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就你了!”
叶歌闻声抬起头,逆着阳光看见那个美丽的女子微微仰着下巴,笑整金翘,指着她的手指如玉。
惊鸿一瞥,叶歌知礼的低下头。
“从今天起,我就是这“王府”里的丫头了。”叶歌似喜非喜的感叹。
王府发迹于米粮生意,听城里人的私下说道,仿佛王府与皇家有一些特别的关系,所以一路以来生意做得顺风顺水,仅仅十余年就成了落城的三大世族之一。
这样的世族,平常人想尽办法也想把自家女儿送进府里做丫头,不为别的,只因府里月钱高,活轻松,就算出府以后,在城里人眼中也比其他丫头高人一等,更好找个好婆家。再说,人人皆知“王府”中的二公子人才风流,谁都有麻雀飞上枝头的奢望。
叶歌能进入待选丫头的行列,全靠自家舅舅。舅舅是府中管家的小徒弟,比起旁人来,自然要便利得多。
叶歌母亲从小疼惜她,本不愿意她为人奴仆,平白受气,心心念的要等到十五岁找个好婆家。可天不随人愿,病魔总是无情的,母亲每天吃药要花费不少银两,为了能够补贴家用,叶歌只能卖身进入王府。
跟着管家来到为她分配的厢房,另有一名侍婢坐在床头做女工,见他俩进来,只站起身来向管家行了一礼便又埋头坐下。
“叶歌,这是拒霜,从小跟小姐一起长大,是这府里的老人了,以后你要和她一起好好的服侍小姐。”管家和善的对叶歌说道。
叶歌点头称是,看向拒霜,拒霜轻轻的点了一下头算是应了。又转头看管家,管家无奈的笑笑,摇头走了。
叶歌默默的开始收拾行囊。“王府”规矩严谨,只能带贴己的衣物和少量的钱财首饰进入府中,其余一概不能带入,不过她本来也没什么贵重物事。
收拾完好,叶歌静静的坐在房里,转头看向拒霜。一扭头,正瞅见拒霜在悄悄的瞅她。
“我叫叶歌,拒霜。”叶歌对她友好的笑笑。
拒霜微微低下了头。隔着一张床的距离,叶歌都能看见拒霜的耳根红了。
叶歌不禁也拘谨了起来,只好四下打量。暗叹“王府”果然气度非凡,现在正值冬季,屋角拧丝小圆铜炉烧着火红的木炭,衬得屋里暖洋洋的,要知道,在平常人家里,晚上连油灯都舍不得点。她与拒霜的床榻并列而放,中间隔一个翘脚红木方桌,上面放着装有满满灯油的莲花铜灯。这还仅仅是一个侍婢的厢房。
“不知不觉来到这里已经八年了。”叶歌暗想,“不知道妈妈爸爸怎么样了。”
八年前的一场车祸,叶歌再睁开眼时,看到的不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而是如豆的油灯,穿着古装的呼喊她女儿的陌生妇人,自己也成了一个四岁的孩童。
不是没有想过回去,可始终找不到方法,对她的种种奇怪言行,她的“母亲”以为她被魇住了,每天以泪洗面。直到过了一年,她终于放弃了、认命了,开始积极的适应这里,学习他们的生活方式,她的“母亲”才露出笑颜,那时候的她忍不住心酸,心想,“就这样了吧。”
回过神来,叶歌淡淡的苦笑一下,摇摇头。
“喝茶。”呐呐的声音传来。拒霜红着脸,站在她面前。
“红脸杏花春。”叶歌抬头看拒霜,在心里暗叹。拒霜很清秀,淡黄衫子,郁金小褂,青丝半挽,发髻上插着一支小小的银步摇,樱桃小嘴,典型的小家碧玉。
“谢谢。”叶歌感激的拿过杯子,茶水的温度透过杯子传递到叶歌冰冷的手上,让她不自觉的露出笑容。
“小姐很随和,不会轻易的惩罚下人,这里很好。”见她接过茶盏,拒霜也放松了一些,对她说道。
“我刚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能给我说说吗?”叶歌点点头,笑着接了一句。
“加上我,小姐原本有四个侍婢,分别是晴烟,红浅,伏画。因为伏画不在了,所以要招一个侍婢填补她的位置。”说到这,拒霜不安的看向叶歌,见叶歌没有追问的意思,才放心的继续说道,“红浅很稳重,小姐很喜欢她,常夸她是个知心人,很多时候她不用说出来红浅也知道她想干什么。”
“晴烟呢,她很热情,她就像一团火,府里的人很喜欢她。”
“看来红浅最得小姐的信任,晴烟最圆滑。”叶歌在心里总结。
“你们的名字真好。”叶歌挑挑眉笑道。来当侍婢的都是平常人家的女儿,大多父母都没读过书,不会取这么酸溜溜的名字。
“是小姐给改的。”拒霜巧笑嫣然。
“拒霜,你倒是好啊,落个轻松自在,可冷死我了。”人未到,声已近。
“咦,这位妹妹是谁?”门刚打开,声音又响起。
“晴烟,这是新来的叶歌妹妹,以后就是我们的姐妹了。”
叶歌赶紧站起相迎,看向门口。
“‘王府’真是藏珠之地。”叶歌不禁感叹。
前面那位想来就是晴烟了,身材妖娆,柳妒纤腰,眉间似层波潋滟,眼神转来,娇波艳冶,着火红衫子,一看就知是个如火一般的人。后面那位和笑掩朱唇,雅态轻盈,罗袖迎风,身段略细小,额头上有一道小疤痕,添了几分冷淡感。应该就是红浅了。
“叶歌,好名字,可比我以前的名字好,想来在家里父母一定是当宝贝一样的捧着。”晴烟拉上叶歌的手,爽朗的笑道。
“可比不上,就是父母随便取的。”叶歌不禁在心里赞叹晴烟的风度,一句话就戳到新来的人心里的酸处,让人对她亲近。
“叶歌妹妹,我是红浅,想来我一定比你大,以后和拒霜一样称呼我红浅姐姐就成。”红浅微微笑着看她。
“红浅姐姐,晴烟姐姐。”叶歌乖巧的喊道。
“拒霜,你带她去小姐那里吧,那里现在没人伺候。”红浅轻轻颔首。
“好。叶歌,跟我来。”拒霜拉起她的手。
“终于要见正主了。”叶歌心里暗道,不禁有一丝期待,那日惊鸿一瞥,未看清模样,如今看来连身边侍婢都是如此出彩的人物,那小姐该是如何佳人?
“小姐。”跟随拒霜来到一间厢房,穿过前屋,拉开门口隔着的珠帘,拒霜恭敬的行礼。
叶歌站在拒霜身后,也有样学样,行了一礼。
“拒霜,把暖炉火拨大一点。”清脆的女声传来。拒霜依言上前拨炭,剩下叶歌一人站在门口。
“这是新来的侍婢吧,叫什么?”叶歌知道这说话的就是她今后的小姐——王回雪了。
“奴婢叶歌。”叶歌迅速回答。
“嗯,名儿不错,不用改了。抬起头来吧。”叶歌依言抬头,饶是她做好了心理准备,还是楞住了。
眼前的少女,一搦腰肢袅,举意动容皆济楚,品流详雅,不称在风尘。最动人的不是相貌,而是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慵懒风情。莹白的手里握着一卷书,更添了几分文气。
“噗,叶歌。”原来是拒霜拨完炭转身看到了叶歌的傻样。叶歌赶紧低下头。
“不用那么拘谨,我屋里没那么规矩,只要管好自己的嘴,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一定分清楚就行。”王回雪想是见惯了别人惊艳的目光,随意的说道。
“是,小姐。”
“以后你跟着拒霜学着吧,我的喜好拒霜很清楚,让她说与你听。”
“是,小姐。”
“今天刚来,回去歇着吧,明日再来。”
呆呆的走出厢房,叶歌才回过神来,暗自嘀咕:“我应该是‘王府’里面最丑的丫头了。”叶歌想不明白,比起另外三个侍婢,自己真的逊色太多,为什么王回雪会选自己?
不知不觉,叶歌来到王府已经一个月了,这一个月足够叶歌打听到王府很多的八卦了。
原来王回雪是落城无聊人等评出来的三大美人之一,佳人巧笑千金不换,难怪美得不跟个人似的。
原来“王府”的二公子人才风流,不过此风流非彼风流,他的喜好就是逛青楼。
原来“王府”现在当家主虽然是王老爷,但也可以说是王夫人。用现代话来说,王老爷是妻管严。
原来“王府”真的跟皇家有关系,王夫人的弟弟在京城做官。
同时,叶歌也发现,“王府”里很有几丝神秘感。
比如红浅和晴烟常常会消失几天的时间,她装作无意向拒霜打听,拒霜只道她们有事要办,再不肯多说。
比如“王府”里那位人才风流的二公子,她来了一个月,却一次也没见他回府。
叶歌睡眠很浅,常常在半夜听见拒霜穿衣起床的声音。
她们不说,她也就不问了。只装作不知,安分守己的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