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挨着一天过,这个北方的城市在入冬以来就开始时不时的飘雪,漫漫长在南方这样飘飘洒洒的银装景致尤其少见,有时候在天地一色的世界里走久了就莫名的开始恍惚,自司徒砚走了已经两个多月了,这期间没有一点音讯,渐渐的她不仅开始自己是不是曾经和司徒砚有过那样祥和美好的一天,是不是自己太过惦念他,那天的一言一语,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
可是手机里明明小心翼翼的保存着他的电话,那个名字是直白而又简单的“司徒”,漫漫从以前就很喜欢他的姓氏,听起来文艺的就像是无视言情小说里男主角的名字,写起来在纸上四平八稳的里里外外全是刚气。就这样只是姓氏的储存显得暧昧缠绵极了,每日里一遍一遍的念着那几个数字,这几个简单的数字,在学物理的漫漫面前最简单不过了,没有繁杂的运算,没有一环一环的公式推倒,可就算这样,已经烂熟于心,她也不曾拨过那个号码,她知道司徒砚过得是提着脑袋的日子,她总是害怕,害怕就像无数电视上演的的一样,在最最的关键时刻,自己的一个电话会把一切打乱,就这样整天一个人患得患失的漫漫都快觉得自己是神经质了。
最近还有一件事,让漫漫相当郁闷,自那天和安雨这个变态不欢而散之后就莫名的无比尴尬,这家伙以前总在自己嬉皮笑脸的,现在成天摆这个脸,跟谁欠了他百八十万似的,尤其是对她没有好脸色,周六的学习交流小组,还真是学习交流小组,说起专业问题的时候,一板一眼的,不带一点多余的话题,还真是不含糊啊。
漫漫面对无比沉闷的气氛每每总是最容易适应的那个,可是和安雨在一个空间里无比憋闷的呆在一起,就觉得相当的难熬,真正的坐如针毡。那个家伙每次都坐在自己对面,垂目看着摊开在桌子上的书,专心致志的样子,还时不时的写个笔记,握着笔的手指修长,关节平缓,指甲修的圆润白净,那是漫漫难得看到的一双如此好看的男生的手,就连司徒砚在她心里那么完美的人,自己都不得不承认还是安雨的手好看些,司徒砚的手指关节明显的变形,还带着大大小小的伤。所以每次安雨握着笔的手总是像件艺术品一样在自己左前方十公分的位置,漫漫总会不由自主的用眼睛的余光瞄着他握笔时食指和中指泛白的指甲,甚至会忽然间好奇,这样一双好看的手以后会牵起谁的手共度一生。
那天下了高师太的课,一出教室就发现下来一天一夜的雪终于停了,校园里到处是疯子一样的学生,他们欢呼,奔跑,就像曾经的稚嫩的孩童,原来在大自然面前,人是如此的轻易俯首称臣。
几个男生从漫漫后面呼啸的跑过,漫漫认识他们,是刚刚一起上课的同学,接着一起下课的学生开始在雪地上不分敌我的打雪仗,那些年轻的喜悦洋溢在脸上,比这冬日清白的阳光不知道温暖多少倍。漫漫的心情也是出奇的好,笑嘻嘻的扔了几个雪团,就被同伴拉进了战场,白色的新学松松散散的,团成团一握一个手印,砸在对方身上,又像花一样绽放,纷纷落下。它们停在发间,落在眉梢,忽然之间就有了生气。
突然漫漫一时没注意,一丝冰凉的刺激感塞在了漫漫的脖间,猝不及防。漫漫急急的回头,就看到安雨一双带笑的桃花眼,他穿着驼色的外套,脖子上拥着温暖的围巾,嘴巴藏在围巾里,看不到本应好看的弧度,可是漫漫知道,安雨肯定在笑,这家伙每次捉弄自己,都看起来笑得很是邪气。
漫漫想都不想,之间捏了捏手里的雪团,相当迅速的把那团冰冷的雪揉在了此时附身看着自己的男生的脸上,看着他气急败坏的怪叫,漫漫忽然觉得连日来的郁闷心情烟消云散,指着还在掏围巾里雪的男生笑弯了腰,“让你袭击我,让你袭击我。”
安雨忽然止住动作,眼睛里一闪一闪的看着此时开心的漫漫,那双躲在镜片后面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睫毛一颤一颤。“有那么开心吗?”
漫漫这次发现,这几月自己是和安雨处于冷暴力阶段,这种事讲究的就是一个字——忍。谁先说话谁就输,漫漫有点气恼自己败于下风,脑筋一转,招呼着那群此时打得难舍难分的人群,“喂,我们把安雨埋了吧!”
话说安雨这人其实也挺好的,在男生中间有义气,在女生堆里是焦点,就是有时候嘴有点损,加上每每都把别人逼得讨饶求好,所以大大小小的“仇家”还是有一些的,这不呼啦一下就上来一群人,把安雨团团围住,安雨一看情形不好,撒腿就跑,直接就爱被人给拖了回来。
“不带这样的,不带这样的,我们无冤无仇的。”
“仇大了,上次那个破报告,是不是你框我写的,爷爷的还双份!累的老子都吐血了,你到给我坐享其成了,嗯——”语气里全是怨气啊。
“就是,安雨你受死吧。”
直接就给压倒在雪地里,一点都不给解释的机会,按人的按人,盖雪的盖雪,一群人玩的不亦乐乎,哈哈哈的全是笑声,安雨不死心的动来动去,漫漫看到安雨落难,哪有不落井下石的道理,也不在一边看着乐了,蹲在安雨露出的脑袋边上,掩着嘴笑着说:“感觉怎么样啊?很好玩吧。啧啧,瞧瞧你这人品,还真是不敢恭维。”说着还空出两只手抓着他的肩膀,不让他乱动。
那样温热馨香的气息就直喷安雨的脸上,这还是难得的一次陆漫漫是如此接近自己,那近在咫尺唇畔因为天气冷的原因有点泛白,就像是含羞的粉润樱花,长长的发丝轻轻的垂下,在安雨脸上扫来扫去的,痒痒的,一直一直痒到他心里去了。
安雨不知道自己是处于什么心里,悄悄的挣脱右手,一下把漫漫的头给按了下来,可是动作有点急,只是感觉到吃痛,牙齿和牙齿碰撞,一时间现场就寂静了,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这现场版的赤裸裸的奸情,连漫漫一时都没反应过来,只是觉得嘴磕在了一个硬邦邦的物件上,鼻尖盯着鼻尖,看着眼前无比放大的桃花眼,也是惊恐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满是笑意,因为漫漫明显的感觉到,嘴角被一个湿软的东西扫来扫去,似是在品尝她嘴巴的味道,“哄”的一下漫漫的脸涨的通红。
一下子就给跳坐开了,双手靠后的撑着地,破皮的嘴巴颤颤的一声找不到声音,只会“你你……你……”的一直结巴。
安雨挣开身上的束缚,蹲在漫漫身前,身体前倾的靠近漫漫,满是愉悦的说道,“味道不错。”那双桃花眼更是亮的不像话。
在场的人全都闹腾起来,与安雨交好的几个男生,叫嚣的起哄,“安大少果然名不虚传,被人困住还能跟女孩子调情,哈哈哈哈哈哈。”
“就是,就是,桃花眼在冬天也开花啊。”
漫漫这次找到自己的心神,气恼的冷着脸,“你是故意的!”
安雨还在回味那馨甜的味道,没经大脑的说:“你真聪明。”
漫漫怒了,一巴掌就招呼上去了,只听“啪”的一声,好了,大家又按暂停了。
漫漫趁着大家还在发愣,从地上站起来,转身就走,走了两步觉得不解气,这可是,可是——初吻,又折回去,一脚就把蹲在地上的安雨踢到在地,“你这个混蛋!”这可能是陆漫漫能骂的最凶的一句话了。骂完就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这个典故后来在A大流传了好些年,说追女孩子,就先要把她嘴亲破,最好见血,最好众目睽睽。如果失败就是一段风流佳话,如果成功,那就更好了。
安雨看着漫漫气咻咻的走了,捂着肿起来的脸颊,就追了上去,然后后面又是一阵戏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