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干chai烈火
艰难的旅程,漫长的旅程,疼痛的旅程,也是快乐的旅程。
在食人魔大步流星下,在战马粗重的喘息声和同胞们的嬉笑打闹声中,一段只有六十多里的路程,我们竟然用了整整一天一夜才抵达。为什么这么慢?原因只有我和蛋蛋知道,其他的人只能依靠猜测,得出和事实相差很远的结论。
蛋蛋铁了心要把我打造成一个超级战士,因此我们在食人魔车内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伴随着我和蛋蛋一次又一次尖叫着从食人魔车内飞出去,我们对忠诚徽章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了。
我终于相信了,在我的身体内部的确封印着一股巨龙的力量。怪不得那头叫做泰穆拉亚的巨龙轻而易举的死掉了,原来她的力量已经转移到我的体内。我也相信蛋蛋的身体就是开启忠诚徽章的钥匙,只要他的身体和额头的印记接触到一起,力量就会被诱发出来。
在一次又一次空中飞地精或者飞史莱姆之后,我们逐渐掌握了利用龙力的方法。总体来说,就是蛋蛋和我接触的时间越长,龙力在我体内保持的时间也越长。蛋蛋用不同的部位和我接触,我所获得的龙力大小也不同。
比如,蛋蛋用手指按压我的额头一秒钟,我就能获得一分钟相当于人类六级战士的实力,足可以蹂躏一头咕噜兽了。如果蛋蛋用嘴唇亲吻我的额头一秒钟,我的力量瞬间可以达到十级或者更多。至于多多少,蛋蛋也无法说清楚,因为他对人类战士的评级并不是很了解。
训练的次数多了,我对力量的控制能力也大大加强。虽然身体被力量充斥的感觉很难受,但只要我努力克制,那种一触即发的情况就不会发生。最长的一次,我竟然忍耐了五分钟。
当然了,我们也尝试着用别的地方和忠诚徽章做接触。比如蛋蛋的鼻子,蛋蛋的耳朵,蛋蛋的胳膊。无论是哪个部位,只要碰到了忠诚徽章,我的身体都会产生一定的反应。我很兴奋,我渴望知道的更多,因此我要求蛋蛋用身体其他部位接触我的额头。比如,蛋蛋饱满的胸脯,蛋蛋温暖的小腹……然而,只要我提出类似的要求,蛋蛋就会勃然大怒,我也会在随后的一两秒钟之内惨叫着飞上天空。
蛋蛋绝对是想歪了,我是高贵的地精,我怎么可能对史莱姆的身体产生非分之想呢?
在蛋蛋衡量我的力量的同时,我也在衡量蛋蛋。我估计,蛋蛋的真实力量超过他用手指摸我的额头,但是还没有达到他用嘴唇亲吻我的额头。因此我的自信心又回来了,原来蛋蛋并不是无敌的啊。如果日后我想要惩罚蛋蛋,就先让他亲吻我的额头,然后再狠狠地教训他。
因为开始的时候对力量的控制不是很熟练,我和蛋蛋给食人魔车厢造成了极大地伤害,当天晚上车厢就彻底散架了。蛋蛋为了保密,不让柏南德和同胞们看到我们在做什么,也不让他们靠近,我们用一块巨大的帆布把食人魔车蒙起来,在里面继续试验。
“亲他,又一口,哈哈!”只要看到帆布鼓起一个大包,同胞们就会大呼小叫。
“干chai烈火,一发而不可收拾啊!”柏南德一边记录事情的经过,一边擦拭额头的汗珠:“太不可思议了,整整十个小时了还没有结束,吃了龙肉的食人魔也做不到啊!”
该死的柏南德,他竟然用食人魔和我们作比较,他难道不知道我曾经吃过上百斤龙肉吗?
我们地精有一句格言:有多大的肚子,就有多大的饭量。
翻译成人类的语言就是:有多大的本事,就能做多大的事情。
这句话,在我这里得到了应验。
伴随着我对力量的控制越来越纯熟,我的信心空前高涨起来。因此当我们在第二天下午抵达戈马部落的时候,我改变了最初的计划,我不要做他们的朋友了,我要做他们的主人。
对于我的勇敢,蛋蛋第一次对我竖起大拇指:“这才是一个男人!”
“男人,不是,男地精,是。”我纠正蛋蛋的口误,因为我很不愿意蛋蛋以一个人类女人的口吻对我说我像一个男人。
站在一个小土坡上,蛋蛋有点担心的说道:“听说戈马部落一共有将近五百个地精,还有十来个食人魔战士,我们这二十来个人能行吗?”
“可以,一个我,足够了!”我骄傲的昂起头颅,指着正从村子里面乱哄哄跑出来的两三百个地精说道:“地精的,我了解,你不了解。敌人强大,仁慈,敌人弱小,被仁慈。钱多,主人,钱少,奴隶。”
“马车,马匹,衣服,货物,武器,留下,活着,不留下,死了!”几百个地精迅速把我们包围了,为首的一个地精举着一柄生锈的大砍刀威胁我们:“戈马•毛驴,大首领,戈马部落的,厉害,强大,反抗,死了,死了,都死了!”
“哈哈哈!”四辆马车聚拢到一起,我的地精战士们站在马车上,举着伪装成木棍的龙肋骨大声嘲笑对方“柯克卜•棒子,大首领的,城主的,厉害,反抗,死了,顺服,活了!”
“戈马,人多,柯克卜,人少。死了,柯克卜;活了,戈马!”那个叫做毛驴的首领很迷惑,他不明白我们二十多个人怎么还不显示仁慈,他更不明白,我们这些人明明是地精,怎么看起来比人类还人类。
多漂亮的马车,多漂亮的衣服啊!戈马们一个个眼珠子都红了。要不是看到我们手里有军弩,他们早就一拥而上了。
“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准进攻。”蛋蛋摆手制止战士们的哄笑,然后对我笑眯眯的说道:“柯克卜,我刚才似乎听到有人说要一个人收服戈马部落,是不是真的?”
“亲一口,真的;不亲,不真的。”我把额头凑到蛋蛋的嘴边,等待他为我开启力量。
“大家都是地精,亲一口会出人命的,不如摸一下吧。”蛋蛋灵巧的向后退了一步,让开我的额头,然后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忠诚徽章:“五秒钟,就足够了。”
“太令人感动了!”柏南德崇拜的望着我们:“大战在即,男主人和女主人竟然视敌人如同不存在,依然不忘记互相安慰和鼓励,这是多么伟大的真情啊!”
手指一点,那种力量的感觉立刻在我的体内沸腾,我拎着龙骨大棒走下马车,对戈马•毛驴喊道:“挑战,首领,对首领。胜了,大首领,不胜了,不首领。”
这是我们地精的规矩,任何地精都有权利对首领发起挑战,只要能够取得胜利,挑战者就会拥有首领的一切。
“应战,应战!”毛驴身后的地精一起呐喊:“胜了,东西,我们的,战斗,没有了。”他们的算盘打得好,只要毛驴打败我,我的一切按照地精的传统就要都交出来,他们就不必和看起来很厉害的军弩正面冲突了。
“戈马,大部落,高贵。柯克卜,小部落,不高贵。挑战,不答应。”戈马一定是被我的风度吓怕了,竟然不敢应战,而是向身边的两头食人魔指了指我:“踩扁,咬烂,撕碎!”然后又指了指柏南德和蛋蛋:“人类,死了,尸体,你们吃!”
“哇哇……”两头食人魔高兴地口水一碗一碗的往下流,他们虽然冲向我,但是眼睛却盯着蛋蛋和柏南德,在他们心中,我就和死地精一模一样了。
我毫不犹豫的举起龙骨大棒,“砰砰”两声打在两头食人魔的脑袋上。
无法形容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两颗硕大的头颅就如同两枚鸡蛋一样,轻而易举的被我敲得粉碎。食人魔没有惨叫,因为它们的嘴巴也在龙骨大棒的敲击下变形了。花花绿绿的脑浆和血液还没有喷溅出来,食人魔的尸体就轰然倒地。
胜利来的如此简单,我都不敢相信了。
永远不要轻视你的敌人,哪怕对方只是一个地精。
这是蛋蛋在训练军队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我听到了,记下了,也付诸实际行动了。
抬眼望过去,戈马的地精都惊恐的看着我,他们的身体在颤抖,前面的准备撅屁股,后面的已经悄悄显示着仁慈。戈马•毛驴则哭丧着脸,眼泪一滴一滴的往下掉。饲养食人魔太昂贵了,他一定心疼的想要自杀。
我解开身上的钱口袋,哗啦啦倒出一大堆金币和银币:“顺服,银币,一个,一个人。”然后我又回过头来,指了指地精战士手中的军弩:“仁慈,跑不快,射了,死了,银币,也没了!”
“发射!”蛋蛋很聪明,他立刻命令战士们扣动扳机,二十支弩箭带着死亡的呼啸,飞越所有地精,在远远的地方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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