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横扫落叶,卷起遍地黄沙,让逆风而行的那个男人,不得不放慢了行进的速度。他焦急的抬起头来,望了望远处滚滚尘烟。
乌云密布,眼看暴风雨就要来了。
他犹豫了一会,决意继续前进。
他艰难的打着马儿,身下那匹高大健硕,通体雪白的马儿,放开四蹄,又奋力奔跑了一会,终是体力不支,速度越来越慢,口里吐着粗气,竟自停了下来。那男人望着这匹再也不愿前进的马儿,无奈的叹口气。也真难为这匹马儿了,从昨天早上出发,一路狂奔十多个时辰,行进八百余里,确实已到极限。
他极目四处张望了一下,遥遥看见远处有一小片稀松的树林,傍边歪倒着一排破败的土坯房,一条褪色破烂的酒旗在风中狂舞,仿佛马上就会被撕成碎片。男人强忍住急迫的心情,翻身下马。向那排土坯房走去。
狂风夹杂着暴雨,说来就来,男人刚刚将马交给门口的马夫招呼着,刚抬脚进门,磅沱大雨,夹着着黄沙,便已铺天盖地的来了。
这种路边的鸡毛小店,在这僻远的甘南道上,是外出讨生活或卖苦力的人聚集的地方,平时来这里歇脚打尖的,多是些穷苦无助的人,一般人如果不是十分过不去,宁愿多走几里路,到前面的清凉镇,多花几文钱,图个干净清静。所以当这个男人走进店里时,老板娘菊花竟忘了上前招呼,只呆呆的望着这个男人。她是个粗俗的妇人,虽不知道蓬荜生辉这样文雅的词儿,但这个男人的到来,却让她霎间觉得,这低矮灰暗的房子,马上光亮起来。
男人站在门口,抬眼扫视了一下屋内。空气浊臭不甚,油污遍地。只有东倒西歪几个粗汉,一边大碗喝酒,就着些牛肉豆干咸菜,猜拳行令。看到他进来了,都齐齐的望向门口,奇怪的盯着他。
这个男人虽然风尘仆仆,神情疲倦,却衣饰华贵,高大英俊,容色秀朗,清逸高贵,气度不凡。一看,就是不会来这种店里的人。
老板娘听到外面的呼啸而过的风雨声,恍悟是这场风雨,将这位帅哥送到这里来了,她环顾四周,一时竟不知,该招呼这个男人坐在哪里。右边靠窗有一张桌子,到也还算相对干净,便迎上前去,想招呼这个男人,坐到那里去。
这男人显然也被这屋里的肮脏境象弄得很意外,进不得,退不得,不由得发起愣来。正烦恼着,老板娘已堆笑着道了声“客官,这边请!”
男人回望屋外,这雨,怕是一两个时辰都停不下来了。在外行走,少不得将就,躲躲雨,略坐一下了。
他回眼望了老板娘一眼,刚要发话,吩咐老板娘不用招呼他,只需让他的马儿吃饱喝足,雨停便要赶路时,却被老板娘头上的一枚珠钗晃到了眼,定眼一看,那是一只七彩玲珑碧玉钗,华丽高贵,光华四射,闪亮夺目。与老板娘那身俗艳粗鄙的服色,实在不配。
男人死死望着老板娘头上的珠钗,眼中闪过一丝可怕的厉光,突然发问:“这珠钗,是哪儿来的?说!”
面对那穿透人心的目光,老板娘突然连谎都不敢撒了,结结巴巴道:“是……是……是我捡到的!”
“捡的!这东西也能随便捡!”男人不置可否,猛的一拍桌子,桌子竟然霎间散架,委落在地。店内的人个个目瞪口呆。齐刷刷向两人望来。
“我告诉你,这是我妻子的珠钗,珠钗内里刻着若兰磬香四字。还有京城兰玉坊的特殊标记和编号叁叁零捌,是我送给妻子的生日礼物,天下只此一只,你如何得来,实话实说,如有半句不实,哼!管教你生不如死!”
男人话音未落,突然容色大变,大急,“你……你…..你将我妻子怎么了?怎么了!说!说!”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浸出来。猛的拔出身边的佩剑,脸现杀气!
若兰?妻子?原来这个男人,竟然是李格非。
李格非眼都急红了,一把将老板娘头上的珠钗扯下,顺手一拍,便将老板娘拍到了墙脚。用剑逼视着老板娘。老板娘被摔得头昏眼花,吓得脚瘫手软。
她已清楚的意识到,这个男人身上的杀气是真的,是真的,今天搞不好,便要死在这里了。
她害怕的嚎叫起来:“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奴婢说的是真的,说的是真的,这珠钗确实是奴婢捡的,只是……只是……”
老板娘顿了顿,畏缩的撇了一眼逼视着自己的这把剑,哆哆嗦嗦道:“三天前,也是大风暴雨天气,有一对男女来店里避雨,那女的刚一进店,转身便出去了,奴婢听两人在外争执,大概是女的嫌小店不干净,说宁愿在外淋雨,也不愿进来,男的坚持要那女的进来,说那女子身上有病,不能淋雨。两人在外拉拉扯扯争执,女的气性很大,挣脱那男人的拉扯,跑进雨中去了,那男的追了出去,奴婢出门相劝时,便看见这珠钗已掉在地上,奴婢一时贪财,没有叫住两人。大爷饶命,奴婢说的话,句句属实,店里的伙计可以作证!”
老板娘说完,求助的望着店里的伙计。
李格非命店里的两个伙计过来回话,两个伙计惊恐上前回话,都说老板娘说的话属实。李格非看这两个伙计,都是老老实实,本本份份的乡下人,料不致说谎,便有所怀疑,也没个求证处。环视店内,见左角一张上桌子上,坐着一个头戴书生帽,着灰衣的落魄男人。手一指,“你,过来!”
那男的不敢违抗,唯唯诺诺,抖抖嗦嗦走上前来。突然跪地,磕头如捣蒜:“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小的只是个穷教书的,身边并不曾带银两!”
李格非一怔,还真当我是的土匪了。也不解释,只将珠钗递给那个男人,“珠钗里面有字,我要你大声的念出来!”
灰衣男人将珠钗抬到眼前,念道:“若兰磬香,叁叁零捌,兰玉坊。”
念完吃惊的抬起头,脱口而出:“一点没错,这珠钗,当真是你的!”
众人始信了。
“当然!”
李格非拿出一绽银子,甩给老板娘。又拿出一块手帕,将珠钗仔细包好了,转身踏出小店。
雨并没有变小。李格非并未停留,牵着马,披上油衣,踏着泥泞的路,向前行去。
他整个脑子乱轰轰的,早已无法思想。只是拼命的往前走。二个时辰后,终于来到清凉镇。落脚在镇上最大的一家客栈“清清凉凉”。
半年多前,妻子若兰突然失踪,给他留下无数疑问和屈辱。各种证据表明,妻子是跟一名宫延乐师私奔了。但他不信。若兰对他的感情,他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得到,而他,早已在若兰的温柔蜜意中,将自己的心慢慢的交给了她。她怎会舍得丢下他,丢下他们可爱的女儿呢。他不明白!当真不明白!
他一路追踪,立誓就算踏遍千山万水,也要找到若兰,问个“为什么?”
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又不完全是!
因为,总有若有若无的信息传来,指引着他追寻着妻子的踪迹。几天前,他得到消息,说有人曾在甘南一带见到过那位宫延乐师。他听到消息后,骑上快马,一路狂奔而来他太着急了,马的脚程又快,夏安他们根本赶下不他,竟不知不觉将他们闪在后面了,怕是明天才会到达清谅镇,与他汇合。但他实在等不及明天再找了,洗漱完毕,乱轰轰的脑子才多多少冷静了一些,顾不上疲惫的身体。便开始在清谅镇到处打听消息。
他能不急吗!
找了这么长时间,总算实实在在的感觉到若兰就在身边了。
若兰到过那家鸡毛小店,根据常情,应该会到清谅镇来,因为这附近只有这么一个镇子,若兰有洁癖,肯定会找一家干净小店住下。李格非有信心,一定会在清谅镇打听出消息来。
清凉镇不大,总共也就四家客栈,李格非跑遍了,竟然什么消息也没有。他久久徘徊在小镇上,直到夜静更深,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清清凉凉。
长久的追寻,疯狂的赶路,又在雨中和冷风中吹淋了几个时辰,李格非终于支持不住,病到了。等他的贴身管家夏安和亲随第二天早上寻来时,他早已发起高烧,陷入半昏半迷之中了。
李格非清醒过来后,已是第三天早上。夏安不等他吩咐,在他昏睡期间,已将清凉镇及期周边,翻了个底朝天,若兰就像空气,就象从未到过甘南一样,终无消息,无影!也无踪!
天下之大,要藏下一个若兰,实在太容易了。
李格非不愿放弃!但他累了,实在太累了。
何况,他已没有时间,再继续从容寻找了!他必须回去了。
现在,他是整个京城的守护使,御林军的总指挥。职责让他无法,也不可能,长时间的离开京城。
他和夏安一行,在清凉镇买了几匹好马,又是一路狂奔,回到京城。
他出身豪门,师出名门,二十岁以前,虎威将军的威名,便已远播塞外。二十三岁不到,便已身居高位,统领御林军,前途无量。那时候,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人人都说,他与若兰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地造一双。他们先结婚,后恋爱。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相亲相爱的本质。而妻子的失踪,却将他从天上打到地下。自从灵儿嫁给皇太子,离开他后。他的生活,再一次受到重创。
这次,又是空手而归。
“我可怜的女儿!我可怜的女儿啊!”
他回到家中,将女儿弄玉紧紧抱在怀里,泪水突然溢满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