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场上,三千官兵整整齐齐的站立再那里,在他们面前的高台上站着他们年轻的长官。
曾经有人私下嘲笑过他是个依靠父亲爬上来的纨绔子弟,但是经过四十天的训练,所有人都很清楚,这位年轻的长官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一样是靠自己的本领吃饭,而且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更加努力和勤奋。现在,检验他们的时候即将到来,这位一向随和的统领大人会说些什么呢?
“在草原上,有一种又凶又滑的畜生,它们成群结队的生活在一起,连狮子老虎见了它们也要让他们三分——这种畜生叫狼!”朱高炽在台上一本正经的说着,下面的士兵却听的如坠雾里:大人今天怎么了?要不是军纪森严,大家都要交头接耳起来了。
“狼有一门亲戚,长得和狼很像,但是它们却只能委委屈屈的呆在人家里,摇着尾巴向人献媚,希望人高兴的时候赏一点剩饭给他——那是什么?那是狗!”渐渐的,大家听出些味道来了。“草原上有句老话:‘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我问你们,弟兄们是愿意学狼还是愿意学狗?”台上的统领大人昂首挺胸,气势十足,短短的几句话把士兵的胆气全煽动了起来。
“当然是学狼!”“龟儿子才去学狗去****呢!”……士兵们七嘴八舌的喊着。
“对!咱们就是狼——一群狼!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年轻的统领在台上大声鼓动:“可是,是狼是狗我说了不算,你们说了也不算——那要谁说了算?”看着台下一时无语的士兵们,他解开了答案:“咱们的对手说了算,咱们要像狼一样凶悍!无论面对的老虎还是绵羊,都要用最快、最狠的方法把它们连皮带骨头吃的干干净净!让他们听到我们的名字就会发抖,看到我们的旗帜就想逃跑。无论是作战还是演习,都要全力以赴!听清楚了没有!”
“是!长官!”三千多条汉子齐声呐喊:“像野狼一样凶悍!”
“好——出发!”
没有口号,没有许诺,有的是一往无前的气概,有我无敌的决心!
就在朱高炽带领独立骑兵旅前往居庸关参加一年一次的较阅大比的时候,化妆成商人的粘罕带着二十几个侍卫组成的“商队”进入了南和林府境内。
“老爷,前面不远就是南和林城了。”离南和林大约二十多里路的一个小镇上,粘罕和自己的“伙计们”正在一个饭馆里打尖用饭。
“好,大家都有些累了,吃完饭咱们今天少赶一段路,就在和林过夜。”粘罕一句话,注定了自己这次南下之旅不会那么一帆风顺。
四天的较阅大比,新成立的独立骑兵旅表现的异常出色:面对镇北军十四镇里精选出来的精兵悍将,他们的官兵表现的可圈可点。在双方指挥水平相近的情况下,新近提拔起来的伍长哨长们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着实让观战的各级官长们领教了什么叫做“如臂指使”。
当然,给人印象尤为深刻的,则是骑兵旅官兵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凶悍之气,如果是在某些百战余生的将士身上有这样的气势是很正常的,可是,作为一只新成立的部队里能够有这样的气势,这就只能归结与将领的个人魅力了——可是,这位世子殿下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凶悍的人啊?
八月十五中秋节,作为本次大的优胜者,本旅的官兵除了两天的假期和正常的节日犒赏之外,还拿到了相当于半个月军饷的嘉奖。做为王府侍卫,亲兵队还有一份王府私下发给的节赏,我的荷包一下子便丰厚起来。
两天的假期里,一直忙碌惯了的项凌突然闲了下来,觉得挺不适应的。想找人说说话都找不到:朱高炽忙着督促下人准备晚上的夜宴;肖凡和老狐狸一起在神神秘秘的捣鼓什么自己弄不动的玩意儿;列茸拉着朱迟和田二一起到辎重旅找老乡喝酒去了——本来他也想去。可是临出门又被叫住了:说是燕王要他陪同世子殿下参加今晚的宴会,要他准备一下。
看着列茸他们扬长而去,项凌那个郁闷啊……
说到准备,该准备些什么呢?
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只是陪同而已,又不是主角。最多把前几天为了较阅大比领来得军礼服在拿去烫一下就好了、顺便再去买双漂亮点的马靴。嗯——军礼服配上马靴,应该可以了吧?项凌想。顺便,他还跑到首饰店里买了一只珠钗,送给谁?废话!除了……之外还会有别人吗?
刚刚回到王府,门口的下人就把他截住了:“哟——,凌哥儿,你这是跑到哪儿去了?世子可是找了你半天了!”
“是吗?”项凌有些奇怪,宴会不是晚上才开始吗?现在才下午啊?难道还有什么事情吗?他连忙跑到后厅:“师弟——啊——王爷您也在啊!这么急着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肯定有事情啊!不然找你干嘛。”朱高炽一边和满桌子的文书奋战,一边忿忿的说:“晚上的宴会你不用准备吗?”
“你说这个啊——”项凌明白过来:“都准备好了!”
“咦——你这么快就准备好了?”朱高炽很惊讶,燕王也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
“怎么?不就准备一下晚上要穿的衣服吗?”项凌也奇怪起来:“一套衣服而已,还能用多少时间?”
“哈哈哈——”某人很没形象的推开桌上的文书,大笑起来:“我就说吗——师兄一定会闹出问题的!父王,这次可是你失算了啊!”
“唉——”坐在一边的燕王殿下一声叹息,深深的看了项凌一眼,无可奈何的坐到书桌前接手了处理公文的工作——难道,他们父子两个是在拿自己打赌吗?看王爷的样子,好像是我害他输了的样子……(项凌寒战中……)
“来——师兄!”看着父亲无奈的样子,儿子很没良心的笑着和我说:“让我看看你为自己准备了什么服装啊?”“其实也就是——”项凌压低声音说:“你知道啊,我从武陵过来的时候就没带什么东西,现在现做也没时间了。所以,我就把前几天较阅时领的那套礼服拿来烫了烫——反正我也就是陪同啊,将就一下就好了。”
“那怎么行!”朱高炽难得的严肃起来:“这是王府的宴会,不是校场,依你的身份穿军服是没问题,可是那件礼服——平时穿穿还好,在这种场合穿出来,你会被笑死的!——这样把,我和你个子差不多,跟我来!”说完,拉着我就往他的住处跑去。
朱高炽的住处在王府后宅的深处,是个很雅致、很漂亮、很有江南风韵的小宅院。开门的是个很美丽的女孩子,从神态看来,她和朱高炽绝对不仅仅是主人和侍女的关系。
看见主子带了个陌生男子回来,她似乎有些奇怪,却很乖巧的什么也没问,照着主子的吩咐忙碌起来。不一会儿,就从内室拿来了好几件军礼服。
看着桌上的礼服。项凌着实感慨了一下:这和原来我们配发的礼服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看着项凌感慨的样子,那女孩一声巧笑:“怎么了?觉着这些衣裳不好吗?”
“那……那里啊……”项凌有些不自在的说:“是太好了——说实话,我还真没见过这么多这么好的衣裳。”
看着项凌不自在的样子,朱高炽给她解了围:“好了!秋儿你就别逗他了——人家可是纯情少年呢!”“人家哪有逗他啊,可是殿下您吩咐要秋儿给他找身最合适的衣裳的啊!——小哥你说,秋儿有逗过你吗?”她笑着挨近项凌身边。
“没有——绝对没有!”项凌连忙逃开,斩钉截铁的肯定——开玩笑,虽说兄弟是手足,女人是衣服,可是在大多数人眼里手足和衣服之间还是保持距离的好。何况对象是秋儿这样的大美人,她可不想因为这种事情和自己的顶头上司发生误会。
……
不可否认,秋儿一旦认真起来,效率还是很高的。项凌先试着穿了一下,她再叫来几个丫头和仆妇根据项凌的尺寸详细修改。短短一个多时辰就改出了两套非常合适的礼服。往身上一穿……
“喝——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世子殿下打趣的说。
可不是——项凌往镜子前面一站,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这军服不同于汉人的其它服装,汉人的传统服装向来是宽袍大袖,讲究的是飘逸、风度。但是行动起来却有些碍手碍脚。本朝初创的时候,第一任北平大都督项还别出心裁的设计了这套被骂做“离经叛道”的军礼服,虽然很多古板的老儒生包括不少朝廷的文官认为有违祖制,却是受到了军队的一致欢迎。
现在穿在项凌身上的这套礼服是最好的羊绒呢制成的,按照规定,至少是偏将以上的军官才有配发。在经过细心的烫洗之后显得愈加笔挺、贴身;宽宽的肩垫、紧束的腰身显露出年轻人特有的蓬勃朝气;纯银的纽扣、金黄的穗带以及胸口的徽章更是彰显出主人非凡的气派和高贵的家世。
等等——家世?要命!差点把这个事儿忘了——要知道,冒充贵族(还别说是皇族了)至少是流放海外啊!项凌连忙把胸前代表皇族的银质镶猫眼盘龙徽章(注)摘下来交给秋儿:“秋姑娘,麻烦你把这个收好!”
注:向贵族颁发徽章是本朝开国时一位重臣向朱元璋提出的建议。
皇族:皇帝、太子、皇子是金质盘龙徽章。藩王为银质,上面镶的猫眼石是皇帝为了表彰朱隸靖边有功赏赐的;
其余公、候、伯、子、南五等爵位也分别有自己的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