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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最后一次狂欢

和上一次出征的情况不同,这一次出征生离死别的意味少了许多,更多的则是抱着一种对未来的憧憬,送行的人也多了起了,不像上一次,出征的战士都是静悄悄的出发的。

银珠一身的盛装,打扮得像一只凤凰一样,脸上笑靥如花,小脸蛋红扑扑的,稳稳的坐在一匹小马上左顾右盼。卓虎和蒙迪也各自领着自己小队的人,稳稳的坐在马上,倒也是英气逼人。

整个送别场面看起来既热烈又温馨,大小姐亲自领着寨子里的勇士出山到京城里闯荡,这在苗寨里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真正比较低调的则是躲在一个小角落里江晓燕和任华。当这两个人手牵手的出现的时候,四周的苗人有意无意的都躲得远远的,唯恐避之不及。

任华知道这些苗人躲的是自己,心中一酸,松开了江晓燕的手:“人这么多,咱们两个最好还是先分开一下,免得受我的连累,这些人也躲着你。”

江晓燕哼了一声,大大方方的拉起了她的手:“怕什么,我在寨子里这两个多月,只有姑姑对我最好,别人愿意怎么看就怎么看好了,我偏要让他们看到咱们的亲密关系。”

这个丫头可真是招人疼啊,任华感动得眼圈发红,反手握住了她的手,连连点头。她从学习蛊术之后,就为寨子里的人所不容,迫于无奈,只好自己独自一人搬到远离寨子的后山上去住,每日里靠养些花花草草打发时间,日子过得好不凄凉。自从江晓燕来了之后,两个人由病人与医生之间的关系发展成相依为命的关系,短短两个月之内,已经达到了难舍难分的程度。

平时还感觉不到什么,现在乍一分别,二人心中才知道这份感情的沉重。江晓燕心里也酸酸的,握着任华手,泫然泪下:“姑姑,你放心,等我们安定下来了,有时间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

任华重重的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在一旁忙来忙去的高山一眼,低声道:“出去之后,这个小子要是敢欺负你的话,你回来就告诉姑姑,姑姑帮你收拾他。”

江晓燕脸色一变,急忙说道:“姑姑,这个家伙对我挺好的,你可千万别把你的本事用在他的身上。”

任华被她逗得嘻嘻一笑:“就知道你会心疼这个家伙,你这孩子哪点都好,就是心太软,有时候对男人是得动点强硬手段的。要不姑姑帮你想个办法,让他只对你一个人好?”

江晓燕的脸色还没有变过来,脑袋晃得像个拨浪鼓一样拒绝了任华的好意。任华没有办法,只好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低声笑骂了几句。

这两个女人在角落里低声细语,高山用眼角瞟见,只觉得胆战心惊。江晓燕和华任在一起相处了两个多月之后,身上的邪气重了许多,昨天回到家里,将自己一不小心失言的事告诉了她,本来只是随口一说,不料江晓燕听了之后,连连追问慕容兰是什么反应。

听到高山说慕容兰的反应还算是有利于己,这才出了一口气,然后恶狠狠的说:“幸好这个丫头没有表现得太激烈,否则话,定要让任华姑姑将其治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高山顿时吓了一大跳,从理论上来讲,他和慕容兰完完全全的战略伙伴关系,自己回京以后能否度过难关,全靠这个丫头呢,这么一位重要人物,一旦触了江晓燕的逆鳞,居然毫不犹豫的要下手除之,纵观整个大院里出来的孩子,也没有几个有这么狠心肠。

天色大明,一轮金色的太阳射出万道金光,将苗疆特有的薄雾射得无影无踪,高山纵身上马,作了一个准备出发的手势,人群顿时沸腾起来。送行的苗人自动离开了队伍,远远的望着即将远行的亲人,姑娘们跳起了欢快的苗家舞蹈,唱起了送行的山歌。

任华叹了一口气,松开了江晓燕的手,变戏法一样从旁边搬过来一个小小的花盆,花盆里种着一株小小的老山兰,在晨光中微微随风摆动,递到了江晓燕的面前。

由于在老山战区呆得时间较长的关系,高山和江晓燕二人对老山兰始终有一种特殊的情结。而现在两个人都没有办法再回到自己过去熟悉的生活,这种两地都有的老山兰更多的代表了一种乡情。现在见任华捧了出来,江晓燕惊喜连连,连忙接过了手中。

在整理行装的时候,她也冒出过移植一株老山兰的念头,只是一时半会没有找到合适的容器,只得做罢,想等日后有时间再想办法移植。任华也算是对她极为了解了,居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煞费苦心的找了一个小小的花盆,昨天夜里挖了一株老山兰栽在里面,送给江晓燕做临别礼物。

看着江晓燕兴奋得通红的俏脸,任华无奈的摇了摇头:“真是不理解你这孩子,送你金子银子也没见你这样兴奋过,偏生对这株极为常见的小花这般上心。”

江晓燕小心翼翼的将那株小花捧在怀里,道:“姑姑,你不会懂的,没有人能够理解我和高山对这种花的感情,日后也许你们会懂,但是现在你们不会懂的。”

硬着心肠辞别了任华,来到银珠给她准备的一匹小矮马前,翻身上马。银珠虽然和她现在是已经挑明了关系的情敌,但是这位女高中生心地还是比较善良的,知道江晓燕不擅骑马,所以特地挑了一匹性子比较温顺的滇马让她骑乘,免得这位统领夫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丑。

随着最后一个领导江晓燕的上马,部队总算是集结完毕,高山一声令下,一百来人的苗人队伍浩浩荡荡的开出了苗寨。行军的时候,慕容兰总算是明白了“三三制”的好处,整支队伍由于将领导权利落实到了个人,而且以班排为单位行进,人数虽然不少,但是却一点也不乱套。高山这个“连长”和慕容兰这个“指导员”所能做的,只是一个在队伍前面领头,一个在队伍的后面押阵,至于其他的事情,则由蒙迪、卓虎和银珠这三个“排长”具体实施了。

这一次出发,基本上没有作战任务,众人都是轻装上路,只带了一些简单的换洗衣服和路上的干粮、清水等物,再加上这些都是身经百战的老战士,行军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天黑的时候,已经转出了苗寨的范围,再走几十路就是大宋的宜州地界了。高山和慕容兰简单交换了一下意见,吩咐就在扎营。

所谓的扎营,无非就是一百多人围坐在一起,点起一堆大大的篝火,众人在火边一边吃着东西一边载歌载舞。上一次由于是出去打仗,众人可没有这样的好心情。

慕容兰身为一名大宋军官,看到这种场面,眉头皱得老高,在人群中找到了一边吃着干粮一边欣赏这些粗犷的苗族汉子表演的舞蹈的高山,低声埋怨道:“这些兵一点军纪没有,扎下营之后就点火跳舞,你怎么也不管管他们?”

高山示意她在自己身边坐下,微笑道:“这些人才从天口关回来,就忙于农业生产,还没有好好的放松,今天就让他们放松一天又能如何?况且,过了今天,他们就算是想这样轻松也不可能了。”

慕容兰眨了眨眼睛:“高统领何出此言?”

“明天一天,咱们就进入了大宋地界了,这些苗人又不是没有分寸之人,当然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况且,从明天起,每天晚上扎营之后,马上就埋锅造饭,吃完饭不管是谁,都要接受两个时辰的训练。到时候累个半死,谁还能有这样的好心情?”

慕容兰吃了一惊:“从明天开始,每天晚上要训练两个时辰?”

高山点了点头,道“我已经叫蒙迪和银珠他们过来研究这件事了,顺便也通知了江文碧,等他们全都到齐了,咱们就具体的研究一下。”

“每天晚上两个时辰,第二天一早还要赶路,这些人会不会吃不消?”

“我也想到这一点了,所以还要请慕容将军帮一个忙。”

这个家伙每一次冒出新想法的时候,都够自己忙个半天的。慕容兰腹诽了几句,有心要拒绝,可是不知为什么,说一说出口就变成了:“要我帮什么忙?”

“这些人之中的大部分都是和咱们一起奇袭过胡人马圈的,算是筛选出来的精华了。最主要的是他们应该都会骑马,到了大宋地界了之后,还请慕容将军想办法弄个百十来匹军马,人手一匹。一来可以让他们节省体力,二来可以加快行军速度,第三,可以让他们进一步熟悉马战。如果他们都像胡人那样精于马战的话,咱们那一晚上的损失也不会那么大了。”说着,叹了一口气。

慕容兰只觉得满嘴发苦:“大宋的战马本来就少,南疆的防务又不重,这一百匹马可好不弄。”

高山坏坏的一笑:“对别人而言的确是有点困难,可是对于慕容将军而言,就算是困难一点,也不会办不到吧?”

这个坏蛋就是自己命里的克星,也不知道是哪辈子欠他的,明知道他的要求极为过份,可是慕容兰就是没有办法拒绝,瞪了他一眼之后幽幽的说:“我看看吧,尽力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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