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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命运的邂逅(上)

冰晶星球苍茫大陆

*******

“远方的勇士

请停住那匆匆的脚步

望一望这天边的晚霞

夕阳的美丽可会冲淡你心底的愤怒与战意

—-—-。

悠扬动听的歌声夹杂着清脆悦耳的驼铃声,飘荡在黄沙漠漠的空际。

一个足有二三百人的队伍娓娓行来。一百多匹骆驼,驮着沉重的货物,迈着从容的步伐,在塔里可大沙漠上缓缓行走。

这是个有着佣兵护送的小型商队,商队五十多位成员被四周二百多号佣兵紧紧的保护在中间,佣兵们骑在荆棘马①之上,神态大多懒散。

大多数的佣兵正在互相闲聊着天,一些年轻的佣兵也偶尔跟商队的女孩子(在商队中多负责管理财务,负责做饭洗衣,当然也有商队的家眷)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惹来女孩子阵阵善意的笑骂声。

乍看起来,这是个纪律松散的团队,只是若仔细观察,却可以发现,每当有可疑情况发生,佣兵们那懒散的神情立刻消逝不见,他们的手在第一时间迅疾无比的抚上了剑柄,看似杂乱无章的队形稍一变化,瞬间就将商队成员紧紧的保护了起来,这绝对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而商队成员望向佣兵的目光,也充满了信任与安心。

……

“拉倜,你为什么总喜欢唱这种让人提不起一丝斗志的歌,难道你们吟游诗人的骨子里就毫无男儿热血?”佣兵团中一个满脸雀斑,样子极丑的大个子对着正在引吭高歌的一位青年男子高声叫道,旁边几个年轻的佣兵也哄笑着随声附和。

拉倜,吟游诗人,二十四岁,有着一头让人羡慕的金黄长发跟一双美丽的海蓝色双眸,其俊美的外表、翩翩的风度时时让商队的女孩子为之失神不已,自然也惹来了佣兵团青年成员的不满。他是佣兵团团长莫古的好朋友,在佣兵团里属于客卿的身份,说白了就是白吃白住不拿工资的那种。

拉倜也是一位水系魔法师,擅长祈祷与疗伤,兼之性格随和,在佣兵团里,还是很受欢迎的。

他此时唱的歌曲是《决斗者之歌》。在苍茫大陆,决斗之气蔚然成风,人们可以为了爱人,荣誉,地位而站,也可以为了一句无礼的话、一次无意间的肢体碰撞而决斗,每年因为决斗而丢掉性命的人比比皆是。著名的吟游诗人偌里的弟弟便是在一场无谓的决斗中丧失了性命,偌里对这种现象是深恶痛绝,却又无力去加以改变,于是做了如此一首歌曲,对这种在他看来于社会有害无益的愚昧行为进行了热辣辣的嘲讽。

听了几位年轻佣兵的指责,拉倜却也毫不生气,停住了吟唱,微微一笑,淡然道:“好男儿不会为了无谓的决斗牺牲自己的大好性命,历史不会记住决斗者的英勇与无畏,只会嘲笑他们的愚昧,后人也会憎恨因为这愚昧带来的恶果。真正的好男儿应该像古代魔武英雄那样,举起手中武器,向着一切黑暗的暴虐冲击。这些圣地思迪坎特峰上的不灭英灵,才是我们效仿的榜样,内心灵魂的引领者。”

这所谓的魔武英雄,却是来源自苍茫大陆一个未记载在史册的典故。说的是上古时期,神魔交战,结果魔族战败,遁入次元空间躲避神族的杀戮,这次元空间入口就在日后被称为圣地的思迪坎特峰顶。

神族虽胜,却是元气大伤,无力进入次元空间将魔族铲平,又怕狡诈的魔族休养生息后伺机进犯,遂命矮人族在次元空间的入口处建立一座气势恢宏壮观的神庙‘岗迪斯’,而神族七大天神更是牺牲本命元神,施展禁咒‘永恒’,糅杂天地之威,加诸于神庙之上,将入口彻底封印。然后神族创造人类,命人类看管神庙。

岁月悠悠,在黑暗力量的侵蚀下,封印出现松动,而更有智者的预言在民间流传,说若是能集齐五大元素主神留在人间的五神器,就可以将封印破解,引领魔族大军进入人类世界。典故中记载道,当时的人类是神族的仆人,而神族因为与魔族一战,伤亡惨重,神灵们纷纷在人间留下代言人,然后归于神之诞生地:寂寥之泉,进入无限期的长眠中去了,而魔族若是进逼,首先遭殃的就是神最忠实的仆人:人类。

在此种情形下,人类与信奉魔族的萨迦教展开了一场五神器争夺战,最终,萨迦教获胜,将五神器一一争夺到手,而最后一战,在岗迪斯神庙展开,十万斗气与魔法高手将圣地思迪坎特峰围了个水泄不通,而萨迦教冲破所有关卡,挟持雷霆之威来到圣地,惨烈战斗旷日持久,双方高手的鲜血将白雪皑皑的圣地染成了一片血的海洋,最终的结果,自然是正义战胜邪恶,萨迦教全军覆没,十万正义高手,仅存数十位,而此役牺牲的高手,被统称为‘魔武英雄’,这一战,称为‘第二封魔之役’。

典故热血激昂,眼下苍茫大陆的人们,虽说对所谓的神灵是否存在,心中长存怀疑,但是对这个在民间广为流传的典故,倒是津津乐道,甚至在苍茫大陆数十个大小国家中,都有一个共同的节日:魔武英雄节。

拉倜的论调却是引起了不少佣兵成员的嘲笑声,他们都是热血儿郎,在他们眼中,决斗跟战场杀敌一样,都是体现男儿豪迈气概的行为,是不应该被诋毁的。

对于他们的态度,拉倜也不以为意,更没有出言与众人争辩,想来是觉得话不投机,多言无益。又自淡然一笑后,取出笔记,在马背之上开始记录今天的经过,那一点一滴,记得都甚是详细。吟游诗人的灵感来源于生活。所以写日记记录生活,便成了大多数吟游诗人的习惯。

队伍尾部悠然行着几骑,中间一人,四十多岁的年纪,身材高大,相貌硬朗,坐在荆棘马之上竟比左右同行之人要高出不止一个头,黑黝黝的简装铠甲压根遮不住那一身直要裂铠而出的壮硕肌肉,看来极是悍勇粗豪,正是天虎佣兵团团长莫古。

“小伙子们又跟拉倜打嘴仗了。”莫古哈哈笑道,声音爽朗至极。

“磐石大哥也真是的,他前些日子被沙巾盗打伤,要不是拉倜大哥,他能好的那么快吗?现在伤好了,偏偏带头又跟拉倜大哥顶嘴,太可恶了。”莫古左边一个个子稍矮一些的佣兵忿忿的说道,他口中埋怨的磐石恐怕就是那满脸雀斑的丑大个佣兵了。

“磐石是真性情,其实他这个人心地很好。你看,拉倜不是也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吗?”莫古望着身旁的小个子佣兵,眼神中满是宠爱的神色。

“哼,他是你徒弟嘛,你当然护着他。”小个子佣兵微带不满的嚷道,明亮有神的大眼睛望着远处的垂垂落日,突然笑着对莫古道,“老爸,我想去探探路,行吗?”

佣兵团护送长途的商队,每走一段路都会派出探子前去探路,以将危险降到最低,只是眼下已近夕阳时分,委实不是探路的绝佳时段。

莫古显然对他很是了解,闻言失声笑道:“鬼东西,别以为老爸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你是不是闲的无聊,想跑出去溜达一下散散心?天色不早了,你还是安分一点呆在老爸身边的好。”

莫古的担心不无道理,在沙漠中,孤身一人到了黑夜,那是很危险的,因为沙漠中昼夜温差极大,而每每到了晚上都会狂风大作,飞砂走石间方向难辨,若不小心遇到了沙尘暴,估计就是凶多吉少了。

小个子佣兵被父亲说中心事,面上一红,一按马头,拐到莫古右边的一个绿衣美女的身旁,伸出手牵着她的柔夷,轻轻摇晃着哀求道:“维娜姐姐,你帮我求求情,我都快闷死了。好不好吗?”说着话,一双灵动至极的大眼睛骨碌碌的乱转,面上满是讨好的神色。

维娜被他哀求的心软,瞅着莫古,娇声道:“团长,不如就让小小去看看,这条路我们也常走,只有些寻常魔兽,以小小的武功,我想倒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看来这个维娜在佣兵团里地位不低,莫古微一思索,无奈的摇摇头,叹道:“好吧,小小,再有两个多钟头天就要黑了,你快去快回,可别让老爸担心。”

小小呵呵笑着,欢声道:“谢谢维娜姐。”

说着话早已策马加鞭驰了出去,百忙中扭头对着莫古做了个鬼脸,大声道:“遵命,团长大人。”

莫古望着他远去的身影,眼神中露出宠溺的神色,微笑喃喃道:“希望小小永远都是如此开心就好了。”

******

小小一路急奔,他很喜欢这种纵马狂奔的感觉。约莫赶了大半个小时的路程,这才停了下来,下了马,悠闲的牵着坐骑,缓步行走在绵软的黄沙之上。那徐徐的北风正轻轻的吹拂,拥在脸上也不似白日般让人直觉得燥热难耐。

远处天际云蒸霞蔚,色彩缤纷,夕阳余晖照在漫无边际的黄沙之上,似给沙漠镀上一层金子一般,这一切看在眼中是如此美丽,当然这美丽背后也潜藏着无限的杀机。

小小望着这美丽的一刻,心中感到无限的惬意。四处张望间,突然,小小的眼睛呆住了。

他看到了一个人,虽然离的很远,小小却自信自己的眼没有花,那确实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人,在远处慢慢的走着。

小小此际心中惊讶之情实难以用笔墨形容,苍茫大陆的外围被塔里可沙漠团团围住,没有人知道塔里可沙漠的尽头是什么,因为没人能够穿越它。而‘塔里可’是古语,它的意思是:只有神才可以踏入的地方。顾名思义,可以想象到这沙漠的可怕之处。不说别的,单单是时时吹起的铺天盖地的沙尘暴,昼夜高达六十多度的温差,足以毁灭任何武学或者魔法高手,而即便是有着足够给养的商队与佣兵团,他们也只敢沿着沙漠边缘行走,从不往里面深入,但是即便这样,也要应付这样那样的危险:自然的或是人为的。

‘这人莫非是遇难的旅者?只是看起来怎么像是从沙漠的深处走出来的。莫非是迷路了?’想到这,小小好奇心起的同时侠义心更是大盛,动作利落的翻身上马,双腿轻轻一夹马腹,荆棘马响亮的打了个响鼻,朝着那个神秘人跑了过去。

二人相距大概有三四里地的样子,以荆棘马的脚程,那也不过是一柱香的时间就赶到了。

与神秘人相隔约有十米左右的时候,小小振腕拉住了缰绳,荆棘马乖巧的停了下来,小小没有下马,就这么定定的望着这个神秘人,仔细的打量着。小小年纪虽小,却因为从小在佣兵团长大的缘故,经验丰富,这个距离,是最佳的攻击与防御的距离,他心中虽然认定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是个落难者,可却不敢断定他是好人或是坏人,‘小心无大碍’,这是莫古一直教导他的。

①荆棘马:苍茫大陆一种擅长在沙漠中驰骋的矮小马种,有着媲美于沙漠之舟骆驼的耐旱能力,在沙漠中能够食用荆棘为生,抗重能力颇强。同骆驼一样是沙漠旅人的首选,当然,也是沙漠盗匪的绝佳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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