,其所思所想暴露在毛姆锐利的目光下。我们注意到,毛姆在描述他们时很少插话与评判,自己的态度往往在沉默中显现,有时还不免对其同胞的言行附和几句,以示同道。

先看传教士。毛姆所见的在华传教士,多数有一共同特征:一面虚心奉主,一面倨傲待人。即如毛姆所言:“他们可能是圣徒,但他们不常常是绅士。”《恐惧》(Fear)里的温格罗夫先生是一位绅士,他来中国十七年了。而他的妻子则与他不属于一个阶层。这个瘦小的女人,戴着金边眼镜,态度腼腆胆怯,有一种粗俗的腔调。他家地上铺着中国地毯,墙壁上挂着中国古画,还有两三块放出一种炫耀颜色的明代瓷砖,房子中间放着一张雕刻得极为精致的紫檀木桌子。但女主人不大注意所有这些中国的东西。温格罗夫太太是圣人内心的魔鬼,骄傲异常。她说“中国人是撒谎的人民,不值得信任,残酷又肮脏”。不过,温格罗夫先生讲述了中国人的善良天性,孝敬父母、疼爱孩子,有崇高的品德。如他妻子所说,他“不喜欢听一个字反对中国人,他简直就是爱他们。”然而圣人心中也有魔鬼:

这时有人敲门了,接着走进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她是个穿着长裙子,没有包脚的本地基督徒,同时在她的脸上立刻现出一种畏缩的绷着脸的不高兴的颜色。她向温格罗夫太太说了些什么。我恰好瞥了一眼温格罗夫先生的脸。当他看见她时那脸上不自觉地流露一种极其鲜目的厌恶的表情,好像是有某种使他恶心的气味把他的脸弄歪扭了。但这立刻消失了,他的嘴唇骤然扭变为一种愉快的笑。但是这种努力太大了,于是他仅只现出一种歪曲的怪相。

温格罗夫先生向毛姆介绍她是一个教员,有非常好的品德,因而非常宝贵,对她寄予了无限的信任。这戏剧性的变化让毛姆看到了“真相”:凡是温格罗夫先生的意志上所爱的,他灵魂上都厌恶。他言不由衷地赞美他人,这神气活像一名逃犯。不管他怎么说得好,他恨中国人,这种恨比起他妻子的那种嫌恶来,后者就微不足道了。在毛姆看来,他是用一种激越的愤慨折磨他那被拷打着的灵魂。毛姆问:“假如中国人不接受基督教,你相信上帝会判处他们以永恒的惩罚吗?”温格罗夫先生的回答是肯定的。也许正是由于这种信念,他尽管感情和灵魂上厌恶中国人,但理智和意志上还是愿意待在中国,因为“他们很需要帮助,所以要离开他们很困难”。毛姆于此传达了“白种人负担”的信息,温格罗夫先生这位“圣人”和“绅士”的灵魂也昭然若揭。

伴随西方船坚炮利而来的基督传教士的“宽厚仁慈”有目共睹,而支撑他们的不仅有上帝的召唤,更有白种优越论的心理基础。这后种心态也表现在那些在华的洋商洋客身上,毛姆对他们亦多加顾盼。

《亨德逊》(Henderson)里的主人公就是一家信誉卓著的外资银行的经理。他刚来上海时,拒绝乘用黄包车。因为“那违反了他的观念,那个和他自己一样的同属人类的车夫,要拉他从这里到那里到处转,这有损对他的人身尊重。”这位心胸“仁慈”不下温格罗夫先生的银行经理,还借口走路可以锻炼身体,口渴可以喝啤酒,为自己如此的“高尚”作风找理由。然而,这位经理的道德理想终究抵不住现实的诱惑。因为“上海非常热,有时他又很忙碌,所以他不时被迫要使用这退化堕落的交通工具。这使他觉得不舒服,但那东西的确方便。现在他变得经常乘坐起来了。但是他常常想这两根车杆中的这个伙计是一个人和一个兄弟。”

亨德逊的转变,实则仍有心理上的文化优越感支持。未为现实所屈时,优越感或可保持距离,以“仁民爱物”的面貌伪装,就像菲力普初不认为异教徒宋先生应入地狱一样。然而若涉及自身利益,羊皮下的虎皮就显露出来,就像宋先生和凯西莉小姐的恋情一旦曝光,东方尊严在西方瞬成猥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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