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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练虫如练兵

张白圭与孟喜儿正在屋里说话,外面有家丁来报,小辽王来找少爷。

小辽王朱宪节亲自来张府,真是让这些下人们既吃惊,又欢喜。

张白圭听朱宪节来了,当下拿起连弩走了出去,在客厅中,朱宪节正在四处打量着。

朱宪节看到张白圭手中的连弩,立刻欣喜异常,他这次来的目的就是这把连弩,昨天因为喝高了,话还没有说清楚便醉倒了,今天一醒来便急急忙忙的来到张府。

“白圭,今天一定要和我去打猎,我要和你好好较量一番!”朱宪节嘴里说着这些,但是眼睛却不离开张白圭手中的那把连弩,涉猎是假,贪图连弩是真。

“改日再去吧。”张白圭将连弩放在桌己上。

两人聊了片刻后,朱宪节坐不住了,拉着张白圭走出府邸。

……

走到集市上后,朱宪节神秘的说道:“今天我带你去看个新奇的东西。”

张白圭好奇起来。

“是什么东西?”

“到了你就知道了。”

张白圭跟着朱宪节,不大时间,来到了一棵树下,张白圭一看,原来是斗蛐蛐,这怎么会是什么新奇的东西?

可是他再仔细一看,就发现奇怪之处了。一般来说,斗蟋蟀都是将两只蟋蟀放在一个器皿之中斗的。可他现在看到的这个斗蟋蟀的器皿,是一个非常大的方形的瓷盘。瓷盘之中的蟋蟀也不是通常的两只或几只,而是足足有二十只之多。并且,这二十只蟋蟀分为青、黄两种颜色,每种颜色不多不少,都是十只。

按道理,这么多蟋蟀在同一个盘子之中,就算不打成一团,也应该十乱作一团。可奇就奇在,这些蟋蟀并没有乱成一团,而是按颜色分成了两列:青色的蟋蟀全部列队于盘子的右侧,而黄色的蟋蟀则全部列队于盘子的左侧。尽管两边的蟋蟀各各跃跃欲试,却又没有一只蟋蟀越雷池半步。

蟋蟀好斗,能令蟋蟀这样整齐的“列阵”,并且约束它们不互相打斗,当然算得上是稀奇的事情。但是,跟接下来发生的事相比,就算不上什么了。

只见一面鲜红的三角形小旗,从放蟋蟀的大盘子上空一挥而过。就在这面小小的旗帜一挥之际,原本犹如两军对峙般,僵持不下的两队蟋蟀,竟然如同听到了冲锋的号角一般,在同一时刻发起了进攻。瞬间,两队青、黄分明的蟋蟀,就如同两串断了线的珠子般乱作了一团。

可是,这是表面上看。如果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青、黄二色的蟋蟀并不是杂乱无章的绞在一起混战的。这些蟋蟀显然并不像普通蟋蟀那样,互相之间随意的攻击。相同颜色的蟋蟀之间绝对不会相互攻击,它们只找不同颜色的对手来逐对厮杀。所以,这看似杂乱无章的混战场面,其实却是秩序井然。

这种青、黄相间的逐对厮杀模式,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因为盘中的“战局”改变而改变了。原本在盘子正中央的“战场”,正渐渐向盘子的右侧逼近。而盘子的右侧,正是青色蟋蟀的“大本营”。

张白圭见识过这番奇特的斗蟋蟀之后,心中惊叹不已:“这哪里是在斗蟋蟀啊?简直像是练兵啊!”

在战场上讲究的是“击鼓则进,鸣金则退”,而刚才在瓷盘上两次挥动的令旗,显然也是起到了鼓和铜锣一样的作用。对于能将蟋蟀训练成这么守纪律,而又不缺乏斗志的人,张白圭可是非常的感兴趣。所以在惊奇之余,他抬头向瓷盘对面望去。这才发现,瓷盘对面站着的,是一个年纪约莫只有十岁的小孩。这个小孩面貌清秀,皮肤白皙,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虽然长清瘦了点,可是骨架却显得不小。

斗蟋蟀本来就是小孩的娱乐项目之一,而这小孩的左手之中,握的正是刚才张白圭见到的那面号令众蟋蟀的小小令旗。所以毫无疑问,这个小孩就是这些蟋蟀的主人。

连蟋蟀都能练的这么像模像样?这也太夸张了点吧?看来,这个小孩长大后,保不准会成为一代名将的。不知怎么的,张白圭不由的由这个小孩联想到了另一个人——孙武!

张白圭正想着如何想办法打听出这个小孩是谁,就听见旁边有个人在问另一个人:“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被问的人有些得意的说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张白圭心中一乐:“听他这么说,自然是知道这个训练蟋蟀的小孩是谁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想到这里,张白圭赶紧竖起耳朵来听。

“他是……”被问的人刚说到这里,就被一阵吵嚷声打断了。

张白圭转头望去,发现正在吵闹的是两个年纪在十二、三岁左右的少年。这几个少年的衣着虽然还算鲜光,但从神态举止来看,却怎么看怎么像小混混。只见其中一个小混混说道:“咱们少爷要买你的蟋蟀,那是给你面子!”

另一个小混混随声附和道:“就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张白圭这才发现,和这两个小混混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差不多大年纪,细皮嫩肉的纨绔子弟。看来,就是他们所说的什么少爷了。

那个斗蟋蟀的小孩正在逐一把蟋蟀收入一个个特制的小竹筒之中,他头也不抬的回答道:“我说了——不卖!”

那个纨绔子弟掏出一锭银子,仿佛在炫耀般托在手心中,然后说道:“看见没?只要你把那些蟋蟀给我,这足五两的银锭就是你的了。”

那个斗蟋蟀的小孩却仿佛没有听到一般,继续在收着他的蟋蟀。

被他凉在那里的那个纨绔子弟显得有些尴尬。五两银子,在富贵之家当然算不上什么,只不过是给小孩的零花钱而已。可对普通人家来说,那可不是个小数目。

因为在这年头,维持一个像张白圭他们家这样富裕的大户人家,整整一年舒适、甚至可以说有点奢华的生活,其花销总共也只不过需要四、五十两银子而已。在这个纨绔子弟想来,穷人家的孩子,看到这么多的银子,自然会高兴的将蟋蟀卖给自己的。

可是,显然他是看走眼了。他没有注意到,那个斗蟋蟀的小孩身上穿的衣服虽然看起来比较朴素,但是布料的质地却非常的好,明眼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上品,绝非普通百姓自家纺织的布料;而且,这衣服的剪裁也是相当的精致,很有可能是出自某些有名头的裁缝之手。

这样一个小孩,自然不会是穷人家的孩子,对他手中的银子当然也就根本不可能看的上眼了。

眼看着那个斗蟋蟀的小孩,就要将蟋蟀全装入竹筒中了。那个纨绔子弟想了一想,一狠心,又掏出一锭五两的银锭来,说道:“再加上一锭银子,一共是十两银子,这回总够了吧!”

那个斗蟋蟀的小孩,把最后一只蟋蟀装进小竹筒中后,站起身来,只扫了一眼那个纨绔子弟手中的银子后,并没又理他。只是自顾自的将那些装有蟋蟀的小竹筒,往一个不大的布袋中放去。他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还是可以从他刚才眼神中看到一种轻蔑来。

而那个纨绔子弟,显然也看出了他眼中的轻蔑,脸色立马就变了。看到他脸色像猪肝一样难看,跟着他的那两个小混混互相使了个眼色,气势汹汹的冲着那个斗蟋蟀的小孩走了过去。其中一个混混用一种威胁的口气说道:“臭小子,咱们少爷可是出了十两银子!别不识趣!”

那个斗蟋蟀的小孩,把装满小竹筒的布口袋随手扎了个结,满不在乎的说了句:“说了不卖就是不卖,罗嗦什么?”说完,收拾东西就打算走。

那两个混混闻言大怒,其中一个小混混一抬脚,踢翻了刚才用来斗蟋蟀的瓷盘。而在瓷盘破碎声传来的同时,另一个小混混也挥拳向那个斗蟋蟀的小孩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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