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的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社会经济得到了显著发展。人民生活水涨船高,80年代有个万元户就已经是要戴上夸张的大红花,上报纸专访的大事。但看现在,身家千万的人比比皆是,虽然那些人的收入来源很难确定……
广州,中国的南大门,走在改革开放的前头,尤其是与香港的接触日益增多,这里先富起来的人也最多,人们的思想最先接受外来文化的冲击,来这里投资的外商公司也是全国最多。
踏入二十一世纪的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地处北京路的一家外企公司里,“非礼啊!”一声凄厉的尖叫在这个平静的时间响起,写字楼里的职员们纷纷从格子间探出头来,互相询问着:发生了什么事?
从公司内部专用的女士洗手间里,跑出了一名神色惊恐的中国籍女子,身上的衣服凌乱不堪,下身套裙湿了一大块,她也不管自己现在的仪态在众多同事面前是多么的失礼,只是歇斯底里的大叫一声:“有鬼啊!”就状似癫狂的冲出了公司大门。
英国总部派来的行政经理皱着眉头,叫上公司里几个身强力壮的男职员,跟着他进入洗手间去抓那个色魔,边上的两个女文员就在那里恶意的揣测。
“什么啊?就她那样子,有人非礼还是她福利呢。”
“就是就是,平时没人泡,在厕所幻想被人非礼,想成神经病了!”
一会儿后,几个大男人一脸莫名其妙的走了出来,金发碧眼的老外经理气呼呼的骂了一句什么,就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去了。
两个女文员扯住走在最后的男同事问:“小陈,没抓到色魔吗?”
小陈答到:“哪有什么色魔,一个人也没有,窗口是从里面锁死的,这是十三楼哎,小姐!谁那么无聊爬进来非礼她?真是神经病!”
晴朗的天空,风和日丽,不时还有几朵小小的白云悠闲的飘过,注视着底下熙熙攘攘的人流。
北京路翼侧的高第街,这是广州很有特色的批发市场,很多人都会来这里淘一些物美价廉的东西,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嘈杂不堪,混合成一片让人心烦的噪音。
忽然间,街上密密麻麻的人流自动分开了一个空隙,逛街的人们都捂着鼻子给一个满手尿骚味的男子让路,那个男子却满不在乎,完全无视别人鄙夷的白眼,我行我素继续走自己的路。
刚过完21岁生日的张风,很无聊的边走边打量着路边小贩的货物,他那堆乱蓬蓬经常不梳理的头发下,一双本来大大的眼睛总是眯缝着,看上去显得有点狡黠,长相倒是勉强算得上清秀,但走路的样子歪歪扭扭的实在有点痞气,穿着从夜市小地摊买来的T恤,配上一条也不知道有几天没洗的长裤,脚跟踩着皮鞋,还不穿袜子,踢踢踏踏的当成了拖鞋,让稍微正经一点的人见了都直皱眉头。
他正郁闷的朝着高第街另一边出口走去,刚才在那家写字楼的消防梯处,他本来想用新学的法术“飞天灵手”,去试试那家外企前台的洋妞一对惹火****的手感如何,但是好象施法时出了点偏差,不知抓到了哪里的东西?虽然也象是两个半球滑溜溜的感觉,手上却沾满了一股臊臭的液体,真是衰到家了!
“飞天灵手”是他的师兄前不久才教给他的本门小法术,以自己的灵气施法后,能在一定距离内凭空变出一双普通人看不见的灵手。在一定时间里,自己肉体的手做什么动作,那双虚造出来的灵手就做什么动作,可以用这双灵手从远处抓东西回来,而且灵手有什么感觉也能回馈到自己的脑海里,可视作自己双手的延伸。本来挺好的一个法术,却被这小子用作修练“抓奶龙爪手”去了。
张风正低头想着事情,不经意间好象踩到了别人的脚,他没留意,仍然自顾自的走路。
“喂,小子别走。”身后有人在喝骂。
张风回过头,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个染着满头金发,右耳戴着巨大金耳环的混混,正凶神恶煞的瞪着他。
那个混混见他回过头来,劈头就是一句:“**你老母!”(广州白话,意即友好的表达对贵令堂的仰慕之意……)
张风一愣,黑白分明的眼里好象有什么光闪了一下,马上如同遇到久不见面的老友一样,立刻热烈的、紧紧的握住那个混混的双手,双脚同时踩上那人的鞋子,满脸诚恳的道歉:“大哥,踩到你了?真不好意思!没看到你是我的错,你原谅我吧!要不你就打我一顿也行,狠狠的打我吧,不然我会过意不去的。”那个样子就跟个白痴似的。
自小修练的张风功力虽然比不上他的师兄妹,但对付这些街头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那个混混的双手被他紧紧抓住,巨痛无比,双手怎么也抽不出来,张风力气大的令人恐怖。混混想把脚移出来好踢这个白痴,却发现自己的鞋子好象被两根重逾千斤的大铁柱压死在地面一样,完全动弹不得,从脚尖传来的痛苦使得他眼泪都掉下来了,身体拼命的扭来扭去,旁边路过的一个老太婆惊异的看着这两个人,不知他们正在干什么?
张风转过头,流着口水,像极了痴呆儿似的对她解释:“老相好,好久不见了,看把他激动的……”老太婆呸呸连声的走开去,摇着头大叹世风日下,现在的年轻人呀,都明目张胆的在大街上搞同性恋,太不象话了!
混混拼命挣扎,始终甩不开张风的铁手,张风的双眼却睁得大大的,透着单纯到极点、一脸人畜无害的无辜。
“大佬,你放手啊,好痛!放手啊!”混混心知遇到传说中所谓的高手了,苦苦哀求着。
“呵呵,瞧你,何必这么激动,以后不要把脚到处放,别人还要走路嘛!这次就算了,幸亏你是遇到我,我人最好了,特别好商量。”张风眯起眼,放开混混,立刻从一个白痴变成正气凛然的大侠,一边老气横秋的板着脸,训斥着混混,一边极快速的,抓起混混的衣角,抹干净手上的尿渍,顺便还从混混的口袋里掏出钱包。
那个混混的双手就象风干后的鸡爪一样憔悴,两条腿也麻木的不得了,一个站不稳,倒退几步跌坐在地上,双手仍然疼痛不已,软绵绵的垂下来,无力举起,被踩扁的双脚痛的让他泪流满面,他抬起头,恐惧的仰望目前这个怪物:“大……大佬,你拿我的钱包做什么?”
把钱包塞进自己口袋,张风笑眯眯的说:“你的脚横在那里,把我的鞋底都踩坏了,不用赔啊?”顺手还摘下他那巨大的金耳环,然后扔下发呆的混混扬长而去。
走出街口,张风坐上的士,车开动后,他在后座翻看着不义之财,可惜翻遍了那个破破烂烂的钱包,也只是找到两张皱巴巴的十块钱,连一张银行卡都没有。他随手就把钱包从窗口扔出去,还好刚才得到了一只金耳环,等等,金耳环?他仔细分辨了半天,终于悲哀的确认,那只是一只镀铜的铅制耳环而已。
张风恨恨的骂了句:“什么素质啊?还造假!怪不得只能当混混!”气愤的想把耳环扔出车外,想想又塞回自己口袋里,也许什么时候还可以拿这个来骗点钱,这世界总是有很多傻瓜存在嘛。
的士驶过海珠桥,经过江南大道,在美术学院门口停下,张风下车后左顾右盼,师兄白镇宇交待他到这里把一件东西交给一个也是姓张的客户,据说那个客户还是个美女画家,所以才调起了这个整天睡觉的懒人积极性,说起来这还是他两个月内第一次去办公司里的事,张风实在很懒,是个只会白拿工资而不干活的混蛋,若不是公司老板就是他的师兄,他早就被人一脚踹出公司大门了。
“难得一身好本领……”罗文经典的《小李飞刀》被他设置成了手机铃音,他按下接听键举到耳旁,里面传出了一把带点磁性,很温柔很好听的女子声音:“你好,是张先生吗?”
“我是,是张小姐吗?”哈,如此动听,就如同下凡仙女那美妙的歌声,令人如痴如醉,张风已经想象到这把声音的主人容貌了,脑海里开始意淫……
“是啊,人家在你们公司网站上订了一个爱情增运项链,但时间都过啦,人家在门口等很久啦,到底送到没有嘛?”
“送到了送到了,我已经站在美院门口了,可是我没看见你。”张风四处张望,看见离他左面十几米处,有个风姿绰约的苗条女郎只穿着新潮的小背心和小短裤,正看着他这边在打手机。
不能流口水,千万不能流口水,不要在美女面前失礼,张风心里不断提醒自己。大美女画家啊!果然搞艺术的都思想前卫,早知道那条爱情增运项链就让自己来作法好了,加点对自己有利的法术上去,现在太可惜了。
眼睛直直的盯着美女那修长的雪白大腿,张风龌龊的脑子里已经冒出了详细的泡妞计划,想好了接下来的行动步骤,正想开步向那个女郎跑去,身后一只胖乎乎的肉手忽然搭上了他的肩膀,一张圆圆的就象洒满芝麻的大饼脸突兀的出现在他面前,双眼笑的眯成一条缝。
“哎呀张先生啊,你知道吗?人家等你好久啦。”声音又嗲又软,与刚才手机里的声音一样的动听悦耳。
听到这把貌似仙女的声音从眼前这个满脸痘子的肥妞嘴里飘出来,实在让张风有种跳出马路撞车的冲动。
仙女?那这个仙女一定是下凡时,脸先摔地上了,而且还是摔在碎石地上……
他眼前一阵发黑,刚才脑海里绮丽的画面完全破碎了,到能看见东西的时候,只看见那边的短裤美女坐上了一辆宝马的副座,车子经过他面前,车窗里艳丽的美女对着他绽开了微笑,似是对他那痴痴呆呆的样子感到十分好笑,但在张风眼里,就好象那个美女在讥笑着他的意淫一样,随着宝马的绝尘远去,迷人的笑脸也离张风越来越远,张风的心,也象掉进冰窟一样,越来越凉。
“哎~你怎么啦?张先生?”脸先着陆的肥仙女在他面前挥动着大手,还可以看见腋下的毛都没剃干净,一阵阵的怪味从那里扑鼻而来。
张风屏住呼吸,把装着那个项链的包包和送货单递给她:“张小姐,这是你要的项链,承惠200元。”只卖200元的东西他还打的从北京路坐到这里?真是败家!
肥妞当场付过款,为了证明造物主的确是公平的,一个人某方面的缺陷一定会从另外的方面给予补偿,肥妞的声音真的很好听,去当那种色情电话陪聊一定业绩很好,性格也是那种很讨人喜欢的豪爽大方:“都这么晚了,还要麻烦张先生这么远给人家送过来,真不好意思,晚上就让我请张先生吃饭吧。”
张风心里嘀咕着,对着你这种极品我还能吃得下饭?还是免了吧。
但他的原则就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虽然眼前这个肥妞有一种让普通人对着她就咽不下饭的感觉,但张风可不是普通人,他可是秘术组织傲力会的正式弟子,忍耐力远超常人,能有便宜占,哪会轻易放过,打定了主意后,他厚着脸皮,很不给面子的说:“张小姐,不如你把饭钱给我,我自己去吃好了。”也不管人家只是说的客气话。
肥妞应该是寂寞过头了,连张风这种濒临影响市容的人也咬住不放:“哪能这样?走!我请客!去酒楼吃。”
张风哭笑不得的给她拉着就走,还真没见过这种蠢猪客户,哪有请个素不相识的送货工上酒楼吃饭的道理?可能这肥妞心理变态,也罢,肥妞身上的味道闻闻也就习惯了,昌岗路和江南大道这边的酒楼多的是,反正说好肥妞请的,管她有什么目的,先吃了再说。不吃白不吃,反正老子绝对不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