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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布莱斯家的白痴小姐

这是一间简洁到几乎没有风格的庄园,像很多北方常见的农庄一样,它的主体有厚重的青石砌成,足以抵挡冬天最狂躁的风。庄园的四周散布着因为常年被被风吹着而导致树冠一边偏大一边偏小的高大乔木,当然这些树种之间偶尔也会夹杂着一些笔挺的白杨树。

庄园的后面有一个小小的花园,从它精致的围墙以及小巧的石凳和喷泉上可以看出它曾经是挺受主人宠爱的处所,但是很可惜,它所有的辉煌都属于过去。现在的主人似乎对花园并不感冒,根本没有理它,于是一些没有经过修剪的某些植物用自己过去茂盛的枝叶抢占了其它植物的空间,导致花园里原本娇弱需要照顾的花儿一一死去,只留下大堆杂乱无章的枯枝败叶,看上去很是凌乱。

庄园的前半部分是一座三层高的小楼,有着宽敞的门廊以及中庭。这里的每个房间出于主人的爱好,都建的十分宽敞,是普通乡村别墅的两倍大,而且由于缺少装饰物的原因,它们很是空旷,因而显得比实际面积更要大上两三倍。

也许很多文雅的人,会赞美这栋别墅有着一种北方农村特有的粗犷美感,但很让人遗憾的是更多有着普通审美观的人,会豪不客气的用粗糙来形容它。因为很显然主人当初是以实用为出发点来建造房屋的,整个住宅没有一件精细纤巧的饰品。没有闪闪发亮的红樱桃茶几,没有绣着精美花纹的壁毯,更没有擦得发亮的可以让主人来一个下午茶银质茶壶,它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宽大粗重的没有经过任何油漆粉刷的原木桌椅,简单的如同你在一个任何普通农民家里见到的一样。

大厅是小楼中最大的一间房屋,也是实用最频繁的一间。它非常宽敞,大到可以同时容纳一百多个人,而每当收割麦子等农忙季节到来的时候,这个大厅也的确是塞满了这么多人的。它在特殊时间会被当做公共场所来用的,每天都有很多个自由农来这里登记,分配工作,领取农具,然后又在傍晚的时候回来,交付农具,记录自己一天所耕作的亩数。他们不停的进进出出,让马靴的踢踏声、镰刀的撞击声,以及吆喝声不绝于耳。

这帮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你自然不可能指望他们像城里议事厅的老爷们那样彬彬有礼的低声说话,他们大声的叫着,用力的讨论着,经常还夹杂的粗鲁的叫骂或者是对于竞争对手家里年长女性的问候声,伴随着浓烈的酒气,那争吵的声音几乎要掀了整个屋顶。

这种农忙的时间总是整座庄园一年中最忙碌的季节,除此之外,它绝大部分都是安静死寂的,深居简出的男主人并不是多么喜欢跟人交往,也不喜欢邀请人们来共进晚餐,更没有举办舞会的嗜好,所以他的家里连多余的仆人都没有,除了一个老管家,就只剩下他跟他的女儿,以及她女儿的保姆。尤其当年迈的老管家退休之后,他一时雇不到合适的人选,庄园里的人就变的更少了。只剩下他与她的女儿,以及保姆这一个外人。

此时,这栋别墅的主人达克·布莱斯先生正在果园里忙着监督工人们摘果子,这座庄园的小主人,一个三岁多的小女孩正穿着崭新的格子长裙,裹着鲜艳的红色天鹅绒小披风,静静的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发呆。

“看啊,看啊,那个就是布莱斯家的傻瓜。”一个路过的帮佣看到小孩儿独自坐在台阶上,忍不住跟同伴窃窃私语。

“哪里?那个?”有人循声望去,然后就看到坐在台阶上的女孩。

这个所谓的白痴,长的并不难看,相反还非常出众。她有着漂亮的暗金色长发,海藻般卷曲的散落在她精致的小脸周围,衬的那细腻白皙的肤色好像珍珠一样会发光。她的眼睛,是少见的碧绿色,绿的就像春季刚刚化雪的松林,而鲜艳的红唇,则是最艳的玫瑰花也比不上的。果不是她的两眼一直呆滞的毫无焦距,一片空白,整一副痴呆样子,那她一定是整个村子,乃至整个镇上最漂亮的小孩子了。

所以,看到这个所谓的“白痴”,有些人不由得低声惋惜,“真是可怜的孩子!”

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来来往往工作的人们让这座死气沉沉的宅子活跃了起来。果园里成熟的水果沉甸甸的压的树枝几乎要断掉了,布莱斯先生领着男人们在果园里采摘果实,然后让人驾着马将水果从果园运到庄园里。他女儿的保姆,同时也兼任半个管家太太的洛林大婶则是带着一帮女人们守在庄园里接应。等着拉水果的马车到达时,庄园里的女人们将装满水果的筐子卸下来换上空筐。男人们赶着充满空筐的马车再次奔回战斗场,女人们则是迅速的将大小不一的水果按规定的标准洗好装筐,运送到早已收拾好的仓库,腾出新的空筐子,等待下一轮的搬运。

布莱斯家的果园是首曲一指的大,品质也非常出众,因此每当水果成熟的季节总会有好多商人来订货。这给布莱斯先生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让庄园里的人手变的匮乏起来。因为水果都是保质期非常短的食物,因此一丛树上摘下来就立马要运走,这会让整个交货期变的非常短,工人们的工作量会比平常大上好几倍。

但好在布莱斯先生是个慷慨的人,每当这种时候,他总会付二到三倍价格的工钱给工人,这些比任何地方都高的报酬大大抚慰了工人们因高强度工作后产生的疲惫,让他们不仅不会厌倦工作,反而期待起各地商人的到来了。因此对于附近的农人来说,农闲时间去布莱斯家的庄园做雇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此刻,庄园宽敞的前庭里就挤满了这些来帮佣的女人们,当女人多的时候,八卦就不可避免的多了起来,而眼前就有一个绝佳的八卦话题。

“哇哦,我听说过她。真是可怜,据说是一岁的时候生病烧坏了脑袋,变成了白痴的?”

“哦,就是那个一出生下来就没有母亲的孩子?真没想到她能活下来,还长的这么大了。”

“我听有人说,这孩子是被魔鬼诅咒过的,没有了灵魂,所以才会这个样子的。”

“老天,这听起来真是可怕。”

一个漂亮但却白痴的小孩儿,本来就是一个具有八卦性的话题,尤其当她还有着一位年轻富有且慷慨的父亲时,这让女人们更乐衷于讨论这和话题。

乡下的生活,总是艰苦些。长期的劳作让女人都壮实的跟男人一样,而粗糙的皮肤以及平凡的长相,也让在场的女人们对那瓷娃娃一样的人产生了羡慕。可是她的残缺,让所有正常的人将羡慕,变成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同情。

你瞧,如果她健康的话,那一定是一个最迷人的小姐,她完全可以高高在上的俯视在场所有的女人,而女人们除了羡慕与嫉妒之外,也不会有其它的感觉。

但是当她是一个傻子的话,一切都不一样了。底下帮佣的女人们,看着她整整齐齐的坐在台阶上,心里都生起了一种快意。瞧,我虽然没有她漂亮,没有她有钱,可是我不是一个傻子,不是吗?我完全可以用怜悯的眼光看待她。

在口口声声的同情背后,大部分女人都不约而同的想着,她已经有了出色的外貌,以及有钱的爸爸,那么,她比别人笨一点,不也理所当然吗?世界上的好事总不能让她一个人占了,不是么?

所以,她们一边满足于那种优越感,一边热切羡慕的讨论着小女孩儿的一切。

“老天,她长的可真好看,比商店里一个金币的娃娃都好看。”

“她的裙子真是漂亮,据说是布莱斯先生专门去城里帮她订做的呢。”

“她的金发真是漂亮,我要是拥有那么美丽的颜色就好了。”

“我喜欢她的嘴巴,你知道,我的唇色一直都太黯淡了,无论我用了多少唇膏都无济于事,”

“爱莎,我想你也许应该换一点贵的化妆品,要知道你总是买的最廉价的。”

“哦,也许是吧,可是你知道,我那酒鬼爸爸总是把我的工钱拿去喝酒,我没有钱去买好一点的化妆品。”

“真是可怜。如果你像那个傻瓜一样有个好爸爸就好了,你看,她那件裙子要值五个银币呢……”

“布莱斯先生真的是个好男人,他从来都不酗酒,也不赌博,而且对待女儿非常慷慨大方……”

“真是让人羡慕的傻瓜~”一个女孩子说出了所有人心目中的感慨。

“呵呵,如果你羡慕的话,那不如做她的继母怎么样?要知道布莱斯先生现在还不到三十岁呢,真是一位又有钱又年轻的绅士!”

“你说这些真不害臊!”

“有钱才是重点吧!”

“别装了,难道你就没有那么梦想过?嫁一个有钱的男人,住在漂亮的房子里,过着体面的生活,再也不用打短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来干活的除了一帮大婶之外,更多的是十七八岁待嫁的少女,对她们来说有什么比嫁一个好丈夫更重要的事呢?所以当下好多人都被这句话引起了遐丝,知道忽然从门口跑过来的大婶催促她们动作快点,新摘下的水果就要到了的时候,只怕这些小姑娘们都会做起这个美妙的白日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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