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愿。”温润如玉的华服男子,轻轻放下手中长剑,墨黑的眼中闪过一丝痛楚。
被黑衣蒙面男子夹在臂弯中的小女孩,如藕般白皙娇嫩的小手连连挥动,惊恐得大睁着双眼。她呜咽着,却苦于嘴中被塞了一块方巾,无法开口。
“服下这颗药,我便放了你的女儿。”黑衣蒙面人开口,声音尖锐得像是金属在磨擦,刺耳无比。
小女孩****的双足连蹬,拼命挣扎,却怎么也无法摆脱黑衣人的钳制。
“我以星陨大神的名义起誓,在你死后,绝不伤害君生皇宫中任何一人。”像是冰冷的机器开合,黑衣人的语气,竟平淡得让人听不出丝毫感情。
温雅男子拣起脚边的药丸,决然服下。他微笑着,一如他往常的笑容,如和煦春风暖暖:“新月,你要好好的。”
黑衣人嗡然开口:“五,四,三,二,一……”数完后,身子如鬼魅般高高跃起,飞身离开,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新月从地上爬起,踉跄着扑到温雅男子的身边。
她已经七岁,从小习武加上向来聪慧,她怎么会感觉不到父亲的气息和脉搏全无。
泪大颗砸落,若不是自己贪玩,跟流风明逃出戒备森严的皇家学院,怎么会被黑衣人劫持?
痛到极致的她,身子颤抖,无声悲泣。
此时,被黑衣人打昏的母亲却突然醒来。向来身子孱弱的她,纤瘦的身子摇晃着,白皙的俏脸竟隐约有些发青。
她抬起泪眼,却见母亲一口鲜血喷出,如同蔷薇在素色的宫装上傲然怒放,璀璨鲜艳。
母亲拖着层层叠叠的曳地长裙,唇角赫然挂着一道嫣红鲜血。
她走近新月,葱指划过新月苍白的小脸,倾城绝艳的脸上闪过一丝温柔笑容:“新月,别责怪自己。这事,怪不得你。母亲本就是以元气续命,现在便陪了你父亲。”
“不要……不要……”新月摇头,泪喷涌而出。
母亲轻念着:“墨荆,我来陪你了。”随之,纤手结个玄妙法诀,身子竟凭空悬起。
她全身白光氤氲,竟是把全身功力运到极致,从指尖缓缓流出,直直地向着新月额头射去。
新月只觉全身发热,额头一阵刺痛。她闭眼,本能地抗拒。
“别动!你虽然从小跟着爷爷修习古武,筋脉远比普通人坚韧,但也一时间承受不了我的过多功力。别反抗,我把功力用方士秘法封在你的额头。等你长大以后,再慢慢接受。”
不要,我不要!新月心如滴血,像是有什么在啃咬着心脏,痛到无法呼吸。母亲是人类世界中属一属二的方士高手,她一直想学那神奇的术法,却总被拒绝。一向那样热衷于术法的她,头一次对术法这样抗拒,甚至厌恶。母亲把功力散尽,会没命的!
“新月,你要好好的。每天要吃饱,不要睡懒觉,勤剪指甲,勤梳洗。不要跟朔月吵架,她性子急。不要爬树,你是女孩子……
要多交朋友,知心朋友往往都是从小一块长大的。不过,千万不能交坏朋友,知心朋友不要多,一两个就足够了……”
母亲温柔的声音,婉如平日里她睡觉时,母亲常哼的催眠曲,让突然接受方士高手毕生功力的她,昏昏欲睡。
“新月,以后要听爷爷的话。他其实面恶心善……记得告诉清月、朔月,就说,父亲和母亲永远爱着……”
“不要,不要……别离开我……”
星月(逃出皇宫后的名字,掩人耳目而起)猛然睁开眼,听到耳边鼾声如雷,鼻子中更是各种熏人的体臭味、鞋袜味。她这才明白,刚才自己又做梦了。
只是梦中的场景那样真切,就如同刚刚在眼前发生。十一年来,这个梦她不知重复了多少回,每重复一次,总会被惊醒一次。
心中的痛楚,如影随形,挥之不去。即使是在这种被操练得连站着都能入睡的时候,也能经常梦到。
她叹息一声,习惯性地想伸手摸摸母亲给自己额头处留下的蓝色印记,却看到如豆的烛火下,原来纤细白皙的手指,早已变得满是老茧,皮肤粗糙。
因这一顿,她也恍然想起,蓝色印记,在自己自己刚满十六岁时,被爷爷抹去。说是十六岁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纪,留着这个三叉形的印记,实在难看。
记得那时的自己,一手捂着额头,一手狠揪老头的白胡须,誓死不从。
呵呵,原来,那时的爷爷还是相当疼自己的。若是别人稍露不敬的眼神,都会被他记住,接着会有数不清的倒霉事发生在那个人身上。就连骄傲得像孔雀一样、刁蛮的朔月看到他,也会低声下气,大气都不敢喘。
可就是这样一个因担心着母亲留下功力,自己身子不足以承受,而从小便把自己带在身边的亲爷爷,竟会把自己当成了政治筹码,要把自己许给一个从未见过面的蛮族!
好吧,武川国是人类小国,不是蛮族。可那种听说一年只下几场雨,人们一年只洗一次澡的人类,跟蛮族有什么区别?
何况,自己还要报得父母之仇,怎么能进了别人的宫,当了别人的后?幸好自己聪明,竟逃出了君生皇宫。
她有些得意,虽然翻墙逃课,爬树打鸟的事,她跟流风明、安若斯安可三人没少做过,可这逃婚,逃出皇宫,甚至一逃就是两年,那可真是了不起的大事。
不过,这跟自己在现在正睡在新兵营里,这些事都只算是小事一桩。
因为君生****法,除了军妓,女人不得进入军营,违者斩。自己不止进了军营,更是一呆就一个月啊!
正当星月浮想联翩的时候,却听军鼓突兀地响起。
“他、妈、的!现在才四更天!”新兵们嘟嘟喃喃,抱怨不断。
两快一慢,正是去沙场集合的集结令。
新兵们尽快穿好衣服,可天到底没亮,只能借着摆在帐外的烛火摸索着。
这时,星月可神气了,每次突袭集合,她总是第一个冲到集合点。
当她数着沙场外,小树林中的乌鸦被惊起多少群时,新兵们总算是稀稀拉拉到齐了。
这时,训练他们的这队新兵的队长,昂首站立,声音出奇的高亢:“士兵们,今天就是检验大家训练成果的时候,大家要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好好表现。”
星月向远方看去,只见几个身影正朝自己这边走来。她心道,怪不得死气沉沉、成天板着脸的队长这么兴奋,连死鱼眼都活过来了,原来他要解脱了,再也不用带这些懒散的新兵了。
“今天是各个列队挑人的日子吧?”
“我们队长要重回列队当自由老兵了。”
议论声纷纷响起。
要好好表现啊,星月精神一振。听说第二列队向来都是军中的敢死队,更是最活跃的侦查兵。她想进第二列队,因为那种队伍才是最能发挥潜力,也是最容易立功的。
魔族,我星月要进得魔族,挖地三尺,也要找出那个蒙面人!
只有军人才能出得君生国斯治长州,前往无人之治的奥尔及利来草原——跟魔界相接的唯一大陆。
要是进了第二列队,一定会接受最严苛的操练,那么在两个月后的考试中,自己前往前线与魔族战斗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就在星月鼓着劲,想要努力表现之时,一个过度肥胖,胖得让人对他的军人身份起疑的人,走到她跟前,重重地拍着她的肩头:“这个新兵,我要了。”
这人不是第二列队的!星月忙问道:“还没考试呢?长官怎么就选我了?”
“因为你是第一个到沙场的。这样的穿衣、奔跑速度,我是惊为天人啊!”胖子笑得肚皮连颤:“不用说,你逃命的速度也一定够快,来我们队最适合了。”
逃命?哪有长官挑人的时候,用这个做标准的?星月福至心灵,灵光一闪,忍不住惊呼:“传说中只会逃命,不会打仗的第一列队!?”
接着,在万人的注视下,第一个引起长官注意、被众人佩服的星月,双腿打抖,砰地坐倒在地。