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影跑去监视器那里一看,却是个陌生人,一会儿来回道:“心怡,有两父子,说想进来躲躲雨呢!”
言水红就心软了,虽然知道小妹素来不喜陌生人进到自己的地盘,但还是道:“心怡,让他们进来吧。这雨虽说不大,可也不算小。附近也没有避雨的地方。”
月影也赶忙帮着求情:“心怡,怪可怜地,看着不像会惹麻烦的人,让他们进来吧!”
似笑非笑地看了月影一眼,这家伙什么时候变这么好人呢?恐怕是看那父子长得不错才大发善心吧。这月影从小就是这样,由于自己长得美貌就有点以貌取人,长得美貌的人再怎么样都好,长得不入她眼的人向来是理也不理,陶欢因为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算是例外。
“看你们,好像我是坏人似的。我有那么不通人情吗?好了,让他们进来吧!免得冻坏了有人心疼,说完瞟了月影一眼。”
月影呵呵一笑,也不反驳,转身就去开门了,一会儿就领着两个人进来了。
“心怡,水红姐。这是何致远先生和他的儿子小风。”
果然是一对好人物,言心怡心底暗喝一声采。如果说大姐是自己所见过最美丽的女子的话,那这何致远先生便是自己所见过最为美丽的男子。是的,美丽,一般来说,这两个字用来形容男子是有点不恰当的,被别人称为美丽的男子多少有点女子气,看起来十分的别扭,让人心底不太舒服。但这何致远先生却不见一丝女气,反而有点仙气,不似尘世中人。儿子小风和他的五官倒有点神似,但却没有那种仙气,是那种很俊俏的小男孩,只是带着点冷漠的神情。
何致远很礼貌地打了招呼,言心怡忙请他们坐下。
却见月影已经拿着一条干毛巾过来了,妩媚地笑着:“何先生,衣服都有点淋湿了,用毛巾擦一下吧!要不然会感冒的。”说完,拿着毛巾就给何致远擦起头发来。这何致远却似是很不善于拒绝别人似的,脸都红了,一边道:“不用,我自己来就行了。”一边想去抢月影手里的毛巾,但一不小心,竟碰到了月影的手,这下子,本来有点微红的脸竟然变成了大红。而人更是慌忙地站了起来,连连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一边往后退,结果一不小心又碰到了茶几,“呯”地一声整个人摔倒在了茶几上。而言心怡还没有吃完的煎蛋赫然给他压在了身下。而此时,他的肚子里又发出一声巨响。
纵然言心怡再镇定也给这一连串地变故弄了个目瞪口呆,这——这是怎么发生的?而肚子里发出这么大的抗议声,这人有多久没吃过东西了,看起来不像这么穷啊?
何小风翻了个白眼,心里暗暗呻吟,又丢人现眼了。但手里也不慢着,忙帮何致远站了起来。而何致远已经脸红得恨不得找个地洞去钻了。
言心怡实在很想笑,不过,面对着这么一个容易害羞的男人,她难得的善心还是冒了一点出来。
“欢欢,再煎几个鸡蛋来吧。然后再煮点饭,做几个小菜。”
陶欢也忍着笑下去了,等退到了厨房实在忍不住了,大声地笑了起来。
这一笑刚才本来就憋得够辛苦的众人再也忍不住了,女人们的娇笑声顿时响遍了别墅,连善良的宝宝、言水红也加入了行列,甚至连何致远和小风也跟笑了起来。这一笑似乎打破了双方的隔阂,气氛一下子就融洽了起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本来陌生的人,因为一些巧合的因素自然而然就亲近了起来。就像何致远与小风,如果只是来躲躲雨,做一下客就走的话,彼此之间也不会留下什么太特别的印象,可闹了这么一出,就连言心怡也觉得瞬间亲近了起来,也就不那么把他们当客人看了,好像是可以成为朋友的人呢。
过了好一会笑声才慢慢停了下来。月影殷勤地带着何致远去换衣服。还好别墅里还有林文景备用的衣服倒也不怕没衣服穿。
宝宝则热情地邀请何小风去他那里擦擦头发,梳洗一下。何小风犹豫了一下也就跟着去了。这个新认识的小朋友跟爸爸有点像,让他挺有好感的,而且,瓷娃娃一样的小脸上散发出和善的气息,实在让他很难拒绝。竟连拉着他的手他也没有甩开。
一会儿陶欢便煎了好些蛋,又拿了些餐具过来,才又回到厨房里做菜去了。干脆多做一点,这时候吃晚餐虽说早了点,但也并不多了。晚上再饿的话补充点消夜也就成了。
既然把对方当朋友了,言心怡便也不客气了,也不等何致远,先开吃了,欢欢做的荷包蛋就是香。
言水红刚才便有点馋小妹的荷包蛋,但小妹才刚起来,总不能抢她的吧,现在看这么多,马上也动起了筷子。
言心怡却始终觉得有点什么不太对劲,想了一会才恍然大悟:“花花呢?怎么不见影子啊?”往常一闻到荷包蛋的味道,那个家伙就跑出来了,今天怎么影子都不见啊。
“今天不是下雨吗?小喜跑出去吸水了,花花和小白便也跟着出去了。”
犹豫了一下,言水红还是道:“小怡,我觉得心晴有点不对劲。”
“怎么了?”言心怡关心地问。
“今天小晴打电话来,我总觉得语气不对劲,声音也有点嘶,好像哭过似的。”
二姐好像哭过?天不怕地不怕的二姐?
“我给二姐打个电话吧!”说完,拿出了电话,走到了一边,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
“怎么样?有没有说什么?
“没有,只问了我的事。不过,似乎真的有点问题。算了,不想那么多了,避过这几天风头,我们去文家看看吧。”
言水红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
这时,月影和何致远回来了。看何致远的脸色,估计刚才又被月影调戏了一把吧。脸红得都快成猴子屁股。
何致远在沙发上坐下,月影还想往他旁边坐,言水红终于不忍地解围:“月影,过来这边吧。”
水红姐都开口了,月影只得一脸遗憾地移了过来,何致远却小松了一口气转头看了看,却不见小风的身影。
“小风跟宝宝去房间里玩去了,煎蛋欢欢也送了一份过去,快吃吧。”
反正都丢人丢到这份上了,而且肚子也确实饿,何致远也就没有客气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吃得很急,显见是饿坏了,但吃相却显得很斯文。
几个人边吃着边聊着天。不一会儿,何致远他们的老底就都给言心怡掏光了。何致远是个漫画家,原来他们本来住在中央区庆州的一个叫清风的小镇上,因为何小风考上了天都一中,这才搬到天都来。说起来也巧,他们竟然也在筑梦园买了个别墅,正在言心怡他们旁边,是Z-2号别墅。
得知这个消息,何致远也显得很是惊喜,他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这几位邻居显然都非常友善,虽然那个月影小姐似乎有点太热情了一点。
“何先生,你画什么漫画啊?我们都挺喜欢漫画的。”言水红感兴趣地问。
“我的笔名叫清风。”何致远有点害羞地小小声回答。
“你就是清风?”言水红瞪大了眼睛,发出了一声惊喜的叫声。她是个漫画迷,最喜欢的就是清风了,特别是他画的那本《绝爱》了,讲的是一个人类男子傲天与一个人型血兽女子怜月的爱情故事,那种绝望的叫人撕心裂肺地爱让人感动不已。只可惜是个悲剧,当看到怜月一边流泪一边吃掉傲天的尸体时,她心痛地流泪不已。虽然人类与血兽的立场敌对,但这本漫画书仍然受到相当大的追棒。联邦曾经把这部漫画书列为禁书,但在《绝爱》广大粉丝的游行抗议下,《绝爱》还是解禁了。
“我最喜欢你的《绝爱》了,还买了一套呢。这回你新出的《秋香传》我也买了,就在我房里,等一下,我去拿,帮我签个名。”说完,言水红就往房里跑去。实在是太幸运了,没有想到何致远就是清风呢。
何致远的脸更红了,不过也有点高兴。《绝爱》也是自己最喜欢的漫画,当初还引起了很多风波,能得到别人的承认真好。
一会儿言水红就拿着书过来了,还把笔也给带来了。“来,给我签名。”说完一脸期待地看着何致远,把何致远又闹了一个大红脸。不过,却乖乖地接过了笔:“还要写什么话吗?”
“嗯,不用,签上名字就好了。”
何致远极为流畅地签上大名,看来也是驾轻就熟了。拿着签上了名的书,言水红宝贝地收好。嘴角忍不住露出开心的笑容,本来就绝美的脸上更是光彩照人,还好众人都已从小看到大,还不至于太受影响,但也忍不住抱以欣赏的目光。何致远本身就是姿色和言水红相当的美人,不过,却也忍不住多瞧了几眼,这言水红小姐真是他所见最为美丽的人。这个人对于自己的容貌显然有点缺乏认识。
陶欢的饭这时也做好了,众人忙去帮忙端菜,这点觉悟她们还是有的。月影则上去叫两个小家伙,准备开饭了。
清蒸鲫鱼,炖豆腐,清炒大白菜,一样样地菜端上来,虽然是些家常菜,但色香味俱全,众人不由都咽了咽口水,陶欢做的饭可不是一般的好吃。何致远本来胃口较小,刚已经吃了个半饱,但这时也感到似乎又饿了。不由对陶欢投以崇拜的眼光,真是太了不起了,他每回做饭就没有一次做好的,能吃就不错了,小风做得比他好一点,可也谈不上好吃。所以他们你子经常叫外卖吃,但外卖吃多了也腻,以后就是邻居了,不知道可不可请这位陶小姐教他一手?
屋内灯光晕然,众人欢声笑语,秋雨虽有几分寒意,却完全侵蚀不到这温暖的室内。
吃过饭,言心怡却回房换一身红色风衣外出服,竟是打算出去。
“小怡,已经六点了,你去哪里啊?”言水红满脸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