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美丽的花语平原
我是多么渴望装车的过程能够持续一百年啊,那样我就可以在巴迪斯镇停留一百年了。
虽然我依然很感激普兰达,但是我宁愿他这一次不那么替我着想一点,对于我的事情不那样上心一点。可是好人普兰达办事效率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就征集了二十辆双架马车,二十七八个搬运工一拥而上,开始以快的让我心痛的速度往车上装武器装备。
仓库的士兵都被普兰达调出来,但并不是帮着装货,而是在街道两头警戒,告诉来往的行人,城主大人正在装卸武器装备,任何人不准靠近,否则格杀勿论。为了打发装车这段时间的无聊时光,好人普兰达还特意从附近饭店叫了几桌丰盛的酒宴,摆在大街中央,让我和我的地精战士们任意享用。
我想这可能是我这次来巴迪斯镇唯一可以吃到的人类美餐,因此我吃的特别卖力气,我要尽可能的把这种美妙的感觉保留在记忆深处。二十个地精战士得到蛋蛋的许可之后,表现的比我更生猛。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吃这么好的东西,整个场面简直就是在打仗,有的时候为了一个苹果必须要通过战斗才能确定归属。街道两侧民居的墙头上,房顶上,甚至大树上都爬满了人类,他们对我们指指点点,为地精吃饭的惊天动地而深深地折服。
普兰达也在笑,那是一种宽容的笑,一种和善的笑。普兰达至少有三次询问我,是不是再增加两桌。我立刻就点头答应了,因为我也觉得没吃过瘾。
当第一车货物满载着驶出仓库大门,缓缓的停在我身边的时候,街道东头出现了一群身穿华丽衣服的人类,这其中有好多个我曾经见过面的人,比如那个神父巴尔巴斯,他们和士兵们争吵着,想要过来向我表示尊敬。普兰达告诉我,为了防止这些人进来分吃桌子上的食物,他已经严令士兵不准放行了。我也担心他们抢我的食物,因此我一边加紧吃饭的速度,一边对他们频频招手点头。
后来,那些人吵闹的太凶了,普兰达只好亲自出马,到大街口和他们解释,足足过了一个多小时,马车已经装满四辆的时候,那些人才对着我桌子上的美食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
在我们这一行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参与抢夺食物的人就是蛋蛋,事实上他一口也没有吃。货物开始装车的时候,他还在一旁检查核对。可是当货物装满两车,他却离开了仓库,走到三十多米开外的那两个矮人身边,低声和他们说着什么。
我想,蛋蛋一定在劝导两个矮人,让他们不要总是跟着我们,这样会影像我这个城主大人的威严。一个尊敬的,伟大的,高贵的城主大人身后,总是跟着两个衣衫褴褛丑陋无比的矮人成什么样子啊。
也许是蛋蛋的劝说取得了成功,也许是两个矮人连续四五个小时没吃东西肚子饿了。在我们装载第起车货物的时候,两个矮人向蛋蛋鞠了个躬,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柯克卜,再有三个小时,货物就装完了。你先躺在我们的车上睡一觉,等天一亮,城门打开的时候,我们就出发。”蛋蛋送走矮人,坐在我旁边很关切的说道:“养足精神,明天要走一百多里路呢。”
我用叉子叉起一条鱼:“一条,最后的,吃完,睡觉。”
“小心鱼刺扎你。”蛋蛋皱皱眉头,然后站起来大声命令到:“别吃了,都睡觉吧。”
我吃的太多,上好的麦酒也喝得太多,我的胃再也塞不下一条鱼了。我想,我是抱着那条鱼睡着的,因为当我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了被我压扁的一只鱼头。
“咔嚓,咔嚓!”我正在为一条美味的鱼而痛心疾首的时候,却突然听到车窗外一阵奇怪的声响。我打开窗帘,震惊的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巴迪斯镇,而是我最熟悉的花语平原。天空的太阳已经升起四五个地精的身高,估计是早上九点多钟。远远的地平线上,巴迪斯镇光明教徒的尖顶依稀可见。我估摸着,这里距离巴迪斯镇顶多有十五里。
麦酒真是好东西,只要喝得足够,就可以什么都不想的睡一觉,而且运气好的话还能节省一顿早餐。
“咔嚓,咔嚓!”那种奇怪的声音再次传来。我终于看清楚了,原来是地精战士身上的盔甲摩擦发出的声音。我们这个车队一共二十三辆车,开头并排三两食人魔车,阿大的车上只有我一个乘客,阿二和阿三的车上装着很多个大布包,我认出来了,那里面都是仓库中的行军帐篷。
在三辆食人魔车后面,是整整五排,每排四辆双驾马车,马车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武器装备。我第一次感觉到,草原还有比城镇好的地方。也只有在这样宽阔平坦的大草原上,才可以让这么多马车并排着前进。在巴迪斯镇,狭窄的街道有的时候连两辆马车都不能错开。
我的地精同胞们都穿着人类重装步兵战士的厚重盔甲。要不是他们的钢铁面罩还没有放下来,我真的怀疑他们不是我的同胞,而是一群人类的正规军人。巨大的盾牌摆放在身体左侧,两三米长的龙骨大棒摆放在身体右侧,他们端坐在马车上,偶尔扬起手中的马鞭抽打马匹,钢铁盔甲刺耳的互相摩擦声此起彼伏。
“盔甲,我的,脱了!”我愤怒了,盔甲是我花钱买来的,我还没有分配,他们怎么可以随便穿上呢?
“砰砰!”听到我的声音,两个地精战士立刻跳下马车,快步赶过来。四五十斤重的盔甲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两个地精战士却和没事人一样,以很敏捷的姿态跳上我的食人魔车。这都是那些宝贵的龙肉起的作用啊。为了让地精们的力气增加一些,我失去了价值十来万枚金币的财富。
地精战士小组长核桃指着我身边的一套盔甲说道:“穿上,副团长,命令。不穿,违反军纪,走路回去,惩罚!”
一提到蛋蛋,我才突然发现,车队中怎么没了蛋蛋?
我问核桃道:“蛋蛋,哪里?”
“副团长,城门,向北,骑马,走了。”核桃不容分说,开始和另外一个地精战士一起给我穿戴钢铁盔甲:“军纪,不穿,惩罚,坐车的,不准。”
难道蛋蛋要离开我?我心中一阵欢喜,这个可怕的史莱姆终于要回到他自己的族群中去了吗?太好了,没有他的欺压,我终于又可以在棒子城堡作威作福了。
“蛋蛋,没有了,团长,我的。军纪,废除了。盔甲,沉,不穿。”柔软的丝绸衣服多好,干吗要穿这些笨重的盔甲啊?
“不行,命令,执行。”两个地精战士强迫我穿盔甲:“副团长,回来,晚上。”
一听说蛋蛋晚上还要回来,我立刻泄气了,还是穿吧,否则的话蛋蛋回来会咬我的。一个被史莱姆咬过很多次的地精,这是不是另外一个精的传奇。只不过这个传奇不是地精的光荣,而是地精的耻辱。
人类的盔甲真的很精良,它能够很好的适应身体的各个部位,虽然是钢铁的,但是穿在身上并没有多少生涩的感觉,比我以前从那个死人身上剥下来的皮甲好多了。穿上盔甲,我活动了一下手脚,虽然感觉动作受到了一些限制,但是总体来说我还是能够承受。真难以想象,如果是两个月前,这样一幅盔甲是不是可以压垮一个地精?
穿好了盔甲,核桃又把十把已经拉开弓弦,安装好弩箭的军弩放在我的马车上。这些军弩散发着一股摄人心魄的杀气,我害怕里面的弩箭突然射出来,因此赶紧把它们全部丢到车厢里面去。
这个该死的蛋蛋,走就走吧,干吗还要下达这样一道命令,难道他不知道军弩存在着误射的可能吗?
在钢铁盔甲的严密包裹下,我们这一支车队再次上路了。高大的食人魔虽然胆子小,但是他们的力气却很大,一个人拉一辆马车在草原上健步如飞,比两匹战马拉的车看起来还轻巧。
今天是一个好天气,辽阔的花语平原鸟语花香,路上经常会遇到野兔和刺猬等小动物,他们惊慌的从草丛中窜出来,跑到安全距离好奇的打量着我们。我用军弩射击了几次,发现自己的技术对这些可怜的肉块不太感兴趣,除非他们能够长到八个咕噜兽那样大的体积,否则的话我射出去的箭都会很宽容的放过他们。
傍晚时分,我们距离棒子城堡还有不到二十里了。
这个时侯,我突然看到前方六七十米,一个不太高的小土堆上面的草丛在没有起风的情况下掀起一阵波浪,一百多个手持武器的盗贼慢悠悠的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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