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大概是因为黑风国国土面积较小,南北跨越的纬度较小,他们一路北上亦不觉风景有太大的变化。枯藤老树昏鸦之类的萧条之景并不是太多,反而是小桥流水人家见了不少。虽已入冬,但初冬并没有让一切都黯然失色,失去生机。
不过,要说最不妙的人,应该非路欢莫属了。她那瘦得没两斤肉的身材,少了脂肪护体,再加上风透过衣服,钻进皮肤里的时候,那才叫一个冷,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凌子墨不忘落井下石,“这真是我认识的那位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路欢路大人么。”
路欢抱着将军取暖,白了他一眼啥也没说。
“夫君,不然再多加一件衣服吧。”破晓知道她怕冷,这回出来还特地多带了两件加厚的羊毛呢绒大衣。遗憾的是没能把夫人养胖些,这是她的错。
“再加你夫君我就离熊不远了。”路欢自嘲道。这衣服穿多了,行动不便,还全身难受。
“爹爹,暖暖的。”遥遥从来就不知冷为何物,他裹得跟球似的,外边是她专门为他设计的纯羊毛小马甲,头上的帽子是皮革与羊毛混制而成的,很有现代风。破晓上身则是淡紫色的长袖绒毛披肩。而路欢则穿着白色的大长皮袄。还有就是将军,它身上也穿了一套短小可爱的银色外衣,脖子上还系了个蓝色的蝴蝶结。这些都是破晓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简单却很温暖。穿着这亲子套装,一看便知那是一家子了,就不用害怕谁会走失。
“大人,您听到声音了么。”三国谨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声音?”路欢一心只想找个暖和的地方睡个觉,不想听什么声音。
“嗯。连云瀑布的声音。”三国谨激动地说,“大人,到了连云瀑布,您就不会觉得冷了。”
“是么。这么神奇。”路欢敷衍道,摆明了不信。
确实,水从高处落下时拍打石头所发出的连续的“轰轰隆隆”的声响渐渐清晰起来。
“大人,连云瀑布到了,要停下来么。”绝尘在外面问。
“停吧。”有人已经坐不住了。
三国谨率先下了马车,接着是破晓和遥遥,最后才是路欢。她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还有多远。”
“过了这片林子就是了。”绝尘道。这回换绝尘抱遥遥了。
落叶很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很是舒服。“绝尘,感觉到有一股湿暖的气流迎面扑来么。”
“嗯。”
“难不成三国谨说的是真的。”
“连云瀑布的水是温的,您连这个都不知道么。”绝尘用“女人头发长见识”的眼光看着她。
“哈?”意思是,既是温泉,又是瀑布?不过,仔细想想的话,刚刚马车不是在登山么。“绝尘,这是山顶?”
“正确地说,是山腰。”
山腰上还有这么宽的平地么?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地形啊。而且,这树长得有够结实啊,估计都有几百年历史了吧。“那再请问一下,山顶到底在哪儿啊。”又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啊。
“瀑布旁边。”
好吧。用科学的术语来解释的话就是——强烈的地壳运动导致地壳岩破裂并发生了相对移动。原理应该和断层的运动差不多。不同的是,它不仅垂直运动,还水平运动了。也许是多种运动的结果吧。多想无用,还是亲眼去见识一下吧。稍微动了一下脑,多少让路欢微微打起了点精神。
随着水声越来越大,离瀑布也越来越近,空气越是温暖湿润了。他们终于走出了树林。眼前皆是白茫茫的一片。双眼像是被蒙上了一层蒙蒙的水雾。路欢抬头一看,瀑布看似从云端落下来,如同飞龙在天。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路欢不禁脱口而出。
“好诗!果然,太配了!”三国谨不知啥时候又蹦了出来。“谨想了许久都想不出与它如此般配的诗句。大人,您太有才了。”瀑布的声音太大,他不由得也加大了声量。
“呵呵。过奖了。”有才的是李白同学才对。她是盗用者。
路欢走近瀑布,蹲下身,手伸进水里,真的是温水,上面还冒着热气呢。突然有一种冲动,好想扒光了就往里跳啊。不过,这种事,想想就好,怎么说也太奢侈了。
再往前走一段,路欢往下一看,又是一个断层。下面是青黄的一片。那就是山脚了吧。路欢转身,再往上一看,那山顶会不会太高了点儿,完全看不到顶啊。不过,那应该是雾太浓的缘故,才造成了这种错觉。
路欢走进绝尘,“绝尘,上山顶去看看上面有啥。”
绝尘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故掏了掏耳朵,“大人,是我听错了么。”
“你对我的命令有意见么。”
“没。”
一看他便知是会错意的表情。“我让你去找找有没往山上去的路。谁让你飞上去了。你当我傻还是你傻呢。真是受不了你这木瓜脑袋了。”想到上次他对她置之不理的事就火冒三丈。
“是。”
“我们要登山么。”另外几人也凑了过来。
“嗯。三国谨、破晓和遥遥就留在这里,还有,林一云也留下来,负责保护他们。”这深山野林里有野兽啥的也说不定。“若天黑之前我们还没下来,你们就找地方安顿下来。”
“凌子墨则随意。绝尘,我们走。”在不知不觉中,路欢成了众人默认的行动指挥者。
“哈哈,小欢欢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凌子墨屁颠屁颠地跟在路欢身后。
路欢也不敢肯定有没有到上面的路,但是,既然老头儿说那人就在上面,就肯定有路可循。路欢把将军交到破晓手上,绝尘则将遥遥给了林一云。然后往山上走去。
绝尘在前面开路,路欢随后。绝尘拔出剑来,砍掉两边的杂草。路欢无语,他这哪是找路啊,简直就是开辟新路。路欢从靴子里抽出她防身专用的匕首,砍下一根直且韧的长树枝,边走边不停地敲打两边。大概是常年无人上山的缘故,即使有路也早已被杂草给掩盖了。
凌子墨的好奇宝宝又跑了出来。“小欢欢,你这是干嘛呢。”
“没事。好玩儿。”其实是因为习惯,她曾经试图逃离柳歌,逃离那个人,换来的结果青柇受害,自己也因此被丢进了原始森林里,玩儿起了生存者的游戏。之所以努力活下去,不过是想转换一下角色,从棋子变成棋手。
不过,现在是冬季,动物们大多都冬眠去了吧。但以防万一,不可掉以轻心,反正是举手之劳,无妨。
只要是脑子正常一点儿的人,都不会有人想到跑山顶去住吧。不过,无可否认的是,这何曾不也是一种浪漫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