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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 身系奴仆

三月三,桃花绽。

绯红的花瓣将整个江南染出了春的味道,神话里王母是种蟠桃的,所以桃花盛开的时候成了王母娘娘的寿辰。富贵之家免不得要买些桃花糕供奉,祈求家族兴旺,香火永传。

林夕手里提着几包桃花糕,纸包上“稻香斋”三个字足以证明这些桃花糕的价钱不菲,处子素手捻下的桃蕊伴着清蜜的香气淡淡地从纸包间的缝隙中溢出,让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林夕也叫一贯三。

七年前就是在这个酒肆,被娘舅牵着的林夕和陈府管家手里溢满铜锈的一贯钱互换了主人,挑选奴仆的管家也懒得起名,看着才从手里溜走的一贯三钱,随口给林夕起了个名字叫一贯三。

无名小辈,蝼蚁众生,谁又会去注意世上少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多了一个生死不由己的奴仆?哪怕是生养万物的苍天,也许早就忘了有这么一个人还活着。

此时的林夕没有想那些陈年的旧事,天色还早,这点时间是属于他的,听着说书人嘴里的故事,这一刻,仿佛他是自由的。

伙计平伸着左臂,上面摆着八九只大碗,右手提着酒壶,客人刚一坐下,白碗便摆下,芬香的黄酒从一尺多高的铜壶中倒出来却丝毫溅不出。

“一贯三,又来听书了?”

林夕腼腆一笑,他来听书连一个铜板一碗的糟酒都不曾要过,也并非赶他,随口一问算是打个招呼。

说书人见客人渐渐多了,呷了口茶,猛地一拍惊堂木。

“书接上回:那霍青本是平阳公主家的奴仆,楚帝慧眼识人,将他选拔出来,北荡匈奴。三千精骑便杀到了匈奴王庭。

两边摆开了阵势,匈奴大单于栾提伊稚斜掣了一柄长枪,叫人在阵前辱骂霍青奴仆出身。听得霍青咬碎钢牙,赤体提枪拍马而出,就要与栾提伊稚斜捉对厮杀。那匈奴单于虽也有几分蛮力,却哪里是霍青的对手?只见霍青……”

林夕便只听了个大概,就知道这讲的是前朝武帝手下大将霍青北荡蛮族,封狼居胥的故事。

百余年前楚帝无道,导致天下大乱,却不想被北方胡人乘虚而入占了中原大好河山,一时间华夏大地狼烟四起,鬼声啾啾。那时一个儒生便写了这本《冠军侯传》,当时人们听着的是讨伐匈奴,心中却早把匈奴换成了北胡。此时北胡早已被本朝太祖赶回了草原,这部评书却是在中原流传开了,百余年来茶摊中说的最多的就是这部书,真可谓是妇孺皆知。

这个故事林夕不知道已经听过多少遍了,但是听到这里,仍然禁不住心驰神荡。霍青也是奴仆出身,十六岁时便被封邑万户,号冠军侯,再看看自己身上奴仆身份的短衫,不由自嘲一笑,长叹了一口气。

抬头看了看太阳,已是晌午,若再耽搁一阵,误了祭祀的时辰,免不得又要受些皮肉之苦,起身就要离开。

行了几步,想是龙王闻到了满城桃花糕的味道,也出来凑凑热闹,一时间冷风四起,乌云密布。

“贼老天,这才三月便要下雨吗?”

奴仆的青衫挡不住料峭的春寒,带着淡淡湿味的东风让他一阵哆嗦,抬头看了看压城欲摧的黑云,恨恨地骂了一声。

他恨雨,更恨天。

七年前的那场大雨,汨罗江堤岸溃决,父母被水浪冲的没了踪影,他才被狠心的娘舅卖到了云罗城,成了陈家的一名奴仆,贱如土狗,生死只看主人的一念。

三杯两盏淡酒,一亩半圆田池,春赏桃花秋数雁,夏闻稻香冬温酒。

小时读过几年圣贤书,那四句打油诗便是他这些年的梦想,然而便是如此简单的生活,现在看来却是遥不可及,更遑论评书中的霍青那样的不世之功。

听着远处传来的第一声春雷,只怕雨水打来淋湿了桃花糕,急忙加快了脚步。

一滴冷雨落在了他的眉心,元和十三年的第一场雨终于落在了云罗城。

富贵人家总是将屋檐做的极宽大,唤作“积善檐”,便是要那些无家可居之辈能在下面避雨遮雪,也算是行善积德,以求福荫子孙。然而冻死之骨、饿毙之尸往往就在躺在房檐之下,将积善二字彰显地淋漓尽致……

雨来的太快,屋檐下站满了没带纸伞的行人,冷漠地看着在雨中已被淋成了落汤鸡的林夕,不时传来一阵笑声。

自七年前就看惯了白眼、受够了辱骂的林夕冷瞥了一眼屋檐下的众人,加快了脚步——他不敢停留,若是误了祭司的时辰,半条命就要没了。

“走也是雨,跑也是雨,衣衫既湿,何必匆匆?”

才转过街角,一个邋遢之极的老者与他迎面而对,只是缓而不急,宛如漫步赏春,看着疾跑的林夕,发出了一阵奚落。

林夕只当他是个疯子,也不理他,才要擦肩而过,却吃了一惊。

雨不择人,无论你是富是贫,是乞儿还是公子,都会一视同仁落在身上,但今天这雨却有些古怪!

邋遢老者穿着一身油腻腻的长衫,只怕比油坊里的伙计还要滑腻,头发也已花白,赤着脚,那雨却在他的头顶斜落下来,丝毫没有沾在老者的身上。

“嗯……稻香斋的桃花糕,好东西啊。”

老者赞了一声,转身跟在林夕的后面,林夕走,他便走,林夕停,他便停。

“老伯,你若乞讨,还请找那些翩翩公子,我身上只怕只有虱子比你多些。”

林夕停下了脚步,看了古怪老者一眼。

“我这老头子饿的半死,怕是要吃你一包桃花糕。”老者贼兮兮地看着林夕衣衫下的纸包,舔了舔嘴唇。

“看你雨不沾衣,定是世外高人,又何必戏耍我这穷小子?家里祭祀等着要呢,非是我吝啬,也并非我无恻隐之心,只是这桃花糕是家里要买的,我只是一青衣小厮,给了你免不得要挨一顿毒打。”

高人多疯癫之辈,林夕不敢怠慢,躬身行了一礼就要离开。

老者也不强留,只是在后面冷冷地嘲笑了一句:“家?那是你家吗?看你言谈举止也知道你曾读过几年诗书,现在却是如此奴性?

主人看你如同癞狗一般,你却觉得那是家?你便想一辈子做奴做仆?”

短短一句话,却让林夕愣在当场。

宁吃百家饭,不为富家奴。

自己在陈家又何曾算是个人?一条细犬死了,二小姐哭了半晌,却让人将看养细犬的奴仆打的皮开肉绽,若是自己死了,又有谁会落下半滴眼泪?

“你若把那桃花糕给我,我便传你些道法,将来也有个奔头。”老者看着林夕愣在雨中,闭上眼嗅了嗅桃花糕淡淡的香气,仿佛醉了一般。

雨还在下,老者身上依旧没有一丝被打湿的地方,林夕心中思虑万千,犹疑不决。

他也听过不少志怪故事,年少之时也曾幻想过自己本是金鳞困于浅滩,有朝一日定会春风化龙;也曾想过路遇乞丐,得授天机,自此逍遥自在,笑看尘华。

可是他已十六岁了,早已过了可以做梦的年龄,便是做梦,那些梦也该是灰黑色的,不会沾染上一丝的艳彩。

七年的奴仆生活让他的血冷了、心死了,唯一的一丝傲骨和桀骜之气都深深埋在了心底。

才为奴仆的时候,他想过反抗,可换回的却是一顿毒打,为了活下去,骨子里的那份桀骜早被他随着最后一滴眼泪撒到了风中。

既为奴仆,便低人一等,更没资格考取功名,一辈子便是这样低三下四,最后病了、老了、死了,一张草席,一抔黄土,虫蚁噬,白骨枯。

“他若是个江湖骗子,我回去不过要挨一顿打。若他真有本事,日后我也有个奔头,博出一条出人头地的路来。

人生在世,当搏则搏!林夕啊林夕,你连这点胆量都没了吗?难道就想这么过一辈子?”

想到这里,他也不再犹豫,从衣衫中取出一包桃花糕抛给老者。

“给你。”

老者伸手接过,撕开纸包捻起一块填入口中,林夕这才发现,那老者的右手比别人多了一指,是六指。

吃完了一包桃花糕,老者舔了舔灰黑的手指,意犹未尽,看了一眼林夕,哈哈一笑转身离开。

“我若真有神通,点石为金,又何必从你这讨桃花糕。”

佝偻的身影湮没在雨帘中,林夕没有冲过去打上一拳,抬眼看着满天雨水,苦笑一声转身离开。

行了几步,老者如鬼魅一般站在了林夕身前。

“你怎么不打我?”

“你是乞丐,我是家奴,打你何用?若真有本事,便去打杀让我沦为奴仆、过上了这种生不如死的生活之人,何苦跟一个你老乞丐怄气?”

老者笑了,笑的如此灿烂,以至于脸上的褶子都散开了,伸出手来递给林夕一块桃花糕。

“我还剩了一块,你吃吗?”

林夕也笑了,不是苦笑,轻轻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伸手接过,填进嘴里。。

“吃,为什么不吃。反正都是一顿毒打,老子也尝尝王母娘娘吃的东西,她能吃得,我如何吃不得?便是为奴为仆,也不做那些满脑子奴性之人,老子不但要吃,还要往剩下的几包里唾上几口唾沫!”

松软的糕点在他口中慢慢化为糊浆,花蕊的蜜香熏的他有些醉了。

老者看着林夕陶醉的表情,嘿嘿一笑道:“若是往里面吐上唾沫倒也有趣,只是被人发现,怕是再要寻你就要去城南的乱葬岗了。”

林夕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的沫屑,吐了口唾沫在剩下的几包桃花糕中,一蔑眼,不以为然地说道:“死就死呗,这么活着有什么意思吗?”

“那倒也是。”

春雨滋润了碧草,唤醒了青蛙,也唤醒了林夕埋藏在心底的桀骜不驯的本性。

不知从哪里跑来了几只癞蛤蟆,就在街道上的泥水里嘶鸣求偶。

老者蹲在身子,伸手捏住了两只配在一起的癞蛤蟆,也不嫌上面的疣疮,伸出手轻轻抚弄,癞蛤蟆没了踪影,却多出了一包桃花糕。

林夕顿时愣住了,伸出手指着老者手上的桃花糕,惊得说不出话来。

“你……您……您真是神仙?”

“屁的神仙,不过是个障眼法,那些人看不出来的,你回去吧。明日傍晚,留侯桥下。”

话才说完,老者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淡淡的烟雨中,街上只剩下目瞪口呆的林夕。

林夕拿着那包桃花糕,揉了揉眼睛,以为是在做梦,但是嘴中还没散去的蜜香告诉他,这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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