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米赶到学院的时候,武学老师已经在道场开课,看见休米“红白花”一样的姗姗来迟,洪西关脑门充血,大吼:“你是来参加选秀呢?回去换执事服!”
休米也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有两排男人目光“唰唰唰”的看着自己,休米想起小学时候誓死不想穿蓝色校服的事情了,怎么哪个学校都一样啊!无界居然也这样!自己死都死过一次了,居然还要穿校服啊!无界的更丑,里里外外都是黑色,样式也不分男女!
休米扁着嘴说:“那衣服丑死了!我不穿!”
洪西关恨恨的走到跟前说:“就你特殊!谁允许你这样穿?”
休米呆呆的说:“冥王”。
洪西关爆出的眼珠缩回去,憋了一句话:“你!你给我回去站好!一会儿出丑了谁都不许帮忙!”
休米在林王爷旁边站好,跟林王爷打了声招呼,扭过头准备跟队伍那头的闲勇打声招呼,问候被洪西关的眼神杀死在半路上。
洪西关在众学员前“人”字形站立,目光扫过所有人,朗声说:幻体术是我无界武学之根基,讲究勤学苦练刚柔并济,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只有天长日久的苦练才有钢铁般的坚韧,只有对套路步伐的熟练掌握才有变幻莫测的速度。下面我们就练习幻步,至于根基差的人,可以选择在一旁继续扎马步或者劈柴!
林王爷忽然发出稚嫩声音:“我见过魏执事有一次跟父王拆招,魏执事身上绿光冲天,风起云涌,道场院内东西都倒了。可我也没见他天天蹲马步劈柴,我要学习那个!”
洪西关敬佩的点点头说:“魏执事的修为跟我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知道很多人来到这里,都想学会六芒星级别的幻术,一人行走,结界罩身,风中走过,雨不沾身,手中无剑却剑指天下!万事都要积累!我没见过刚出生的婴儿,爬都不会呢就想满街乱跑!每一个成功的武学高手背后都有他忍耐苦练的血汗!我们都是呼吸同一口气,只要我们勤学苦练,到达幻术高锋是指日可待的!开始!”
四肢协调,身体前倾!气浮丹田!轻点脚尖!……洪西关开始喊口号。
学员12个人,除了林王爷自动选择劈柴,剩下的分两队开始绕着道场跑。
休米感觉抓瞎,这跑一跑你说我能追上刘翔我还信,你要说我能飞檐走壁,我还不如相信当时动车脱轨是雷劈了呢!不过当时动车脱轨时轩王爷和玫公主确实发出耀眼的光芒,光芒中有银针有箭雨,确实很奇特!并且就是玫公主身上的光柱突然倾斜才导致车体翻转脱轨。
这么说飞檐走壁还是有可能的!不管他有没有真的效果,就当是应试学习好了,万一下周轩王爷真的有机会去外世,自己没有到未级怎么办?于是休米开始集中精力,耳边听着洪西关的喊声,手捂着腰上的项链(坠儿的主意,休米这项链太招摇了,但是放在家里不带休米又浑身不自在,坠儿就取下自己的首饰链子接在项链上,给休米贴着内层衣服系在腰上。休米管这个叫内裤的皮带~),休米心想:项链项链你要保佑我考试不挂科,我就带你去见妈妈。
“气浮丹田!”洪西关在道场中间喊口诀。
休米看电视只听过气沉丹田,带着怀疑休米试着提气奔跑,发现呼吸极不畅快。
“加快步伐!”
休米咬着牙加快脚步,觉得好累,呼吸更是像电视上临死之前的人那样张着嘴大口大口喘气。
“五步一摆臂!”
休米本来跟烫着鸡毛的小鸡一样乱舞着胳膊,飞奔着,听到洪老师喊话,开始试着控制自己的胳膊不要甩太快,但是身体太协调了,脚有多快,手臂就想有多快。两圈后,手臂摆动的频率渐渐到四步一摆。
“呼左臂吸右臂!”
休米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大口大口喘气后开始让呼吸跟上手臂的摆动,又是两圈下来,呼吸已经渐渐均匀,脚下似乎也越跑越快,手臂的摆动渐渐到五步一摆。
“提气及顶,轻点脚尖!”
休米本来就将一口气提到胸前,这会儿听到“提气及顶”有点摸不着头脑,咬着牙仰起头,在跑动中试着脚越踩地越少。一圈后,休米发现其他学员们都跑的好快啊,一会儿这个超过他,一会儿那个超过他,洪老师也是,眼睛惊恐的盯着自己,好像自己跑路的样子是“龟丞相插上了天鹅的翅膀”一样搞怪,待拿着袖珍斧头劈柴的林王爷飘过休米的时候,休米吓了一跳!
神马情况!坐着的都比我跑的快?
正在诧异,身边突然出现洪西关的脸,激动的说:“休米!快试试气绕发丝双臂齐天飞短留长一跃千里!”
休米吓得赶紧停住脚步,结果,刚才的速度太快,休米是学会开车还没有学会刹车,忽然的驻足导致一个跟头摔出去,在地上正时针翻滚了九周半,屈体翻腾一周半,壁虎一般贴到墙上了!
洪西关几乎是大吼一声,跑到休米跟前,兴奋的拎起休米这张海报乱摇道:“武学天才!天才!这真是一日千里!一日千里!我无界要出一武学奇才了!!”
休米本来就滚的胃里乱转,这再经洪西关有力的大手臂挥着乱摇,直接“哇”的一声吐了洪西关一身。
洪西关也不生气,大笑道:“闲勇,来照顾下,我去换换衣服!”
洪西关走后,休米靠着墙瘫坐着,看着学员们惊讶的脸,这才知道原来是自己给跑飞了!
闲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苦练了一个月的幻步,没有任何进展,而休米这样一个初入无界的女孩,却在第一次学习就有了这样的成功。难道真的应该放弃?自己真的不是这块料?刚才休米如同一抹红霞绕着道场飘飘洒洒,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做到?
休米揉着胳膊和膝盖,气愤的想:上午刚买的热乎乎的新衣服,就这样牺牲了!我半个月的薪水啊!自己的脚趾头也从金丝软靴中探出黑乎乎的头,悲催的蓝蝴蝶牌子,坠儿说这是无界最有名气的店铺,估计相当于prada女鞋了!就这样毁掉了。
看来下次还是穿校服吧!
贝音:
朋友建议我带着《执事》去主站,说这里人少埋没了执事。
谢谢朋友对多贝文笔的抬爱,我想了想自己先坚持酿酒。
如果真的酒很香,巷子太深了,那时,我再把执事摆街头卖好了。
现在第一步就是:沉下心,好好写。
谢谢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