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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的快乐……

Cat说我脾气真的很坏,一点也不讨人喜欢。

我说那可不一定,虽然我不如全智贤长得漂亮,但我绝对可以比她野蛮,所以肯定会有人喜欢我的。

然后,Cat一周没理我。

好吧,我承认自己嘴贱……我承认我不该乱七八糟,莫名其妙冲sea发脾气,而且一而再再而三。

心理学上说,越是让你觉得安心的人,你越爱对他们发脾气。Sea让我觉得安心吗,如果被守护和安心可以画等号,那么是的。

可我这样想,sea会觉得开心,还是觉得难过呢?我没问过他,也不打算问。

9年,真的很久,有多久,我认识sea那么久。

说起来,我记不太清自己是怎样认识sea的,我记得清的时候他已经开始给我写情书了。当时我特鄙视他,因为他写给我的情书里总有错别字。

Sea说他觉得女生收到情书无外乎三种反应,一答应,二拒绝,三没有反应。可我硬是开创了第四种,让他简直恨不得一头撞死在黑板上。

好吧,直到现在我都不能理解为什么sea会那么抓狂,我只是用红笔标出错别字,然后把情书还给了他呀。

干笑,呵呵,那会儿真是纯情啊,据说sea有个青梅竹马的小女朋友,可我当时还和邻居小男生拿树叶当皮泥巴当陷包饺子呢,“喜欢”是个什么东西,能吃吗?

哎,我这辈子也就那会儿纯情了,现在sea送我回家,我会说我头晕,你背我吧。他说好,还说如果我快点好起来,就送我一只很大的龙猫,我也说好。然后,我打了三天点滴,sea陪了我三天。

三天里,我想了很多人,很多事,甚至因为耐不住老爸老妈的喋喋不休,顺便也思考了一下未来。我把sea当树洞,絮絮叨叨地讲了好多话。我说原本我觉得自己是一特别简单明了的女孩,有着特简单明了的梦想:一套不大的房子,白色的窗帘,米色的地板,透明的杯子,圆形的床,冰箱里只放饮料,沙发上很多绒毛玩具;一个温暖的家,阳光明媚的日子45度角看天,写些什么,落雨的季节左手牵右手,再写些什么。那不仅仅是工作,那是我希望的生活……可后来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特纠结的女孩,所有人都在告诉我做个文学女青年是件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所有人都用以身说法的口气对我讲我应该去做个科学家,做个律师,做个医生……因为那才是受人尊重、拥有社会地位的上等职业,而文学女青年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是逃避现实、没出息的人才会喜欢的。

我说其实他们讲的我都明白,我只是想不通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我的快乐也很重要,所以我觉得难过,然后我就病了,充满着各种奇怪的恐惧,乖戾且周期性发作,歇斯底里。我说十一二岁的时候天真的以为扫墓就是带着笤帚去扫干净墓上的尘土,十五六岁的时候满目忧伤,每天惆怅自己为什么还没有长大,不能去做喜欢的事情。现在终于长大了,也不天真了,却发现就算长大了也不能无所顾忌的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可以不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已经很幸福了。我说我不介意磕磕碰碰,跌跌撞撞,我不是先知,不知道未来应该长什么样子,就像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一个什么样的男孩。

sea就那么看着我,安静地仿佛一座雕塑,当我眼泪掉下来的时候,他说,colour,我很开心,虽然知道这些话你可能更愿意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可我真的很开心你也愿意相信我。

我苦笑,另外一个人,我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对他讲了,永远……

那天晚上,我很难得地做了一个美梦,梦里他穿着记忆中的白T恤,露着孩子气的小虎牙,他紧紧握着我的手说不要问这些年发生了什么,只要相信他是真的要回到我身边。

我又哭又笑着醒来,梦中他握着的我的那只手上似乎还残留着不愿散去的温度,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我只能捏捏鼻子,再捏捏鼻子。

窗外雨下得很大,我讨厌这样的雨夜无法入眠,于是索性裹起睡衣光着脚在地板上来回走。地板的冰冷像妖娆的蛇顺着我的小腿往上爬,它缠住我的腰,缠住我的肩,缠住我的脖子。我不怕窒息,因为我知道这是他让我记住他的方式。我安慰自己,至少他还会出现在我的梦里,至少每隔一段时间他便会出现在我的梦里……

突然,我记起很久之前看过的一部外国电影《legendsoftheFall》,秋日传奇,燃情岁月,深情的美国西部,荡气回肠的草原和戈壁,还很年轻的布拉德·皮特饰演故事中不羁的二公子,一个周身散发着让人着迷气质的狂野男人。我爱极了他眼中的远方,却不愿承认那远方根本不属于自己。但不愿承认又能怎样呢,他就是远方啊,那么远,那么温柔,那么残忍……他就是远方啊,无数个这样的雨夜里,无声地出现在我的梦里,然后无声地离开,轻而易举便摧毁了我好不容易筑起来的坚强,而我竟然满心欢喜。

那时我才十五岁,因为《幻城》中樱空释的死去而伤心,因为《零下一度》里盆腔炎的闹剧而笑到流泪。那不是我最美好的年华,可我却遇到最美好的他。我记忆的白衣少年啊,你可知道你是我雨季里唯一的阳光,你可知道你是我年少岁月里所有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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